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觀念才能進入信神正軌 三(第四集)

接受神刑罰審判的條件一共有四條:合格的盡本分,有順服的心態,基本是誠實人,有一顆悔改的心。你們把這四條記住了,臨到事的時候就對照自己。如果這事涉及順服,那你就實行順服。神的話要求人有順服的心態,你對照神話發現自己還差得很遠,那你該怎麽辦?神怎麽説你就怎麽做,按神的話做,你别分析、别講理,你講理神就噁心你了。神如果噁心你了,你怎麽辦?還有一條補救的辦法,趕緊回轉,不能因為一件小事傷了神的心,然後一再地傷神的心,一再地不搭理神。人什麽也不是,你不搭理神,神就不要你了。神如果不搭理你、不要你了,你怎麽辦?你説,「我回轉,神你别不要我,我没有你不行啊」,只説這話没用,神不需要你説好聽的話,神要看你的態度、你的實行,看你以後所走的道路,神要看你的表現。你别以為神是一個普通的人,你説幾句好聽的話神就感動了,神不會那樣,神看你的態度。你回轉了,神看你這個人從剛硬變得能順服、能接受真理了,不跟神較勁了,你的剛硬有所變化,你知道自己是誰了,你還認你的神,緊接着神在你身上就要作一些事。有些人説:「我也没感覺到神要作什麽事。」你别憑感覺,你的感覺準嗎?神在你身上作了多少工作,你感覺到了嗎?神傷心的時候你有感覺嗎?你什麽也不知道,説不定還在哪兒高興呢。所以説,你别憑你的感覺去會意神的感覺,也别憑你的感覺去衡量神的感覺,没有用。如果神不搭理你了,你什麽感覺也没有,没得到開啓,也没得到認可,你該怎麽辦?記住一條,受造之物該盡的責任、本分得繼續,該説實話還得説實話,别因為神不搭理你、不要你了,就把以前的謊話都撿回來,以前怎麽説現在還怎麽説,如果那樣你就徹底完了,這是在跟神較勁、跟神對抗。你得守住本分,該順服還得順服。這樣有什麽好處呢?神看你回轉了,神的心也就柔和下來了,他對你的烈怒、憤怒一點點地就撤了。神的烈怒撤了,這對你來説是不是好的兆頭?你的轉機就來了。什麽時候你不憑感覺活着,不注重觀察神的臉色,也不奢求神的表態,而是根據神所説的話、神所交代給你的本分與實行的原則,根據神所告訴你該實行、該走的路,憑這些東西活着了,不管神怎麽對待你,對你理不理睬,你該怎麽做還怎麽做,神就認可你這個人了。為什麽認可了呢?就是無論神在你身上怎麽作,神是否理睬你,在你身上有没有恩典祝福、有没有光照開啓、有没有看顧保守,你感覺到了多少,你都能跟隨到底,你已經守住了一個受造之物該守的位置,不改變了,你把神的話當成你人生的目標、方向,把神的話當成真理、當成你人生最高的至理名言了。這一表現的實質是什麽?就是在你心中認定了造物主是你的生命、是你的神,這樣神就放心了,你就是活在神面前的一個正常人了,這樣的人就具備了性情變化的基本條件。那在這個基礎上,人所明白的、人所達到的變化能不能够得上性情變化?還够不上。所以説,你得具備對造物主身份的承認,還得具備對自己的本分負責的態度,還有對待真理能接受順服的態度,具備了這些之後,神就要在你身上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了,蒙拯救就從這裏開始了。有些人説:「具備這些是不是性情就已經變化了?都有這麽多變化了,神還審判刑罰人什麽呀?」神審判刑罰的是什麽?是人的本性實質,也就是人的敗壞性情。人具備了這四條,能達到這些條件了,人裏面哪方面敗壞性情有徹底的變化?都没有,只是有一點行為變化,這還不行,還没有根源上的變化。也就是神在你身上没有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之前,你對自己的認識永遠是浮在字面上、表面上,跟自己的敗壞實質對不上號,離得很遠,差距很大。所以説,在神没有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之前,不管你認為自己多麽好、多麽老實,多麽守規矩、多麽有順服的態度了,你得知道一點,你的性情還没有正式開始變化,你的那些實行法、那些做法只是行為上的變化,是一個蒙神拯救之人該具備的基本的人性。誠實、順服、能回轉、有忠心,這幾樣是人性裏該具備的東西,當然良心、理智就更不用説了,這些在神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之前你就得具備。合格的盡本分,有順服的心態,基本是誠實人,有一顆悔改的心,這四條人都具備了,神就開始在人身上展開審判刑罰的工作了。

