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盡本分只為出人頭地、滿足自己的利益與野心,從不考慮神家利益,甚至出賣神家利益,以神家利益為代價换取個人的榮譽(四)中集

敵基督在教會中無論受點什麽苦付點什麽代價,他都不認為這是自己分内的事、是受造之物該盡的本分,而是當成自己的功勞,覺得神應該紀念。他認為神既然紀念了,那就應該當場兑現,給他祝福、給他應許、給他物質的優待,讓他能占到便宜,能得到一些特殊的福利,他才滿足。敵基督對本分的理解是什麽?他覺得本分不是一個受造之物該盡的義務,也不是跟隨神的人義不容辭的責任,而是與神搞交易來换取神賞賜的一個籌碼,是滿足自己的野心欲望、達到自己信神得福的一個途徑。他認為:盡本分的前提條件應該是有神的恩待、祝福,這樣能讓人對神有真實信心,只有神保障人没有後顧之憂,人才能安心盡本分;另外,對盡本分的人,神就應該為其提供任何的便利和優待,人在盡本分期間應該享受神家所提供的一切福利,這是人應該得的。敵基督心裏的想法就是這樣,這些想法正是敵基督的觀點,是敵基督的座右銘,也代表敵基督對待本分的態度。不管神家怎樣交通盡本分的真理,敵基督心裏隱藏的東西是永遠不會變的,他會永遠堅持自己的觀點來對待本分。這方面的表現有一個名詞叫什麽?物質至上,就是什麽東西都是得到手了才是真實的,給應許没用。這一類人的表現實質是不是唯物論的表現啊?(是。)唯物論就是無神論,什麽東西以看見的為準、手能觸摸到的為準,自己看見才算,看不見就不承認存在。因此可以確定,敵基督對本分的認識、領會絲毫不符合真理原則,完全跟外邦人的觀點一樣,實屬不信派。他們不相信神的存在,不相信神所説的一切話是真理、是真道,他們只相信名利地位是真實的,也只相信通過人的努力争取、通過自己所付的代價才能得到自己所追求的、所能享受到的東西,這跟「人的幸福要靠自己的雙手來創造」這個觀點有什麽區别?没有區别。他不相信人為神花費付代價盡好本分最終得着的是真理、是生命,也不相信人按照神的要求達到合格的盡本分能得着造物主的稱許與祝福,這就説明他不相信神對人的應許、神的祝福。他不相信神主宰一切的事實,那他就不具備真實的信心。他只相信,「我盡上了本分,我就應該享受神家的優待,就應該享受物質上的祝福,神家就應該給我提供任何物質上的優待與享受,這才是現實的」,這就是敵基督的思想觀點。他不相信神的應許是信實的,也不相信得着真理就是得着生命、就有神的祝福這個事實,他在盡本分上根本就不尋求真理,也不接受真理,更不承認這樣一個真理:人能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是神對人最大的祝福,是蒙神紀念的事,在這個過程中,人能得着真理,最終能蒙神拯救,這是神給人最大的應許。你相信神給你的應許,也能接受神給你的應許,這就是對神的真實信心。而敵基督、不信派聽完這些話心裏怎麽想?(他不相信神的話,認為這是騙人的。)他認為神説這些話就是給人畫餅充飢的,是為了利用一些愚昧的、思想簡單的傻子為神效力,效完力之後就把這些人一脚踹開了。他認為,「什麽得真理!誰能看見真理是什麽?誰能摸得着神的應許是什麽?誰得着了?神的應許不現實,只有得着名利、享受地位之福才是現實的,只有自己去争奪名利,享受到地位之福,這是真實的。神所賜給人的應許,神所供應人的真理,我聽了多少年也没什麽變化啊,也没得到什麽好處,更没讓我活得尊貴、有地位。雖然有些人作見證説自己得着真理有變化了,得到神的祝福了,但看着那些人還是挺普通的,都是一般人,怎麽能得着神的祝福進天國呢?」他認為只有手裏抓住的、得着的東西才是最實在的。