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追求真理(七)中集
有的人在有難處的時候,或者遇到危險的時候,正好遇到惡人幫了大忙脱離了困境,他就覺得這個惡人也是好人,就願意為這個惡人做點什麽表示答謝,但惡人想拉攏、利用他去做壞事,這事如果不能拒絶可就危險了。有些人在這事上就左右為難,覺得如果不幫惡人朋友做點壞事就不够朋友意思,如果做壞事還違背良心理智,就陷在進退兩難的處境,這正是受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思想的影響,被這種思想束縛、捆綁、控制了。很多時候,這些傳統文化的説法代替了人的良知,也代替了人的正常判斷,當然也影響了人的正常思維與正確選擇。因為傳統文化的觀點是錯誤的,就直接影響了人的看事觀點,導致人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從古代到現代,有很多人都受知恩圖報這種思想觀點、道德準則的影響,即使施恩的人是惡人、壞人,讓他們做的是惡行、是壞事,他們也要違背良心理智盲目地順從,達到報恩的目的,導致了很多悲慘的後果。可以説,很多人就受知恩圖報這個道德準則的影響、束縛,受它的轄制、捆綁,而一味地、錯誤地堅持一種報恩的觀點,甚至能助紂為虐。現在,你們通過我這樣交通就能够看清楚這些事了,能够定性這樣做就是愚忠,這種行為屬于做人没有底綫,是不加分辨地、胡亂地報恩,没有意義、没有價值。因為怕受到輿論的譴責與人的定罪,就勉强用自己的一生去還報人的恩,甚至用生命去還報,這是錯謬、愚蠢的做法。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這種説法不單束縛了人類的思想,也給人類的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包袱,給人的家庭帶來一些額外的痛苦、負擔。有許多人為了做到知恩圖報付出了許多代價,他把知恩圖報當成社會責任、當成自己的本分,甚至用一生的時間還報人的恩情,他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義不容辭的,這種觀點、這種做法是不是愚蠢的、荒唐的?這完全顯明了人的愚昧無知。不管怎麽説,知恩圖報這種德行的説法雖然符合人的觀念,但不符合真理原則,與神的話是格格不入的,是一種錯誤的觀點與做法。
既然知恩圖報與真理、與神對人的要求没有關係,是咱們所批判的,那神對這方面到底是怎麽看的?正常的人對知恩圖報到底該具備哪些觀點與做法,你們清不清楚?如果一個人曾經對你施以恩惠,使你得到了很大的益處、得到了很大的幫助,你該不該報答?該怎麽對待這類事情啊?這是不是涉及到觀點了?涉及到觀點,也涉及到實行路途。那你們先説説你們的觀點是什麽,人對你有恩該不該報答?你們如果還看不透,那就麻煩了。你們不明白真理的時候把知恩圖報當作真理去實行,這麽解剖、批判之後,你們看出問題了,還不知道該怎麽實行、對待,難道對這事還看不透嗎?以前不明白真理的時候就是憑良心活着,不管是什麽人,不管是惡人還是流氓歹徒,只要對你有恩、幫助過你,你就一定得報答,就得為朋友兩肋插刀,甚至肝腦塗地,男人要一生做奴隸來還報,女人要以身相許,為人生兒育女,這就是傳統文化灌輸給人的觀點,告訴人要知恩圖報,人就認為,「知恩圖報的人才有良心,不知恩圖報的人那就没有良心,就不是人」,這個觀點在人心裏就扎根了。你們説,動物知不知道知恩圖報啊?(知道。)動物都知道,那人知道知恩圖報還算高級嗎?人能知恩圖報算是有人性的標志嗎?(不算。)那對這類事該持有什麽觀點?該怎麽認識這類事?認識之後該怎樣對待這類事?這是你們當下該解决的問題。先説説你們的觀點。(如果一個人真解决了我的一些難處和問題,首先我從心裏表示感謝,但我不受這事的轄制、控制,當他遇到困難的時候,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内,我能幫到的就幫助他,幫不到我也不勉强。)