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追求真理(六)上集
上次聚會交通了哪些内容,你們記不記得?(神先交通了人認為的好行為與神要求的正常人性活出有什麽區别,後來又交通了傳統文化中人的德行這方面,總結了二十一條關于人的德行的説法。)上次交通了兩部分,先是對好行為這方面的話題補充交通了一部分内容,然後對于人的品質、品行、德行方面又簡單地、提示性地交通了一點兒,并没有作細節交通。關于什麽是追求真理這個話題已經交通過幾次了,涉及追求真理所要揭示、解剖的好行為這方面的話題交通完了,上次又交通了一點兒關于人的德行方面的基本話題,對這些德行的説法雖然没有進行具體地揭示、具體地解剖,但涉及到人的德行方面的各種説法咱們列舉了不少,有二十一條,這些基本上就是中國傳統文化所灌輸的以仁義禮智信為主導的各種説法。比如,對人德行方面的忠、義、禮,還有信用方面的,以及作為男人、作為女人、為人臣、為人子等等方面提出的各種説法。不管列舉的這二十一條德行的説法够不够全面、够不够完善,總之,這些東西在思想上、在實質上基本可以代表中國傳統文化對人德行方面提出的各種要求的精髓。列舉完這些之後,你們對這些内容有没有再揣摩、交通啊?(聚會交通了一些,對有些德行的説法我們很容易跟真理混淆。比如,「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為朋友兩肋插刀」,還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等等。)還有「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君子一言,駟馬難追」「打人不打臉,揭人不揭短」「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吃水不忘挖井人」等等。如果細追究的話,多數人在做人方面,還有對自己或其他人德行的評價,基本上都是根據這些德行方面的説法。這些東西在每個人心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主要一方面就是因為社會的背景與國家政府的教育,另一方面是因為家庭的教育與家族的遺傳。有的家庭總教育兒女要拾金不昧;有的家庭就教育兒女「國家興亡,匹夫有責」,要愛國,因為有了國才有家;有的家庭教育子女要「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做人不能忘本。有的父母對子女德行方面的教育有明確的説法,有的父母想説也説不清楚,但他會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用自己的言行去影響下一代、教育下一代,這些言行有可能就包括「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助人為樂、知恩圖報,還有高級一點的説法,比如「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等等。父母教育子女的東西,它的主題、精髓基本離不開中國傳統文化對人德行方面的要求範圍。到了學校,老師首先就教育學生要與人為善、助人為樂,要拾金不昧,還要尊師重道,當學到一些古文或古代英雄傳記時,就教育學生要「為朋友兩肋插刀」「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國家興亡,匹夫有責」,還有「路不拾遺」等等,這些都屬于傳統文化的東西。國家倡導、宣揚的也是這些思想。國家教育所倡導的其實跟家庭教育提倡的東西基本上是一樣的,都是圍繞傳統文化這些東西,對人的品質、德行還有做人等等這些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基本都貫穿着傳統文化這些思想。