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二十)第二集

咱們這個階段交通的是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上次聚會交通了放下來自家庭的一些包袱。關于來自家庭的包袱這個話題,先交通了來自父母的期望,然後又交通了父母對後代的期望,這些都是人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應該放下的東西,是吧?(是。)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一共列舉了四項。第一項是興趣愛好,第二項是婚姻,第三項是家庭,咱們交通完三項了,還剩最後一項是什麽?(事業。)第四項是事業,該交通事業這一項了。你們揣摩過這個話題嗎?如果誰曾經揣摩過這個話題,可以先説説。(以前覺得一個人事業成不成功就是他做人成不成功的一個體現。如果一個人没有事業心,或者他的事業搞得一塌糊塗,那就代表這個人做人挺失敗的。)那涉及到放下事業這方面的問題,應該放下的是什麽?(放下人裏面對事業的野心欲望。)這是一種看法。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當中的事業,你們能想到的是放下什麽?是不是應該解决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事業給人帶來的種種麻煩?(以往在世上,就覺得事業得有成,得能出點名,所以就拼命追求事業,想出人頭地。信神以後也想在神家裏出人頭地,讓别人高看,這個問題成了我生命進入的一個嚴重的攔阻。)你們理解的事業基本上是個人的追求,也涉及到人所走的道路。那咱們交通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中的事業,暫先不提涉及人追求方面的内容,咱們主要講「事業」字面上的意思。這個「事業」指的是什麽呢?就是人在世上活着所從事的能養家糊口的工作或者勞作。這方面話題是咱們要交通的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中事業這個範疇裏的内容,就是人信神追求真理的同時,為養家糊口從事一項工作,在社會中選擇職業的範圍與原則。當然,這裏或多或少會涉及到一部分人的追求内容,也涉及到神對于一個信神的人所從事的工作的要求,也可以説是一個信神的人在世上對待各種工作、事業應該具備的思想觀點。涉及事業的話題挺廣泛,咱們給它分分類,通過分類,讓人明白神對于信神的人、追求真理的人所從事職業的要求標準是什麽,神要求信神的人、追求真理的人從事職業或者對待職業的思想觀點是什麽,以此來達到讓人放下人觀念中、意願中對于事業的追求與願望,同時也矯正人對于在世界上所從事的職業或者所追求的事業的不正確觀點。關于人應該放下的事業的内容,咱們分為四大項:第一項人應該明白的問題是,不做慈善;第二項,有衣有食就當知足;第三項,遠離社會各種勢力;第四項,遠離政治。根據這四項内容來交通涉及放下事業方面的問題。你們看看,這四項内容跟你們所交通的有没有關係?(没有關係。)你們交通的是什麽?(個人的追求。)你們交通的不涉及真理原則,而是個人的一點小的追求。咱們交通的這四項都涉及事業這個話題中的各類原則,這各類原則人如果明白了,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涉及事業方面應該放下的人就容易放下了。容易放下是因為人對這些方面的真理明白了,但是如果你不明白這些真理的話,你就很難放下。對放下事業方面的這四條原則,咱們一條一條地來交通。

