第二十五篇 神是根據什麽對待人
「褻瀆神、毁謗神的罪今世來世不得赦免,永遠不得超生」,這話的意思就是説神的性情不容人觸犯。有些人在不明白的情况下,或者是在受人迷惑、受人控制、受人壓制的情况下,説出一些不近人意的話、難聽的話,後來接受真道了自己特别懊悔,以後預備足够的善行,在這事上他有認識、有變化,神就不記念他以前的過犯了。你們對神的認識得全面,這些話是針對什麽人説的,是在什麽背景下説的,不要亂套,不要隨意定規神的話。没有經歷的人什麽事也不跟自己對號,稍有點經歷、有點看見的人好神經過敏,聽見神咒詛的話或憎恨人、淘汰人的話都往自己身上亂扣,這就是對神話不明白,總誤會神。有些人没看過神的新説話也没考察,也没有聽過明白神新工作的人的交通,更没有聖靈的開啓,説了論斷神的話,過後有人傳他又接受了,之後他對這件事很懊悔,願意悔改,那就要看他以後的行為怎麽樣了。如果他信了以後表現特别不好,破罐子破摔,「反正我以前也説過褻瀆神的話,説過難聽的話,神説了定罪這一類人,反正我也完了」,那這人就徹底完了。
多數人都有一些過犯,比如有些人抵擋過神,有些人悖逆過神,有些人説過埋怨神的話,或者有些人做過一些對教會不利或者使神家受虧損的事,對這些人該怎麽對待?這就要根據這個人的本性、根據這個人的一貫表現來定他的結局。有的人是惡人,有的人是愚昧人,有的人是傻人,有的人是畜生,人都不一樣。有的惡人是邪靈附的,有的是魔鬼撒但的差役,他們的本性有的特别毒辣,有的特别詭詐,有的特别貪錢財,有的喜歡搞淫亂,各種各樣的人表現都不一樣,所以要根據人的本性與表現綜合來看。按人肉體凡胎的本能,不管是什麽人,他的本能就是光有一個自由意志,就是光會想事,他没有直穿靈界的器官。好比説,你相信真神,想接受這步新的作工,没有人去給你傳福音,光是聖靈作工,開啓你、引導你到什麽地方去,你不可能知道神將來要作成什麽。人不能測度神,人没有這個器官,人没有直接測透靈界的器官,也没有看透神作工的器官,更不可能完全像天使一樣心甘情願地事奉神,除非神把人征服了,把人感化了,把神所發表的真理澆灌、輸送給人,人才能接受新工作。如果神不作這步工作,人裏面就没有這些東西,這是人的本能决定的。所以,有些人抵擋、悖逆,讓神生氣、恨惡,但是根據人的本能神又區别對待、另行處理了。所以説,神作的任何工作都是有分寸的,他知道該作什麽,該怎樣作,人的本能做不到的他絶對不會讓人去做。神每處理一個人都是根據當時的環境與背景,根據實際情况,根據人的所作所為,根據人所表現、所流露的,神從來不冤枉一個人,這是神公義的一面。就像夏娃吃了蛇讓她吃的那棵分别善惡樹上的果子,但耶和華神并没有責備她,説:「我告訴你不讓你吃,你為什麽吃了?你應該有分辨,應該知道蛇説的是引誘你的話。」耶和華神没有這樣説,也没有責備夏娃,因為人是他造的,他知道人的本能是什麽,人的本能裏有什麽,人能控制自己到什麽程度,人能做到什麽程度。神處理一個人,對待一個人的態度,對一個人是厭憎、是反感,或者這個人在什麽背景下説了什麽話,神對人的情形是特别理解的。人總認為:神只有神性,神是公義的,不容人觸犯,他没有人性,他不考慮人的難處,不為人設身處地地想,人不按真理行神就懲罰人,人要是對神稍微有一點抵擋神就記住了,之後就懲罰人。完全不是這樣的,你如果這樣理解神的公義,這樣理解神的作工,這樣理解神對待人的態度,這是大錯特錯的。神處理每個人的根據不是人能想象到的,神是公義的神,神有自己的原則,早晚會讓所有的人心服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