一方面,要求人在外表上要達到懂禮儀、懂禮節,言行舉止要讓人贊成,要讓人看見好的行為、好的表現,而把自己内心深處的陰暗面隱藏起來;另一方面,對于如何做人、為人處世,還有對待朋友、對待家人,對待各種人、各種事的態度與行為表現,也都升華到德行方面,達到讓人贊成、讓人高看。傳統文化對人的要求基本上都是圍繞這些東西。不管是在大的社會環境背景之下人所宣導的東西,還是小到家庭裏人所提倡的、人所維護的人的德行方面的東西,或是對做人方面提出的要求,基本上都不超出這個範圍。所以,在人類中間,不管是中國的傳統文化也好,還是其他國家的傳統文化也好,包括西方的傳統文化,這些東西基本上都是人能够得上、能想到的,也是人在良心理智的基礎上基本能做到的,起碼有一部分人是可以做到一些德行方面的要求,而這些僅僅限制在人的品德、秉性、喜好這個範圍裏。不信你細看看對于人德行方面的這些要求,哪一條是針對人的敗壞性情的?哪一條是針對人不喜愛真理、厭煩真理、抵擋神的實質的?哪一條與真理有關?哪一條能上升到是真理?(都不能。)從哪方面看都不能,都與真理無關,一點兒關係都没有。到現在為止,對于信神時間長、有點經歷、明白點真理的人來説,對這事有那麽一點兒真實的認識了,但多數人還是只明白道理,在理論上通過了,還不能上升到真正明白真理了。因為什麽呢?因為多數人只是通過把傳統文化這些規條和神的話語、神的要求來對比,才知道傳統文化這些東西是不符合真理的,是與真理不相關的,口頭上是完全承認的,但内心深處嚮往的、認可的、喜歡的、容易接受的基本上都是從人類傳統文化中總結出來的這些東西,有一些是國家提倡、宣揚的東西,人都把這些東西當成正面事物或者當成真理來對待了。是不是這麽回事?(是。)可見,傳統文化的這些東西已經深深扎根在人的心裏了,不可能在短期内從心裏移除,達到連根拔掉。
咱們總結出來的這二十一條對人德行方面的要求,雖然只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部分,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中國傳統文化對人德行方面提出的要求的代表,無論哪一條都被人當作是正面事物,當作是高尚的、正確的,讓人活得有尊嚴,值得人佩服、景仰的一種德行。咱們先不説拾金不昧、助人為樂這些比較膚淺的,就説人特别推崇的、覺得比較高尚的一類德行。比如,「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一條用一句最簡單的話概括就是不能忘本,如果一個人有這樣的德行,那人都會認為這個人的人性品質是多麽的高尚,多麽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這是被人所高看的。人能高看就證明在人心裏很認可、很贊成這種説法,當然對能做到這一條德行的人也是佩服有加。有許多人即使信神了,對傳統文化提倡的這些東西也是很贊成的,也願意實行出這些好行為。這些人不明白真理,都覺得信神就是做好人,能幫助人,助人為樂,不騙人、不害人,不追求世界,也不貪圖富貴、享受,在他們心裏都印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句話是對的。有的人説:「人家信神之前就有這樣的德行,『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一個不忘本的大好人、大善人,信神後很快就能得到神的喜悦,這樣的人就容易進國度,就能得着福氣。」很多人評價人、看人,不是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來看人的實質,而是根據傳統文化中對人德行的要求。從這一點上來看,人不明白真理是不是就容易把人看為好、看為對的東西當作真理呢?是不是就容易把人看為的好人當成是神所認為的好人呢?人總想把人的意思强加給神,這是不是犯了原則性的錯誤?這是不是觸犯了神的性情呢?(是。)這問題就嚴重了。人如果真有理智的話,看不透的事應該尋求真理,應該明白神的心意,不應該信口雌黄地亂説一氣。神評價人的原則、標準裏有没有一條説,「這人不忘本,那他就是好人,就具備好人的特徵了」,神有没有説過這類的話?