這觀點是對的,這樣實行是可取的。誰還有觀點?(之前我的觀點是别人幫助我了,如果他有困難,我就應該去幫助,現在通過神交通、解剖助人為樂和知恩圖報這些觀點,我明白了幫助人必須得有原則。誰有恩于我、幫助過我,我憑良心得幫助人家,但幫助人也得根據自己的條件量力而行,而且應該只是為解决人的困難、人的生活所需,絶對不能幫助人作惡、做壞事。如果看到弟兄姊妹有什麽難處,我會去幫助,但這個幫助并不是建立在他幫助過我的基礎上,而是出于本分、出于責任。)還有嗎?(我記得神的話説過,「任何有恩于我們的人我們都應該從神領受」,就是説哪個人對我們有點好的行為表現都應該從神領受,能正確對待,這樣就能正確領受知恩圖報這個觀點。另外,神説過要愛神所愛、恨神所恨,幫助人時得看這個人是神喜歡的還是神恨惡的,得根據這個原則。)這是涉及真理了,這個原則是對的,是有根據的。現在咱們先不講涉及真理那一面,就講從人性方面人應該怎麽對待這類事。其實,臨到的這些事都不是那麽簡單,不是只在教會裏、在弟兄姊妹中間,很多時候是超出這個範圍的,比如外邦的親戚、朋友、熟人、同事對你有恩,或者幫助了你,如果你能正確對待這類事、對待幫助你的人,既合乎真理原則,在人那兒看也合適,那你對待這類事的態度、觀點就相對準確了。對知恩圖報這個傳統文化的觀點必須得加以分辨,知恩圖報最主要是在這個「恩」字上,怎麽看待這個恩?這是哪方面的恩?是什麽性質的恩?知恩圖報有什麽意義?這些問題都得弄清楚,絶不能受知恩圖報的轄制,這對于追求真理的人是完全有必要的。在人的觀念中,什麽是「恩」?從小的方面説,就是在你有難處的時候有人給了你一些幫助,比如,在你吃不上飯餓得發慌的時候給了你一碗飯,在你快要渴死的時候給了你一瓶水,在你摔倒爬不起來的時候扶了你一把,這都屬于一種恩情。大的恩情,就是涉及到你遇到大難,有人救了你,這屬于救命之恩了。當你遇到生命危險的時候,有人幫了你一把讓你免于一死,等于是救了你一命。等等這些都是人心目中的「恩」,這種恩情已經超出物質的小恩小惠了,已經屬于大恩大德了,不是用金錢、物質的東西能衡量的了,只是説幾句感謝的話已經無法表達人的感激之情了。那人類這麽衡量到底準不準確呢?(不準確。)為什麽説不準確呢?(人是根據傳統文化來衡量這事的。)這樣回答是道理、是理論,好像是對的,但與事情的實質是不符的。那用實際的話應該怎麽解釋這事?你們揣摩揣摩。前段時間聽説網上有這樣一個視頻,有個人的錢包掉了,他自己不知道,旁邊有條小狗看見了,就叼起錢包去追那個人,結果那個人看到小狗叼着他的錢包誤以為是小狗偷的,就把小狗暴打一頓。你們説這事荒唐不荒唐?這人的品德還比不上狗呢!這條小狗所做的完全符合人類的道德標準,只不過人有語言,人會喊「你的錢包丢了」,小狗没有人類的語言,它只是默默地叼起來去追。就是狗都能做到傳統文化中所提倡的一些好行為,那反觀人類呢?人有良心、有理智,天生就具備了這些東西,就更能做到這些事了。只要人有良知,這種責任、這種義務都能盡到,并不需要怎麽努力付出代價,只是舉手之勞,做了一件對他人有幫助、有益處的事,那這件事的性質能不能稱得上是「恩」?能不能上升到是一種恩情?(不能。)既然上升不到是恩情,那用不用談還報啊?那就没有必要了。
咱們再看看人類中涉及所謂的恩情的這些事。比如,一個乞丐餓倒在雪地之中,一個好心人把他救回家,給他飯吃,給他衣服穿,還收留了他,然後這個乞丐就在他家生活,為他家幹活。不管這個乞丐是自願的也好,還是為了報恩也好,總的來説,人救助他這件事算不算一種恩情?(不算。)就連小動物都能做到互相幫助、互相救助,人能做到這些可以説就是舉手之勞,是有人性的人都能達到、都能够得上的,也可以説是作為一個有人性的人應該盡到的一種社會責任與義務,人類把它當成是一種恩情,這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了?這合適嗎?