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追求真理(七)下集
接下來要交通的話題是「捨己為人」。捨己為人是中華傳統文化的一種美德,在人看,這種美德很高尚、很偉大,當然這有些浮誇,不切合實際,但不管怎麽説,人都公認它是一種美德。每當聽到這種美德的時候,人的腦海裏都浮現出一些畫面:在吃飯的時候,人都互相夾菜,好東西都讓别人吃,自己不吃;在超市排隊買東西的時候,大家都互相謙讓,讓别人優先;在車站、機場買票的時候,大家都先人後己;走路、開車都給别人讓路,讓别人先行……這真是一個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美好」畫面!這一幕幕的畫面顯得社會、人間是那麽的温暖、和諧、幸福、安康,幸福指數超過百分之百,都超標了。如果有人問,「你為什麽幸福啊?」他會説:「我們中華傳統文化提倡捨己為人,我們都這樣實行,一點兒都不辛苦,心裏有十二分的幸福。」你們心裏有没有這些畫面?(有。)這些畫面在哪兒有啊?中國九十年代以前過年墻上貼的年畫上有,在人的腦海裏有,甚至在所謂的海市蜃樓裏有,總之,這些畫面在現實生活中是看不到的。捨己為人,這當然也是道德家們提出來的關于道德準則的一方面要求,它對人的德行提出了這樣一個説法,要求人做什麽事情要先考慮别人,不要先考慮自己,要先考慮他人的利益,而不要考慮自己的利益,要先為他人着想,要學會捨己,就是放下自己的利益,放下自己的要求,放下自己的欲望、野心,甚至放弃自己的所有,先考慮别人。不管這一條人能不能達到,首先,提出這種説法的人是屬于哪類人啊?他了不了解人性啊?了不了解人這個生物的本能和人性實質啊?他太不了解了。提出這種説法的人愚蠢至極,居然對人這個有思想、有自由意志又充滿了野心欲望的自私自利的活物,提出了捨己為人這樣一條不切合實際的要求。不管人能不能達到,總之,從人這個生物的實質和本能上來看,道德家們提出這樣一條要求對人來説是不人道的。為什麽説不人道呢?比如,當人肚子餓的時候,人本能地會感覺到是自己肚子餓,而不是去感覺别人餓不餓,你會説,「我肚子好餓,我想吃飯」,你首先想到的都是「我」,這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也是很正當的,没有一個人明明是自己肚子餓還違心地問别人説,「你想吃什麽呢?」自己肚子餓問别人想吃什麽,這想法正不正常啊?(不正常。)當人晚上累了、睏了,人會説,「我睏了,我得去睡覺了」,没有一個人説,「我睏了,你去睡吧,你替我睡,你睡了我就不睏了」。如果有這樣的表現,這是不是不正常?(是。)人本能地心裏能想到的、能做到的都是為自己,能達到照顧好自己這就已經很不錯了,這是人的本能。你能自己獨立生活,達到自己會生活、做事,會照顧自己,生病了知道看醫生、知道怎麽養病,還知道怎樣解决生活中的各種問題和難處,這就已經很不錯了。但是,捨己為人這條要求讓人把人的這些需求都捨掉,而去為别人考慮,所有的事情都不是為自己做,而是要為别人着想,一切都要為别人做,這是不是不人道啊?在我看,這簡直就是要剥奪人的生存權。吃穿住行這些事本應該自己處理,為什麽需要别人捨己為你去做、去處理呢?你是什麽人啊?是弱智、殘疾還是動物啊?這些都是人本能能做到的,為什麽需要别人捨掉自己該做的、捨掉自己的精力為你做呢?這合適嗎?捨己為人這條要求是不是在唱高調啊?(是。)這高調唱得怎麽樣啊?這高調是怎麽來的?是不是因為那些所謂的道德學家太不了解人這個生物的本能、需求與實質,再加上他們急于標榜自己道德高尚而産生的?(是。)這是不是不人道啊?(是。)人人都捨己為人了,那自己的事怎麽辦啊?難道在你眼裏别人都是殘疾,都没有能力料理自己的生活,都是傻子、弱智、低能兒啊?如果不是這種情况的話,你為什麽要捨己為人,又為什麽要求别人捨己為你呢?就是有些殘疾人都不願意讓别人伸手幫助他,他願意自食其力,自己料理自己的生活,不需要别人額外地付出代價或者是對他有額外的幫助,他讓人正確地對待他,這是他維護自己尊嚴的一種方式,他需要得到的是别人的尊重,而不是用同情的方式去可憐他,更何况是一個個有自理能力的人呢?所以,捨己為人這一條要求在我這兒看是不成立的,是違背人的良知、本能的,起碼是不人道的。即便是為了維護社會風氣,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維護人與人之間的正常關係,也没必要用這種不合理的、不人道的方式去要求人都違心地為别人活着。如果人都不為自己而都為别人活着,這不是有點變態、有點不正常嗎?