第一,不做慈善。不做慈善這是什麽意思呢?看字面意思好理解,對慈善這事你們是不是多多少少都有點概念?比如福利院、救助所,社會上的某某慈善機構,這些都是涉及慈善事業的機構、名稱。那對于人所從事的事業,神對人的第一條要求是不做慈善,這是什麽意思?就是要求人不做慈善的事,不從事與慈善有關的行業。這個是不是好理解啊?你作為一個信神的人,你生活在肉體中,有家庭,有自己的生活,你需要生活費來養活自己、撫養家庭,那你就得從事職業。不管從事什麽樣的職業,神對人要求的第一條就是不做慈善。不是因為信神而去做慈善,也不是為了肉體的生計而去做慈善,就是這項工作不是你所應該從事的職業,也不是神托付給你的一個職業,更不是神托付給你的一項本分,就是慈善這類事情與信神的人、與追求真理的人没有關係。反過來也可以説,如果你做了慈善這件事,神也不紀念,你做得很好、很到位,得到社會的認可,甚至得到弟兄姊妹的認可,但是神不認可,神不紀念。神不會因為你曾經做過慈善,你曾經是個大善人,你曾經救助過多少人,做了多少善事,讓多少人受益,甚至搶救了多少生命而紀念你,最終祝福你,讓你破格蒙拯救,讓你有美好的歸宿,就是你做慈善工作不是蒙拯救的必要條件。那慈善的事情包括什麽呢?其實,在每一個人心目中多多少少都有一兩件事情可以確切地認為它就是一種慈善事業。比如,收養流浪狗。有些國家對寵物管理不太嚴格,或者因為經濟條件不太好,在街道上或者在有些地方常常能看到一些流浪狗。流浪狗是什麽意思?就是有些人養狗養不起了或者不願意養就丢弃了,或者因為某種原因狗走失了,就在大街流浪。然後你就認為,「我是信神的,我就應該收養這些動物,因為做善事是神的心意,是榮耀神名的事,這是信神的人應該擔負的一種責任,是義不容辭的一件事」,所以你看到流浪狗、流浪猫就帶回家收養了,自己省吃儉用給它們買糧食,甚至有的人把自己的工資、生活費都搭進去,最後收養的猫狗越來越多,還得租房子,這樣一來,生活費就更不够了,工資也入不抵出了,没辦法還得借。但不管怎麽難,他都覺得這是自己義不容辭、不能推卸的責任,應該把它當成一件善事來做。他認為這是在實行真理、堅持原則,花大把的金錢、大把的精力與時間收養這些流浪猫、流浪狗,來做慈善的事業,心裏還覺得很坦然、很有成就感,自我感覺良好,甚至有些人覺得「這是在榮耀神,這是收養神所造的生物,這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神肯定紀念」。這些想法對不對?(不對。)神没有托付你做這件事,這不是你的義務,也不是你的責任。如果你碰到流浪猫、流浪狗,你心裏喜歡,收養一兩隻也可以,但如果你把收養流浪猫、流浪狗當成一種慈善事業來做的話,認為做慈善是信神的人該做的一件事情,這是大錯特錯的,這是偏謬的認識、偏謬的領受。

還有的人自己覺得有點生存能力,手裏有點餘錢就救濟周圍的窮人,施捨給他們衣服、糧食、日用品甚至金錢,把這事當成一種自己應該盡的義務,甚至把一些貧窮的人接到家裏來,給他們傳福音,還給他們錢花,這些人就答應信,之後他就供他們吃住,他認為這是在盡自己的本分、在盡義務。還有的人看社會上有一些孤兒没人領養,自己有點餘錢,就去救助這些孤兒,開福利院、孤兒院,收養這些孤兒。收養之後,供他們吃住、上學,甚至撫養他們長大成人,不但自己不斷地做這件事,還要把這事延續到下一代。他們認為這是一件功德無量、有福報的事,是一件蒙神紀念的事。甚至有一些人在傳福音期間,看到一些貧窮地區有信仰的福音對象,他們就想救助、想施捨。