比如,在飢荒年頭很多人都吃不上飯,一個富户看誰家窮就給了一袋米,幫他家渡過了難關,這是不是人與人之間起碼的道義上的互幫互助?他僅僅是給了點糧食,又不是把自己僅有的食物都給了别人,自己忍飢挨餓,這算得上是恩嗎?(算不上。)人類能盡到的社會責任與義務,還有人的本能該達到的、該做的,對人有益處、有幫助的舉手之勞的事,根本就算不上什麽恩,因為這僅僅是施以援助之手。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恰巧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這是很正常的一個現象,也是作為人類中的任何一員應該盡的責任,這僅僅是一種責任、一種義務,神造人時就給了人這種本能。這種本能指什麽説的?就是人的良心、理智。當你看見一個人摔倒了,你本能的反應就是「我得扶他一把」,如果看見了裝作没看見而不去扶他,你的良心就會受責備,覺得不應該這樣做。作為一個真正有人性的人,看到有人摔倒,首先想到的就是把人扶起來,不管對方是否感謝自己都無所謂,他覺得這是他應該做的,他不需要多想。因為什麽?因為這是神給人的本能,是有良心理智的人都能想到、都能做到的。就是神給了人良心,一顆人的心,人有人的心,他就具備了人的思想,具備了對一件事該有的看法與做法,他很自然、很容易地就能做到這樣的事,不需要外界任何力量的輔助或者思想輔導,甚至給予任何的教育或者正面的引導,不需要這些。就像人餓了知道找飯吃、渴了知道找水喝一樣,這是本能,不需要父母、老師教育,這是很自然的,因為他有正常人性的思維。就像在神家盡本分、盡責任,這也是人能做到的,也是具備良心理智的人該做到的。所以,幫助人、施恩于人對人來説都是舉手之勞,是人本能範圍内完全能够做到的事,没必要把它上升到恩情這個高度。但有很多人把人的幫助當成恩情,時時挂在嘴上,没完没了地還報,覺得如果不這樣做就是没有良心,自己也看不起自己,還會鄙視自己,更擔心有社會輿論的譴責。顧慮這些有没有必要呢?(没有。)有許多人就看不透這事,總在這事上受轄制,這就是不明白真理原則了。比如,你與你的搭檔一起到沙漠了,你的壺裏有水,他壺裏的水已經喝完了,那你肯定會把你的水分給他喝,你不可能看着他渴死。即使你知道兩個人共同喝這一壺水,最後會提早把水喝完,你還是會把你的水分給他喝。你為什麽會這麽做?因為當你喝水的時候,你不忍心看着他在一邊渴得難受的樣子,你于心不忍。這個于心不忍是在什麽作用之下産生的?是從人的良知裏産生的。即使你不想盡這樣的責任與義務,但是你的良心讓你于心不忍,讓你心裏覺得不是滋味,這不都是人性的本能産生的嗎?不都是由人的良心理智决定的嗎?如果對方説,「你在那種情况下還能把水分給我喝,你真是我的恩人啊!」這麽説是不是又錯了?這根本就不涉及恩情。其實反過來,如果他也有人性、有良心理智的話,他也會把水分給你喝,這是一樣的,這是人與人之間一種最基本的社會責任、最基本的社會關係。這些最基本的社會關係或者責任與義務,都是由人的良知、人的人性還有神造人時給人的本能所産生的。正常情况下,這些東西不需要父母教育,不需要社會灌輸,更不需要人一再地告誡自己這麽做,除非這個人没有良心理智,或者不具備正常人的智商,比如弱智、傻子,或素質太差、愚頑的人,這就得靠教育了。有正常人性的人都不需要教育,這些東西凡是有良心理智的人都具備。所以,出于人本能的、合乎良心理智的行為、做法,人如果把它無限地誇大成恩情,這就不合適了。為什麽説不合適呢?你把它上升到這種境界,對每個人來説都是一種負擔,都是一種包袱,當然也是一種捆綁。比如,有人曾經施捨錢財給你,有人曾經幫你渡過難關,有人曾經給你找過工作,有人曾經救過你,等等,在你這兒就認為,「我不能忘恩負義,得有良心,得報答人家,有恩不報還是人嗎?」其實,不管你報不報答,你都是人,都是在正常人性的框架之下活着的一個人,不會改變什麽,不會因為你報答得好,你的人性就有所改變,你的敗壞性情就有所收斂,也不會因為你報答得不好,你的敗壞性情會變得嚴重,這些報恩與不報恩的事,或者施恩與不施恩的事,與你的敗壞性情没有絲毫的關係。