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邪惡、陰險與詭詐(二)第一集

附 解决人對處理加拿大某教會的誤解

上次聚會發生了一件不尋常的事,是什麽事?(處理加拿大教會的事。)這件事過去一個月了,你們有没有記憶猶新的感覺?(有。)這件事對你們的觸動是不是挺大?(是。)有些教會或者有一部分人出現什麽問題,然後我根據情况作出一個决定,按照原則把他們處理了,處理加拿大教會這件事基本上也是這個背景。那你們説説,加拿大教會出現敵基督迷惑人的事件,為什麽我就能這樣處理?你們到底是怎麽看的?據説把有些人嚇到了,怎麽就被嚇到了呢?有人説:「處理得這麽狠,這問題有那麽嚴重嗎?怎麽能這麽處理呢?合不合原則?這是不是一時興起呀?這麽處理的後果是什麽?這些人做的事有那麽嚴重嗎?據現場詢問,根據他們的態度、説法還有現場聽到的信息,好像不應該處理那麽重吧?」這是有些人的想法。還有些人説:「可能神這麽處理有這麽處理的道理和想法。」那到底是什麽想法呢?到底處理這事有没有初衷、有没有原因哪?這麽處理他們合不合理?(合理。)你們都説合理,那咱們今天就先討論討論這事,看看這麽處理到底合理在哪兒,你們對這事到底是怎麽看的,後續對你們有哪些影響,你們的想法到底對不對,有没有錯誤、偏謬的地方。如果你們總是憋着、悶着,也不表態,總在心裏擰勁,問題就没法得到最好的解决,所以咱們得達成共識。達成共識的原則是什麽?我作的這個决斷如果你們接受不了,有想法、有觀念,有抵觸情緒,甚至有誤解,産生質疑或其他不好的想法,那應該怎麽辦?咱們就討論這事。如果看法不同的話就是咱們之間没有共識。那怎麽達到共識?求同存异好不好?用和稀泥的辦法,我讓一步,你們也退一步,這樣行不行?這顯然不行,這不是達到相合的辦法。那咱們之間要達成共識,對這事有一致的認識和决定的話,應該怎麽辦才好?你們就得尋求真理,往真理上够,往真理上認識,我就有必要把這事的來龍去脉跟大家説清楚道明白,誰心裏也别存芥蒂,這樣就能達到對這事有一致的看法了,這事就過去了。以後遇到這類事可能我還會這麽處理,也可能我不這麽處理,而是用其他的方式。那你們應該在這事上得着什麽?(我們應該學會尋求真理,明白神為什麽這麽處理。)這是兩方面,挺好。還有没有?(尋求明白神作事的原則,以免觸犯神的性情,這對自己也是一個警戒。)這也是一方面。

要把處理加拿大教會這事説明白,還得從頭説起。從哪兒説起好呢?先從這些人出國的時候説起。這算不算遥遠?可能你們覺得可笑,其實這事不可笑。這叫翻舊賬嗎?不是。你們聽我講講這方面的道理,就知道我為什麽從這兒講了。先不講來到海外的每一個人是不是帶着托付、帶着使命、帶着責任,就從小的方面來講,每個人能出國這是不是一件偶然的事?(不是。)這都不是偶然的事。從你有心志願意出國盡本分到你來到海外,在這個過程當中,除了人的配合這方面,你們説人能順利出國這事在乎誰?(神。)對了,不在乎你有什麽樣的門路,也不在乎你有多少錢、你的手續是否齊全,所有來海外的人應該都有一個共同的認識或者經歷,都體驗到什麽呢?人能順利出國這是神主宰的,不是哪個人有能耐,也不是哪個人本事大。這可不是在一個國家從這個省跨到那個省,這是出國,需要很多複雜的手續,尤其現在這個年代大紅龍瘋狂鎮壓與抓捕,對每個信神的人都嚴密監視,出國手續不是那麽容易辦理的。所以説,這些人能順利來到海外,這一切都是神的主宰,顯明了神的全能。哪個人能出國,手續辦得順不順利,辦理多長時間,這一切都在乎神,是神的手在擺布在安排着,這事你不相信不行,你不承認也不行,事實就是這麽回事。