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義不容辭的本分(第五集)
怎樣盡好傳福音本分?首先得明白傳福音本分涉及的各項真理。比如,關于傳福音本分的定義、定位,還有盡傳福音本分該有的態度、該受的苦、該付的代價以及該實行進入的真理,這些真理如果都弄明白了,就容易盡好傳福音的本分了。另外,在消極方面應該避免哪些錯誤的做法,哪些屬于人的好心,人的想法、做法到底合不合乎傳福音的原則,這些都應該反省,就是對傳福音的每一個行為、每一個做法、每一條原則、每一個定規都應該省察清楚到底是否合乎真理原則。合乎真理原則的才能堅持,不合乎真理原則的就必須得放弃,這樣盡傳福音本分果效才能越來越好。另一方面就是必須實行和諧配搭,這對福音工作最有益處,没有和諧配搭是很難開展工作的。弟兄姊妹之間應該彼此包容忍耐、互相扶持,為了盡好本分必須有和諧配搭,誰説的對就能順服,不要總定規自己是對的、别人是錯的,必須得根據神的話確定,根據神家規定的原則交通真理達成共識。另外,在配搭盡本分中還要學會互相取長補短,不要對别人過于苛刻。還有一方面,對待考察真道的人得小心謹慎,憑愛心對待。因為考察真道的都是外邦人,即使是宗教的人也跟外邦人差不多,都很脆弱,一點事不合觀念就容易抵觸,一句話不對心思都容易争辯,所以給他們傳福音就需要我們有包容忍耐,需要我們極大的愛心,也需要一些方式方法,最主要的就是給他們讀神的話,把神所發表的拯救人的一切真理傳遞給他們,讓他們聽見神的聲音,聽到造物主的説話,這樣他們就得着實惠了。傳福音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讓那些渴慕神顯現、喜愛真理的人看神的話、聽見神的聲音,所以人的話要少説,多給他們讀神的話,讀完了之後再交通真理,這樣他們就能聽見神的聲音,還能明白點真理,就容易歸回到神的面前了。傳福音是每一個人的責任與義務,這個義務不管臨到誰,都不要推托,都不要用任何藉口、任何理由拒絶。有的人説:「我不善于言談,我也不懂聖經,我年齡又小,萬一臨到試探、危險怎麽辦?」這麽説就不對了。傳福音不是安排你做危險的事,哪兒有危險神家也不許可去,教會安排人傳福音是有原則的,不是讓人去冒險,是根據個人條件、素質、特長來合理安排的,弟兄姊妹互相配搭,誰做什麽合適就做什麽。要説一點風險没有也不可能,人活着都有臨到危險的時候,如果神直接差派人,即便前方面臨的是試探、痛苦或是危險,你也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為什麽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呢?(這是人的責任。)對了,這才是真正把傳福音當成自己的責任與本分了,這是人該有的態度,這就是真理,是真理人就應該接受過來,不折不扣地接受。如果有一天,你盡其他本分不合適,或者傳福音正需要人,就安排你去傳福音,你怎麽辦?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不要有任何抵觸情緒,不要分析,不要研究,這是神的托付,就是你的責任,是你的本分,你不應該挑揀。你既然跟隨了神,就不應該有自己的選擇。為什麽不應該選擇?因為傳福音這是神的托付,神選民都有份。有的人説:「我八十多歲了,也出不了門了,神還能給我這個托付嗎?」還有的人説:「我才十八九歲,没見過什麽世面,也不會跟人打交道,膽量又小,又怯場,神也能給我這個本分嗎?」神都會給的,不管你多大歲數,都應該力所能及地盡傳福音的本分,能傳多少就傳多少,能傳幾個就傳幾個。不管你正盡着什麽本分,你都應該力所能及地傳福音。如果有一天,你有機會給一個人傳福音,你該不該傳?(該傳。)這就對了。有許多人都有自己的本分,但是他們用業餘時間也能傳福音,也有一些果效,這是蒙神稱許的。所以,傳福音每個人都有責任,你不應該選擇,不應該推托,而是應該積極主動地配合,不要消極被動,不要拒絶,也不要為自己編織任何理由、藉口不盡這個本分。有些人説:「我所處的環境太危險了,我能不能不去傳福音呢?」如果你現在身量幼小,别人能代替你,你適合盡其他本分,那就可以調换。但是,如果這個本分必須由你來盡,你該怎麽辦?(義不容辭地接受。)對了,義不容辭地接受,從神領受,這是每一個受造之物的責任與義務。