現在,對神在人身上具體怎麽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你們心裏應該有點概念了。比如,對于邪惡方面,人常常試探神,常常莫明其妙地想研究神,還猜忌、懷疑、質疑神的話,猜測神對待人到底是什麽態度,總想知道這個,這是不是邪惡?人現在知不知道自己的哪些情形、表現是這種性情?人不清楚。在審判刑罰你期間,神就讓你敞開亮自己的相,亮你的各種情形,讓你自己心裏清楚。當然,亮相的時候可能你不會太丢醜,就是起碼讓你知道神審判刑罰你是因為什麽,讓你看見神審判的話、神所揭示的都是事實,讓你心服口服,一點兒都不差,你心裏就清楚這些都是你自己裏面有的東西,這些東西不是一種行為,不是一時的流露,而是你的性情。接下來,在神作審判刑罰的工作期間,你就會不斷地被顯明,因為你的敗壞性情而被對付,你因此而痛苦、受熬煉。比如,對神猜忌這是邪惡的一種表現,人常常猜忌神,但是人從來意識不到這是邪惡,這個問題就得解决。當神審判刑罰你的時候,你如果猜忌神,神就會讓你知道這是邪惡,你活在了邪惡的性情裏,你用邪惡的性情來對待你信的神、來與你的神較量、來猜忌你的神,你心裏也很痛苦,你不想那麽做,但是没辦法。你有這個敗壞性情,神就會擺設環境來熬煉你,讓你不知不覺地放弃你的觀念想象、放弃你的邏輯思維、放弃你的思想理論,這時候你就該受苦了,這才是真正的熬煉,是因為敗壞性情而受熬煉。那怎麽能形成熬煉呢?如果你認為它不是敗壞性情,認為自己没有那個表現,也没有那個情形,自己不是那類人,你覺得這方面敗壞性情在你身上不存在,那神審判你的時候,你會不會受熬煉?(不會。)當你承認自己流露敗壞性情了,神審判你你知道了,你能對上號了,但你還能講理,還活在其中,你擺脱不了,這就形成了熬煉。你知道神不喜歡、神厭憎,你離神的要求很遠,你明知道你是錯的、神是對的,你却實行不出真理、却不能遵行神的道的時候,你的痛苦就産生了。你們現在有這樣的痛苦嗎?(没有。)你們在敗壞性情上起碼還没有受熬煉,只是在犯錯誤的時候、在過犯上受點責備、管教的痛苦,但那絶對不是熬煉。如果你們能進入這樣的生活,走上這樣的道路,説,「我不再熬情感、熬地位了,而是真的受熬煉了,我發現自己真的是與神不相合,敗壞性情根深蒂固,怎麽脱也脱不掉,讓神熬煉、顯明吧」,當你活在這樣的情形裏時,你就走上蒙拯救的道路了。現在這麽説,你們可能都很渴慕那一天的到來,都很盼望那一天的到來,但是我不知道你們有多少人能够有福享受到這樣的待遇。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也是天大的福氣。人蒙拯救不容易,造物主如果真的看中你了、選中你了,讓你做他的跟隨者,這才是你蒙拯救的第一步;如果造物主看中你了,説你這個人能有資格接受他的審判刑罰了,這才是第二步;如果你能從神的審判刑罰中走出來,能够達到性情有變化,與造物主相合,走上了敬畏神遠離惡的道路,這才是最後的結果。現在不知道你們這些人誰能有福走到那一天,不知道誰能有福接受這樣的拯救,這看面相能不能看出來?看素質能不能看出來?看文化高低能不能看出來?(看不出來。)那看人現在盡什麽本分能不能看出來?看人生在什麽家庭能不能看出來?這些都看不出來。有些人説:「我家祖輩三代都信主,我在母腹裏就信了,那我肯定能蒙拯救。」這是傻話,太無知了,神才不看那個。法利賽人世世代代都信神,現在怎麽樣了?做神的跟隨者神都不要,他們被徹底淘汰了,與神的拯救工作無關無份了。

