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盡本分只為出人頭地、滿足自己的利益與野心,從不考慮神家利益,甚至出賣神家利益,以神家利益為代價换取個人的榮譽(五)第三集

案例四 騙取祭物還債

以前在大陸的時候,聚同工會需要找相對安全的地方,我們就找了一個接待家,這家人願意接待,也幫着維護。但一段時間之後,這家人就開始動心思了,「看來,你們是要長期在這兒聚會了。你們聚會離不了我家,我要是不趁機占點便宜那不是傻嗎?」有一次聚同工會,參加聚會的人還没有到齊,他家莫明其妙地來了一個人,在他家客廳坐着就不走了。這個接待的人就來告訴説這個人是來要債的,前幾年借了他的錢還没還。你們説這是怎麽回事?這個人早不來晚不來,偏偏趕在這個時候來要債,這是巧合還是有人在背後故意安排的?這就不得不令人懷疑了,這裏有猫膩。這裏的猫膩是什麽啊?是不是這家人不安好心故意把人叫來的?(是。)我説:「你趕緊讓他走啊。」他説:「不給錢那人不走啊。」我説:「你咋不還呢?」他支支吾吾的,意思是有錢也不給他,就是白借。後來,要債的人一直呆到有的同工快要來了還不走。這個接待的人打算怎麽辦?他是不是有預謀?(是。)後來我就告訴一個人拿錢給他,讓他趕緊把這個債主打發走。給完錢之後不到半個小時那人就走了。按常理那個債主不應該來了,但是這事還没完。隔了一個月,又一次同工來聚會之前這個債主又來了。接待的人説上次只還了一部分,還没還完。他説這話是什麽目的?讓神家再替他償還一次。還像上次一樣,把錢給他之後要債的人就走了。後來再去那兒聚會要債的人就没再來,因為這個債已經分兩次替他還完了。他怕一次要那麽多你不同意,就分兩次要。你們説這錢該怎麽算?是算神家借給他的還是算他賴神家的?(算他賴神家的。)實質上是被他騙去了。那為什麽給他這些錢呢?不給行不行?不給倒也合理合法,但是同工會就聚不成了。那以什麽名目給他的呢?當時我是這麽想的,把這個錢給他就當是租他這個地方了,要是租賓館、租體育館不也得花錢嗎?租那些地方不能聚會也不安全,在這兒他幫着維護環境,有安全保障,神家花點錢替他還債,這算不算合理?(算。)只是這錢花得不是名正言順,但在大紅龍國家那種環境下很多時候就得這麽做。

有些人人性惡,盡接待的本分不是心甘情願,咱們用他維護環境那就得允許他占點便宜。但是這個便宜占去了之後他還能不能蒙拯救?那就不能了。不是説神不拯救,而是這樣的人達不到蒙拯救。他誰都騙,誰的便宜都占,盡點本分、預備點善行就總要撈好處,跟誰都講只占便宜不吃虧的原則。他本着這個原則在神家盡本分,那他這個「善行」是怎麽來的?是神家花錢買來的,不是他個人預備的,他没預備善行。他提供一個地方,神家花了錢就當是租的一樣,這就與善行無關了,就不是他的善行了。一個人打着為神家提供地方接待弟兄姊妹這樣的旗號騙取神家的財物,這是什麽行為?這樣的人人品怎麽樣?他的行為能不能蒙神紀念?他的人品在人心中、在神心中是什麽檔次?你預備善行是你個人該預備的,是為了你的歸宿預備善行,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你自己,不是為他人。你做自己該做的事已經獲得了報酬,該得的好處都得到了,在神的心裏會怎樣看你?你做好事是為了得利,并不是為了得真理、得生命,更不是為了滿足神,那神還能拯救這樣的人嗎?不能了。他就預備這麽點善行,盡這麽點義務、本分還要伸手向神家索取報酬,還要斤斤計較,還要想方設法地騙,得好處,一點兒不吃虧,像做生意一樣,那這個善行就不是善行了,變成惡行了,神不但不紀念,而且還會取消、剥奪他蒙拯救的權利。這個接待的人讓神家替他還錢,這帶不帶點詐騙性質?這就是敵基督做的事,要錢都不是光明正大的,而是帶着詐騙的性質,藉着一個機會就勒索。神拯不拯救勒索神祭物的人?(不拯救。)這樣的人如果悔改了,如果是真信,該不該拯救?(不該。)為什麽?(這樣的人能詐騙神家,他心裏一點兒神的地位都没有,就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不信派。)不信派會不會悔改?敵基督這類不信派是不會悔改的。他做什麽事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中心,就是死也不會悔改的。他不承認自己做錯事,不承認自己作惡,他悔改什麽呀?悔改指的是有人性、有良心理智能看清自己的敗壞、能承認自己敗壞的人説的。這個人盡點本分就要撈好處,連這樣的機會都不放過,就是個大騙子。這是第四個案例。