有些人説:「我身體弱,出去傳福音受不了這個苦啊。」你受不了大苦,那小苦你是不是該受啊?你若一點苦不受,那你是不是該受懲罰的大苦啊?只要你活着,只要你有一口氣,你就應該盡本分,就應該傳福音,這是天經地義的。如果你拒絶本分,不傳福音,采取逃避、擺脱,這不是人該有的態度,抵觸、防備也不是人該有的態度。人應該隨時隨地準備着,把傳福音當成自己的義務與本分。有些人説:「我信神這麽多年,教會一次都没有安排我去傳福音。」這是好事還是壞事?這不涉及好壞,也可能神還不需要你去傳福音,而是需要你盡其他的本分。都是重要的本分,那你該怎麽選擇呢?應該順服教會的安排,不能有個人的意願。當神需要你傳福音的時候,神説,「你盡現在的本分不合適、不重要了,傳福音這個本分更重要」,你怎麽辦?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不要分析,不要判斷,也不要研究,更不要抵觸、拒絶,這就是受造之物對待造物的主該有的正確的態度。人有了這樣的態度,從某種意義上來説,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是不是就正常了,就合適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通過什麽來體現?就是神讓你辦一件事看你怎麽對待。如果神托付你去辦一件事,你研究、琢磨,「為什麽讓我辦?這對我有利嗎?」你能這麽想,那你與神的關係就不正常,你對神就没有順服了。如果你説,「這件事是大事,是神告訴我做的,神讓我做的事我不能大意,得謹慎對待。神讓我做什麽,神給我什麽托付,這就是我該盡的本分,我聽神的,神怎麽安排我就怎麽做,不能拒絶。我的本分我如果守不住,我如果拒絶,如果不當一回事,没有完成好,那我就等于背叛神了」,這才是受造之物該有的理智,這也是受造之物對待本分的正確態度。你如果明知道是神的托付還能拒絶不接受,還能講理由推托本分,這問題的性質可就嚴重了,這不單是悖逆神,而是背叛神了。信神必須得站好受造之物的立場、地位,接受、順服造物主的托付,這才是正確態度。對待本分如果没有正確態度,這個問題的性質就很嚴重。如果你初信不明白真理,没必要跟你求真,如果你信神幾年,明白一些真理了,還能拒絶神的托付,不傳福音,還能應付糊弄地盡本分,這是什麽性質的問題?這不但是没有良心理智,最主要的是悖逆神、抵擋神,也是背叛神,可以説這是大逆不道,怎麽説都不為過,這樣的人就不配稱為人了,必然得受懲罰。你既然承認自己是受造之物,那受造之物該有的理智是什麽?造物主讓做什麽就做什麽,造物主怎麽安排就怎麽順服,這是人該具備的良心理智。明白真理的人更應該絶對順服神的擺布安排,不能有一點悖逆。
關于傳福音這方面的真理,涉及的人挺廣,應該是涉及所有的人。從剛開始有些人聽到交通這方面真理時認為不涉及自己,到現在每一個人對傳福音這個本分應該都有了一個接受的態度,所有的人對這方面真理應該都有一個認知了,對這個本分應該也有一個準確的定義了。那人把自己定位在什麽位置上了?(受造之物。)你是受造之物,那受造之物的第一要務是什麽?(順服造物的主。)順服造物主,第一個具體的表現是什麽?(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那受造之物第一個應該盡的本分是什麽?(傳福音見證神。)對了,我就是要問這句話,你們繞這麽遠才説到正題上。每一個受造之物的第一要務就是傳福音,把神的工作見證出去、傳揚出去,傳遍天下、傳遍地極,這是現在接受神福音的每一個人的職責與義務,是義不容辭的。也可能現在你没盡這個本分,也可能這個本分離你很遥遠,也可能你從來没想到自己要盡這個本分,但是你心裏一定得清楚:這個本分與你有關,這不只是其他人的責任,也是你的責任、你的本分。雖然現在没安排你盡這個本分,但是不等于這個本分與你無關,不等于你不應該盡這個本分,也不等于神没托付你盡這個本分。如果能領受到這一層,人心裏對傳福音這個本分的看法是不是合乎真理、合乎神的心意了?當明白到這一層的時候,有一天你們把手中所有的活計都做完之後,神發一個命令,説把你們都打散,分布到各處去,甚至有的地方是你們最陌生、最不喜歡的,而且是最艱苦的地方,你們怎麽辦?(義不容辭地接受。)現在你們這麽説,到那一天説不定就哭鼻子了。