傳福音就是傳福音,不是搞慈善,也不是搞救助,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將那些能聽明白神的話、能接受真理的人,就是將神的羊帶到神家,帶到神的面前,讓他們有機會蒙拯救,而不是去救助貧困的人,讓他們吃上飯、穿上衣,讓他們有正常人的生活,不至于餓死。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從哪方面來説,做慈善這件事,無論是救助寵物、動物也好,還是救助貧困的、達不到生活基本需求的人也好,這件事都不是神要求人該盡的本分、責任與義務,它與人信神、實行真理没有關係。如果人有點好心,願意做這件事,或者偶爾遇到一些特殊的人需要救助,如果你有能耐可以去做,但是你不要把這事當成是神對你的托付。你有能耐、有條件,可以偶爾地做,這只代表你個人,不代表神家,更不代表神的要求。當然,你這麽做了也不代表你滿足神的心意了,更不代表你是在實行真理,這只代表你個人的行為,偶爾做一做,神不定罪,但是也不紀念,僅此而已。如果你把它當成一種事業,開敬老院、福利院、孤兒救助院、寵物收容所,甚至在一些天灾臨到的時候,你主動出面,在弟兄姊妹中間或者在民間籌集錢來捐助這些受灾的地方或者受灾的人群,這事做得怎麽樣?甚至有一些人,當某些地方臨到一些地震、水灾,或者什麽天灾人禍的時候,就到教會要求弟兄姊妹捐款,更嚴重的是,有些人還拿祭物去救助這些受灾的地方和人。他認為這是每一個信神之人的義務,也是教會作為社會一個民間團體該盡的義務。他把這事當成一項正義的事業來做,不但要求弟兄姊妹捐助,還要求教會也拿出奉獻款救助這些受灾的地區。這事做得怎麽樣?(不好。)只是不好嗎?討論討論這個事的性質。(祭物是用來傳福音的,是用來擴展福音工作的,不是用來救灾的、救濟窮人的。)(救灾這個事跟真理没有關係,做了也不代表是在實行真理,更不是性情變化的見證。)有些人認為,人都生活在同一個星球上,地球上的人就是一個大家庭,一方有難就得八方支援,得充分地讓灾區的人感受到人間的温暖,感受到來自教會的援助、來自教會的温暖,這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也是一件榮耀神的事,也是一個見證神的大好時機。有一些人,你讓他盡本分堅持原則,按照神的話、按照工作安排去實行,他心裏就没勁,覺得没有動力,心裏也不想這些事,但是説花費祭物去救助那些貧窮、落後國家的人,給他們買盡本分的設備,讓他們過上有衣有食的生活,他就特别積極,急忙衝上前去做,巴不得做得越多越好。他為什麽特别積極?因為他要當大善人了。一説大善人,他心裏就覺得特别高尚,覺得能為這些窮人的生活獻上自己的一份力量,發揮自己的光和熱,特别的榮幸,心裏倍感興奮,所以有些人就特别願意做這件事。特别願意做這件事情背後的目的是什麽?真是為了榮耀神嗎?神需要這樣的榮耀嗎?神需要這樣的見證嗎?難道你不掏錢、不救助,神的名就受到羞辱了嗎?神就没有榮耀嗎?難道你這麽做了神就得榮耀了?你這麽做神就滿意了?是不是這麽回事?(不是。)那是怎麽回事啊?這些人為什麽願意這麽做呢?他這麽做的目的是不是為了讓自己的虚榮心得到滿足啊?(是。)為了讓受益者對他豎大拇指,稱贊他慷慨、大方、有錢。有些人總有英雄主義情懷,總想當救世主,你怎麽不救救自己呢?你自己是個什麽東西你知不知道?你有能耐救别人,為什麽就没能耐救自己呢?你那麽慷慨,為什麽不把自己賣了,把錢給那些人,救助那些人?為什麽花祭物呢?你有能耐應該自己不吃不喝,或者一天吃一頓飯,省下來的錢都給那些人花,讓他們吃飽穿暖,你為什麽亂用神的祭物呢?這是不是慷神家的慨啊?