案例五 給神家幹活索要工價

在大陸有一些比較危險、比較擔風險的工作,需要有點頭腦、具備一些條件的人去作。那時候有一個具備這樣條件的人,上面就安排他作一項工作。作這項工作的時候他提出一個要求,説自己一作這個工作就不能天天上班了,家裏的生活有點難處。神家就給他一些生活費,他挺高興,就擔起這個工作了,不過工作作得一般。一段時間後,他家的生活是没問題了,但又出了點别的事,他就跟神家反映,神家就又給了他一些生活費,保證他的生活能過得去,他勉勉强强地答應了繼續作這工作。可是工作作得怎麽樣呢?全是一塌糊塗,他想作就作點兒,不想作就一點兒也不作,這就把工作給耽誤了,使教會工作受了一些虧損,還得讓其他人去補救。後來神家就找這個人讓他好好作這工作,有什麽難處神家繼續幫他解决。他當面没直説,背後却跟幾個弟兄姊妹説:「我缺的是生活費嗎?那點錢能解决什麽大問題呀?我作這個工作為神家解决這麽大難處,神家也應該為我解决大難處,現在我兒子上學都没有學費這事還没解决,我缺的不是那點小錢。」這是他的大實話,當面説不出口,背後發牢騷的時候暴露出來了。這事應該怎麽解决?神家是繼續用他還是另找他人?(另找他人。)為什麽?他這個人的人品、實質已經暴露出來了。他不但要讓神家負擔他家的生活,還要負擔他孩子的學費,之後又説他妻子有病,還要負擔他妻子的醫療費,這胃口是不是越來越大了?他覺得為神家辦這點事就是立大功了,神家應該無條件地提供他的一切所需。他要是上班的話就能供得起他家孩子上大學了?就能擔負起他妻子的醫療費了?不見得。那他為什麽在神家作這麽點工作就没完没了地向神家要錢呢?他是怎麽想的?是什麽觀點?他認為神家離了他就没有人能作這工作了,所以就得趁這個機會找個名目向神家多要錢,不要白不要,錯過這個機會就没有了。他是不是這個意思?他認為他作這工作是在打工挣錢,就應該敲詐神家一筆,過後一看敲詐不出來就不作了。這是不是真心信神的人?(不是。)