當然,不管有没有關係,這個恩的説法在我這兒根本不存在,我希望在你們那兒也不存在。你只需要把它當成什麽?當成是一種義務、一種責任,一種人性的本能該做的,當成是自己作為人的一種責任、一種義務,力所能及地去做就行了。有些人説:「雖然我知道這是我的責任,但我不想做。」這也可以,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情况、根據自己的條件來選擇,也可以靈活一點兒,根據自己當時的心情來選擇。如果你怕盡了這種責任後對方一個勁兒地報答你,常常問候、答謝你,會給你帶來麻煩、構成攪擾,所以不想盡這個責任,那也可以,這是你自己的選擇。有些人説:「不想盡這樣的社會責任的人,是不是人性不太好啊?」用這個衡量人性對不對?(不對。)為什麽不對?在這個邪惡的社會,人做任何事都需要把握尺度,也需要掌握分寸,當然更需要辨别當時的環境與背景。用一句外邦人的話説,在這個紛亂的世界,你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頭腦,都需要有智商、有智慧,不要愚昧,更不要做愚蠢的事。比如,在某些國家,在公共場合就常常有碰瓷的,你若看不透惡人的陰謀,盲目地憑良心做事,就容易上當受騙,惹上麻煩。你看見一個老奶奶在路上摔倒了,你心想,「我得盡社會責任哪,我不需要她報答,我有人性、有良知,我就得幫助她,我去扶她一把」,結果你把她扶起來之後她就訛上你了,你把她送進醫院得付醫藥費,還得付精神損失費、養老費,你不付就得進警局。惹上麻煩了吧?這麻煩是怎麽惹上的?(憑好心、缺少智慧惹的。)瞎眼,没分辨,不會看時勢,不會分地點。在這樣一個邪惡的社會環境之下,隨便攙扶老人那是要付代價的。如果他真摔倒了,需要幫助,你盡社會責任不應該受到譴責,應該受到表揚,你做的符合人性、符合人的良知;但他是有存心目的的,他不是真的需要幫助,他是在碰瓷,你看不透他的詭計,你對他盡人的責任就是上當了,他會抓住你不放,向你索取更多的錢財。盡社會責任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是盡自己的責任,而不是把自己陷在一個圈套裏、陷阱裏。有許多人在這事上都吃虧了,都看清楚了現在的人太邪惡了,太能騙了,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親戚朋友都能騙,這是多麽悲哀的事情啊!這是誰敗壞的?是大紅龍,大紅龍把人敗壞得太深了、太慘了!大紅龍為了圖謀利益,什麽缺德的事都幹得出來,人都跟着大紅龍學壞了,能偷盗、行騙的人太多了。從這些事實上來看,有許多人活着都不如狗。可能有些人不願意聽這話,心裏感覺彆扭,「難道我們就真的不如一條狗?總拿我們跟狗比,這也太藐視我們了,太瞧不起我們了,太不把我們當人看了!」我倒想把你們當人看,但是人的表現怎麽樣啊?事實上,有的人真就不如狗。這個話題咱們就不多説了。
剛才交通到人對别人有一些幫助這稱不上是恩,只是人的一種社會責任。當然,對于社會責任就可以有選擇地、力所能及地去做,適合盡什麽責任就盡點兒,不適合自己盡的責任也可以選擇不盡,這都是人的自由、人的選擇。你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能力範圍,當然也可以根據當時的背景、條件去選擇你應該盡的社會責任、社會義務,這是你的權利。這個權利是在什麽背景下産生的呢?就是因為世界太黑暗,人類太邪惡,社會没有公平,在這種背景下,首先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做愚昧無知的傻事,要有智慧。這裏説的保護好自己當然不是指保護好自己的錢包、自己的財産不被偷盗,而是保護好自己的安全,這很重要。在能保證自己安全的同時,力所能及地盡自己的責任、義務,不要注重能否獲得人的高看,也不要受任何社會輿論的影響、轄制,只要盡到自己的責任、義務就够了。