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二十四)第二集

咱們要交通的一個主要話題就是道成肉身在生活與生存中他做人的原則、做事的方式,通過交通這兩方面來讓你們更加了解道成肉身的正常與實際,或者更多地了解道成肉身。一方面,道成肉身生活在人類中間他做人是有原則的,做事也是有原則的,這個原則很簡單,在我這兒做人就是規規矩矩做人,做事就是本本分分做事。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這就是我這個人做人做事的原則、信條。一共幾個字?(十二個字。)這十二個字很簡單,字面意思是挺好理解的,一點兒也不抽象、不空洞,一點兒也不深奥,一點兒也不高大上。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這就是我做人做事的原則、信條,我做人做事就遵守這個原則,就是這麽做的。那你們能不能看見這是事實啊?會不會對號啊?一方面,我講道交通的時候、跟人接觸交往的時候、跟人聊天的時候就總告訴人這麽做人;另一方面,我自己也是這麽做人的,不是喊口號。那為什麽要跟人講這條原則呢?是因為我本人就這麽做事、就這麽做人的,没有其他高深的東西。有些人説:「你這個做人的信條挺接地氣,一點兒也不高雅,這也代表不了道成肉身的神的身份哪!」這話對不對?(不對。)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這是一條原則、信條,我在日常生活中是這麽做的,在盡職分的時候就是作工作的時候也是這麽作的,我是這麽做人的,也是這麽做事的。咱們就當聊天、閑談説説這些事,讓你們也輕鬆輕鬆,讓你們從我這兒多了解了解我生活方面的一些資訊,好不好?(好。)如果我聊到哪兒你們有些人説「反對!你説的跟你表現的不符」,那我就重説,我糾正或者以後改正;如果你們有些人舉手説「贊成!你所説的與我們所看到的、所聽説的你生活當中的流露特别相符,你説這話是事實」,那我就繼續保持。好不好?(好。)

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不管是生活還是工作我都堅守這個信條。在工作中你們所能體會到的應該不算少了,那咱們先來説説生活方面。道成肉身是在人類中間擁有特殊身份的一個人,但他辦事一點兒也不搞特殊,從來不把自己當特殊人物對待,就是普通的人。到哪個國家就遵守那個國家的法律規定,要辦什麽事不明白的就趕緊諮詢了解當地的法律、政策是怎麽規定的,怎麽做是違法、怎麽做是不違法,怎麽做合適就怎麽做,不搞特殊化。這麽做是不是規矩,是不是本分?(是。)這是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在自由民主的國家,辦事需要了解相關法律就諮詢律師或者查找法律法規,不做違法的事,也不鑽法律的空子,嚴格地遵守法律法規,因為多數國家的法律法規是保護個人合法權益的,是人應該遵守的。比如,院子裏搞建築要放置一個東西,得先詢問了解政府對這事是怎麽規定的,院子裏能不能放置這個東西,如果能放,那放在哪兒合適,問清楚細節後就按照政府的規定做事。如果政府不允許這麽做那就不做,不無理取鬧,也絶對不會明知不行偏要違反法律做事。比如,搞一個什麽建築就需要到政府去報批,政府批准後就可以施工了,工程完工了還要經過政府檢驗,如果檢驗合格了就可以安心使用了,這是搞建築的程序。有些人會説:「這類小工程政府有規定必須得報批嗎?可報可不報的就没必要報了,省得麻煩。」我説:「這必須得打聽準確,萬一是必須政府批准的,咱們没有報不就違反規定了嗎?咱們不能違反啊,既然要搞這個建築就應該報批。如果政府説不用報批,咱們不報批心裏就踏實,如果政府説必須報批,那咱們去報批就合理合法了。」凡是涉及法律或者政府規定的事必須得諮詢準了才行,否則出事就很麻煩。在國外生活起碼的一條就是不做違法的事、不做違反政府規定的事。比如,在鄉下住着的時候需要養鷄或者養羊就得報政府批准,這些事政府都有詳細的規定,絶不能違反,不能搞特殊,一旦違反政府的規定被查到了就很麻煩,這就需要我們遵紀守法,這也涉及到如何做人、如何生活的原則了。