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待神該有的態度(上集)
人信神有没有真實的信心,最主要得看人對待神的態度如何。對待神有敬畏之心、有順服神之心的,他對神就有真實的信心;對待神没有敬畏、没有順服的人,那他就没有真實的信心。人對待神該有的態度是什麽?就是敬畏神、順服神。能敬畏神的人就能尋求真理、接受真理,能順服神的人就能體貼神的心意,就能追求凡事滿足神,凡是追求真理的人都具備這兩條。没有敬畏神之心、没有順服神之心的人絶對不是追求真理的人。
追求真理到底該怎麽實行呢?你們每天盡本分是不是在經歷神的作工?臨到問題有没有禱告神,能不能尋求真理解决?這關係到生命進入的問題。你們在盡本分中流露敗壞時,能不能反省自己,根據神的話解决敗壞性情問題?如果不能這樣實行經歷,那就跟信神没有關係了。無論盡什麽本分、辦什麽事,你得揣摩你做這件事涉及到哪方面的神話,自己有哪些想法、觀點或者不對的存心,這些都是人的情形裏所包括的。人的情形裏包括什麽?人的立場、態度、存心、觀點,還有一些撒但的哲學、邏輯以及知識的東西,總之,這些都跟人平時的做事和對待人的方式方法有關。臨到事首先得省察自己的觀點是什麽,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該省察這個觀點是否正確。那觀點是否正確該怎麽衡量?一方面是用神的話衡量,另一方面是根據做這類事的原則衡量。比如,神家的工作安排、神家的利益、神家的規定,還有神明確的話語,用這些來衡量這個觀點是否正確,這就是衡量的標準。你們臨到事會不會省察自己的觀點?不管能不能省察出來,第一步你必須得這麽實行。人不管做什麽事都有一個觀點,這個觀點是怎麽産生的?就是你對這件事是怎麽看的,是根據什麽看的,你打算怎麽處理,你這個處理法是根據什麽,這就是觀點。比如,你怎麽看人類的敗壞,你根據什麽看,你怎麽對待,這就涉及到人的看事觀點了。對一件事情的看法也是這樣,不管是什麽情况,人對每件事的態度與處理方法都有一個觀點,這個觀點會引導、支配他去做事,而這個觀點産生的源頭是根據什麽,就决定了這個觀點的對錯。比如,你的觀點是根據撒但的哲學、邏輯産生的,你説話的存心是為了自己出名、有臉面,讓更多的人知道你、了解你,能記住你、贊成你,這就是你做這事的出發點。你裏面有這樣一個不對的存心,那産生出來的觀點、做法肯定就不對,肯定是不合真理的。當産生錯誤的觀點、態度和做法時,你能不能省察出來?如果能衡量出它的對錯,這就具備能達到滿足神心意的一個基本條件了,但這還不是絶對的條件。絶對的條件是什麽?在你衡量出自己的觀點是錯誤的情况下,當你有不正確的存心和個人的打算、欲望時,你怎麽才能不按照錯誤的觀點去做?這就得放下自己不對的存心、觀點,同時尋求真理。你明知自己的觀點不對,不合真理,不合神心意,是神所厭憎的,你就應該背叛。背叛肉體的目的是什麽?就是為了按照神的心意去做,做出合乎真理的事,這就達到實行真理了。但是,你如果背叛不了你的錯誤觀點,你就實行不出真理來,就活不出真理實際來,那你明白的東西就是道理了。你所講的東西約束不了你的行為,指導不了你的行為,也糾正不了你的錯誤觀點,這更能證明是道理了。所以説,第一步是省察自己的觀點,第二步是衡量自己觀點的對錯,錯誤的需要背叛、放弃,對的需要堅持、持守。你們現在難在哪兒?