根據自己的情况衡量,不要做超過自己條件、超過自己承受能力的事,不要打腫臉充胖子,也不要怕别人看不起或者論斷、定罪你,你若為滿足虚榮臉面去做事,這就錯了。你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你有多大的責任心就盡上多大的責任心,你能够盡多少義務就盡多少義務,這是你的權利。對神没有要求做的事就没必要强求自己去做,如果憑着良心做那些與真理無關的事就没有意義了,做多少神也不稱許,也不代表人有真實見證,更不代表人具備善行了。對神要求以外的事,若有人要求你做,你應該有自己的選擇、有自己的原則,不要受人轄制,只要不做違背良心理智的事、不做違背真理的事就可以。如果你幫助别人,給别人解决了一時的問題,他就對你有依賴性了,認為你給他解决問題是應該的、是必須的,結果就賴上你了,一次不給他解决就跟你翻臉了,這就是惹上麻煩了,這是你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如果你已經預料到這個結果了,你可以選擇不幫助他,换句話説,你可以不盡這個義務、不盡這個責任,這不算錯。這是你對這個社會、對這個人類,具體地説就是你對所生活的人群該持有的觀點與態度。就是説,你有多大愛心就獻多大愛心,你能做到多少就做多少,不要争强逞能做違心的事,不要做自己達不到的事,也没有必要强求自己付出常人未能付出的代價,總之,不要强求自己,力所能及就對了。這個原則怎麽樣?(好。)比如,你的朋友要借你家的車,你琢磨琢磨,「他以前借過東西給我,按理説我應該借給他,但是他用東西不愛惜、不節省,説不定能把車用壞了,還是不借了」,你就没借給他,這樣做對不對?借不借都不是大問題,只要你心裏看準了、看透了,覺得怎麽做合適就怎麽做,這樣做就對了。但是如果你覺得,「借就借吧,我以前向他借東西的時候他也没有拒絶過,雖然他用東西不是那麽節省、愛惜,那也無所謂,如果車損壞了,我自己花點錢維修就完事了」,最後同意借了,没有拒絶,這麽做對不對?這也没錯。比如,有的人以前幫過你,現在他家裏發生了什麽事找你幫忙,你是幫還是不幫?這就根據你自己的情况,你選擇幫還是不幫不是什麽原則性的問題。你只要是出于誠心、出于本能,力所能及地盡自己的責任就可以了,這都是在人性良知的範圍内做的事,至于這個責任盡没盡到、盡没盡好,這都無所謂。你有權利選擇答應,也有權利選擇拒絶,這談不上没良心,他幫過你也談不上對你有恩情,上升不到這個高度,明白了吧?(明白了。)這是涉及到「恩」的内容,該怎麽看待這個恩、怎麽對待幫助别人這事、怎麽盡社會責任,人應該尋求真理原則,這不單是靠良心理智就能解决的問題,有些特殊情况還挺複雜,不根據真理原則對待就容易帶來麻煩、帶來後果,所以神選民在這些事上應該明白神的心意,要做到有人性、有理智、有智慧,還有真理原則,這就完全合適了。
關于知恩圖報,還有一種情况,就是曾經幫助過你的人,他對你的幫助不是給你一瓶水、一把菜、一袋米這麽小的事,而是涉及到一家人的生計了,更涉及到人的命運前途了。比如,有的人給你一些輔導、給你一些資助,使你上了好的大學,找到了好的工作,有了好的家庭,等等,使你有了一系列好的生活,這就不是一點幫助了,不屬于小恩小惠,許多人就把這事看成是大恩大德了。對于這些事,你們應該怎麽對待?雖然這些事也跟剛才所講的社會責任與人所盡的義務相關,但是因為這些問題已經涉及到人的生死、命運、前途,它遠遠比一瓶水、一袋米的價值高得多,對人的生活、對人的性命、對人的人生的影響大得多。所以説,這個價值就高得多了,那這個幫助能不能上升到是恩情呢?同樣,我也不建議把它當成是恩情。既然不把它當成是恩情,那對于這些事怎麽處理合適、恰當,這是不是人所面臨的問題?比如,一個人把你從犯罪的道路上挽救回來,給你指了一條明路,安排了一個正當職業,使你有了好的生活,又組成了家庭,使你的命運從此改變了,或者當你在困境、落魄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好人的幫助、提携,使你的前途變好了,能出人頭地了,從此過上好日子了,這些事應該怎麽對待呢?