不管在哪兒生活都應該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在日常生活中我與鄰居相處也是規規矩矩的,不製造噪音,不影響别人。不管政府怎麽規定咱們都得遵守,即使養狗也得把狗管理好,别讓狗亂吠影響到鄰居休息,尤其是周末鄰居都在家,更得注意别影響人家。冬天下雪時也得早上八點以後開始清雪,過早清雪有噪音會影響鄰居休息,讓人討厭。政府有明文規定你就得遵守,别故意違反政府規定,别跟政府過不去,這叫規規矩矩做人。我不管住在哪個地方基本没有噪音,從來不在外面放音樂,也不大聲喧嚷、説話,遛狗時也不讓狗亂吠,盡量别吵到鄰居,别干擾人家的生活,别讓人討厭,這是不是規規矩矩做人啊?(是。)所以多年來我跟周圍鄰居相處得不錯,彼此相安無事,見面打個招呼,友好和睦地共處。不管居住在什麽地方,咱們跟鄰居相處都得守規矩,不能給人家找麻煩,也不用低三下四,正確對待别人,做事公平、公正,相處長了也不會有什麽矛盾。

對于道成肉身規規矩矩做人這方面,有些人説:「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我説:「你真説對了,就這麽正常。」這個正常來自于什麽呢?來自于人性的良心與理智。正因為道成肉身有正常人性所具備的完善的良心與理智,所以在做人這個人認為很不起眼的事上遵守的一個原則也是很不起眼的,就是規規矩矩。有些人聽完之後會説:「這算什麽事啊,也值得一提?這就是正常實際?這些都是小事啊。」這些雖然是小事,但是規規矩矩做人這是神道成肉身正常實際的一方面體現,那這個就值得講,值得人認識。人認為規規矩矩做人不起眼,那如果我在生活中處處搞特殊,處處標榜自己,「我是基督,我是天上來的,我是與衆不同的,我是人類中間的异類,所有的人類、所有的生物,所有的受造之物都得踩在我的脚下,萬物都是我的脚凳。不管是信神的還是不信神的人都得向我俯伏敬拜,到我跟前都得禮讓三分,都得恭恭敬敬」,這正不正常?(不正常。)這就不正常了。你看我是不是那麽做的?(不是。)我没那麽做。我與每一個我能接觸到的人尤其是外邦人都和睦相處,按規矩、禮儀來對待人家、跟人家打交道,跟人談論什麽事、諮詢什麽事都特别地尊重人家,不明白的就多問、多打聽,有些人會很耐心地幫助解答。當然,規規矩矩做人并不是因為他們這樣對待我然後我才回報他們,而是道成肉身生活在這個現實的環境裏與人相處、辦事本身就是遵守這樣一個原則。比如圖書館是讀書、學習的地方,到這裏就應該遵守這裏的規定,不能吵鬧,盡量不要説話,如果想説話就壓低聲音或者到外面去説,尤其電話鈴聲響了就趕緊出去接,以免干擾、影響别人讀書,這叫守規矩。在這種環境裏如果有電話打來我就會出去接。有些人説:「這事誰不懂啊?」還真有人不懂。在西方一些餐館、超市,還有一些辦事的地方,經常能聽到一些人説話聲音很大,當地的服務員、工作人員就特别地反感。尤其是一些亞洲人一點兒規矩都不懂,顯得特别低級。有的地方明明寫着什麽規定,他看見就像没看到一樣,即便是看到用他的母語寫的規定他也不遵守,還要違反規定,工作人員提醒他還跟人家理論,這是不是丢人現眼啊?有些人在國内作威作福習慣了,來到西方還以為是自己的地盤,張牙舞爪,像螃蟹一樣横着走,絲毫不守規矩,結果到什麽地方都讓人反感厭憎,甚至有的人去交通局考試都能鬧出事來,過後見到本國人還宣揚,「咱們中國人到哪兒都是自由的,從來不願意守規矩,越隨便越好,若有人管我我就給他大鬧一場!」這是不是活鬼啊?你以為這是在國内呢,你有權有勢就能作威作福?這是在國外,是在法治國家,你違反法律法規就得承擔法律責任。遵紀守法這是人起碼該做到的,如果人連這點規矩都不懂就太没人樣了。