能否接受神的審判刑罰是直接涉及到性情變化的關鍵所在,但人對于神的審判刑罰都會産生很多觀念,必須根據神的話常常交通真理解决這些問題,這很有必要。神為什麽要審判刑罰人,人類敗壞到何等程度,審判刑罰究竟要解决哪些問題、達到什麽果效,以及神對人要求的標準是什麽,這些真理如果人不明白,就不容易接受審判刑罰,就容易對神産生觀念,産生悖逆、抵擋,甚至褻瀆神、與神為敵。神怎樣拯救人?什麽人能接受神的審判刑罰?什麽人能走上追求真理被成全的道路?什麽人能被神末世的作工淘汰?這些真理如果交通透亮了,人對審判刑罰的觀念是不是就都解决了?起碼基本解决了,剩下的問題只能靠自己經歷,等明白真理的時候自然就解决了。有些人説:「我們罪得赦免了,為什麽還要經歷審判刑罰呢?」罪得赦免是神的恩典,是為了使人有資格來到神面前,但審判刑罰是為了徹底拯救人脱離罪、脱離撒但權勢,這兩者并没有矛盾。恩典時代神是救贖人赦免人的罪,國度時代神是審判人、潔净人的敗壞性情,這是兩步工作。宗教裏有許多謬妄的人總是對審判刑罰有觀念,就是死咬着「罪得赦免就是因信稱義了」這句話,死活不接受神的審判刑罰,這樣的人用不用跟他理論?你們碰到這樣的人,如果他能接受神的話、接受真理,也可以跟他交通真理,把神的話讀給他聽,如果他死活不接受真理就不用搭理他了,他絶對不是神拯救的對象。神只拯救能接受神的話、接受真理的人,對于死活不能接受神的話、不能接受真理的人,神絶對不會拯救。能接受真理的人,不管有多少觀念都容易解决,只要多讀一些神話、多尋求真理都能够解决。能够接受真理的人是有人性的人,是有良心理智的人。人在接受神的審判刑罰之前,都會産生許多觀念、許多錯誤的想法,産生一些消極的情形。最常見的消極情形就是,「我為神花費盡本分,應該凡事都有神保守、祝福,為什麽患難臨到了我?」這是最常見的情形。還有一種情形,看見别人生活條件好、享受得好,自己生活困難、貧窮,他就埋怨神不公義,甚至看見别人盡本分的果效比他好他就嫉妒、消極,别人的家庭和睦團圓他也消極,别人素質比他高點他也消極,盡本分累點也消極,有點不順心還消極,總之,不管什麽情况,只要不合他的觀念想象他就消極。如果這個人有點素質、能接受真理,就應該幫助他,只要明白真理了,消極的問題就容易解决了。如果他不尋求真理還總消極,對神還總有觀念,神就把他撂在一邊不搭理了,聖靈不作無用的工。這類人己意太强,不接受真理,對神總有觀念,總有個人的要求,這太没有理智了,有點不可理喻。他能聽明白真理却不接受真理,這是不是有點明知故犯的意思?所以神就不搭理他了。有些人説:「我常常消極,神也不搭理我,這是神不愛我呀!」這麽説就謬妄了。你知道神愛什麽人嗎?你知道神愛人是怎麽表現的嗎?你知道神不愛什麽人、神管教什麽人嗎?神的愛是有原則的,神的愛不是像人想象的那樣,一個勁兒地忍耐人,一個勁兒地憐憫人、恩待人,不管什麽人都拯救,不管人犯什麽罪都赦免,到最終一個不剩地都帶進神的國度。這是不是人的觀念想象?要是那樣的話,神就没必要作審判工作了。神對待常常消極的人是有原則的,人總消極這裏面就有問題。神説那麽多話,發表那麽多真理,如果是真心信神的人,讀完了神的話明白了真理,消極的東西只能越來越少。如果人總是消極,肯定是一點兒真理都没接受進去,所以一旦臨到不合他觀念的事就消極了。他為什麽不到神的話裏尋求真理?為什麽不接受真理?肯定是因為他對神有觀念、對神有誤解,而且從來不尋求真理,他這樣對待真理,那神還會搭理他嗎?這種人是不是不可理喻?對待不可理喻的人,神是什麽態度?扔在一邊不搭理,你愛怎麽信就怎麽信,信不信由你,你真信、你追求真理就能得着真理,你不追求真理就得不着真理,神對待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你没有接受真理的態度、没有順服的態度,不往神的要求上够,那你願意怎麽信就怎麽信,願意走就趕緊走,你不想盡本分,神家也没勉强你,你想去哪兒就去哪兒,對這樣的人神不挽留,這就是神的態度。你明明是一個受造之物,你還總不想做受造之物,總想當天使長,就是不想順服神,還總想與神平起平坐,這是明目張膽地抵擋神,這是觸犯神性情的事。