該不該記着他的恩情,還報他的恩?該不該用一些方式去補償他、回報他?這裏是不是也應該有原則啊?那就得看看幫助你的這個人是什麽人,如果他是好人,是正面人物,那你除了對他説聲「謝謝」以外,還可以和他正常地來往,可以交朋友,然後在他需要幫助的時候能力所能及地盡上責任、盡上義務來幫助他,但是這個盡上責任、盡上義務并不是没有止境的,而是在你自身條件能達到的範圍内適當地去做,這樣對待人就可以了。你們之間没有等級的區别,他雖然幫助過你、有恩于你,但還不能稱為救命恩人,因為只有神能拯救人,他只是在神的主宰安排之下給你一點幫助,并不等于他就比你高一等,更不等于你就是屬他的人了,他就可以擺布你、控制你了,他没有資格擺布你的命運,也不應該對你的人生指手畫脚,你們之間依然是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那你們就可以以朋友的關係相處,在適當的時候,你力所能及地幫助他,依然是在人性的範圍内盡社會責任、盡義務,在這個範疇裏、這個基礎上做你該做的,這就是針對性地盡上你的責任、義務。為什麽這麽做?因為他曾經幫助過你,因為他曾經讓你受益,得到了不少的實惠,出于人性的良知,你應該把他當成朋友。有些人説:「能不能把他當成知己啊?」那就在乎你自己怎麽與他相處了,在乎兩個人的人性、喜好還有追求、世界觀是否相同了,這是個人的問題了。那這種特殊的關係用不用以命相抵啊?既然他對你的幫助這麽大、影響這麽大,你用不用以你的命來還報他啊?用不着,你的命永遠是屬于你自己的,神給你的命就是你的,不歸任何人管理,你没必要因為有這樣一種背景,在這樣一種情况下就把你的命隨隨便便地交與他人管理,這是愚蠢至極的做法,當然也是不理性的。你們之間友誼再深、關係再好,你也只能是盡人的責任,在人性理智的範圍裏正常地與他交往,互相幫助,這樣一層關係就相對理性、平等了。這層關係産生的根源基本上還是因為他曾經幫助過你,你認為他是可以交往的,是符合你心裏要求標準的朋友,你才願意與他交往。還有一種情况,如果一個人曾經幫助過你,給了你一些恩惠,對你的人生或者在重大的事上産生了一些影響,但是這個人的人性、所走的道路與你的追求、所走的道路都不相合,你與他没有共同語言,你心裏不喜歡這個人,甚至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説這個人與你的愛好、追求都不一樣,人生道路還有世界觀、人生觀都不一樣,完全就是兩類人,那對于他之前曾經給予你的幫助,你怎麽對待、怎麽處理?這是不是現實情况?(是。)那這事怎麽辦?這種情况也好辦,就是你力所能及地給予他一些物質上的還報之後,既然兩個人所走的道路不相同,那就不相為謀,走不到一條道上,連朋友都不能做,接下來就没法交往了。没法交往怎麽辦哪?那就遠離。雖然這個人曾經有恩于你,但他在社會上坑蒙拐騙,什麽壞事都幹,你不喜歡這樣的人,你完全有理由選擇遠離他。有些人説:「這樣做不是没良心嗎?」這不是没有良心,他如果生活真有困難了,你還可以幫助他,但是不能受他轄制,不能隨從他作惡、做違背良心的事,也没必要因為他幫助過你或對你有過大恩你就一生為他做牛做馬,你没有這個義務,他也不配。你有權利選擇與你喜歡的人、對的人、能與你合得來的人相處、交往,甚至交朋友,可以對他盡責任、盡義務,這是你的權利。當然,你也可以拒絶與你不喜歡的人打交道、交朋友,不用為他們盡什麽責任與義務,這也是你的權利。即便你選擇弃絶這樣的人,拒絶與他交往,拒絶對他盡任何的責任、任何的義務,這也不算錯。做人必須得有底綫,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對待法,對惡人就是不能與他同流合污,絶不能與惡人為伍,這是明智的選擇,不能受任何恩情、情感或者社會輿論等等一些因素的影響,這就有立場、有原則了,這是你該做的。這些做法、這些説法你們能不能接受?(能。)儘管我所説的這些觀點與告訴你們的實行路途、原則在傳統觀念、傳統文化中是被批判的,但是這些觀點、這些原則會有力地保護每一個有良知、有人性的人的權益與尊嚴,使人不受傳統文化所謂的德行標準的束縛、捆綁,脱離這些假冒為善、似是而非的東西的欺騙、迷惑,能從神的話中明白真理,憑神的話活着,憑真理活着,不受這些道德輿論的影響,不受這些所謂的人情世故的轄制與束縛,能够根據神的話用正確的觀點來對待人、對待一切的事物,徹底擺脱世俗、傳統、社會道德對人的束縛與誤導,這樣就能達到活在光明中,活出正常的人性,活得有尊嚴,得着神的稱許。