捨己為人這一條要求在什麽情况下適用呢?一種情况是父母為兒女。這個應該也是有期限的,兒女未成年的時候,父母應該盡其所能地照顧兒女,為了把兒女養大成人,讓兒女活得健康、快樂,活得幸福,父母捨掉自己的青春,付出自己的精力,放下自己的肉體享受,甚至放下自己的事業、愛好,來為兒女做這一切,這是責任。父母為什麽要盡這個責任?因為父母有養育兒女的義務,這是他們的責任,義不容辭。但人對社會、對人類没有這個義務,你把你自己照顧好就行了,你不製造麻煩,不給其他人添麻煩,這就已經很好了。還有一種情况,就是身體有缺陷、没有自理能力的人,他們需要父母、親人甚至社會福利機構為他們做一些幫助他們生活、維持他們生存的事。還有一種特别情况,就是某些地區、某些人臨到天灾没法生活,需要救濟,這種情况需要人幫助。除了這幾種情况,還有其他情况需要人捨己為人來幫助嗎?可能没有了。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競争太激烈了,如果不是絞盡腦汁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生計、生存都成問題了,人類不但做不到捨己為人,能保證自己維持生存、不侵犯他人利益就已經不錯了。在現實的社會背景條件下生存,人類之間的争鬥、仇殺更能反映出這個人類的真實面目。你看在比賽場上,人都使盡全身的力量往前衝,拼命地表現自己,最終拿到冠軍的時候没有一個人説「這個冠軍我不要了,給你吧」,没有這樣的人,人本能地都去争第一,争最好的,争最高的。事實上,人根本做不到捨己為人,人的本能裏根本就没有捨己為人這個需求、這個意願,從人的實質、本性上來看,人只能為自己,只會為自己。人為自己能走正道,這就不錯了,這在人類中間就算是不錯的受造之物了。為自己能走正道,能追求真理、追求正面事物,對身邊的人能起到一些正面的影響,這就已經很不錯了,這在人類中間就算是不錯的受造之物了,提倡、宣揚捨己為人這純屬是唱高調,不符合人類的需求,更不符合人類的現狀。雖然提倡捨己為人不符合現實,也不人道,但是這條要求在人的内心深處還是占有一定的地位,人在思想上還是會不同程度地受它影響、受它束縛。當人只為自己不為他人、不幫助他人的時候,或者心裏不考慮他人、不為他人着想的時候,人心裏常常受到譴責,感到有一些無形的壓力,甚至會常常感覺到有异樣的眼光在盯着自己,這些都是人内心深處受傳統道德思想的影響而産生的。你們是不是也不同程度地受傳統文化中捨己為人這一條要求的影響啊?(是。)有許多人心裏還是贊成這些傳統文化的要求,如果有人真做到了這些要求,不管是做到哪一條,人心裏都會對他有好感,没有人責備、反對。如果有人看見路人跌倒却没有去扶,大家都會對他不滿,都會駡這人太不人道了,這就足以説明傳統文化對人的要求標準在每個人心裏都占有一定的地位。那用這些傳統文化的東西來衡量人到底準不準確呢?不明白真理的人永遠看不透這事。可以説,幾千年來傳統文化一直伴隨着人類的生活,究竟起到什麽作用了呢?它改變人類的精神面貌了嗎?它給社會帶來文明進步了嗎?它解决社會治安的問題了嗎?達到教育人類的果效了嗎?這些問題都没有得到解决。傳統文化根本就没起到什麽作用,所以確定地説,傳統文化對人的要求標準根本就談不上是什麽準則,僅僅是一種束縛,是為了束縛人的手脚、為了束縛人的思想、為了規範人的行為,讓人不管到哪兒都老實點、規矩點,像個人樣,知道尊老愛幼,懂得長幼有序,不要讓人看着不懂事、不禮貌,讓人反感,這充其量也就是在外表上使人看起來得體一些、高雅一些,其實根本就涉及不到人的實質,這僅僅就是為了得到人一時的贊許,滿足一下虚榮心而已。你為别人跑路辦事,别人誇你是好人,你心裏美滋滋的;你能扶老携幼,在公交車上能給别人讓座,别人誇你是好孩子,是祖國的花朵,你心裏也美滋滋的;你排隊買票的時候讓别人先買,别人也誇你懂事,你心裏依然美滋滋的。守那麽一次規矩,有那麽一點好的表現,就覺得自己是人格高尚的人了,有一時的好行為就覺得自己比别人的身份地位高了,這是不是愚蠢啊?這個愚蠢能使人迷失方向、失去理智。捨己為人這條德行説法不值得交通太多,這方面問題應該很容易分辨,因為它對人性的扭曲,對人格尊嚴的扭曲、影響都很大,它使人變得更虚偽,更不現實,更飄飄然,更不懂得怎麽生活、不懂得怎麽分辨現實生活中的人事物,更不知道怎樣對待現實生活中臨到的各種問題。