一方面是很少省察,没有這個習慣;另外就是省察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存心、觀點對不對,好像對又好像不對,最後矇了,糊塗了,就按照自己的意思做了,這種情况也有。還有哪種情况?(還有的時候是省察出來了也想背叛,但勝不過自己的敗壞性情就會妥協,找個理由、藉口遷就自己,當時没實行出來,過後又後悔。)這是順服真理、喜愛真理的心太小啊。人如果喜愛真理的心大,很多時候對自己錯誤的存心、觀點就能勝過一些,就能背叛。當然,臨到一些特殊的環境,一般人都不容易勝過去,你也没勝過去,這正常,如果一般人都能勝過去,你很難勝過去,這就證明什麽?你喜愛真理的心不大,實行真理對你來説不是那麽重要。對你來説重要的是什麽?堅持自己的觀點,讓自己心裏舒坦,滿足自己的私欲,這個很重要,滿足神的要求、實行真理,滿足神的心、順服神在你心裏不重要,這就把你裏面的存心、你追求的觀點顯明了。
人的情形主要包括什麽?(包括存心、立場、觀點。)情形主要包括這些。在人的情形裏最常見的是什麽?就是人臨到事心裏常常出現的,也是人思想裏能意識到的東西,你們説是什麽?(存心。)對了,存心在人的情形裏是明顯的一項,是最常見的,幾乎在多數事上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存心。這些想法、存心産生出來,人還覺得很正當,但多數時候都是為自己,為了自己的臉面、自己的利益,或者是為了掩蓋什麽、為滿足自己什麽,這時你就得省察這個存心是怎麽來的,為什麽會産生這樣的存心。比如,神家安排你作清理教會的工作,有個人盡本分一貫應付糊弄、藏奸耍滑,按原則應該清理,但他跟你關係不錯,你會産生哪些思想與存心?你會怎麽實行?(憑着喜好去做。)這喜好是怎麽産生的?因為他對你很好或者給你辦過事,你就對他産生好感了,你就想在這個時候保護他,要為他辯護,這是不是情感作用?你對他有情感,你就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來個兩面手法:一方面,你會跟那個人説,「你做事得用點心啊,不能再應付糊弄了,應該受點苦,這是咱們的本分」;另一方面,你會應對上面,説「那個人變好了,盡本分也比以前有果效了」,其實你心裏想,「這是我給他做工作了,要不然他還是那樣」。你心裏總想着,「他對我挺好的,不能清除啊!」你的存心裏有這些東西,這是什麽情形?這是維護個人情感關係來損害教會工作。這樣做符不符合真理原則?這樣做有没有順服?(没有。)没有順服,心裏就是抵觸。對自己臨到的事或者該作的工作,你自己的想法有主觀的判斷,這裏就摻雜了情感的因素。你是在憑情感做事,還認為自己這樣做事公正,是給人悔改機會,是憑愛心幫助人,所以你就按照自己的意思做,不按照神説的去做,這樣作工作就打折扣了,影響了工作的果效,給教會工作帶來了損害,這就是憑情感做事的結果。你要是不省察,能不能發現這裏的問題?永遠不能。也可能你知道這麽做不對,這是没有順服,但是琢磨琢磨,「得憑愛心幫助,幫助之後他變好了就不用清除了。神不是給人留有悔改機會嗎?神愛人,那我也得憑愛心幫助人,也得按神要求的去做」,這麽想之後你就按着自己的方式做了,做完之後還心安理得,覺得自己是在實行真理。在這個過程中,你是憑着真理去實行的,還是憑着個人的喜好、存心去做的?你完全是憑着個人喜好、存心做的。