(没有。)那神對人提出的具體要求中有没有説,「當你貧窮的時候你不能偷盗,富貴的時候你也不能犯淫亂,臨到任何威脅或者恐嚇的時候也不能屈服」?神的話裏有没有這些要求?(没有。)的確没有。很顯然,「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句話是人説的,是不符合神對人的要求的,與真理是相抵觸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神從來没有要求受造之物要不忘本。什麽叫不忘本呢?舉個例子。你的老祖宗是農民,你現在就總得懷念你的老祖宗。你的老祖宗以前是做手藝的,你現在還得把這手藝留着,一代一代傳下去,信神之後這些事也不能忘,祖宗的遺訓、祖宗的手藝、祖宗流傳下來的任何東西都不能忘。你的老祖宗是要飯的,那個打狗棍就得保留着。老祖宗曾經吃糠咽菜,那子孫後代也得嘗試吃糠咽菜,這叫憶苦思甜,這叫不忘本。老祖宗是做什麽的,自己也得守着什麽,不能因為自己有文化、有地位就忘記老祖宗了。中國人最講究這些,在中國人心中,好像只有不忘本的人才有良心理智,才能堂堂正正地做人,才是活得有尊嚴的人。這種觀點對嗎?神的話有没有這麽説過?(没有。)神從來没説過這類的話。從這個例子上來看,即便是人很推崇、很嚮往的一種德行的境界,即便它看起來很正面,能規範人的德行,讓人不走邪道、不墮落,是在人中間流傳的、所有人都認同的一種正面事物,但是如果把它與真理、與神的話相對照,傳統文化的這些説法、這些思想簡直就是荒唐至極,根本就不值得一提,連真理的邊兒都不沾,更談不上是神的要求、神的心意。人類倡導這些思想觀點,以及對人的德行提出各種説法,無非就是藉着提出高于人的思想境界的東西來標新立异,標榜自己多麽偉大、正確,讓人崇拜罷了。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人類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人類所倡導、所提出的對人德行方面要求的思想、出發點以及要達到的目標基本上是一樣的。西方人雖然没有東方人强調的「以德報怨」「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這樣明確的思想觀點,不像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有明確的説法,但他們的傳統文化裏也不外乎就是這些思想。雖然咱們所交通、所提出來的這些是中國傳統文化裏的東西,但是這些德行方面的説法、要求在某種程度上、在實質上也代表敗壞人類的主導思想。
咱們今天主要交通傳統文化中有關人德行的這些説法、要求給人類帶來的負面影響到底是什麽,看明白了這事之後,接下來人最應該明白的其實就是神——造物的主對人類的道德行為方面是怎麽要求的,具體都説了哪些話,提出了哪些要求,這才是人類必須明白的。現在,我們已經看清楚了,傳統文化絲毫不見證神是怎樣要求人的、神都説了哪些話,也没有人在這事上尋求真理,所以傳統文化就先入為主,進入人的心裏,主導了人類的生活幾千年,這是撒但敗壞人類的主要方式。看清楚了這個事實之後,現在人最該明白的就是造物的主對受造的人類在人性、道德這方面的要求到底是什麽,也就是關于這方面真理的準則到底是什麽,同時也應該弄明白,傳統文化提出來的這些要求與神對人類的要求到底哪個是真理,能潔净人、拯救人,帶領人走上人生正道,哪個是謬論,能誤導人、坑害人,使人誤入歧途,活在罪中。有了這個分辨之後,人就能認定造物主對人類的要求是天經地義的,是人該實行的真理原則。對于傳統文化中那些影響人追求真理,影響人看人看事、做人做事的德行説法和衡量準則,人能分辨一些了,能看透、認清這些東西的荒謬實質,從心裏弃絶這些東西,這樣涉及德行方面的一些困惑、問題就能得到解决了。解决了這些,人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是不是就减少了不少阻力與難處?