你們現在得有這個準備,就是你得有這個認識:「我此生生在這個時代,有幸接受了神的末世作工,有幸與神經營計劃的工作有份,那我此生活着的價值與意義就應當是為神的福音工作擴展獻上畢生的精力,其他什麽也不想。」你們有没有這個心志?(有。)應該有這個心志,有這個準備、打算,這才是真正的受造之物,這才是神所喜愛的、合格的受造之物。有些人説:「我没準備好,如果讓我現在去傳福音我害怕。」别怕,你没準備好神不會强求。如果你説已經準備好了,神也未必現在就用你。那到什麽時候用呢?這個神説了算,你不用着急。神要用你的時候,神就把一切都預備好了,當你的身量、你的閲歷等等一切條件都合適的時候,也可能就安排你到各地去傳福音。到那時候你能不能稱為福音使者呢?(不能。)不管什麽時候,盡這個本分的人員都不能稱為福音使者,這是不會變的。那應該稱為什麽?(傳福音的人。)這話比較準確。不管怎麽稱呼都是盡本分,這是真理,永遠不會變。如果説法變了,人的身份變了,這個工作的實質就變了;實質一旦變了,就脱離了真理的軌道;一旦脱離了真理的軌道,就變成宗教行為了,那人離蒙拯救的道路就越來越遠了,南轅北轍了。所以,千萬不要走錯誤的道路。無論什麽時候,奉差遣或者是被打發到各處去的傳福音人員僅僅是盡傳福音的本分,不是見證人,也不是傳道人,更不是福音使者,這是永遠不變的真理。
説到這裏,多數人肯定心裏亮堂了,很多人應該都在摩拳擦掌了,「真好,未來大有前途啊!神給我們預備的道路那是一片光明啊!」這不一定,跟隨神的每一個人都有神的安排,都有神給人預備的盡本分的環境,有人所應該享受的神的恩典、恩待,還有神給人預備的一些特殊的環境,還得受許多痛苦,不像人想象得一帆風順。除此之外,如果你承認自己是一個受造之物,那你就要準備好為盡到傳福音這份責任、為盡好這個本分而受苦付代價。這個代價也可能是肉體受些病痛、磨難,或者遭遇大紅龍的迫害、世人的不理解,還有傳福音遭遇的患難,被出賣、被打駡、被定罪,甚至被圍毆,有生命危險,就是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也可能你没等到神的工作結束、看不到神的得榮之日就死了。你們得做好這個準備,這不是嚇唬你們,這是事實。現在把這話説清楚、説明白了,如果你們還能有這份心志,而且保證不變,至死忠心,這就證明你們有身量了。你别以為在海外這些信仰自由、有人權的國家傳福音應該不會臨到什麽危險,應該做什麽事都是順暢的,都是有神祝福的,有神的大能、神的權柄伴隨着人,這是人的觀念想象。當初法利賽人也信神,結果他們却把道成肉身的神釘在十字架上,那現在的宗教界對待道成肉身的神能做出哪些壞事呢?他們幹的壞事太多了,論斷神、定罪神、褻瀆神,他們什麽壞事都幹得出來。别忘了,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是信神的人,只有這些人有機會做這樣的事,那些外邦人不管這些事,就是信神的這些人勾結政府把主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還有,主耶穌的那些門徒都是怎麽死的?有被石頭砸死的,有被馬拖死的,有被倒釘十字架的,還有被五馬分尸的,各種死法都有。他們死的原因是什麽?是他們做壞事了被法律制裁了嗎?不是,他們是因為傳揚主的福音,世人不接受,反而定罪、打駡,還把他們置于死地,他們就這樣殉道了。那些殉道的人咱們不提他們最後的結局是什麽、神怎麽定規他們的行為,就説他們走到最終的時候,他們結束生命的方式合不合人的觀念?(不合人觀念。)如果按人的觀念來看,他們為傳揚神的工作付出那麽多代價,最後被撒但殘害死了,這是不合人觀念的,但這些事恰恰就臨到了他們,這是神許可的。這裏面有什麽真理可尋求呢?神許可他們這麽死,這是神的咒詛、定罪還是神的安排與祝福呢?應該都不是。那是什麽?對這些人的死,現在人想起來也挺心痛,但事實確實是這樣。信神的人這樣死去,那該怎麽解釋呢?説到這事,你們就會設身處地地想到自己,那你們心裏是不是不太痛快,有點隱隱作痛,「這些人盡本分傳揚神的福音,應該算是好人,怎麽能有這樣的下場、結局呢?」其實,他們的肉體是這樣死了、去了,以這種方式離開這個人世了,但并不代表他們的結局就是這樣的。無論他死的時候、去的時候是怎樣一個過程、怎樣一種方式,都不是神對他這個生命、這個受造之物最終結局的定規,這點你得看透。