人只會做點給人幫忙、給人排憂解難這樣的好事,反而在人該選擇的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被撒但玩弄,成為撒但的笑料,這不是個羞辱的記號嗎?不管怎麽説,捨己為人這條所謂的道德標準是一種很虚偽、很變態的説法。當然,神在這類事情上對人的要求就是讓人盡好自己分内的義務、責任與本分,對人没有傷害、危害與不利,能使人得着造就、益處,這就可以了。神不要求人盡什麽額外的責任與義務,你能把自己分内的工作、本分、義務、責任盡好就不錯了,這是不是簡單?(是。)這個容易做到。既然這麽簡單,人都明白了,就不用細交通了。
接下來講「賢良淑德」這一條德行説法。賢良淑德這一條標準與其他德行方面的要求標準不同的是,這一條標準針對的對象有一個明確的範圍,就是女性。賢良淑德,這是那些所謂的道德專家對女性提出的一條不人道的、不切合實際的要求。為什麽這麽説呢?賢良淑德這一條標準就是要求天下的女性,不管是身為女兒也好,還是身為人妻也好,只要是女性,就必須達到賢良淑德,有了這樣的德行、有了這樣的品德才是好女人,才是好女性,才是值得人尊重的女性。言外之意,就是告訴男性,女性必須賢良淑德,而男性不需要,男性不需要賢,不需要良,更不需要淑與德,男性只要做到什麽呢?妻子如果不賢良淑德,那就可以離,就可以休。如果男性捨不得休,那怎麽辦啊?那就把她變成賢良淑德的女性,這是男性的責任與義務。男性的社會責任就是對女性進行嚴加看管、教導、管理,要充分地體現男人就是老大,必須壓制住賢良淑德的女性,做她的主、當她的家,讓她做女人該做的、盡女人該盡的義務,而男性就不需要有這樣的德行,男性例外。既然男性例外,那這一條德行説法根本就是給了男性一個衡量女性的標準,就是男人要想娶一個德行好的妻子,怎麽衡量?就衡量她是否是賢良淑德的女性。如果是賢良淑德的女性,那你就娶過來;如果不是賢良淑德的女性,那你就别娶,你娶過來别人也看不起,還會説她不是什麽好人。那這些道德專家對女性的賢良淑德都有哪些具體要求呢?是不是有具體所指啊?「賢良淑德」這四個字包括的内容就挺多,每一個字人都不容易達到啊!所有的男人都達不到,知識分子都達不到,還要求一般的女人必須做到,這對女性太不公平了。那女性起碼具備哪些表現、具備哪些德行才算是賢良淑德呢?首先,要求女性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凡是女性必須得裹脚,裹成三寸的小脚,還没有小孩子的手掌大,這就能限制住她,不讓她亂跑了。女人在嫁人之前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深居閨閣,不許抛頭露面,如果做到了,這就具備了未嫁女性賢良淑德的品德了。那嫁人之後呢,上要孝順公婆,下要善待叔侄、姑嫂,這家人不管怎麽對待她,不管怎麽虐待她,她都得任勞任怨,像個老黄牛一樣,不但要伺候一家老小,還要為這家傳宗接代,不能有任何的怨言。在老人面前無論受了多少氣、挨了多少打,無論做了多少活兒、受了多少累,都不能在丈夫面前告狀。在家裏無論受了多少公婆的氣,都不能到外面散布,不能講是非,有任何的冤屈都不能説,打掉牙都要往肚裏咽。不但要做到任勞任怨,還要學會逆來順受、忍氣吞聲、忍辱負重,必須得學會「忍」的功夫。無論家裏有什麽好吃的,都要讓家人先吃,先給公婆吃,孝順老人,還要讓丈夫、孩子先吃,等好吃的被别人吃没了,不管剩下什麽東西,自己能填飽肚子就行了。對女性的要求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一條現代的要求,就是要「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厨房」。聽完這句話我就琢磨,女人又能下厨房又能上廳堂,那男人做什麽?女人在家裏要做飯、做家務、照顧孩子,還要下地幹活,裏裏外外都是一把好手,把活兒都幹完了,男人上班打工,回家就吃喝玩樂,什麽家務活也不幹,上班受氣了,回家還拿老婆孩子撒氣,這公平嗎?從這些事上,你們看到了什麽?