整個過程,你用自己所謂的好心、愛心,還有情感、處世哲學來和稀泥,走中庸之道,表面上你在憑愛心幫助人,其實心裏是受情感轄制,又怕上面知道,就采取折中的方式把人心收買了,誰也没得罪,工作也作了,這就是外邦人的中庸之道。事實上,在神那兒是怎麽評判這事的?神會定義你這個人不是順服真理的人,對真理、對神的要求常常存着研究、分析的態度。采用這樣的方式對待真理、對待神的要求,用這樣的態度來盡本分,那你的存心在這裏起到什麽作用了?起到了維護自己的利益、維護自己的臉面與人際關係的作用,而對神的要求却不搭理,對自己的本分、對教會工作却没有起到好的作用。這樣的人完全是憑處世哲學活着,他説話做事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臉面、情感與人際關係,但對真理、對神却没有真實的順服,也不作任何的表示、交代,心裏没有一點兒責備,絲毫意識不到這是什麽問題。人没有敬畏神的心,心裏没有神的地位,無論盡什麽本分、處理什麽問題都不會按原則辦事,人活在存心、私欲裏就没法進入真理實際。所以,如果人臨到事不省察自己的存心,不能認識自己存心的錯誤,而是用各種理由為自己編織謊言、編織藉口,最後會怎麽樣?人把自己的利益、自己的臉面和人際關係維護得挺好,却失去了與神的正常關係。有些人信神很長時間,讓他交通點個人經歷,他就總没話,談不出自己性情變化的經歷見證,原因在哪兒?就是人很少省察自己,很少按照真理原則去實行,都是偏行己路,活在敗壞性情裏,帶着自己的存心、觀點、欲望、打算行事,而且不知道悔改。人信的是神,聽的是神的話,接受的是真理,交通的、傳講的也是真理,而行出來的是什麽?都是根據自己的存心、想象實行的,并不是按着神的要求實行。那人對待神話的態度是什麽?人又是怎樣對待神的要求的?經歷神作工最該在什麽地方求真?該怎樣經歷神的話、怎樣實行真理,這是最關鍵的問題。如果聽見了神的話,也聽完了道,却不去實行,這是信神嗎?這是經歷神作工嗎?人在該求真的地方為什麽不能求真?為什麽該實行真理的時候還能質疑神、質疑神的話?「神為什麽這麽要求呢?這麽要求跟神的話相符嗎?這麽要求那神還是愛嗎?這麽要求好像不是神作的吧?我接受不了,神這麽要求有點不近人意,太不合人的觀念想象了。」你們説,人這麽衡量能不能接受真理?(不能。)這就不是接受真理的態度。用這樣的態度、存心去衡量、對待神的要求,人的心對神是打開的還是關閉的?(關閉的。)這不是接受的態度,而是抵觸的態度。對待神的要求,他先研究,甚至有的人還耻笑:「神跟教會中的弟兄姊妹接觸得少,教會裏的事不知道,神家這麽處理是不是有點武斷哪?我們可不這麽做事,我們做事是根據弟兄姊妹的情况,給人留機會。另外,神道成肉身應該體諒人的軟弱呀!神不體諒我們體諒,有些事神照顧不到我們照顧。」他采取的是一種什麽態度?是抵觸、論斷、定罪的態度。他研究完就該論斷了,怎麽論斷呢?他説:「反正神是公義的,我信的是神不是人,神鑒察人心肺腑。」這話是什麽意思?(否認道成肉身的神。)對了,他心裏否認基督,意思是基督説的話不一定代表神。基督所作的、所説的一旦跟他的利益、存心、觀點相抵觸、相悖,他就否認神了。「反正我信的是神,反正神是公義的,神鑒察人心肺腑」,這是什麽話?這是不是論斷的話?這話是什麽性質?(褻瀆。)背後議論人是論斷,背後議論神就不單純是論斷了,而是褻瀆。能褻瀆神的人是真心信神的人嗎?是有良心理智的人嗎?是神拯救的人嗎?這樣的人純粹是撒但的差役,是惡人,應該弃絶、淘汰。