有人的配合,有神的主宰,這事就這麽成了。如果對你出國這事下定義的話,説這事是誰促成的?(神。)是神作的,人没有什麽可誇的,應該感謝神。那你該怎麽做呢?(好好盡本分。)好好盡本分,安心盡本分。從方方面面來看,最後能不能下定義,説你能出國盡本分這事有神的安排、帶領,不是你有本事?(能。)有的人説:「怎麽不是我有本事?雖然神也帶領,但如果没有神這麽作,我是研究生,英語八級,考個托福不成問題,出國那也不算什麽難事。」極個别的人是有這個條件,比如有的人有錢,可以辦理投資移民,但這種情况畢竟是少數。那這些人能出國有没有神的主宰,有没有神的許可?也有。個别情况就不説了,咱們就説那些能够出國生活,以後又能真心盡本分的人,那就不是完全出于個人的意思,你出國一方面帶着使命,另一方面是神帶領出來的。從這一點來看,你出國是做什麽來了?(盡本分。)無論你的手續前期辦理了多長時間,付出了多大代價,神是怎麽主宰的,總之,你能出來,能在神家盡上本分,可以肯定地説你來到海外是有使命的,你肩負着責任、肩負着重擔,你來海外的這個目標應該是很明確的。第一,你不是移民來海外享受生活的;第二,你不是來海外尋求生活出路的;第三,你不是來海外尋找另一種生活方式的;第四,你不是來海外過小日子的。是不是這樣?你不是來海外追求世界的,你是帶着使命、帶着神的托付來盡本分的。根據這一點來看,你來海外的第一要務應該是什麽?(盡本分。)第一要務是來到神家找好自己的位置,根據神家的安排踏踏實實、安安分分地盡上你的本分。這個對不對?(對。)這就對了。另外,你來海外不是任何人要挾你來的,不是任何人綁架你來的,是你心甘情願來的。不管從哪方面來看,你來到海外應該盡上你的本分,這個没錯吧?這對人的要求高不高?(不高。)要求不高,也不過分,這不是無理取鬧。那根據我前面講的這些來看,人應該怎麽對待自己的本分、應該怎麽盡本分才能對得起神給你的托付,你是不是應該思想這些事?你第一件事就應該想,「我現在不是普通的一個人,我肩上挑着擔子呢。什麽擔子啊?神給的一個托付、一個擔子。神帶領我來到海外,我應該在神的福音擴展中盡上一個受造之物該盡的責任與義務,這是我的本分。第一件事我就應該琢磨能盡上什麽本分,第二件事應該琢磨我怎麽把這個本分盡好,才不辜負神對我的主宰、對我的安排」,是不是應該這麽想?這麽想過不過分,算不算虚假啊?不算,這是任何一個有理性、有人性、有良心的人應該想到的事。如果有些人説,「我來到海外後,看到不是我想的那樣就後悔了」,這是什麽東西?這樣的人没人性,背信弃義。不過多數人來了之後還是願意投入到本分中的。話説到這兒,接下來就聯繫到加拿大教會的事了。加拿大教會的這些人也不例外,他們去了加拿大這是不是偶然啊?這不是偶然,這是必然。為什麽説是必然呢?就是神早就給劃分好了,這個「必然」有神的主宰,神主宰你到哪個國家,事就這樣成了。加拿大教會的這些人也是帶着使命,在神的主宰安排下來到海外的。神把他們帶領到加拿大這個國家,教會根據他們各自的才幹,還有他們的業務、特長等等各方面,把他們分配到各項工作的職位上,讓他們盡上自己的本分。起初他們盡本分的時候就比較呆板,這個「呆板」不是木訥的那種呆板,就是説多數人雖然也來盡本分了,但不追求真理。為什麽説不追求真理呢?就是臨到事不尋求真理,做事不尋求原則。有時候上面對他們有什麽安排或者告訴他們做什麽,他們就愛搭不理的,就用這樣的態度盡本分。這樣應付糊弄下去,他們盡本分的情形就是烏烟瘴氣、一片混亂。