這是不是不信派的觀點?一點兒都不錯。所以這些敵基督進入教會以後就帶着懷疑的目光看待一切,他們心裏總琢磨在什麽地方能够得點好處,藉着什麽機會能貪占點便宜,能讓自己信神得着更大的實惠,他們心裏常常盤算的就是這些事。他們感覺到只有得着名利地位才能得到一切好處,所以他們就選擇了追求地位,一心只為謀求名利地位,心裏從來不揣摩真理、不尋求神的心意,吃喝神的話也只是為了得到心裏安慰填補空虚,并不是為了追求真理。無論到什麽時候,你讓敵基督這類人放下自己的貪心、欲望,徹底放弃對名利地位的追求,放下因着信神而想得的這些福利,這是不可能的,讓他放下這些就像扒他的皮、抽他的筋一樣,他没有了這些東西就像没有了心,像失去了靈魂一樣,没有這些野心欲望他信神就没有盼頭了,活着就覺得没意思了。在他們眼中,那些只為盡本分而花費、奉獻、付代價却不求個人福利的人都是傻瓜。敵基督這類人奉行的處世原則就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認為「人哪能不為自己着想?哪能不為自己的福利争取呢?」他們心中藐視那些撇下一切真心為神花費的人,藐視那些忠心盡本分,在物質生活上很節儉很簡樸的人,也藐視那些因着信神盡本分受迫害而無家可歸的人。他們心裏常常笑話這些人,説:「看你們信神信得家都没了,不能跟家人團聚,生活也不寬裕,你們真傻!無論做什麽,包括信神,都得有一條處世原則——絶不能吃虧,對神的應許祝福必須得看得見摸得着,采取不見兔子不撒鷹的態度才合適。你們太傻了,你看我現在既信着神又追求着名利地位,享受着神家的一切待遇,以後的福氣還能得着,我不用受什麽苦,得的福氣還比你們大。我不像你們那麽付代價,撇家捨業有家不能回,以後能不能得着福都不一定。」這是什麽東西?他不追求真理,不真實地盡本分,還藐視那些追求真理的人,藐視那些為盡本分、為完成神的托付、為遵行神的旨意而撇家捨業、受苦付代價的人。這樣的人多不多?(多。)這樣的人在每處教會都有一些。這樣的人是不是真信神的人?是不是能蒙拯救的人?(不是。)他們不是真信神的人,更不可能蒙拯救。

敵基督這類人無論臨到什麽事或者做什麽事,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能不能得着真理蒙拯救,而是想到自己肉體的一切福利。與肉體相關的一切福利在他心裏的位置是最重的,是最高的,是至高無上的。他心裏從來不考慮神的心意,也不考慮神的工作,更不考慮人該盡的本分是什麽。無論神怎樣要求人合格地盡本分,無論神怎樣要求人做一個合格的受造之物,他都無動于衷。神無論用哪些方式、説哪些話都不能打動他,讓他改變他的預謀,放弃他的貪心與欲望。這類人名副其實地就是敵基督當中的唯物論者、不信派。那這類人能不能算敵基督隊伍當中的敗類呢?(能。因為有的敵基督為了地位也能效點力,而這類人連效力都不願意。)對了,這類人就要福利,眼睛整天盯着的、心裏所想的都是福利,一切都圍繞福利。有的人盡接待本分,家裏没有鷄蛋或者没有米、麵了,他馬上告訴教會讓人趕緊去買,他自己一點兒也不買,好像没接待之前他家不吃這些東西。没盡這個本分之前這些東西都是他自己買,一盡這個本分他有理由了,理直氣壯了,成了要債的,成了神家的債主了,就好像神家欠他似的,這樣的人不是好東西。

