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二十一)第一集

這段時間交通的話題挺廣泛,你們能記住多少?能領會多少?(神剛交通完,有的能記住一點,有的因着正經歷這類環境能有點印象,有些因着没有經歷過這些環境,記住的就不多了。)臨到環境的時候,對交通的這些話有没有點印象啊?(有點印象,臨到環境的時候能想到神交通過這方面真理,想到相關的一兩句神話,之後再去找這些神話吃喝,就覺得有一些路途了。)有没有掌握原則呀?(這方面缺少得挺多,還掌握不了原則,只是能對上號,有一點認識。)明白真理,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主要指什麽説的,知不知道?説一個人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是不是常説「這人不明白真理」,或者「這方面真理原則没掌握」?你們是不是也常常這樣説呀?(是。)説一個人明白真理,有領受真理的能力,指什麽説的?是不是指明白真理方面的道理?(不是。我理解的是,聽了神交通之後,如果這個人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他能對號認識自己,也能找到實行真理的原則。)明白真理,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主要指人能明白真理原則,就是交通一項真理,無論具體的細節内容是什麽,舉了多少例子,説了多少事情,講了多少情形,這裏面有一條真理原則,你明白、掌握了這方面的真理原則,那你就有領受真理的能力。有領受真理的能力指什麽説的?就是指能明白真理原則,在臨到事的時候會根據真理原則去看人看事、做人做事,這就叫有領受真理的能力。有的人無論怎樣跟他交通真理,舉多少例子,説多少情形,講得多具體,他也不知道這裏講的真理是什麽,臨到事的時候也不會根據真理原則去看人看事、做人做事,就是對不上號,不會運用。雖然講字句道理能講幾個小時,講得頭頭是道,可惜就是不會運用神的話,不能運用真理原則解决問題、處理問題,這就是不明白真理原則,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會講多少道理都没用。真理原則就是涉及真理的每一件事、每一類事具體的實行準則。是具體的實行準則,那肯定就是神的心意,就是在具體的這件事上神對你的要求標準、你該有的具體的實行路途,這就是真理原則,既是神的心意,也是神對人的要求標準。説你掌握真理原則了,那你就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你有領受真理的能力,臨到事的時候,你就會根據真理原則去實行,你就能行在神的心意上,你就能達到神的要求。反之,你不明白真理原則,也就是你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那你做什麽事就不能根據真理原則,不能根據神的話。你做事没有根據、没有準則,就是没有一定的標準,所以你也達不到神的要求。衡量一個人能不能作實際工作,就看他有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有領受真理的能力就能解决實際問題,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會講多少道理都没用,好講字句道理不解决實際問題,就是個標準的法利賽人。你會背多少本神話語書籍也没用,法利賽人能把經文背得滚瓜爛熟,然後到十字路口去禱告,做什麽事都是做給人看,都是為顯露自己,并不是為了解决實際問題。他們就注重收集各種屬靈的,大家能贊成、接受的,高深的、深奥的一些知識、道理、字句、口號到處傳講,甚至外表有一些好行為,以此來迷惑人,達到讓人高看、崇拜,但是臨到實際問題的時候,除了會持守規條、講點字句道理以外,他們什麽實際問題也解决不了,對人裏面的情形、人的實質,還有臨到這事應該怎麽對待、怎麽解决,他們什麽也看不透,什麽真理都不明白,就會空講字句道理,這就叫標準的法利賽人。