這些人的教會生活、生命進入始終也不怎麽樣,盡本分的果效也不怎麽樣,交通真理也没有實際,對假帶領、敵基督的分辨也絲毫没有,就是哪方面都不怎麽樣。時間長了,那裏出現了一個敵基督嚴某,他們就跟敵基督打成一片了。什麽叫打成一片呢?這個敵基督是個小伙兒,二十六歲,作工作兩年半,期間勾搭了不少姊妹,可能能達到十個,這些人中有的是他看上眼的,有的他看不上眼,他不搭理,但是這些人都是崇拜敵基督的。兩年半之前,加拿大教會的人盡本分就不怎麽樣,這些人死氣沉沉的,上面安排什麽工作他們都是應付糊弄、愛搭不理,工作落實得就很費勁。上面對付完以後他們就蔫頭耷腦,情緒就不高了,很少跟上面聯繫,作工作的態度也很消沉。敵基督嚴某做帶領之後,他們的光景就一天不如一天了,多數人都在混日子。為什麽能達到混的地步呢?這與什麽有關係?客觀原因可能跟帶領有關係,没有好帶領,帶領都不追求真理,就搞人際關係,搞邪門歪道的事。那主觀上是什麽原因?就是他們都不追求真理。在一幫都不追求真理的人中間,讓他們達到忠心盡本分、合格盡本分這容不容易?(不容易。)但是,在一幫根本不追求真理的人還有一些不信派中間搞歪門邪道、應付糊弄,跟上面對抗,這個容不容易?(容易。)在這樣一幫人中間,讓他們走下坡路,墮落,像外邦人一樣,這個容不容易?這太容易了,他們走的就是這樣的道路。他們打着盡本分的旗號,吃着神家的飯,住着神家的房子,神家養活他們,他們在神家騙吃騙喝,還盼望進天國領賞賜,他們就這樣靠欺騙過日子。敵基督攪擾教會工作的時候,没有一個人向上面反映問題,只有一個女的把問題反映給一個假帶領了,結果這事就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其他人都是睁眼瞎,看見教會出現這麽多問題也不反映。撤换帶領工人的原則神家工作安排説得明明白白,可他們誰也不搭理,就都跟着敵基督混日子。在這些不信派中間,信神年頭長的有二十年以上的,年頭短的至少也有五年了,他們誰也不反映。更嚴重的是什麽呢?有好幾個組的組長、副組長都跟這個敵基督勾搭,她們還互相争風吃醋。男女處對象這點事一般成年人、老年人一看就能看出來,男女這事對任何一個人來説都是敏感的,一看就知道了,但就是没有人反映,就没有一個人站出來責備他們、揭露他們,也没有一個人能分辨他們。看見他們是敵基督團夥,心裏説,「我可不跟隨你們了,我得向上反映,把你們撤掉,或者我組織一班有正義感的弟兄姊妹把你們罷免了」,有没有人出來做這事?没有,直到這個事件被揭發的前一刻都没有一個人反映。這些人都是什麽東西?是不是真心信神的人?是不是追求真理的人?(不是。)這些不追求真理的人,在他們眼皮底下發生這麽大的事都没有知覺,那他們能不能盡好本分?他們對待本分的態度是什麽?明顯就是混飯吃的,就是混一天算一天。他認為在神家好混,看到問題誰也别吱聲,誰也别得罪,要是得罪了「縣官」那還了得,在這兒就没有好果子吃了。你怕得罪人,你不敢得罪人,那你就敢得罪神?你得罪神就有好果子吃嗎?神會怎麽處理你?有没有後果?(有。)有後果。他怕得罪人,當然這也不是主要因素,主要是他自己就是邪惡的人,不喜愛真理。他們除了不追求真理,還幹了不少蠢事。加拿大教會没多少人,但他們野心不小,明明盡本分没有什麽果效,還想擴大工作範圍,張羅着買房子,結果交了定金也白費了。現在他們這些人多數都被隔離了。你們説,這是一夥什麽東西?這是不是一群畜生、一群混蛋?明明自己什麽都不是,還這麽揮霍祭物,没有一個人維護神家利益,没有一個有正義感的,就是一幫魔鬼啊!實在令人氣憤!