我在大陸住過一些接待家,有些弟兄姊妹人性真挺好。雖然他才信兩三年,也不明白多少真理,但是人家盡接待本分是實心實意,神家給錢他不要,弟兄姊妹給什麽東西他還給錢,神家的物品他用心保管,甚至神家買的一些東西没用完他都折合成錢給神家。有些經濟條件好點的甘心接待,神家的錢他一分都不要。有的人家裏其實并不寬裕,但是神家給錢他也不要,無論教會或者弟兄姊妹給他家什麽東西,他一丁點兒都不貪占。這是因為明白真理做到的嗎?不是,這是人品問題,另外更重要的一點就是他是真信的,加上有好的人品,就能做到這些,反之就做不到了。我去過一些接待家庭,他們把家裏最好的被子毯子拿出來讓我用,我説:「你這是新的,一次都没用過,你包起來吧,别用。」他非得讓我用。還有的接待家,用的東西都給買新的,我説:「别買新的,太浪費錢了,有現成的就用現成的,别花錢。我不主張我到哪兒人都買這個買那個的,什麽都用新的,没必要。」有些人非要花這個錢。還有的接待家做飯時做好幾個菜,因為不知道哪一樣合你口味,就多做點兒讓你能有個選擇,做少了就怕吃不好。這一類人也不少。但是有些接待家就不一樣了,我去了他隨便找些生活用品應付一下,做飯用的食材都是弟兄姊妹拿來的,再需要買東西時就伸手向我要錢了。還有些接待家,我把一些物品放在他家保管,一段時間不去他就把抽屉給撬開了,有些東西就不見了。同樣都是信神的,都是盡接待本分的,區别大不大?有些信神的就能做出這類事,這是不是人幹的事?這是强盗土匪、惡棍流氓幹的事。真信的人能不能做出這些事?真信的人他為你保管東西,無論你離開多長時間,就是十年八年不回去他也永遠給你保管着,不動不看也不翻。而有些接待家,你放在他家裏的東西你一離開他馬上就去翻開看看。翻什麽東西呢?翻你包裏有什麽值錢的東西,比如首飾、手機啦,有没有錢啦,他就翻這些東西。還有的女人好翻什麽?看看你有什麽好衣服。翻完之後,「哎,這衣服不錯,穿穿。」你説這些事有没有?(有。)你怎麽知道有呢?你們見過啊?我説有是有實證的。那年快過冬天的時候,我的一些衣物放在了一個接待家,有一天突然想起來有些衣服該穿了,打算拿出來,就去了那個接待家。你們猜發生什麽了?我進屋的時候那個接待的老太太正在那兒試一件呢子大衣呢,就這麽巧被我撞見了。我説:「你幹啥呢?」她一愣,她没想到就這麽趕巧讓我撞見了,她也感覺挺不好意思。但是這類人臉皮厚,馬上就説:「哎,你看我穿你這個呢子衣服是不是正好啊?」我説:「那是我的衣服,你要是穿上的話我就没得穿了。」她説:「那給你,我不要。」我説:「你不要你試啥啊?那衣櫃門不是鎖着的嗎?」「正好趕着今天没事,我拿出來瞅瞅。」我説:「那東西不是你的你不該動啊。」這是實例。她這樣做不知道是什麽存心。你們説,這樣的人是不是信神的人?我應不應該把他當信神的、當神家的人?(不應該。)他不配做神的跟隨者,他是撒但一夥的,没有廉耻,没有良心理性,絲毫人性都没有,就是個無賴。神會不會拯救這類人?他連最起碼的人格尊嚴都没有,連最起碼的對神的尊重都没有,神不可能拯救他。神所説的真理、神所供應給人的生命不是供應給這類人的,這類人不是神家的人,而是神家以外的不信派,是屬魔鬼的。敵基督除了本性實質不喜愛真理、厭煩真理之外,他們本身的人性品質也是極其低賤與卑劣的,這類人令人噁心、令人鄙視厭惡。從剛才講的貪占神家財物的這部分人的表現來看,就足以證明這類人無論盡什麽本分都没有真實的花費、都没有誠心,而是帶着預謀、帶着貪心與欲望來的,是奔着福利來的,并不是為了得真理。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上看,這類人的人性在神那兒看都是不合格的。那你説這一類人的人性在你們那兒算不算合格,算不算好人啊?(不算。)你們也瞧不起這類人,是不是?(是。)有些人一聽説神家買了什麽東西就想分一份,看到弟兄姊妹施捨了一批衣服,他不管自己配不配得、該不該得,他就去要,比誰都積極;一聽説神家有什麽工作需要作或者有點髒活累活需要人去幹,他就趕緊躲起來不見人影了。這類人奸詐圓滑,人格低賤,令人鄙視厭惡,令人噁心!