相反,他們恰恰是用這種方式定罪了這個世界,見證了神的作為。這個受造之物用最寶貴的生命、用生命的最後一刻見證了神的作為,見證了神的大能,來向撒但、向世界宣告:神所作的是對的,主耶穌是神、是主,是神所道成的肉身。到他們生命結束的那一刻,他們都没有否認主耶穌的名,這是不是對這個世界的一種宣判?他們用他們的生命向世界宣告、向人類證明:主耶穌是主,主耶穌是基督,是神所道成的肉身,他所作的救贖全人類的工作使這個人類得以生存下去,這一事實是永遠不改變的。那些為傳揚主耶穌的福音而殉道的人,他們盡的本分達到什麽程度了?是不是達到極致了?這個極致用什麽來表現?(獻出生命。)對了,是用生命作代價。人這一生當中,家庭、錢財、物質這些都是身外之物,唯獨與自己有關的是生命。生命對每一個活着的人來説是最值得人寶愛的東西,是最寶貴的東西,他們恰恰能獻出他們最寶貴的東西來證實、來見證神對人類的愛,直到死他們都不否認神的名、不否認神的作工,而是用他們生命的最後一刻來見證這個事實的存在,這是不是最高的見證?這是最好的盡本分,這是盡到責任了。即使撒但威脅、恐嚇,甚至最後要讓他們用生命來作代價的時候,他們都没有放弃他們的責任,這就是盡本分達到極致了。我説這話是什麽意思呢?是不是讓你們也用這樣的方式來見證神、來傳揚神的福音?不一定需要你這樣做,但是你得明白這是你的責任,如果神需要,你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雖然現在人裏面有害怕、有擔心,但是人擔心有没有用?如果神不需要你這麽做,你擔不擔心都没有用;如果神需要你這麽做,你不應該推托,不應該拒絶,你應該主動地配合、接受,别擔心。人無論怎麽死,都不要死在撒但面前,不要死在撒但手裏,死也得死在神手裏,從神來還歸給神,這是受造之物應該具備的理智與態度。這就是傳福音盡本分所應該明白的最後的真理了,用生命為代價來傳揚、見證神道成肉身作工拯救人的這一福音。如果你有這個心志,能作出這個見證,那是最好不過了。如果你還不具備這樣的心志,那你起碼把眼前能盡到的責任與本分盡好,其他的交給神。也可能隨着歲月的流逝,隨着你年齡、閲歷的增長,隨着你明白真理的程度越來越深,你會覺得自己有義務、有責任為神的福音工作獻上你的一生,甚至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這些話題現在開始講正合適,因為國度福音的擴展已經開始了。以往律法時代、恩典時代有一些古先知、聖徒已經為傳福音獻身了,那生在末世的人也能為此獻身,這不算是新鮮,也不算是突然,更不算是過分的要求,這是受造之物應該做的、應該盡的本分,這是真理,是最高真理。如果你只是喊口號説要為神做什麽、要盡好本分、要為神花費付出多少,這都没有用,當事實臨到你的時候,當讓你獻出生命的時候,到最後一刻你有没有怨言、有没有甘心、有没有真實的順服,這就檢驗你的身量了。如果面臨生命要被奪去的那一刻,你很安心,你很甘心,你有順服,没有埋怨,覺得自己的責任、義務、本分已經盡到最後了,你心裏很喜樂、很平安,你這樣去了,在神那兒看不是去了,而是在另外一個空間裏以其他的形式活着了,只不過是换了一種方式活着,并不是真的死去了。在人看,「這個人歲數不大就死了,挺可憐哪!」但在神看不是死了,不是去受苦了,而是去享福了,是離神更近了。因為作為受造之物,你所盡的本分在神看已經合格了,你盡完你的本分了,神不需要你在這個受造之物的行列中再盡這樣的本分了,你的「去」在神那兒不叫「去」,叫「收走」「帶走」,或者説是「領走了」,這是好事。你們希不希望被神領走啊?(希望。)别希望這個,人這一輩子活着有很多事還不明白呢,别急着走到那一步,你得争取在那一天來到之前明白更多的真理,對造物主認識更多,别留下什麽遺憾。為什麽説别留下什麽遺憾呢?人此生從明白事到有這個機會、具備這個素質與條件能够與造物主對話,達到對造物主有真實的理解、認識、敬畏,達到走敬畏神遠離惡之道,其實光陰不是很長,如果你現在想讓神趕緊把你領走,那你對自己的這一生是不負責任的。如果負責任,你應該加緊裝備真理,臨到事要多反省自己,趕緊補足自己的缺少,達到會實行真理、按原則辦事,進入真理實際,更多地認識神,能知道、了解神的心意,此生不白活,知道造物主在哪兒、造物主有怎樣的心意、造物主的喜怒哀樂是怎樣的,即使達不到認識更深、達不到認識全部,起碼達到對神能有基本的了解,不背叛神了,與神有基本的相合,對神有體諒了,能給神基本的安慰,做到一個受造之物該做的、基本能達到的,這就很不容易了。