你明明就是個普通人,却總想有點特殊優待,做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想一切都比别人强,想得大福,超過所有人,這就是没有理智了。對于没理智的人,神怎麽看?神怎麽評價?這樣的人不可理喻。有的人説:「你説我不可理喻,那我還不效力了呢!」誰讓你效力的?你不甘心效力神也不勉强你,趕緊走,神家不留。你甘心效力神家還有要求呢。你如果效力不合格,盡本分給神家帶來的麻煩太多,得不償失,神家必然要淘汰你,你想效力還不用你呢。人能甘心效力,能接受真理、接受修理對付,這才有資格留在神家。人能追求真理,接受神的審判刑罰,達到蒙拯救被成全,這是天大的福氣。你别覺得是神求着你,非要審判刑罰你,神不求你。神拯救人、成全人是有對象的、有選擇的,也是有原則的,不是所有信神的人都能達到蒙神拯救,是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你得達到神的這幾個標準——合格的盡本分、有順服的心態、基本是誠實人、有一顆悔改的心,神才正式開始審判刑罰你,潔净你、成全你。有些人説:「經歷審判刑罰那得受苦啊!」受苦這不假,但還得有資格,你没這個資格想受這苦還不配呢!你以為神作工成全人那麽簡單哪?凡是拒絶接受審判刑罰的、逃脱審判刑罰的,最終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管是什麽人,他對待神是什麽態度,只要跟神所要求的態度不相符,神一律不管,任其發展。神的話擺在那兒,你能做到就做,你願意做就做,你不願意做或者你做不到,神不勉强。你以為神會求你嗎?你以為神會管教你嗎?你放心,神絶對不會。神説:「你不喜歡接受真理,你厭煩神的審判刑罰,那好,你已經享受了一些恩典,就趕緊回世界吧,趕緊走,不勉强。這天國的福分你没資格享受,你想得也得不着。」神不勉强人接受審判刑罰,這裏面是什麽意思?就是人不接受神的審判刑罰,神不管教、不責打、不提醒,也不勸勉,聖靈的開啓光照一點兒没有,外表上看人活得還很滋潤,盡本分應付糊弄也没有管教,消極怠工没有管教,隨意論斷神也没有管教,甚至誤解神、埋怨神、抵擋神心靈裏什麽感覺也没有,直到作了大惡偷吃祭物、濫用祭物也没什麽知覺。這樣的人作了這麽大惡,幾年過去了他也没有反省自己,絲毫没有悔改,也没有預感到會臨到什麽懲罰、得到什麽結局,正常人應該會有一種預感,但是他没有,因為神在他身上一點兒都不作。神不作,這是神的一種態度,這代表什麽?你們能想象到神内心是怎麽想的嗎?神已經徹底放弃這樣的人了。神為什麽放弃這樣的人呢?神輕視這樣的人,這樣的人連鷄毛的重量都没有,比螞蟻還輕,不值得一提,他的結局就這麽定了。到有一天,這樣的人説,「我想做神的受造之物,我接受你作我的主、我的神」,神要不要?神不要了。有的人説,「我後悔了,我現在回轉」,還來得及嗎?晚了。因為他的本性就是魔鬼,永遠不會變的,所以神不拯救這樣的人。這種人再懊悔、再痛哭流涕,他能變嗎?他能真實悔改嗎?絶對不能。所以説,不管你是不是追求真理的人,只要你是真心信神的人,就應該明白神家的行政,對神的祭物絶不能打主意,有要偷、要用的意念都不行,一旦做出事來就會闖下大禍,就涉及到你的結局了。結局一旦定了,你再想起來神怎麽説的、神的要求是什麽,後悔也没用,那時就晚了。現在神的工作還没有結束,有些人的結局就已經定了,神没有聲張過這事,神也没有告訴任何人,這些人自己還覺得不錯,還在混日子呢,死到臨頭都不知道,就是一群渾人、廢物。