法利賽人就會講字句道理,什麽實際問題也解决不了,就是因為他們不明白真理,對問題的實質始終看不透,到解决問題的時候,他們就説謬話,發表謬妄的觀點,什麽人也看不透,什麽事情的實質也看不透,所以什麽問題也解决不了。他們没有絲毫的領受能力,不管他們聽了多少道、會講多少道理,也不知道真理原則是什麽,不知道神的心意是什麽。就這麽貧窮可憐還自以為明白真理,以屬靈人自居,你説可不可憐?(可憐。)可憐又噁心。會講那麽多字句道理,還會守一些規條,但臨到什麽具體問題都不會解决,就會學説點人話,「哎呀,這裏發生個什麽事,你看這個事發生的經過這麽曲折、離奇,這麽詭异。哎呀,那個人没有良心、没有理智,人性不好,也没有自知之明,臨到事就是胡作非為。」你問他:「那這個人有這些表現,你怎麽對待、怎麽處理的?根據什麽原則來處理這個人呀?他的這些表現的實質是什麽?這類人是敵基督,還是走敵基督道路?是假帶領,還是僅僅就是人性不好,還是因為信神根基淺?」「這個看不透。」他不知道怎麽解决,臨到各類事只會看外表的現象、狀態,具體到個人的一些表現、流露、言語、行為,只會形容、表達,或者有一點簡單的、最初淺的定規,但看不透問題的實質,不知道怎麽對待、處理這類人,不知道怎麽交通真理讓這類人反省認識自己,根據神的話對號入座,在生命進入上不知道怎麽幫助他們,在行政、人事上不知道怎麽恰當地安置這類人,只是會講這類人或那類人的各種表現、各種狀况。你問他「這些人都處理了嗎?」「還没有,正在觀察呢。」就是這麽個結果。這是不是没有解决問題的能力啊?(是。)没有解决問題的能力,是不是就是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啊?(是。)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那這類人是不是就是不明白真理原則?不明白真理原則,不是聽道聽得少,而是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不具備這個素質。那平時他怎麽那麽會説、那麽會講呢?因為他聽得多了,見識得多了,把這些道理性的東西都牢記在心裏了,自然就會講字句道理了。尤其有一些人做帶領工人幾年,練也練出來了,各種字句道理會講了、會説了,説得特别自如,講得能成段、成篇,這不代表他有身量了,也不代表他有實際了,更不代表他明白真理原則了。你們可得長分辨,不能被這一類人迷惑。看誰聚會時能連着講一兩天,没有重複的話,心裏就佩服得五體投地,這是不是没有分辨啊?這是不是不明白真理?(是。)這就是不明白真理。你要是明白真理,你就會分辨他所講的内容中有没有一句能解决某種情形或某種問題的具體的實行原則。如果你聽來聽去,他所有的話中没有一句是針對人的現實情形、現實問題,所説的就是一堆口號、一堆字句、一堆道理,没有原則,没有具體的解决方案,也没有具體的實行路途,即使講上兩天、三天也全是空洞的道理,人當時聽着好像得點益處、有點收穫,過後一琢磨,「這個事怎麽解决?剛才好像没説」,再去問問他,他又講一大堆道理,人聽了還是不知道怎麽做,這是不是上當受騙了?(是。)雖然還是不知道怎麽做,但心裏還挺佩服、挺仰望他,這就叫上當受騙了。你們是不是常常這麽被人欺騙?(是。)那你們做帶領工人是不是也常常這樣欺騙人啊?(是。)現在你們對什麽是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什麽是真理原則是不是明白一些了?(明白點了。)真理原則是什麽?(真理原則就是具體臨到事的一些實行準則,這裏有神的心意,還有該實行的一些標準、路途。掌握真理原則了就有領受真理的能力。)有領受真理的能力就能掌握真理原則,是這個關係。不是明白真理原則了就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了,是你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你就能明白真理原則。