真心信神的人盡本分就不怕吃苦,有的人盡本分家裏有什麽難處都不説。有些貧困地區的人盡接待本分,弟兄姊妹去了都没有米下鍋,出去現借他都不説。他要是説一聲,神家能不能給?(能。)接待弟兄姊妹需要的東西神家可以負擔,那他為什麽不説?你給他他都不要,出去借了之後自己再慢慢還,就是不要神家的。而敵基督這類人恰恰相反,什麽也没做就先講條件,先伸手索要,他的手怎麽伸得那麽容易、那麽「仗義」呢?這一類人是不是没有廉耻?要完一筆又一筆,不給錢就不做事,不見兔子不撒鷹,「你給我多少錢我就幹多少錢的活兒,這筆錢不給休想讓我給你幹别的。我就是打工的,不占便宜我就不幹。我擔着風險盡本分得有便宜、得够本,不能吃虧!」所以他該要的東西一定得要,還得找藉口要,絞盡腦汁地要,想方設法地要,要是能給更好,不給就甩手走人,也不吃虧。另外,他覺得神家作這些工作都擔着風險,要是不給他怕他會告,而且神家也没有其他合適的人,就得用他,用他就得給他錢。這是不是帶點詐騙的性質,帶點趁火打劫的性質?這類人算不算信神的人?這就是神家以外的不信派,連教友都不是。教友一看信神的這些人挺好,還幫着掩護,幫着做點什麽,這樣的人還能蒙點福。而敵基督這類人信神純屬就是為了得好處,得不着好處就什麽本分都不盡、什麽義務都不盡,没有絲毫的花費,神家安排他盡點本分,他先問有什麽好處,如果没好處就不做事。這跟外邦世界的那些詐騙犯有什麽區别!這些人還想蒙拯救,還想讓神給他祝福,這是不是异想天開?這些人如果不是人格低下没有廉耻的話,心裏怎麽能想出這些歪道呢?盡本分怎能是這樣的態度呢?你們能不能做出這些事來?(也能。)能做到什麽程度?有没有底綫?覺得做到什麽程度就算是挺嚴重了,不能再做下去了?(有時候會感覺心裏受責備,良心受控告,還有時害怕别人會把自己做的事揭露出來,就不會繼續做了。)人不管做什麽事,人的人性品質太重要了,一個絲毫没有廉耻的人什麽壞事都能幹出來,那就是一個着着實實的惡人,做什麽事都没有底綫,都不憑良心。人性裏没有良心的人是什麽人?是畜生,是魔鬼,神不拯救。能在神作工期間欺詐勒索神的祭物的、向神家索取報酬的,這些人都不是好東西。他們以為神家好欺騙,神家的東西不歸哪個人管,也不歸哪個人所有,他就可以為所欲為地隨便占有、欺詐,就認為這是占便宜了。這便宜是那麽好占的嗎?這便宜雖然不大,但你占了後果是什麽?你的性命就没了。

人要是真有點人性、有點良心能做出這些事來嗎?你信神還能欺詐神,還能勒索神的祭物,這是什麽東西?這還是人嗎?只有魔鬼才這麽做,畜生都不會這麽做。你看那狗,主人把它養大,它就替主人看家,壞人來了就報信、攻擊壞人,誰拿走主人的東西它就追,主人家的鷄鴨鵝跑了還幫着找,主人家養的猪打架它還拉架,它知道主人就是讓它看着猪的,它就能盡到這個責任。它也不向主人講理,説,「我都給你看猪了,你怎麽不給我吃點鷄肉什麽的?」它從來不講這個。就連狗都能為主人看家護院,為主人無償地盡自己的義務,但這些人連動物都不如,盡點義務就覺得吃虧了,盡點責任出點力就覺着不舒服不平衡,覺着被利用了,就想方設法地找平衡。你信神神保守你,神帶領你,賜給你這麽多真理,你怎麽不思還報呢?你不思還報神都没追究,你盡點義務就到神這兒來找平衡,盡點義務就想勒索,就想詐騙,就要想方設法地補回來,這是不是找死?神給你的還少嗎?按人的表現,人配得什麽呀?人今天所享受的、所擁有的是人配才得來的嗎?不是,那是神賜給你的,是神祝福給你的,你都偏得很多了。神無償地賜給你生命、賜給你真理、賜給你道路,你還報給神什麽了?盡點自己的義務、本分心裏就難受,覺得虧了,就想方設法地找平衡。你找平衡可以給你,但給了你之後你還能蒙拯救嗎?到有一天這些人就知道了,到底什麽最重要、什麽最有價值。這些具備敵基督實質的人他們永遠不知道真理的價值,到有一天結局顯明的時候,一切都顯明、公開的時候,他們就知道了。到那時候是不是就太晚了?萬物的結局近了,萬物都要廢去,唯獨神的話、真理要永遠長存,而具備真理、實行出神話的這些人與神的話共存,與真理共存,這就是神話的價值與威力。而敵基督這類人永遠看不透這一點,所以他們想方設法、絞盡腦汁、不擇手段地打着信神的旗號為自己謀取各種福利,甚至用更拙劣的詐騙手段騙取神的祭物、侵吞霸占神的祭物。這些人的所做所行被一筆一筆地記在了神的記事簿上,到有一天結局顯明的時候,神會根據這些來定各人的結局。這些事都是真實的,不管你信不信,這一切都會顯明的。這是第五個案例。這個人怎麽樣?人格是高尚還是低賤?(低賤。)在神來看,這不是尊貴的人,而是卑賤的人,簡稱「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