(是。)在人不明白真理的時候,人就很容易把人公認的德行方面的東西當成真理去追求、去遵守,這樣在很大程度上就影響了人明白真理、實行真理,也影響了人追求真理達到性情變化的果效,這是你們不希望看到的,當然也是神不願意看到的。所以,對于人所崇尚的這些涉及德行方面的所謂正面的説法、思想觀點,人首先得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把它認識、分辨清楚,看透它的實質,從而在内心深處對它有一個準確的定位與評價,然後能從心裏一點一點地把這些東西挖掘出去,淘汰、放弃。以後每當遇到這些所謂正面的説法與真理相衝突的時候,人首先應該選擇的不是人觀念中認為的正面的説法,而是真理,因為這些所謂的正面的説法是人的觀點,其實是不符合真理的。不管從哪個角度上説,咱們今天交通這些話題的主要目的就是掃除人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所産生的各種障礙,尤其是對于神的話、對于真理準則在思想上産生出來的不確定因素。這些不確定因素就是在你接受真理、實行真理的時候分不清楚哪些是人類倡導的德行説法、哪些是神對人類提出的要求,到底哪個是真正的原則、準則,人不清楚。為什麽不清楚呢?(不明白真理。)一方面是不明白真理,另一方面是對人類傳統文化中德行方面的説法没有分辨,還不能看透它的實質,最後在一種混沌的狀態之下,你就會認定先入為主的東西是正確的,認定大家公認的對的東西是正確的,然後你就選擇這些自己喜歡的,能够得上的,合乎自己口味、觀念的東西,把這些東西當作真理來對待、持守、堅持。這樣一來,就導致人的所做所行還有人的追求、人的選擇、人的持守完全與真理無關了,都屬于在真理以外的人的行為、道德表現。人把來自傳統文化的這些東西當作真理來對待、來持守,而把神對人行為方面所要求的真理排斥在外不加理睬,這些人看為好的行為不管人具備多少,也是不能得到神的稱許的,這屬于人在真理以外做了許多無用功。另外,人把出于人的并不符合真理的東西當作真理來對待,這就已經誤入歧途了。這些傳統文化的東西先入為主,在人的心裏産生了許多錯謬的觀點,給人明白真理、實行真理帶來的難處與攪擾是很大的。人都以為具備了好的德行是蒙神稱許的,是有資格得着神的祝福、承受神的應許的,那人心裏存着這樣的觀點、心態能不能接受神的審判刑罰呢?具備這樣的心理對人得潔净、蒙拯救能够帶來多大的攔阻呢?這些人的觀念想象會不會使人誤解神、悖逆神、抵擋神呢?你們説是不是這個後果?(是。)交通這方面話題的意義基本説清楚了,大概就是這樣。
接下來,咱們對中國傳統文化中德行方面的各種説法進行逐一解剖、分析,然後下結論,讓每個人心裏有一個起碼的印證與答案,起碼對這些説法有一個比較準確的認識、看法。先講第一條——拾金不昧。這個成語準確的解釋是什麽?(拾到東西不隱藏起來據為己有,指良好的道德和社會風尚。)這條容不容易達到?(相對容易一些。)對多數人來説是容易達到的,就是不管撿到的東西是什麽,不據為己有,因為這是他人的東西,不是你該得的,應該把它交還給失主,如果找不到失主就把它充公,總之不能據為己有。這是不貪圖别人東西、不占便宜的一種精神,是對人的品行提出的一條要求。對人的品行提出這條要求的目的是什麽?就是人有這種德行,對社會風氣是一種很好的、正面的影響。灌輸給人這種思想就是讓人不貪圖别人的便宜,從而保持自己良好的德行。如果人人都有這種良好的德行,那社會風氣就相對好一些,就能達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户。有了這種社會風氣,社會的治安就相對好一些,人生活得就會相對安定一些,偷盗的也少,搶劫的也少,人與人之間的仇殺、打鬥都會相對少一些,人生活在這種社會環境之下有安全感,幸福指數會高一些。拾金不昧就是在社會環境、生存環境下對人提出的一個德行方面的要求,為的是達到維護社會風氣、維護人的生存環境這樣一個目的。這容不容易達到?不管人能不能達到,提出這種思想、這種德行要求的人,他的目標就是為了實現人理想中嚮往的社會生活環境。