(是。)慷神家的慨,從别人口裏得一個「大善人」的稱號,滿足自己被别人需要的虚榮心,這是不是無耻啊?(是。)這個事既然無耻,那該不該做呢?(不該。)神家擴展福音的性質不是做慈善,而是在尋找能聽懂神話語的羊,把這些人找回來帶到神面前,接受神的刑罰審判,接受神的拯救,這是配合神拯救人的經營計劃,而不是搞慈善,不是哪兒窮就去救濟哪兒,就去哪兒傳福音。這是打着傳福音的旗號來做慈善事業,為了讓這些人吃飽穿暖,用上現代化的機器,享受現代化的生活,難道這樣做就能拯救人嗎?這樣做達不到傳福音拯救人的目的。傳福音不是搞慈善,傳福音是為了得人的心,把人帶到神面前,是為了讓人能接受真理蒙神拯救,而不是搞救濟。因為教會工作的需要,個别人撇弃工作、撇弃家庭全職盡本分,神家給生活費,但這不是救濟,這也不是搞慈善事業。神家傳福音建立教會,不是設立福利院,也不是設立收容所,不是用這些好處、金錢來收買人,讓人到神家混吃混喝。神家不養活寄生蟲,不養活要飯的,也不收容流浪兒、孤兒,也不救濟吃不上飯的人。他吃不上飯是因他自己懶惰、他没能耐,活該,和我們傳福音没關係。咱們傳福音就是為得人,得那些能聽懂神話語的人、能接受真理的人,而不是看誰窮、誰可憐、誰受氣、誰無依無靠就收容誰,就救濟誰。傳福音有傳福音的原則、標準,對福音對象有要求標準,傳福音不是找乞丐。所以,你如果把傳福音這項工作當成是一項慈善事業,那就錯了,或者你在盡傳福音這方面本分、從事這項工作的時候認為是在從事一項慈善事業,那更是大錯特錯的事,這個方向本身是錯的,出發點本身也是錯的。如果誰有這樣的觀點或者做事的方向是這樣的,那你應該趕緊矯正、扭轉你的觀點。神從來不可憐窮人或者是在社會底層受壓制的人,神憐憫的是什麽人?最起碼必須得是相信有神的人,能接受真理的人。你不跟隨神,還抵擋神、褻瀆神,神會憐憫你嗎?不可能。所以,人不要錯誤地認為,「神是憐憫人的神,凡是在世界上受氣的、吃不開的、受壓的、受這個社會排擠的無依無靠的人,神都憐憫,神都讓他進入神家」,錯了!這是你的觀念,是你的想象,神從來没有那樣説,神也從來没有那樣作,這只不過是你一厢情願,是你人意的好的想法,與真理没有關係。你看,神所揀選的、進到神家的人,無論在社會上是哪一個階層的人,哪個人是因為吃不上飯,神可憐他、憐憫他才把他帶到神家的?没有一個。相反,神揀選的這些人,不管在社會上是哪一個階層的,哪怕是做農民的,也没有吃不上飯的,没有乞丐,這就看見神的祝福。神要是揀選了你,你是神的選民,神不會讓你窮到吃不上飯、窮到要飯乞討的地步,反之,神會讓你豐衣足食。有一些人信神總帶有一種觀念,他認為什麽呢?「信神的人多數都是在社會底層的窮人,甚至有的都是乞丐,要飯的。」是那回事嗎?(不是。)甚至還有的人謡傳我當過乞丐。我説,那我有没有披過麻袋片,有没有拿過打狗棍哪?説我當過乞丐,我怎麽不知道呢?我是當事人,我都不知道,這純屬胡説八道!神説「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没有枕頭的地方」這話指什麽説的?是説神當乞丐了嗎?是説神無依無靠吃不上飯了嗎?(不是。)不是。那這話指什麽?指這個世界、這個人類弃絶神,没有神的容身之地,神拯救人類,人類却不接受神,没有人願意接待神,這話是指敗壞人類的醜態,指神道成肉身來在人世間所受的苦。神説這話,人就認為,「神喜歡乞丐,我們比乞丐强多了,那我們的地位在神眼中就更高了」,所以他就願意救助乞丐。這完全是人的謬解,是人錯謬的思想觀點,與神的實質、性情還有神的憐憫慈愛没有絲毫的關係。