通過敵基督貪占神家財物的種種表現來解剖敵基督處處為自己的福利着想,讓人看到他們這些人就是不信派、唯物論者,人格卑賤低下,令人厭惡,不是神拯救的對象。對于這類人的定義就不用上升到厭煩真理這個高度了,從他們的人性人品上就已經看透了,不用上升到涉及真理的這個高度了。所以,這一類人不管是在神家還是在哪個人群當中應該是最没人格最低下的人了。當然,在神家用真理來衡量的話這類人就顯得更為卑賤了。關于敵基督這方面的表現,你們還有没有什麽例子?(有一個敵基督給神家印刷書籍,通過做假賬貪占神的祭物幾十萬,後來通過調查發現他一開始没盡這個本分的時候家裏也没什麽錢,等他盡上這個本分之後又買房又買車的,但是這些從賬上查不出來。他的家人還都特别惡,導致祭物無法追討回來。)這種情况帶領工人是不是有直接的責任?(是。後來了解情况時發現當時負責的帶領工人一直没有查過這個敵基督的賬,這是他們的失職,是他們不負責任造成的,他們確實有直接的責任。)那在神的記事册上是不是應該給他們記過啊?(是。)這些人後來是怎麽處理的?(有些人被清除開除了,有一部分人在償還這些祭物。)這麽處理合適。帶領工人在這事上玩忽職守,不盡到監督的責任,尤其是在用人上用了錯誤的人,還不加以觀察、監督,不能及時地發現被用之人的問題,從而導致産生了嚴重的後果,使神的祭物、神家的財産受到了很大的虧損,這些直接責任人都有責任,都應該記過。這就是用人不當給自己帶來了惡果,也給神家帶來了虧損,最後是用神的祭物作為代價了。你們説,敵基督他們的貪心是一直就有還是見財起意了?(一直就有。)所以説,在跟這類人交往相處的過程中是完全可以發現他們的貪心與欲望的。這就是帶領工人不負責任、不分辨人、看不透人、亂用人導致的後果,所以他們的責任是重大的,應該開除。

之前是圍繞敵基督的本性、實質、性情還有他所走的道路這幾個大方向交通的,今天交通、解剖的是敵基督人性範疇裏的表現,涉及到現實生活了,雖然是小的方面,但是也能够讓人識别敵基督這類人的一些表現,這也是敵基督這類人的一些明顯的特徵與標志、符號。比如説,一個敵基督喜愛地位、名利、權勢,還很自私卑鄙、凶惡,不喜愛真理,那他的人性、人格品質是怎樣的呢?有的人説:「有的敵基督雖然喜愛名譽地位,但人格很尊貴、很高尚,有良心理智。」這話對不對?(不對。)不對在哪兒?先不講敵基督這類人的性情實質是什麽,首先從他的人性人品來看,他肯定不是什麽好人,不是什麽有尊嚴、有良心、人格高尚的人,更不是喜愛真理的人。有這類人性的人能不能走正道?肯定不能,因為他的人性品質裏本身就不具備走正道的實質,所以説這類人不可能喜愛真理,更不可能接受真理。從敵基督盡本分的存心與態度上來看,敵基督這類人的人品人性讓人唾弃、厭煩,更讓神厭弃。無論盡什麽本分都想貪占神家財物,向神索取賞賜,索取財物、利益的這類人,在神眼中被看為什麽樣的人?這類人肯定不是什麽好人。那在神眼中到底怎麽定義這類人?給這樣的人一個什麽樣的名稱呢?在聖經中記載着恩典時代的一段故事:猶大常常偷錢袋裏的錢花,最後神利用他效了一步力——出賣主耶穌,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猶大作為一個賣主賣友的角色最後肚腹崩裂而死。所以,貪占神家財物、盗竊神的祭物的這類人在神眼中統統被看為猶大,言外之意就是這類人被神稱為猶大。雖然現在被定罪為猶大的這一類敵基督并没有做與猶大一樣的賣主賣友的事,但是他們的本性實質是一樣的。他們的共同點是什麽?就是利用職務之便、利用盡本分的機會竊取、貪占神家財物。所以,這一類人被神稱為猶大,他們與賣主賣友的人畫為等號。就是貪占霸占神家財物的這類敵基督等同于賣主賣友的猶大,那可想而知這類人的結局是什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