我再講兩個案例。前面的案例説的是一位老兄,這兩個案例的主角是兩位大姐,一聽這稱呼就知道地位都不低,就地位不低的人能作出大惡。其中一位大姐跟一個外邦人打交道,那個外邦人的企業資金周轉不靈要倒閉了,這位大姐在教會做帶領,能支配錢財,這個外邦人就跟她借錢,這位大姐没尋求上面,自己就同意把幾十萬借出去了。人的錢你可以借,唯獨神的錢那是祭物,誰動神的祭物就得受懲罰。她私自挪用祭物,而且還不是小數目,挪用之後教會就處理她了,讓她打工還錢,這是教會的處理,是人的處理。她能還錢,外表看態度不錯,這能不能代表回轉?(不代表。)她這個行為有點虎大膽,像二杆子,這就代表她的性情,代表她對神的態度。這樣的人領受真理能純正嗎?做事能達到有理智嗎?神的祭物她都敢亂動,當作自己的錢處理,神没告訴怎麽分配,也没告訴説不許動,在她心裏就没有原則,也没有底綫,她就認為她做帶領有權支配這個錢,她就敢挪用這個錢。挪用之後,在神那兒怎麽處理?神都没有費勁,教會就處罰她了,就這幾十萬塊錢把她的結局定了,在神那兒永遠地剪除,不要了。為什麽神能這樣作呢?這代表神的憤怒,當然也是神的一種性情,神不容人觸犯,你觸犯神的性情了,這就越過底綫了。行政裏有没有這條?(有。)神選民都清楚,挪用祭物這就是觸犯神的性情了。在這位大姐挪用祭物的時候,神有没有管?神没管,没攔阻,没説話,在她做事的時候没有約束、没有責備,也没有提示,錢就這樣借出去了。她正得意呢,問題就暴露了,教會就把她處理了,她就哭鼻子了,緊接着就開始打工還錢。事實上,神看重的是錢嗎?不是,神看重的不是錢,而是在這事上人所流露出來的對神的一種態度,神看重的是這個。人恰恰因為錢觸犯了神的性情,這是不是該死?這叫活該!你消極點兒、軟弱點兒,或者盡本分有時候有點摻雜,或者有時候站地位享受點地位之福,神當這是敗壞性情的流露,但是你動神的祭物,還不跟神商量,不經神許可就自己亂用,這是什麽問題?這是偷吃祭物。這是什麽性情?這是天使長的性情,是撒但性情。能偷吃神的祭物這是不是背叛?(是。)撒但作了什麽事神説它是背叛?(想當神。)那咱們説的這位大姐呢,神的祭物她想支配,她把自己當誰了?(當神了。)對了,她把自己當神了,錯就錯在這兒,所以説,她觸犯神的性情了。這性質嚴不嚴重?(嚴重。)定性準不準確?(準確。)這就没有結局了。没有結局了,這是現在看到的,在神那兒定義的,以後要經歷什麽懲罰,那就是以後的事了。這是其中一位大姐,這位大姐膽子真大,她能欺上瞞下,還能胡作非為,不計後果,又愚蠢又張狂。她有没有一點順服?有没有一點尋求的意思?(没有。)她想支配神的祭物、神的東西,不經任何人同意,未與任何人商量、交通,自己就全權處理了這事,處理完之後的結果就是這樣的。有些人説:「難道動神的祭物就觸犯神的性情了嗎?」是不是這樣?不是。神的祭物怎麽分配,教會有原則,你按照原則做神不干涉,如果已經給你原則了,你不按原則做,非要胡作非為、另搞一套,私自處理這些事,這就觸犯神的性情了。這是第一位大姐的故事。

第二位大姐的故事也是關于祭物方面的。事情是這樣的:教會買了一處房子做教堂,那處房子需要裝修一下,裝修需要設計、買材料,得花錢。因為是神家的工作,涉及到神的經營,那肯定花的是神家的錢,是神的祭物,這個錢是根據神家原則合理合法地使用,正當地使用。這位大姐那時是帶領,負責這個工程,她找了一個初信的、誰也不了解的人來負責這個工程,那人像外邦人一樣,後期她就跟這個外邦人勾搭,買了很多高檔用品,花了很多冤枉錢。這不是騙神家的錢嗎?這是騙神的祭物、揮霍神的祭物啊!這個外邦人從中挣了不少錢,他能挣這些錢跟這位大姐有没有關係?(有。)這是這位大姐一手促成的,她就許可那個外邦人做這樣的事,有人發現問題想檢舉,她還極力攔阻,威脅别人,她這樣出賣神家的利益,使神家利益受損失了,而且損失了很多祭物。她在做這事期間,神有没有責備她?(没有。)她没有知覺。怎麽看出她没有知覺的呢?有些事實可以證明,就是她從剛開始就能看清那個外邦人要做什麽,但她不限制,而是縱容、默許,一個勁兒地往裏投錢,結果錢越花越多,最後活兒做得還不怎麽樣。她能看明白,却還往裏投錢,神在這個時候有没有作事?神没作。在這事上,人的觀念想象是什麽?人認為神的錢神應該負責,神應該阻止她,這是人的觀念,但神没有這麽作。等這個工程完工後,神家經過調查發現損失了不少祭物,這位大姐該怎麽處理?神没作什麽事,教會就把她處理了,又一位大姐開始還錢了。她做這事的性質是什麽?