有些人説:「你説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中的事業,告訴人不做慈善,那為什麽你還總講要對動物好點兒,不能傷害它們,你這是什麽意思啊?神家還養狗、養猫,有些人傷害狗、傷害猫還不行。」你們説,這跟做慈善有没有區别?是不是一碼事?(不是。)這是怎麽回事?(不去傷害各類動物,這是正常人性的體現。)正常人性的體現,那正常人性該有的實行法、該有的表現是什麽?(既然養它了,就得盡到責任。)盡到責任,更具體的還有什麽?(就得照顧它。)這是具體的做法。應該遵守的原則是什麽?這個涉及真理,我給你們説説,你們聽聽看這是不是涉及真理。愛惜神所造的生物,這是一種正常人性的體現,再具體的就是,得對它盡到責任,照顧好它。既然你養了它,就得盡到責任。寵物是人該養的,就得人照顧,它不像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不需要你照顧,你不有意地破壞它的生存環境,不捕殺它,就是對它最大的尊重、最好的愛惜了。至于人在家庭中能養的家禽、家畜或者寵物,你既然養了,你就應該盡到責任,就是根據你的條件,你有時間就多陪伴陪伴,如果你忙没時間,讓它達到温飽就好了。總之,就是愛惜它。愛惜它,這叫什麽?尊重神所造的生命,愛惜神所造的生物。愛惜它,愛護它,這不叫慈善,這叫正確對待。這是不是原則?(是。)這不是做慈善。慈善指的是什麽?不是盡責任,也不是為了愛惜生命,而是超越了自己的能力、精力範圍,把這事當成一項事業來做,這跟飼養寵物没有關係。人如果對待自己所飼養的寵物連最起碼的愛心或者是責任都不願盡的話,那這個人是什麽人?有没有人性?(没有人性。)最起碼説這人没人性。其實,小狗小猫對人并没有太高的要求,就是你不管對它的愛有多深,不管你喜不喜歡它,起碼得負責照料它,按時喂它,能不虐待它就好了。根據你的經濟條件,你能達到讓它吃什麽就吃什麽,你能達到讓它住什麽樣的環境就住什麽樣的環境,僅此而已。它對生存條件要求不高,你只要不虐待它就可以了。人如果連這點兒愛心都没有,可見這個人的人性有多差。虐待指什麽?没事就打它、駡它,需要喂的時候也不喂,需要遛的時候也不遛,生病的時候也不照顧,你不開心、不高興了就拿它撒氣,就打駡它,用非人類的方式去對待它,這就叫虐待。你不虐待,只是能盡到責任,這就可以了。如果你連盡責任這點兒愛心都没有,那你就不該養它,你趕緊放生,你看誰喜歡它,你就讓人家養,給它一條活路。有的人養狗連不虐待都達不到,他養狗的目的就是為了撒氣,就是為了當自己心情不好、情緒不高需要發泄的時候有個發泄口。他不敢打人、駡人,怕有後果,怕承擔什麽責任,正好自己家有個寵物,有隻狗,有氣就撒在狗身上,反正狗也不懂,也不敢反抗。這樣的人就是没人性。還有一些人養狗養猫却不能盡責任。你如果不喜歡,你就不要養,你養了它就得盡到責任,它也有生活的需要、情感的需要,它渴了需要水,餓了需要吃東西,它還需要親近人,讓人安撫它。如果你心情不好,説,「我没工夫搭理你,一邊去!」這樣對待寵物就不好。這有没有良心理智?(没有。)有些人説:「你家的小猫小狗多長時間没洗澡了?這麽髒!」「哼,給它洗澡,我還不知道誰給我洗澡呢,我多少天没洗澡都没人管我呢!」這話説得有没有人性,有没有人味兒?(没有。)不管他心情好不好,小猫小狗到他跟前蹭蹭,跟他親密一下,他一脚就踢開了,「一邊去,煩人!要債鬼,一來準没好事,不是要吃的就是要喝的,哪有心思陪你玩!」連這點兒愛心都没有,那你就别養了,趕緊放生吧,小猫小狗跟着你遭罪啊!你太自私了,不配養寵物。你養了猫狗,它的吃喝就得靠你照顧,這點道理你應該明白,你為什麽還跟動物争呢?你説,「我還没人給洗澡呢,誰給我洗啊?」誰給你洗?