加拿大教會人數不是太多,只有幾百人,這些人不好好盡本分,都玩忽職守、拉幫結夥,都在那兒混日子,這是不是讓人氣憤?工作没有效率,没有進度,大家都互相勾心鬥角,没有和諧配搭,帶領與一些人還都搞歪門邪道,誰也不着急、不上火,誰也不難過,誰也不為這事禱告,也不向上面尋求、求助,没有一個人這麽做,没有一個人站出來説,「咱們這麽盡本分可不行啊,咱們盡這個本分是神給的托付,咱們不能辜負神哪!」他們什麽也不差,人數也不差,各種設備都不差,差在哪兒?就差在没有一個好人,没有一個人對教會工作有負擔,能維護神家工作,站出來説話,交通交通分辨方面的真理,讓大家起來分辨、揭露假帶領、敵基督,没有一個人這麽做。是這些混蛋眼睛瞎了看不見,還是這些人素質差、年齡大糊塗了?(不是。)什麽原因都不是。那事實真相是什麽?他們都是敵基督一夥的人,就互相維護、捧臭脚,誰也不揭露誰,他們都在一個鬼窩裏混。對于本分、神的托付他們心裏有没有?(没有。)他們就想這麽混下去,心裏還没有責備。他們心裏没有責備,這是什麽現象?聖靈不作工了,神離弃了。神離弃了還有另外一種解釋,就是針對他們對待本分的態度,針對他們對待真理、對待神的態度還有他們的心思,神已經厭煩他們了,他們不配再盡這個本分了。所以,在他們身上看不見責備、管教,也看不見什麽良心發現,更談不上有什麽開啓光照、對付修理、審判刑罰,這些跟他們都没有關係了,他們都麻木了,都跟魔鬼一樣了。他們在神家聽道多年,分辨敵基督的道也聽了,怎樣達到合格盡本分的道也聽了,在這期間他們尋求、接受真理了嗎?他們分辨敵基督了嗎?對敵基督的各種表現展開辯論了嗎?都没有。如果真有,肯定有少數人能起來揭發檢舉敵基督,也不至于糟糕到這個程度,他們就是一幫渾人、窩囊廢!根據他們的實情,根據他們的這些表現還有對他們的定性,我把他們打發到B組隔離反省,這麽處理過分嗎?(不過分。)一點兒都不過分。不過分,算最恰當嗎?這就是給他們留點機會。留什麽機會呢?他們如果真有點人性、有點良心,能悔改、回頭,那就有機會回到教會;如果連悔改的心都没有,那這輩子就只能一直被隔離,甚至被教會清除。就是這麽回事。没直接清除,這是給他們留悔改機會。如果這些人説,「我們就做這點兒壞事你就發火,就把我們隔離了,那我們之前盡本分没有功勞還有苦勞呢,你為什麽不看呢?」其實,把他們隔離就够寬容了,按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應該清除。看他們這樣的態度,太危險了!那這事應該怎麽處理?就得分兩步:第一步先把他們隔離,然後根據他們在隔離期間的情况、根據他們個人的表現再酌情處理,或者留在教會,或者清除。這對他們是不是就够寬容了?