你們説,像知恩圖報、助人為樂等等這些社會道德的説法能改變人什麽?能不能改變人類争奪地位、争奪利益的撒但性情?能不能改變人的野心、欲望?能不能解决人類之間的争鬥、殺戮?能不能使人類走上人生正路,過上幸福的生活?(不能。)那這些社會道德準則到底能起什麽作用呢?是不是頂多能激勵幾個好人做點好事給社會治安作點貢獻啊?(是。)僅此而已,什麽問題也解决不了。到最後,人在這些所謂的德行準則的薰陶之下,即便能守住、能活出這些德行了,也不等于人脱去敗壞性情活出人樣了。比如,一個人對你有恩,你就想方設法還報他,他給你一袋米,你還給他一袋麵,他送你五斤猪肉,你還他五斤牛肉,這樣還來還去,結果怎麽樣呢?人都會在背後算計誰吃虧、誰占便宜了,結果就産生了隔閡、産生了勾心鬥角。我説這話是什麽意思呢?就是知恩圖報這條德行的要求不但給人的思想帶來了束縛、誤導,也給人的生活帶來了諸多的麻煩、包袱,甚至帶來了許多的愁苦,如果成了冤家那就更麻煩了,那是苦不堪言啊!這樣的人情來往不是人該走的路,人總活在這種情感裏,活在人情世故里,最後就産生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這是自己折磨自己,也是窮折騰。這就是傳統文化與德行的説法進入人心裏使人誤入歧途了。人在没有任何分辨的情况下誤認為傳統文化這些東西是對的,以這些東西為準則、為方向,嚴格地守着這些説法,活在社會輿論的監督之下,不知不覺被這些東西薰陶着、影響着、控制着,感覺很無奈、很痛苦,但又無力擺脱。當神説話發聲揭露、審判人裏面傳統文化這些東西的時候,許多人心裏還感覺不是滋味,當把這些東西從人的内心裏、思想觀念裏徹底清除的時候,人馬上又覺得空落落的,好像什麽也没有了,「我以後怎麽辦哪?該怎麽活着啊?没有這些東西活着也没有路途、没有方向了。把這些東西清除出去了,怎麽突然覺得自己像空殻一樣無所適從了呢?如果不憑這些東西活着,人還是人嗎?還有人性嗎?」你這麽想就錯了。事實上,把這些傳統文化的東西清除出去了,你心裏就乾净了,再不受這些東西轄制、捆綁了,你就得着自由釋放了,就没有這些苦惱的事了,你何樂而不為呢?你把傳統文化這些不屬于真理的東西都放弃了,你起碼少受不少痛苦折磨,减去了許多無謂的束縛與苦惱,你如果能接受真理,憑神的話活着,那就走上人生正道了,就能活在光明中。你持守傳統文化的德行標準好像名正言順,但你活出人樣了嗎?你走上人生正道了嗎?傳統文化這些東西根本不能改變什麽,不能改變人的敗壞思想,不能改變人的敗壞性情,更不能改變人的敗壞實質,它起不到任何正面的作用,反倒使人在這些東西的教育、薰陶、影響之下,人性變得扭曲、變態了。明明知道那個施恩的人不是什麽好人,但是因為曾經受過他的恩惠,不得不違心地去報答他。人這樣違心地報恩是什麽原因造成的?就是因為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的思想扎根在人心裏造成的。如果人得到幫助不這麽違心地報恩,人就害怕社會輿論的譴責,害怕自己成為一個忘恩負義、不能知恩圖報的人,成為一個卑鄙小人,成為一個没良心、没人性的人。就是因為害怕這些,害怕再也得不到人的幫助,就不得不活在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這個思想的薰陶與捆綁之下,所以每一個人都活得很變態、很違心、很痛苦,有苦難言。這是何苦呢?這是不是知恩圖報的思想把人害苦了?