拾金不昧與做人的準則没什麽關係,僅僅就是當人撿到東西時對人的德行的一種要求,跟人的實質關係不大。人類對于這方面德行的要求已經提出好幾千年了,當然,在這種德行的要求下,一個國家、社會在某些時期犯罪現象很少,甚至達到了夜不閉户、路不拾遺,多數人都能做到拾金不昧,當時的社會風氣、社會治安以及人的生存環境都相對穩定、相對和諧,但是這種風氣、這種社會環境只能維持一時、維持一個階段、維持在某個時期。就是人的這種德行只是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之下人能做到、能守住,一旦生存環境變了,打破原來的社會風氣了,那人拾金不昧這樣的德行就有可能隨着社會環境、社會風氣還有社會潮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你看大紅龍掌權以後,為了社會的安定,還提出了許多的説法來迷惑人。在八十年代還流行過一首歌,歌詞是,「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在警察叔叔手裏邊。叔叔拿着錢,對我把頭點。我高興地説了聲,『叔叔,再見!』」就一分錢的小事也值得唱、值得提,這是一種多麽「高尚」的社會行為、社會公德啊!事實真是這樣嗎?人在撿到一分錢的時候能交給警察叔叔,但如果撿到一百元、一千元能不能交給警察叔叔呢?這就不好説了。如果看到金銀財寶或者更貴重的東西,貪心就遏制不住了,就凶相畢露了,能坑人、害人,能栽贜陷害,能主動地搶奪别人的錢財,甚至能殺人,這時候人優良的傳統文化、傳統德行哪兒去了?拾金不昧的道德準則哪兒去了?從這裏看到什麽了?不管人具不具備拾金不昧這個精神、這種德行,這個要求、説法只是人在想象、理想、願望中想要做到的、想要實現的。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之下,在環境合適的情况下,人具備一定的良心理智能做到拾金不昧,但這只是人一時的好行為,并不能成為做人的準則,也不能成為人的生命。一旦人生存的社會環境、社會背景發生了變化,拾金不昧這個信條、這個人觀念中理想的一種德行離人是那麽遥遠,不能滿足人的欲望,不能滿足人的野心,當然更不能約束人的惡行。它只是人一時的好行為,是人理想中一種相對高尚的品德。當它與現實、與利益相衝突的時候,當它與人的理想衝突的時候,這方面德行就約束不住人的行為了,也不能主導人的行為、人的思想,最終人所選擇的就是違背這方面德行,衝破這方面傳統道德觀念,選擇自己的利益。所以,拾金不昧這方面德行也就是在人撿到一分錢的時候才能把它交給警察叔叔,但如果撿到一千塊錢、一萬塊錢,或者一塊金幣,人還能不能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人就達不到了,就是利益大到超出人的德行能達到的範圍了,人就做不到了,拾金不昧這方面德行在人身上就體現不出來了。那這樣的拾金不昧能代表人的人性實質嗎?絲毫不能代表。很顯然,拾金不昧這一條對人德行方面的要求不是衡量一個人有無人性的根據,也不能成為人的做人準則。
衡量一個人的德行、人品怎麽樣,先看他是不是拾金不昧的人,這麽衡量準不準確?(不準確。)為什麽不準確?(人做不到真正的拾金不昧,撿到的錢少或者東西不值錢人能交出來,但東西值錢了就不容易交出來了,如果是寶貝就更不交了,甚至打死都不交。)你的意思是因為人做不到拾金不昧,這一條就不能作為衡量人性的準則,那如果人能做到,這算不算一條準則呢?(不算。)人能做到也不算一條準則,這話怎麽解釋?(人能不能做到拾金不昧其實并不代表人的人性好壞,這跟人性好壞没有什麽關係,這不是衡量人性的標準。)這是一方面認識法,拾金不昧與人性好壞没有太大關係。那如果遇到真能拾金不昧的人,你們怎麽看?能不能把他當成是有人性的人,是誠實人,是順服神的人?能不能把拾金不昧定性為有人性的一個標準呢?這事應該交通交通。誰説説?(拾金不昧與定性一個人的人性實質是没有關係的,人的實質是根據真理來衡量的。)還有什麽?