她身為帶領,在祭物的花銷上不但不負責任、不把關,而且還勾搭外人來欺騙神家,騙取神的祭物,這個性質比上一個案例還嚴重。所以,在神那兒怎麽定這樣的人的結局?滅亡了,懲不懲罰那是後話。這樣的人可能有一天就被神放在邪靈污鬼群居之地了,今生肉體被毁滅,靈魂被污鬼邪靈糟蹋、玷污,來生太遠就不説了,這就是結局。為什麽神對這樣的人能這樣處理?因為她觸犯神的性情了。她觸犯神的性情了,神對她還有愛嗎?不愛了,不憐憫了,没有慈愛了,只有烈怒。提起她這件事神就恨,神就厭憎,為什麽厭憎到這個程度?就是她明知真道還故意犯罪,不但没有了贖罪祭,還要接受神烈怒的懲罰,什麽結局、歸宿、蒙拯救,這些都没有了,這就是觸犯神的性情了,觸犯神性情的結果就是這樣。

你們説,人觸犯神的性情容不容易?其實没有那麽多機會,也没有那麽多場合,機會很少,機率也很小,但是人為什麽在這樣機會很少、機率也很小的情况之下還能觸犯神的性情呢?這兩位大姐都信神二十多年了,聽了很多年的道,也長期擔任帶領工人,為什麽能犯這麽嚴重的錯誤?從人性上來説,她們没有人性,没有良心、理性;從她們對神的信來説,她們不具備真實的信,她們心裏没有神。心裏没有神是怎麽表現的?她們做事没有「怕」字,没有底綫,不考慮「這事這麽做完之後,我會怎麽樣?會不會有後果啊?這事做完之後人不知道,神知道了怎麽辦?我得對這事負責任,這涉及到我的結局啊」,她們不懂得思考這些事,這不是麻煩了嗎?不懂得思考這些事,她們有没有良心理智啊?(没有。)所以説,她們就能觸犯神的性情,就能犯這麽大的錯。如果人有正常人性思維,他就會有這個心,别人跟他借錢時,他就會考慮,「借錢?這是神的錢,我要是圖一時讓他高看,把神的錢借出去了,他如果還不了,這錢怎麽補上啊?就算能補上,那我借出去這是什麽行為?神的錢能隨便動嗎?這不能隨便動,我要是動了,這是什麽性質?」他得考慮這些,不會在别人張嘴借錢時,他頭腦一熱就借出去了。他不考慮,或者是他考慮過了但没想到這個後果,那他對神是怎麽看的?他是怎麽信的?他根本不承認神的存在,這太可怕了!他不承認神的存在,他就不承認神會定他的結局,不承認神會在他身上報應,他不怕這個,他不相信有報應。一般人如果有百分之五六十的相信,他做事就會謹慎,就會受約束,如果有百分之三十的相信,可能也會受點約束,但是一旦有機會還能得逞,機會要是不多或者是不太成熟的話,他也能克制住,受點限制。而那些一點兒相信的成分都没有的人,他什麽壞事都敢做,不計後果地做,這就是畜生。表面上看是個人,但做的不是人做的事,起碼可以説是畜生,再嚴重地説,有可能就是污鬼邪靈,就是來打岔攪擾神工作的,是專門破壞神工作的。神對他這樣的定規準不準確?(準確。)太準確了,神作的没有錯事,神作的事都很準確。另外,神作事、神定規人的結局不是根據人一時的表現。像這兩位大姐這樣的人,信神二十年竟混到現在這個地步,以這種方式給自己的結局畫上句號,這是怎麽造成的?這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從她們信神的追求上、從她們所選擇的道路上來説,她們不是追求真理的人,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們對真理絲毫不感興趣。如果有一點兒感興趣,她們的人性就會發生變化。人性發生變化會給她們帶來什麽呢?就是她們做事會有度、有底綫,會有個衡量的標準,會憑着正常人的理智、思維衡量,看見這麽做不合適就不做了。但是,這兩位大姐從來不追求真理,她們連這個底綫、這個思維都没有,她們什麽事都敢做,這種本性就把她們害慘了、害死了,這就是為什麽她們以這種方式把她們的信神生涯畫上句號的原因。