你是人,你應該自己洗,你自己能照顧自己,小猫小狗是因為你養着才需要你照顧,你養了你就有義務照顧,如果你連這個義務都擔不起來,那你就不配養它,何必跟它争呢?還説,「我照顧你,誰照顧我啊?你心情不好來找我安撫了,我心情不好誰安撫我啊?」你不是人嗎?人應該自己調節、調整,小猫小狗多簡單哪,它不會自己調節,就需要人來安撫。這是涉及到對待動物與做慈善的區别。對待動物的原則是什麽?愛惜生命,尊重生命,不要虐待它。對待神所造的萬物,就是遵循它的自然規律,按照神所制定的規律正確地對待神所造的各種生物,與各種生物保持正當的關係,不要破壞它們的生存環境,也不要揮霍它們的生存環境,這就是尊重生命、愛惜生命的原則。但是,尊重生命、愛惜生命的原則并不是在做慈善,這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應該遵守的神所制定的萬物規律的一個原則,但是遵守這個原則并不等于就是要做慈善。

有些人又問了:「在事業方面,神不讓我們做慈善,這是為什麽呀?如果不讓我們做慈善,那社會上那些需要救助的人或者生物怎麽辦呢?誰來救助啊?」誰來救助與你有没有關係?(没有關係。)你不是人類中的一分子嗎?與你有没有關係?(没有,那不是人的使命。)對了,那不是你的使命,不是神對你的托付。你的使命是什麽?盡好受造之物的本分,聽神的話,順服神的話,接受真理達到蒙拯救,做神讓你做的事,遠離神不讓你做的事。涉及慈善的那些事情誰來做?誰來做不是你關心的事,總之不需要你來做,也不需要你來操這個心。慈善的事至于是國家來做還是民間各種團體來做,這不是我們關心的話題。總之,信神追求真理的人,應該以遵行神的道、遵行神的旨意為準則、為實行目標與方向,這是人該明白的,也是亘古不變的真理,到什麽時候都不會變的真理。當然,偶爾做一件救助人的事,它不是事業,是偶爾一種行為,這個神不定罪。有些人説:「那神紀不紀念呢?」神不紀念。你曾經給一個乞丐施捨了一百塊錢,施捨錢給一個回家没有路費的人,或者救助了一個無家可歸的人,偶爾做了一件這樣的事情,或一生當中也就做過幾次,在神眼中,這些事神紀不紀念?神不紀念。那這事神怎麽定性呢?神不紀念也不定罪,没有定性。因為什麽?它與追求真理没有關係,這只是個人行為,與遵行神的道、通行神的旨意没有絲毫的關係。你個人願意做,一時善心大發或者一時良心發現做了一件好事,或者是一時熱心、衝動做了一件好事,過後不管後悔或者没後悔,得到回報或者没得到回報,與遵行神的道、通行神的旨意没有絲毫的關係,神不紀念,神也不定罪。不紀念是什麽意思呢?就是神不會因為你曾經做過這件事而免去在你蒙拯救的過程中對你的刑罰審判,也不會因為你曾經做過一些好事、善事而破格讓你成為蒙拯救的人。神不定罪是什麽意思呢?就是你做這些好事與真理無關,這只代表你個人的好行為,没觸犯神的行政,也没觸犯任何人的利益,當然也没羞辱神的名,更談不上榮耀神的名,没違背神的要求,也不涉及違背神的心意,更不涉及悖逆神,所以談不上神定罪,只是代表個人的一種好行為。雖然這種好行為會得到世人的贊許、社會的承認,但在神的眼中這些都是與真理無關的事,神不紀念,也不定罪,就是在神那兒忽略不計。不過有一種可能,就是你救了一個人,或者是金錢上的資助也好,或者是物質上的某種救助也好,或者是情感上的一種施捨也好,讓惡人得逞,使這個人犯下了更多的罪,對社會、對人類構成了威脅,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那這個事就另當别論了。如果是一件普通的慈善的事情,神的觀點就是不紀念也不定罪,但是不紀念、不定罪不代表神就支持、鼓勵你做慈善事業。