是不是這麽回事?(是。)那你們多數人有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你們能不能從我每次交通的所有内容中明白這裏面的真理原則是什麽?如果能明白,你就有領受真理的能力,你就是通靈的人。如果你聽完之後就記住一些事情,一些具體交通中所涉及到的一類人或者一些人的表現、做法,但是不明白這裏面所交通的真理原則到底是什麽,臨到事的時候不知道怎樣根據所交通的這些具體事實去對號、根據真理原則去實行,這就是不通靈。不通靈就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聽多少道也不知道真理原則,臨到事就發矇,只會看外表情况、表現等等,就是看不透問題的實質,找不出實行的路途、解决問題的途徑,這就是不明白真理原則,没有領受真理的能力,這類人就不通靈。這類問題你們慢慢琢磨琢磨、揣摩揣摩就能有結果,在這些問題上總也不揣摩,稀裏糊塗,你就没有真實的認識。

咱們接着交通這段時間一直在交通的内容。上次聚會交通了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中的第四項——事業這一項的具體内容。關于事業包含的具體内容,人對事業應該有的正確的理解,或者神所要求人在事業方面的具體實行路途與實行準則,咱們列舉了四條,哪四條呢?(一、不做慈善;二、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三、遠離社會各種勢力;四、遠離政治。)這四條咱們講了兩條,第一條,不做慈善,第二條,有衣有食就當知足。這四條中每一條具體的説法是不是就是放下事業具體的實行原則?(是。)這四條具體的實行原則就是涉及放下事業這方面話題中神對人類的要求標準。神對人的要求標準當然就是涉及放下事業這方面話題的真理原則,也就是涉及人臨到這類事具體的實行路途,就是你在這個範圍裏做你該做的就達到神的要求了,如果出了這個範圍就違背原則、違背真理、違背了神的要求。關于事業這個話題,咱們交通了兩條實行原則:第一條,不做慈善;第二條,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不做慈善這一條,咱們也舉了一些具體的例子,説了一些特殊的事情。那這裏面主要涉及到的是什麽問題呢?就是人在選擇職業或者在事業方面應該做的,最起碼第一條就是不做與慈善有關的事情,只做涉及自己生活、生計的相關事業就可以。如果有一個慈善機構,你只是通過應聘在這個機構裏工作、任職,這不等于你是在搞慈善,這是一種特殊情况。你可以在這裏任職、拿工資,但你只是一個打工的人,只是一個拿工資的工作人員而已,至于這個慈善機構是搞什麽基金、社會福利,還是收養流浪兒童、流浪動物,或者是救助一些灾區、貧困地區的人,接納一些難民,等等這些主要的工作都與你没有關係,你不是主要責任人,不是要為這項慈善事業貢獻你的時間、精力,這就另當别論了。你不是在做慈善,而是在慈善機構打工,性質是不是不一樣?(不一樣。)性質不一樣,這種特殊情况就没有違背原則。除此之外,不管是小型的慈善還是大型的慈善,不管是哪方面的慈善工作,都與你没有關係,這不是神要求你做的事情,你不做也不是違背真理,你做了神也不紀念。你既然要追求真理,要追求蒙拯救,就不應該把精力與時間放在與蒙拯救、與追求真理、與順服神没有任何關係的事情上,因為做慈善這件事没有任何的價值與意義。為什麽做這件事没有任何的價值、意義呢?不管你救助了誰、幫助了誰,也改變不了什麽,改變不了任何人的命運,解决不了任何人的命運的問題,你對人一時的幫助不是在真正地拯救人,所以這件事最終就是一件徒勞的事,没有任何的價值與意義。比如,有的人收養狼,從一條、兩條養到上百條、上千條,把這個當成事業,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搭進去,把自己所有的家人也都搭進去,後半生所有的精力也都搭進去了,自己的精力、人生全部圍繞這一件事,最終的結果,雖然狼被救了,得以保護了,但是你大把的時間與光陰都浪費在這一件事上了,你没有多餘的時間與精力去追求真理、盡本分。