加拿大教會那些人做了那麽多壞事,根據他們的這些表現隔離他們都太寬容了,那為什麽有些人對這樣處理還有想法呢?有人説:「你這麽處理對是對,但還是有點問題。加拿大教會那些人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但你這麽處理是不是要殺一儆百啊?」這是不是正確的理解?(不是。)我聽到有些人説,「這麽處理對,就應該殺一儆百,殺鷄給猴看,敲山震虎」。這不是外邦人的話嗎?這是外邦人的看事觀點。你們可能還看不透這個問題的實質,所以還能表達出外邦人的觀點。你們不覺得説這話有點令人噁心嗎?你們如果用這些詞來解釋這事就是驢唇不對馬嘴,不是那回事。那我這樣處理到底是什麽呢?(按原則辦事。)按原則辦事這是對的,這話實際。還有嗎?這是不是他們咎由自取啊?(是。)還有最簡單的兩個字,是什麽?(活該。)對了,按照他們所行的他們就是活該,就是咎由自取。神作事合乎真理原則,神是按照各人所行的來報應各人,另外,人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承擔該有的後果,做錯事就應該接受懲罰,這也是合適的。神按照各人所行的來報應各人,這就是對他們的報應,按現在的話説就是按照原則把他們處理了。你們説,揭露他們的這些事哪件不是事實?對他們這些事的分析、定義,對他們的定性,哪一句話不是事實?都是事實。那根據他們的這些表現、根據他們所做所行的來報應他們,這有什麽不可呢?敲山震虎、殺一儆百、殺鷄給猴看跟處理加拿大教會這事的性質一樣嗎?(不一樣。)那殺一儆百是為了什麽?性質是什麽?殺一儆百、敲山震虎,還有殺鷄給猴看,這三個詞基本上是一個性質,這個性質到底是什麽?就是一個統治者或者一個有權勢的人在他認為的特定的場合做一件事來樹立自己的威信,用這件事來達到震懾他人的目的,這叫殺一儆百。他這麽做要達到什麽目的呢?讓别人服他、怕他、怯他,就是不敢在他面前造次,也不敢在他面前隨便做事。那他做這事合不合原則?(不合。)為什麽説不合原則呢?統治者做事是有一個動機的,他的動機就是為了鞏固他的政權、維護他的權勢,他是想藉着這件事做文章,這就是他做這事的性質。處理加拿大教會的事件是根據真理原則的,不是根據外邦人的撒但哲學。敵基督迷惑人,打岔攪擾教會工作,把教會搞得亂七八糟,多數人還為敵基督辯護,他們這個性質確實是太惡劣了!就他們這樣混下去還不如離開教會過自己的日子,起碼這樣不浪費神家的資源,這還是好事呢。但他們是這樣做的嗎?他們的良心都没這個知覺,他們浪費神家的財力、物力還不好好盡本分,還跟敵基督沆瀣一氣共同作惡,這性質多嚴重啊!神家這麽處理他們就是讓他們反省認識自己,知道回頭,知道悔改,這麽做對他們有益處。如果不處理,也可能到明年的今天他們就都背叛神回世界了,幸虧及時地把他們隔離了、處理了,避免了更多的人作惡,也避免了教會工作受更大的損失。這對他們是拯救還是淘汰啊?(拯救。)其實是拯救,是想幫助他們,讓他們警醒,給他們敲個警鐘,告訴他們這樣不行,這樣下去你們就沉淪了,就滅亡了,就没有蒙拯救的希望了。如果他們能領會到這一點,那他們還有希望,如果連這一點都領會不到,還繼續消沉墮落破罐子破摔,跟上面對抗,帶着消極情緒釋放觀念,這就麻煩了。你們希望他們怎樣?(悔改。)你們都希望他們能好、能悔改,那我呢?我是不是希望他們别悔改,把他們都清理出去,没這些人才好呢,我是不是這個心呢?(不是。)不是這個心,就希望他們能好、能悔改,悔改了之後回到神家,再盡什麽本分能不像以前那樣了。有句話是怎麽説的?「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丢弃手中的强暴。」(拿3:8)如果能達到這個果效,那對他們來説,這是一生當中都難以磨滅的一個記憶、一段不尋常的經歷,這就成好事了。這就看他們個人的追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