不管怎樣,還是希望你不要把自己的精力、時間、金錢用在一件與蒙拯救或者與實行真理、盡本分毫無關係的事上,因為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你的時間、精力,你的生命不是用來做慈善事業的,不是通過做慈善事業來彰顯你個人的人格魅力的。尤其是有一些人開工廠、辦學校、搞企業的目的就是為了讓更多的窮人得到温飽,讓更多的窮人實現他們的理想,通過這種方式救助窮人。你要是通過這種方式救助窮人的話,勢必會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你這一生大量的時間、精力都會為此而付出、消耗,所以你就不會有太多的時間追求真理,甚至没有時間追求真理,更没有機會盡自己的本分,而是為一些與真理無關、與教會工作無關的人事物浪費你的精力,這是愚蠢的做法。這個愚蠢的做法歸根結底就是,有一些人總想憑藉自己的好心、憑藉自己有限的一點能力,想改變人的命運,想改變這個世界,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善心改變人的命運,這是一件愚蠢的事。既然是愚蠢的事,那就不要做。當然,不要做的前提就是,你是追求真理的人,你想追求真理,你想追求蒙拯救。如果你説,「我對蒙拯救不感興趣,追求真理對我來説也不是太重要」,那你就隨便。對于做慈善這件事,如果是你的理想,是你做人的追求,你認為是你做人價值的體現,做慈善才能體現你人生的價值,那你就可以做。你有多大能耐,你有多大本事,你儘管使出來,没有人限制你。咱們在這裏交通的不做慈善這件事情的前提就是,既然你想追求真理,想追求蒙拯救,那你就應該把做慈善這樣的理想與願望放下,不要把它當成你這一生的理想與願望去追求。個人不做這件事情,神家也不做這樣的事。當然,神家有一種情况就是照顧一些貧窮的弟兄姊妹家庭的生活,這個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估計大夥兒都知道,這不是慈善,這是神家内部在弟兄姊妹生活方面的一個工作安排,這個與做慈善没有關係。神家除了不做慈善以外,也不參與社會上的任何慈善活動,比如,神家不建學校,不開工廠,不搞企業。任何人如果以為了教會工作正常運轉需要經濟來源這樣的名義開工廠、建學校,或者搞什麽企業,或者參與任何商業活動,這都是違背神家行政的行為,是應該制止的。那神家工作運轉的經濟來源靠什麽?你們知不知道?靠弟兄姊妹的奉獻,靠祭物來維持工作的正常運轉。那言外之意就是什麽呢?弟兄姊妹的奉獻款,奉獻給神的那就是祭物,祭物的用處是什麽?就是為了維護教會工作的正常運轉。當然,這個正常運轉有各項開銷,這各項開銷都應該按原則去做,不應該違背原則。所以,在教會工作涉及經濟方面的問題時,一些帶領工人揮霍祭物,給祭物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這事神家都會嚴懲。為什麽嚴懲?為什麽凡是揮霍祭物的人都不放過呢?(因為神的祭物是弟兄姊妹奉獻給神的,只有神能享用,另一方面,這些祭物也是為了維護神家工作的正常運轉,如果帶領工人揮霍祭物,就會直接導致神家工作受影響、受虧損,這是打岔攪擾神家工作,所以神家要嚴懲。)你們説該不該嚴懲?(該。)為什麽該?為什麽要嚴懲?(揮霍祭物屬于敵基督的行為,人對待祭物的態度就是對待神的態度,這個人能揮霍祭物,説明他絲毫没有敬畏神的心。)你們説的也是一方面。對揮霍祭物的人為什麽要嚴懲,今天咱們就交通交通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