我一般到公共場合就特别謹慎,尤其是去一些政府機關辦事都要謹慎行事,别違背人家的規矩,不管填什麽表、答對什麽都要按規矩辦事,辦過幾次事就有經驗了。守規矩容易,怕的就是不懂規矩,鬧出笑話不説,會不會影響辦事啊?這都有可能,所以要規規矩矩做人。這些事在西方人中基本都能做到,道成肉身的神有正常的理性、良心當然也能做到,也積極主動地去做,并不把自己列為受造人類中的另類,也從來不會繞開這些法律法規搞特殊。不管到政府部門辦什麽事都是按程序來,從來不要求説「我這個人地位特殊、身份特殊,能不能給我點特殊照顧啊?」一方面我不向人諮詢找這樣的途徑,另一方面也從來不禱告天上的神説「神能不能給我顯個神迹奇事,這事一下就成就了,就不用和人一樣去走這些程序」,我從來不這樣禱告,而是規規矩矩地按程序辦事。當然在辦這些事的時候也會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就得特殊處理,需要交費的就交費,需要等待的就等待,需要再次向政府申請或者確認的那就再申請、確認,一定會按照法律法規嚴格地走程序,不會越級。不管是到超市買東西還是到政府部門辦事,人家排隊我就跟着排隊,輪到我了我就趕緊上前,人家讓做什麽就規規矩矩地按人家要求的去做。就這麽做人,生活中臨到事就這麽做、這麽去體驗,雖然有些特殊時候還會受到一些委屈,但是從來不會影響到「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這一信條,該怎麽做還怎麽做。尤其是我這個人是亞洲人的面孔,而且身材體量小,長相也一般,説話聲音也不大,人看着普通、平凡,在人群裏不顯眼,根本就没有人會注意到,所以在有些特殊環境裏辦事的時候就會受到一些不同程度的歧視,或者受到一些不同程度的「特殊待遇」。如果臨到這些事你們怎麽辦?你們是跟他理論還是投訴他,還是禱告神咒詛他?你們采取哪種方式?(如果當時環境合適,我可能會跟他理論。)那會不會在心裏禱告咒詛他?(咒詛倒不會,只不過心裏會比較生氣。)遇到被特殊對待或者被歧視這樣的情况就應該冷處理,在我這兒我不禱告咒詛,也不跟他理論、争執,而是冷處理,正確對待,心裏多少有點難受,過些日子就好了,自己就排解了。即便你的尊嚴、人格受到侮辱也不能暴露血氣,不能用血氣的方式對待。那怎麽對待呀?如果他歧視你或者侮辱你,你就該忍耐對待,然後遠離他,不暴露血氣,他就不能把你怎麽樣了,這次吃點虧就當是一次教訓。如果我臨到這事,出于正常人性的理性與良心我會感覺到受傷害,也會感覺到人格尊嚴受到打擊,心裏也會難受、會痛,但是絶對不會因着自己有特殊的身份、有特殊的地位而感覺委屈,更不會仇恨或者咒詛那些歧視我的人。年齡越大越覺得這些事太正常了,生活在這個人世間,在這樣的敗壞人類中間,這些事太正常了。感覺這些事正常不是因為司空見慣了,麻木了,而是因着人都是敗壞人類,他能歧視你并不是針對你這個人,而是整個人類都是這樣的。你看,在美國這個多種族的移民國家,每一個種族的人都會説自己受到過歧視,甚至白人也會説自己受到過歧視。人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環境、不同的人群中間都會受到歧視,有時候是來自于其他種族的歧視,有時候在同種族當中也會受到一些歧視或者不公平待遇。你認為的歧視有可能就是敗壞人類對待人最常見的一種處事方式,這個人類就是這樣的,所以對這類事情就不要較真。生氣這是正常的,但是你應該很快地看透這事,然後排解它,不要用血氣的方式去對待,别想着報復誰或者禱告咒詛誰。别覺得自己不一般,你就是個一般人,人家就拿你當一般人對待,看你好欺負他就欺負你,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你别憑觀念想象認為「我這人可不一般,我有多高的身價、多高的地位,誰欺負我我就禱告咒詛誰,我把我的後台説出來嚇死你,以後我要掌權了我讓你跪地求饒,讓你磕頭像鷄鵮米似的」,我從來没有這樣的想法。世界上歧視的事到處都有,他的歧視不是針對你一個人,這個世界本身就充滿了不公平,充滿了歧視,充滿了各種邪惡,充滿了各種惡行。臨到這類事我也没把自己當成一個什麽特殊的人物來對待,所以就很容易排解這些事情,這是不是也是在遵守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這個信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