你們聽完這兩個案例有什麽想法?有些人説:「今天收穫太大了,我得着一個最高的真理,就是神的東西千萬别動,千萬别打主意,千萬别招惹,招惹了那就没好下場。」是不是這麽回事?這是不是真理?(不是。)你是否招惹那個東西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心裏對神是什麽樣的態度。你對神有敬畏、有懼怕,你真相信神的存在,你真為自己的結局着想,有些事你是不會做的,你連想都不想,所以這個試探就不會臨到你,永遠都不會臨到你。你怕有用嗎?怕没有用。那在這兩位大姐做這些事期間神作什麽了?神就任其發展,把這兩個魔鬼,把這兩個根本没有一點兒懼怕神之心的非人類放在了撒但的試探當中,讓她們徹底被顯明、被毁滅。這是不是神的態度?這是神的公義性情,這可不得了啊!人解决人、報應人有人的手段,就是以惡報惡,但神不那麽作,神有神的底綫、原則,神也有神的方式。神報應一個人,他讓你什麽感覺也没有,你没感覺,但是在神那兒事情已經解决完了,多少年之後,人後續的痛苦會一點一點地浮出水面。當神把神的恩典、神的祝福、神的開啓光照或者神給正常人類享受的這一切待遇都給他剥奪了之後,這個人就徹底不是人了,他在神眼中不再是受造之物了,而是畜類,是另類。神説「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這樣的人是歹人還是好人?都不是。在神那兒,神的花名册裏已經把這類人銷除了,没有了,他是非人類了。非人類是什麽定義?(畜生、衣冠禽獸。)可能有些人還羡慕,「人家在外面打工挣錢,跟外邦人在一起生活,那日子過得可滋潤了,一點兒也不像在教會裏這麽受苦,每天盡本分起早貪黑的」。我告訴你,他的苦日子在後面呢,如果誰羡慕可以學,神家不限制。人的苦日子不是單指肉體病痛這個痛苦,心靈裏的痛苦如果嚴重到一個程度,是人没法形容的,比如精神上的打擊,尤其受到神的懲罰,那就是生不如死啊,這是更痛苦的,屬于心靈的痛苦。這兩位大姐因着胡作非為觸犯神性情就落得個這樣的下場。在人的觀念中,似乎人無論犯什麽錯、無論做什麽事,只要能够回到神面前認罪悔改,神都可以原諒,這樣才能證明神的大愛是浩瀚的、神是真實愛人類的。這是人的觀念,這就看到人對神的認識帶着太多的想象、帶着太多的人意,如果按着人的觀念定規神,那神作事是没有原則的,神是没有任何性情的,這樣的神是不存在的。正因為神是真實存在的,他是鮮活的,他是確確實實、實實際際地存在的,他才有各種表現,這個表現就是他在人身上作的各種事與對待人的各種態度,這就是神確實存在的一個證據。有些人説:「處理這些人他本人都没有知覺,這怎麽能看到神的存在呀?」就剛才講的這幾個案例,讓人看到了神的態度,看到了神的性情,也讓人看到了神作事、處理人的原則,這是不是神真實存在的證據?(是。)如果這位神根本就不存在,他真的是空氣,那他作任何事都是没有原則、没有底綫的,是看不到、摸不到的,是空洞的,不會落實到人的生活中,與人的生活、人的行為以及任何表現是不相關的,那只是一種理論,只是一種論調、空話。正因為這位神是存在的,所以他作的很多事就能讓人看到他的態度。

人對神作工的各種觀念、各種想象,主體部分基本上就交通完了。主體部分主要是什麽?人對神的審判刑罰的種種觀念想象與認為,還有人對什麽是性情變化的種種觀念想象,另外,對神作審判刑罰工作的原則與神對人的要求標準,人也有諸多的想象。這些東西對人來説,基本上概念是混淆的、不清晰的。這個不清晰代表什麽?人還不明白真理,不明白神在人身上作的這些工作所涉及的真理。通過今天這麽交通,你們對審判刑罰與神對人的要求標準是不是基本上有一個輪廓的定義了?(是。)有了這樣的認識,接下來你們該做的是什麽?首先,你們得認識到神有這樣的要求標準。那這個要求標準是不是可塑性的?是不是高點也行、低點也行?(不是。)為什麽説不是呢?從恩典時代到現在,從神成全的人身上就可以看到這個標準是嚴格的、是定規好的,神永遠不會變。兩千年前没變,到現在他還没變,只不過現在成全的人會比那時候更多,因為神的話説得太多了。那時候是少量地作工作,神没有明確地告訴人更多的真理,現在這個時候,因為告訴了人更多的真理,讓人知道了更多的神的心意,神把所有的神的要求標準、真理都發表出來讓人知道,同時神的靈在人中間也這樣作工作配合,這兩方面結合起來就證明在這個時期神要成全更多的人,是一批人,不是一兩個人。