在教會中,議論神、論斷神的作工這種表現有没有?雖然不多,但肯定有,因為不管哪處教會都有一些不信派、惡人的存在。那真心信神的人在特殊背景之下心裏能否産生這類情形?如果有類似論斷、抵觸、褻瀆這些東西産生的時候,你們心裏有什麽反應?能不能意識到這是性質嚴重的問題?比如,你没結過婚,在一個合適的環境,你遇到一個不錯的對象想交往,雖然以往跟神起過誓,要把一輩子都獻給神,不找對象,可心裏總覺得對方不錯,還是選擇交往了。交往後發現有許多攔阻,你就意識到這麽做不合適,神不許可,但想放還放不下,就禱告神咒詛自己、背叛自己,最終兩人分開了。分開後,你心裏特别痛苦難受,這也正常,這是人性正常的軟弱,但你不能埋怨神。多數人遇到這類事能不能做到不埋怨神?人做不到,這就是人對待真理、對待神的態度。在這事上人能埋怨神,那人裏面都有哪些錯誤的想法?(我要是不信神就能找對象了。)這種想法算不算大問題?有點不想信了,想放弃了,就琢磨:「當時為什麽就選擇信神這條道路了呢?如果不信神該多好,我就能隨心所欲了。現在好不容易遇到這麽合適的對象,要是錯過了,過兩年我歲數大了也没人要了,以後就不找了?這輩子真就這樣了?」消極、後悔的想法都冒出來了,甚至不想信了,這就是悖逆神,也是背叛神的表現。但這還不是最嚴重的,哪些想法比這個還嚴重?你們有没有經歷過這類事?(没經歷過。)没經歷過還真有危險,經歷過來的人都能看透一些事了,相對安全一些,但也不是絶對的保險,没經歷過的人的確試探不小,需要謹慎,稍有不慎就會陷入試探!有些人就琢磨:「能降生在末世蒙神揀選這是好事,而且我現在年輕,没有家庭纏累,能盡上本分,這是神恩待。可惜有一點不理想,就是真遇到合適的對象還不能找,不能結婚。為什麽就不能找呢?難道結婚就犯罪了?弟兄姊妹當中結婚生子的不有的是嗎?他們不也一樣信神嗎?憑什麽我就不能找呢?神不公義!」對神的論斷、不滿就出來了。他心裏認定這一切都是神作的,是出于神的,所以他就對神不滿,他就要大發怨言,「神對我太不公平了,神太不近人意了!别人能結婚,為什麽我不能呢?别人能生兒養女,為什麽我不能呢?能給别人這個機會,為什麽不給我這個機會呢?」埋怨、論斷出來了。這是什麽情形?(抵觸、對抗。)抵觸、不滿,不甘心,對神這麽作一點兒接受、順服的意思都没有,就是希望神不要這麽作,但是自己還不甘心選擇結婚,擔心萬一真結了婚,有纏累,不這麽自由,不能好好盡本分了,以後不能蒙拯救進天國,再後悔怎麽辦。其實,這是你自己選擇的道路。神給人自由意志,你可以選擇,是找對象結婚還是追求真理、追求蒙拯救,完全在于個人的選擇,不管你選擇對錯都與神没有關係,你為什麽能埋怨神呢?你為什麽埋怨神不公義?為什麽有這麽多的抱怨呢?(因為没滿足自己的利益。)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了,心裏不願意了,覺得吃虧了就埋怨神,還想找理由發泄,這是什麽性情?(凶惡。)這就是凶惡。凡是自己的利益不能得到滿足的時候就抱怨神,埋怨神不公義,埋怨神安排得不合適,這就是性情凶惡、剛硬,不喜愛真理。人的這些情形、想法都是怎麽産生的?如果没有這事,這些東西會産生、會流露出來嗎?(不會。)没臨到這事的時候,你這方面的利益跟神的要求不會形成衝突,你的利益也不會受到任何的損失,你覺得你對神的愛、對神的追求比别人都好、比别人都强,當這事臨到時,涉及到你的利益了,你放不下利益,你就埋怨神了。從這事上看見什麽了?人常常因為什麽埋怨神、論斷神?(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滿足的時候。)觸及到自己的利益了,自己的存心、欲望、打算不能得到滿足的時候,人就會對神産生抵觸、論斷、抱怨,甚至還有褻瀆。其實,論斷本身就是一種抵觸的情形,褻瀆就更嚴重了。利益受到損失,他就越想越來氣,越想越覺得不甘心,越想越覺得自己冤屈,就開始抵觸了,心裏這麽想着,嘴裏就發出怨言,開始論斷了,這就是抵擋神的表現。