所以,相對于盡本分、蒙拯救,任何一件事情,哪怕是被許多人認可、被這個社會所稱贊的事,它都没有人追求蒙拯救重要,没有人追求真理、盡本分重要,没有追求這些有意義、有價值。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如果你是神揀選的,你是神的選民,神絶對不會托付你去完成一件被世人、被社會認可的慈善事業,絶對不會托付你做這樣的事情。如果你是神的選民,那神在你身上最大的希望是什麽?是你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是你能追求真理、歸到神的面前,你能蒙拯救剩存下來,這才是最大地滿足神的心意、最好地滿足神的心意,而不是做一件讓這個世界、這個社會上的人看為重要的或者是有意義的、光彩的事情。如果你是神的選民,神對你的托付就是你該盡的本分,只與神的作工、教會的工作有關係,那些教會工作以外、神的經營以外的事情都與你無關,你不管做什麽,即使你認為是好的、你願意做的事,它都没有價值,不值得紀念,神不紀念。不管是流傳千古、萬世流芳,還是被當代的人稱贊,那都不重要;不管被多少人認可,都不代表你所做的是神所稱許的、是蒙神紀念的,不代表你所做的是有意義、有價值的。這個世界、這個社會的輿論、評價不代表神對你的評價。所以,人在事業這方面,不應該把自己有限的光陰與寶貴的精力浪費在做任何一件没有意義的事情上,而應該把自己的精力與時間用在神交給你的本分上,用在你追求真理、蒙拯救的事情上,這才是真正有價值、有意義的事情,這樣活着你這一生才是有價值、有意義的人生。有的人收養上千條狗,每天就圍繞收養的這些狗做事、活着,連吃飯、睡覺的時間都不够,甚至洗衣服、説話的時間都没有,所做的事情都超出自己的能力範圍了,活得特别可憐、疲憊,這是不是愚蠢啊?(是。)你不是救世主,你也别想當救世主。任何想拯救世界、改變世界,或者是想用一己之力去改變現狀、改變這個世界的想法都是愚蠢的,當然這種做法更是愚蠢的,最終給你帶來的後果只能是讓你焦頭爛額、精疲力盡、苦不堪言、哭笑不得。人没有多少精力,人也没有多大的能耐、本事改變什麽,你僅有的精力與時間應該為盡受造之物的本分而獻上、而花費,當然更重要的是,也應該為追求真理達到順服神、蒙拯救而花費、而奉獻,除此之外,你做任何一件事都是没有意義的。事業這件事是人肉體生活必須要做的一件事,它談不上有意義,只是肉體生活與生存的需要,為了生活、為了生存,你必須從事一項職業,這項職業就是你維持生活的一項工作而已。這項職業在這個社會上不管是底層也好,還是在上層也好,它只是一種維持生計的方式而已,談不上高尚與低下,也談不上有意義與没意義。另外,不管它有没有意義,神對人類的要求就是,你要想追求真理,要想走蒙拯救的道路,那你選擇職業達到維持生計的標準就是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不要消耗過多的精力與時間為自己的衣食住行而奔波、而忙碌,達到有衣有食就可以了。在肚腹飽足、身體得以保暖遮體的情况下,在達到這種基本生存條件的基礎上,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將你寶貴的精力與時間獻給你的本分,獻給神對你的托付,將你的心獻上。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盡本分的同時得在真理上下功夫,要達到追求真理,走上追求真理的道路,不要混日子。就這個原則。神不要求你為了生存、為了生活而拼上自己的全力,不需要你過得風光,通過你的風光來榮耀神,也不需要你在這個世界上做出什麽成就、創造什麽奇迹,或者做什麽對人類有貢獻的事情,或者救助多少人,解决多少人的就業問題,不需要你搞多大的事業,在世界上出名,然後用這些來榮耀神的名,向世界宣告「我是基督徒,我是信全能神的」。