(有的人撿到很多錢能拾金不昧,或者能做很多這樣的好事,但他是有存心目的的,他是想立功受奬,得個好名聲,所以外表的好行為决定不了他的人性品質。)還有嗎?(假如一個人撿到錢能拾金不昧,但他對待真理的態度是厭煩真理、抵觸真理的,按照神的話來衡量,他不是一個有人性的人,所以用拾金不昧這個標準來衡量人是否有人性這是不準確的。)現在有些人已經認識到,用拾金不昧來衡量一個人是否有人性這是錯誤的,就是不認同用拾金不昧來作為衡量人有無人性的標準,這個觀點是準確的。不管人能不能做到拾金不昧,這與一個人的做人原則、選擇道路關係不大。為什麽這麽説呢?首先,拾金不昧只能代表人一時的行為,到底是因為他撿到的東西不值錢,還是他旁邊有人看着,他為了得到表揚、得到人的高看才這麽做的,這都不好説。即使没有摻雜,這也只是一種好行為,與人的追求、做人没有太大關係,充其量也只能説這個人有點好行為、有點高尚品質。雖然不能説是反面事物,但也不能定性成是正面事物,更不能因此把拾金不昧的人定性成正面人物,因為拾金不昧不涉及真理,與神所要求人的無關。有些人説:「怎麽就不是正面事物呢?這麽高尚的行為還不屬于正面事物?人如果没有人性,是缺德的人,能做到拾金不昧嗎?」這麽説也不一定準確,魔鬼還能做一兩件好事,你能説它就不是魔鬼了?有些魔王做一兩件好事是為了功標青史、流芳百世,那你能説他是好人嗎?看人有無人性、品質好壞不能只根據他做一件好事或者壞事就給定規,應該根據人的一貫表現,根據人有無正確的思想觀點才準確。如果一個人撿到了很貴重的東西能物歸原主,只能説明他不貪心,不貪占别人東西,他具備了這方面的好德行,但與他的做人、與他對待正面事物的態度有没有關係呢?(没有。)如果説没有關係,有些人可能不服氣,認為這麽説有點不客觀、不太準確。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上説,别人丢了有用的東西,是不是很着急啊?那對于撿東西的人來説,不管撿到了什麽東西,這個東西不是你的,那就不應該歸你,不管是物質還是金錢,是值錢的還是不值錢的,這個東西的主人不是你,你撿到了還給失主,這是不是分内的事啊?這是不是人應該做到的?這有什麽值得提倡的呢?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啊?把拾金不昧變成一種高尚的品德,上升到一種高尚的精神境界,這是不是太誇張了?僅這麽一個好行為,在好人堆裏值不值得一提呢?比這行為好的、比這行為高的有很多,這拾金不昧就不值得一提了。但如果把這種好行為拿到賊人中間、拿到乞丐中間大肆宣揚、提倡還是合適的,可能還有點作用。如果一個國家大肆宣揚拾金不昧的行為,證明這個國家的人已經很邪惡了,盗賊太多了,小偷太多了,防不勝防啊,只能靠提倡、宣揚拾金不昧來解决問題了。其實,拾金不昧這本來就是人分内的事。比如,你走在路上撿到五十塊錢,順手還給失主了,這是不是一件小得不值得一提的事?用得着表揚嗎?用不用小題大做,對這個人撿到錢之後能歸還給失主提出表揚,還贊揚這個人的德行是多麽的高尚、多麽的尊貴啊?撿到錢還給失主,這不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嗎?這不是作為一個有正常理智的人該做到的事嗎?即使是一個還不懂得什麽社會公德的小孩都能做到,值得小題大做嗎?值得把它上升到人的德行這個高度嗎?要我看,根本就上升不到這個高度,不值得宣揚,這就是人一時的好行為,與真正的做好人没有根本的關係。拾金不昧這是一件很小的事,任何一個正常的人,只要是披着人皮、有人類語言的人都應該做到,也是人一猛勁都能做到的,不需要什麽思想家、教育家來教育。三歲小孩都能做到的事,思想家、教育家居然把它當成一條很重要的德行要求,這就有點小題大做。雖然它是衡量人德行的一方面説法,但根本上升不到有人性或德行高尚的程度,所以,用拾金不昧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好壞那就不準確也不合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