人在盡本分的過程中能逐漸達到認識自己,從而達到認識神,這個過程其實是造物主與受造之物之間的一個互動,應該是值得人一生回憶的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應該是讓人很享受的一個過程,不是一個痛苦的、難熬的過程。所以,人應該珍惜盡本分的日日夜夜、年年月月,應該珍惜這一段歲月,不應該把它當作一個纏累、負擔,應該細細品味、體會這個階段的生活,然後達到明白真理活出點人樣,對神有敬畏的心,作的惡越來越少。你明白了不少真理,不做讓神傷心、厭煩的事了,來到神面前的時候,覺得神不厭憎你了,這多好啊!達到這個地步,人再死是不是也心安了?所以説,現在有些人求死是怎麽回事?就是想逃避,不想受苦,就想草草地結束這一生,然後好到神那兒去報到。你想報到神還不要你,神没招呼你報什麽到啊?别提早報到,提早報到不是好事。你若活出有意義、有價值的人生,神把你接走,那多好啊!
今天講的這些你們是不是都聽明白了?希望這些話没有給你們帶來什麽額外的負擔,也希望今天交通的這些内容没有嚇到你們,而是讓你們明白了一些該明白的真理,心裏對信神這事更有底、更踏實、更透亮了。有没有達到這個果效?(達到了。)那你們説説吧。(以前没有把傳福音真正當成本分去對待,裏面有很多錯謬的觀點,認為盡不好其他本分了就會被安排去傳福音,好像傳福音是最差的本分,没有真正把傳福音當成是神對人的一個托付。今天神交通説到傳福音見證神是人的責任,人該義不容辭地去達到,這才感覺自己的觀點太謬妄,導致没有真正地想把傳福音這個本分盡好。通過今天聽神的交通,扭轉了自己的觀點。)挺好。還有其他人想説説嗎?(我以往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小小的受造之物,也没把自己盡的這個本分當作一回事,覺得我盡的本分不重要,也不起眼,但是今天聽到神説,神預定的每一個人盡的每一樣本分都是神命定的,也都是神精心計劃安排的,如果人在這個本分上不盡上自己的忠心,那就是逃避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尤其聽到神交通説傳福音見證神是神給每一個人的托付,是受造之物的職責,也有了很大的信心和心志去走神給命定的這條路,要對自己這一生負責,把自己的本分盡好,把自己的使命完成,能够讓神得着一點安慰。聽完神交通後,心裏特别地感動,就覺得自己不能再這樣輕看神給的托付。)説得挺好,大家有同感,是吧?(是。)你看人不明白真理就是渾渾噩噩的,傳福音這麽大的事,人就能不當回事。但是,真理交通透亮了,人就意識到這事的重要性了,知道自己的位置了,也知道自己活着的價值了,這是不是就有方向了?(是。)真理能改變人心,除了真理,還有什麽理論能打動你的心、改變你的觀點嗎?没有,只有真理的道能改變你的觀點。為什麽這些道能改變你的觀點呢?就是因為這些真理太實際了,没有人能反駁得了。這些真理與人的生命、與人這一生的使命都有關係,是密切相關的,不是與人無關的,不是無關痛癢的,他跟人這一生的使命有關係,跟人活着的價值、意義有關係。所以,這些話説透了就能改變人的心,人就能接受過來,改變人的觀點。今天的交通對改變人對待本分的態度應該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果這些真理能够改變人的一生,能够改變人的生活、人的追求方向,那就太好了,那今天這些話就没有白講。這些真理交通完了,以後你們就在現實生活中逐步地運用、經歷、消化,當這些真理都變成你的實際、變成你的生命時,你受造之物的這個稱呼在神那兒就不會被抹掉了,這就真得着了。到那時,當神真讓你把生命獻上,用你的生命來見證神的作為、見證神的福音時,你不會有擔憂,不會有害怕,更不會拒絶,你會高高興興地接受,因為是造物主給你的托付,你會從神領受。所以,為了等待、迎接那一天的到來,現在人除了能聽明白這些真理之外,還得下功夫多裝備神的話,對神的作工、神的性情有更多、更深的認識,這才是最重要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