人對神抵觸都有哪些具體表現?(盡本分不用心,應付糊弄。)這是一方面,以前盡本分用七八分勁,做什麽事也能盡心去做,現在對神有想法了,覺得盡本分没得到神的祝福、恩典,除了論斷神不公義,還心有不甘,盡本分就用一兩分勁,全是應付糊弄,這是悖逆情形帶來的一種抵觸行為。還有什麽?(破罐子破摔。)怎麽破罐子破摔的?比如,有的人做組長時,以前上午八點聚會,他五點就起來禱告、靈修、裝備,然後再把聚會要交通的内容作個記録,這是盡本分認真的態度,盡全力了。自從經過一次修理對付後,他就琢磨,「起早有什麽用啊?神也看不見,人也没誇奬,没有一個人説我盡本分有忠心,另外還總挨對付,真是出力不討好,在神那兒也没得着稱許,看來以後得賞賜也危險」,下次聚會他也不提前裝備,也不積極交通,也不作記録了。這是什麽態度?(不負責任。)不負責任,應付糊弄,不想盡心盡力了。為什麽會這樣?他裏面有一種東西在作怪,他跟神抵觸、較勁了,意思是:「你修理對付我,我心裏不舒服,我就用那種方式對待你。我以前盡心盡意地做,神也不稱許,神對人不公平,以後我也不好好盡本分了!」這是什麽性情?這就是獸性出來了,在他心裏否認神的公義,否認神鑒察人心肺腑,否認神真實愛人,否認神的實質,盡憑觀念來對待神。他用這種方式對待神産生出來的做法是什麽?應付,破罐子破摔,不負責任,還有埋怨、誤解,還會散布觀念,煽動别人,「信神的人也不見得都能得福,得什麽福?誰看見了?咱們都是走保羅道路的人,有幾個是彼得呀?想被神成全哪有那麽容易?」他散布的是什麽?是對神的論斷、觀念、不滿,這個做法的性質是什麽?是不是對抗?(是。)他為什麽能這麽對抗呢?因為他裏面的觀點不對,他對神對待人的態度、要求、作法本身就有誤解,就不認識。當神作工在人身上的時候,他不能接受、順服,不能尋求真理,最後産生的東西是什麽?就是抵觸、論斷、定罪、褻瀆。人有敗壞性情,自然就有這些表現,只是輕重程度不同,絶對不是只有惡人才有這樣的表現,你們説是不是這樣?(是,不追求真理的人都有這樣的表現。)對了,不追求真理的人、人性惡毒的人都不同程度地有這些表現、流露。比較追求的人臨到不合己意的事也會産生不正常的情形,但藉着禱告、對照神的話省察自己,尋求真理,然後就扭轉了,扭轉之後就有悔改,對神不誤解了,能産生一些順服。雖然這個順服有時候有一些摻雜,有一些勉强,有一些够不上標準,但只要人的態度是願意順服的,能實行出一點真理,那以後對各方面真理就能逐漸地越來越透亮。如果你根本就不想順服,省察出來知道是問題也不尋求真理、不接受真理,更不接受神對待你的方式,那就麻煩了,會産生什麽後果呢?你會發怨言、隨意論斷,口無遮攔,没有任何敬畏神之心,輕則在家裏發怨言,摔盤打碗來撒氣,心裏跟神有隔閡,不願意來到神面前禱告了,嚴重的,看見弟兄姊妹還能散布消極、散布觀念,這就形成打岔攪擾了,如果再不悔改,就容易激起民憤,被教會清除、開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