神只希望你在這個世界上做一個平庸的人、做一個凡人,不用創造什麽奇迹,不需要你在各行各業、各個領域成為佼佼者,成為名人、偉人,成為備受人推崇、尊敬的人,也不需要你在各個領域有什麽創舉、成就,更不需要你在各行各業裏作出什麽貢獻來榮耀神。神對你的要求只是把你自己的日子過好,有衣有食,不餓肚子,冬天能穿得暖,夏天也能穿得合適,達到生活正常、有生存能力就可以了,這就是神對你的要求。無論你有什麽恩賜、特長,有什麽特殊的才能,神不希望你利用這些在世界上取得成就,而是希望你無論有什麽樣的恩賜、素質都應該運用到盡本分中,運用到神對你的托付上,運用到追求真理這件事上,最終能達到蒙拯救,這是最重要的,其餘的事神没有額外要求。你日子過得很好,神也不會説你是榮耀神的人;你日子過得很一般,是社會下層的人,這也不是羞辱神;你家裏比較貧窮,但是日子達到了神説的有衣有食就當知足的這個標準,那也不是羞辱神。在你的生活與生存上,你的追求目標就是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就是有衣有食、生活正常,能够維持好自己的一日三餐、維持自己的日常用度就可以了,你知足了,神也就滿足了,神對人的要求就是這樣。神既不讓你當什麽富豪、名人、高人,也不是讓你當乞丐。乞丐什麽活兒也不做,成天就要飯,可憐巴巴的,盡吃剩飯,穿得也破,盡穿打補丁的衣服,甚至就披個麻袋片,生活質量特别低,神没有要求你生活得像乞丐這樣。在肉體生活這些事上,神不要求你榮耀神,也没有定規什麽事是羞辱神,神不會因為一個人在生活上的拮据或者富足而對你評論什麽,而是根據你在追求真理這件事上、在神所要求你的這個原則上,你是怎麽實行的,你有没有達到滿足神的要求,僅此而已。涉及事業的這兩方面實行原則,是不是掌握了、明白了?第一條,不做慈善,第二條,有衣有食就當知足,這兩條都容易理解。

教會中有一部分人還是堅持認為做慈善是一件好事,「哪裏有難了,我們應該伸出援助之手,我代表個人捐了衣物、捐了一些錢財,甚至還到灾區去做義工」。你們對這個事怎麽評價?攔不攔阻?干不干涉?(不干涉。)還有的人説,「看到要飯的就可憐,尤其看到小孩没有吃的就可憐」,就趕緊把他帶到家裏給他做點好吃的,然後給他送點衣服、送點好東西,時不時還去看看他。就願意做這樣的善事,就願意這樣做人,覺得這樣做人才仗義,這樣做人才蒙神紀念,是世界上最可愛的人。對這類人,教會攔不攔阻、干不干涉?(不干涉。)我們把該講的道講給他,把神的心意、把真理原則講給他,如果他什麽都知道了、都明白了,還是要一意孤行,憑己意做事,我們不干涉。每一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任,最後是什麽結果,神是怎麽定性,這都由人自己來負責,不需要他人來負責,不需要他人買單。如果遇到這一類人,什麽道理都明白,還非要做慈善,那我們不矯正他的思想觀點,同時也不干涉,更不定罪。還有一些人信神以後追求世界,追求發財、當官、搞事業,我們干不干涉?(不干涉。)把相關的真理跟他交通明白,交通完之後由他自己選擇,何去何從由他自己作决定,他怎麽選擇,他要做什麽、怎樣做,我們不干涉。我們的責任就是把神的心意、把真理原則交通給他,他如果聽明白了、聽懂了,你問他,「那你下一步該怎麽做啊?你什麽時候開始傳福音啊?」他説:「等等再説,我還有一批貨要進,我還有一項業務、有一個項目要去接手,可能這個項目做完了能挣一大筆錢,傳福音過後再説。」「等多長時間哪?」「得兩三年以後。」那就拜拜吧,對這樣的人就不用再搭理了。就這麽解决,容不容易?(容易。)他這叫明知真道故意犯罪,這樣的人就没有贖罪祭了。神對這類人不攔阻、不干涉,就是在眼下也不作任何的評判,讓他自由選擇,你們也得學會這條原則。不管他能聽明白多少,總之,我們的責任就是把神的心意跟他説清楚,之後怎麽選擇,下一步該怎麽做,那是他自己的事情,是他的自由,没有人干涉,也没必要講清利害關係來壓制他。這樣做是不是合適?(合適。)合適就應該這麽做,别違背原則,别强人所難。這是放下事業的前兩條原則,這兩條相對好理解一些,容易明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