對于知恩圖報這個説法,剛才交通了到底什麽是「恩」,神怎麽看人類所定義的「恩」,人應該怎麽對待這個「恩」,怎麽對待對自己有恩的人或者自己的救命恩人,準確的觀點、路途到底是什麽,該把他們擺在怎樣的位置上,怎麽盡自己的義務,還有一些特殊情况人應該怎麽處理,應該以怎樣的觀點去對待,這些方面就比較複雜了,不是幾句話就能説清楚的,但是我把最關鍵的問題、把這方面問題的實質等等這些都已經告訴你們了,再臨到這類事情,你們對該持有的觀點與該實行的路途是不是基本清楚了?有些人説:「道理上是清楚了,但人都是肉體凡胎,活在這個世界上必然要受到這些道德準則的影響,還要受到社會輿論的左右,許多人都是這麽活着,都講究恩情,都講究知恩圖報,我要是不這麽活着必然會遭到人的辱駡、唾弃,我怕人家駡我不是人,活得像另類,我受不了這個。」這是什麽問題啊?人為什麽受這個轄制呢?這個問題好不好解决?也好解决,我告訴你個辦法。你如果覺得不憑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的觀點活着是另類,覺得自己不像是傳統的中國人了,覺得離開傳統文化你就活得不像人了,没人味了,你怕不能融入中國這個社會,怕被中國人所不齒,怕成為中國人的敗類,那你就選擇隨從社會潮流,没有人强求你,也没有人定你的罪。但是,你如果覺得自己按照傳統文化那麽活,總講恩情,活了多少年也没得着什麽益處,活得還挺累,你有决心放下那個活法,試着按我説的話去看人看事、做人做事,當然就更好了。雖然在原則上你們都聽明白了,都知道是怎麽回事了,但是具體怎麽看人看事,接下來怎麽活、怎麽做人,那是你們自己的事了。你能接受到什麽程度,能實行到什麽程度、實行到哪一步,那就在乎你自己的選擇了,屬于你自己的事,我不强求你,只不過是給你指明道路。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你如果按照傳統文化那麽活,我告訴你實話,你會越活越不像人,越活越没有尊嚴,而且越活你的良知越麻木,慢慢你活得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但是你若按照我的話、我説的原則去實行,那我保證你越活越有人樣,越活越有良心理智,越活越有尊嚴,這一點是肯定的。再臨到這類事,你肯定就活得自由釋放了,你會感覺到平安喜樂,心裏的陰影、心裏的包袱會越來越少,你會覺得自己有自信了,腰杆能挺直了,不再被這些人情世故的事所困擾、所迷惑、所影響了,你活得有尊嚴了,你活得每一天都那麽踏實,看待每一件事、處理每一件事都是那麽的準確,少走了不少彎路,少受了許多不該受的苦。不該做的事你不去做了,不該付的代價你不去付了,你不再為他人活着了,不再被他人的眼光、看法所影響,也不被社會的輿論、譴責所轄制了,這樣活着是不是就有尊嚴了?是不是就自由、釋放了?這時,你就感覺憑神的話活着才是人生正道,這樣活着才有人樣、才有幸福。人活在傳統文化的迷霧中看不清路途,還自以為是奔向一個理想的人間世外桃源,結果誤入了歧途,被撒但捉弄、苦害。今天聽見了神的聲音,發現了真理,看見光明來在人間,你撥開了迷霧,看清了人生的道路與方向,直奔前方,歸回到神面前,這是不是神的恩待與祝福呢?那你們現在有没有撥開迷霧見青天呢?可能你們已經看到亮光了,正向光明走來,這是最有福的事。能聽見神的聲音,能接受真理、明白真理,撥開迷霧,放弃傳統文化那些錯誤的東西,除去了攔阻,就能走上蒙拯救的路了。知恩圖報這一條德行的説法就交通這麽多,你們過後再交通交通這些話就能完全明白了。這些事不是一次聚會交通完之後人馬上就能進入的,雖然這條德行説法是交通完了,理論上你們是明白了,在原則上你們也聽懂了,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那些舊的傳統觀念不容易脱去,你們還能持守舊的東西挣扎一段時間。要達到完全放弃傳統文化的東西,完全能接受神話真理,起碼得經歷一段時間,需要人在現實生活中,在面對這個社會、這個人類的時候,逐漸地去經歷、去體驗、去印證,然後在經歷中逐漸認識神的話語,達到明白真理,逐漸地從中受益,得着好處、得到收穫,改變你對各類人事物的錯誤觀點、看法,這就是追求真理的過程與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