從這個信息上來看,你們多數人是不是都有希望被成全?有些人説他不把握,不把握咱們也試試,寧可失敗了現在也不能告饒。現在告饒是什麽表現?是懦夫,是窩囊、無能、齷齪的表現,是羞辱神的表現。不能當懦夫!被成全這些條件、這些標準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訴人了,接下來人該做的就是怎麽實行、怎麽配合神的作工了。無論在這個期間失敗多少次,只要你不觸犯神的性情,你就别氣餒,不要放弃,繼續往上够。有的人説自己素質差,你素質差神不知道嗎?你都承認自己素質差了,在神那兒看就已經不錯了,因為敗壞人類都狂妄自是,没有幾個人承認自己素質差的,你能承認這是好事,是好的表現。有的人談經歷,認識到自己人性不好、人性壞,其他人怎麽就没這個認識呢?你能承認自己人性不好、人性壞,説明你明白神的話了,跟自己對上號了,説明你對神拯救人的工作是有信心的,是有心志願意滿足神的,起碼你説了這一句實話。現在外邦人誰説自己不好啊?就是不好都要説成好,把他作的惡還要説成是大好事、大善行,簡直就是顛倒黑白。所以説,不管臨到什麽挫折、臨到什麽失敗跌倒,都得能看到希望是在前方的。前方是誰?是神!有神的話指引、神的話帶領,人就能走在正路上。

今天講了三個案例,把人對神作工的各種觀念、各種想象交通明白了,你們是不是都聽明白了?(聽明白了。)你們能聽得懂,證明你們有接受真理的素質、器官,這就有希望明白真理、得着真理。講這些真理為什麽一兩個小時、兩三個小時講不清楚呢?就是前面得説很多話鋪墊才能講後面的細節内容,如果前面不講點鋪墊的話,後面的内容你們就够不上。我如果簡單地講講,不説點鋪墊的話,你們聽得就很吃力,我講一些事例,然後再從正面、反面都講一下,讓你們聽明白、會分辨,知道這類事到底是怎麽回事,人應該怎麽純正地領受,你們能達到這個,我就没白講。人從聽到這方面真理對這方面真理有一點概念開始,到對這方面真理有一個徹底的認知,從内心深處知道神為什麽説這些話、神説的這方面真理涉及到你哪方面的敗壞性情、神為什麽要告訴你這些事,要明白到這個程度需要一個階段。你得把這些真理跟自己的敗壞性情、言行舉止、所思所想挂鈎,就是得結合實際對號入座,不知不覺這些真理你就逐漸明白了、開竅了。你如果不對號入座,今天記完筆記,明天拿過來看看、背背,背完之後跟没聽過的人宣揚一番,你覺得你得着了,其實你没得着。從你會講道理那天開始,這個真理對你來説就不再是真理了,你就不容易摸着真理了,好像真理完全消失了一樣。真理在你那兒一旦變成道理,在你身上就不容易達到果效了。你得把真理變成自己的實際,把每一句真理的實際那一面通過尋求、交通來逐漸地在自己身上實踐,最後達到明白這個真理有幾方面的情形,包括哪些東西,明白神説這話是什麽意思了,這才是開始明白真理了。你們現在明白的是什麽?(道理。)剛接觸真理的時候,人明白的就是一種道理,但是明白道理也不簡單,也得需要人有一定的素質,需要有領受能力,也得需要你有一顆安静的心、專一的心,心無旁騖地聽道。我發現有些人聽的時候,他就覺得「你講的這些事不值錢,我不願意聽。我願意聽道,不願意聽事」,他覺得我講的是是非。因為帶着這種觀點,他就聽不進去,就犯睏,就聽不懂、够不上,這種人不具備領受真理的能力,素質不够。有些自稱屬靈的人,聽我講故事的時候就不願意聽,一會兒喝水,一會兒打哈欠,總有小動作,他心裏説,「你講這故事是外面的事,太淺了,我聽不進去。你應該多講靈界的事,這樣才合乎我的口味」。有些人就是這個態度,他當帶領年頭多了,喜歡講高道、講大理論、講三層天的語言,越講越來勁,如果講教會中的事、實際經歷的事,尤其是解剖人心理動態的事,他總覺得淺,没勁,這是什麽性情呢?這種人有真理實際嗎?這種人作工作能解决現實問題嗎?你們喜歡這樣的人嗎?交通真理不能脱離現實,對現實不感興趣的人,他能喜愛真理嗎?我看不能,這樣的人厭煩真理,是很危險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