没有人對男人提出什麽德行上的要求,却要求女人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厨房,還得達到賢良淑德,這有幾個女性能够得上啊?這樣要求女性是不是不公平啊?女性有一點做得不對,就會受到責打、辱駡,甚至還會被休掉,女性就只能忍耐,實在受不了就選擇自殺。看女性手無縛鷄之力,比男性柔弱、弱勢,就特意對女性提出了這樣不人道的要求,這是不是有點欺負人哪?在座的女性,如果有人對你們提出這樣的要求,你們在現實生活中能不能體會到這個要求太過分了?難道男性就是管轄女性的?就是做女性的奴隸主的?就是讓女性來受罪的?從這些扭曲的現象上來看,賢良淑德這一條要求是不是起到了分裂社會的作用啊?是不是分明就是在提高男性的社會地位,而有意識地貶低女性的社會地位?賢良淑德這一條要求,讓無論女性還是男性都更加認定女性的社會地位與社會價值是次于男性的,是不如男性的,所以女性就應該做到賢良淑德,女性就應該受這個氣,女性在社會上就應該這樣被歧視、被侮辱、被剥奪人權,而男性就理所應當地站在主人的位置上來合理地要求女性做到賢良淑德。這是不是有意製造社會矛盾哪?是不是有意給社會帶來分裂啊?如果女性受這個氣受久了,有没有人會起來反抗呢?(有。)哪裏有不公平,哪裏就有反抗。這條德行説法對女性公不公平?對女性來説起碼是不公平的,它助長了男性的囂張氣焰,加劇了社會的分裂,提高了男性的地位,讓女性的地位更加的低下,同時剥奪了更多女性的生存權,無形中讓男性與女性的社會地位變得更不平等。女性在家庭中、在社會中充當的角色,還有她們所表現出來的德行,總體來説就是一個詞——受氣包。賢良淑德這一條德行説法就是要求女性上要尊重老人,下要愛護那些小輩們,還要對自己的丈夫恭敬有加,伺候自己的丈夫,家裏的家務、家外的一些事情還得需要去打理、去做,無論受了多大的苦還不許訴説,這是不是在剥奪女性的權利啊?(是。)這就是在剥奪女性的言論權、生存權還有自由。把女性的所有權利都剥奪了,還要求女性盡責任,這是不是不人道?這簡直就是糟蹋女性、禍害女性!
提出賢良淑德這條要求的道德家們用這樣的方式禍害女性,很明顯,這些道德家是男性不是女性。如果他是女性的話,他不會這麽作踐自己的,他肯定是男性,他就害怕女性本事太大了或者權利太大了,女性太自由了,不嚴加管制就跟男性平起平坐了。慢慢地,本事大的女性就要比男性地位高了,在家裏也不盡責任了,影響家庭和諧。家庭不和諧,社會就不和諧,社會不和諧,那統治者就不安心。你看,説來説去又説到統治者那兒去了,這些人没安好心眼兒,從女性身上開刀,在女性身上下手了,這是不人道的。他們要求女性無論是在家庭還是在社會,都要做到唯命是從、逆來順受、低三下四、忍氣吞聲、知書達理、温柔體貼、任勞任怨等等這些,這明顯就是個受氣包、出氣筒,能做到這些的還是人嗎?真能做到這些的那就不是人了,那是外邦人拜的偶像,偶像不吃不喝,不食人間烟火,没脾氣、没性格,或者也可能就是個木偶、機器,没思想、没反應。如果真是人的話,對外界來的各種説法、束縛,他是有想法、有觀點的,不可能就一直這樣逆來順受。所以,在近代社會就有女性維權運動,近一個世紀左右,女性的社會地位就逐漸提高了,終于挣脱了這方面的束縛。女性被束縛多少年了?在東方至少有幾千年了,女性被束縛得太殘酷了、太慘了,把脚都裹成殘廢了,也没看見有人為女性打抱不平。聽説在十七八世紀,西方有些國家、地區也限制女性的自由,他們用什麽方法限制女性?就是讓女性穿蓬蓬裙,穿這種裙子腰要用鐵箍箍着,裙子上有很多鋼絲撑着,特别沉、特别墜,無論是出門還是走路都很不方便,嚴重地影響了女性的行動,所以女性就很難走遠,很難走出家庭。在這種情况下,女性怎麽辦呢?就只能默默地守在家裏,不能往遠處走,想到外面去走走、看看,長長見識、見見朋友,想都别想。西方是用這種方法束縛女性,不願意讓女性走出家門隨意接觸人。那時的男性可以趕着馬車到處逛,没有人限制,女性出門却處處受到限制。到了近代,束縛女性的事就越來越少了,東方女性的裹脚也取締了,也可以自由談戀愛了,女性就相對解放了,就逐漸地走出去了。女性這一走出去,進入社會,慢慢就頂起半邊天了,女性的權益、社會地位就相對提高了,逐漸地,一些國家就産生了女總理、女總統。女性的地位逐漸提高對這個人類來説是好還是壞啊?女性的地位提高起碼讓女性得着一些自由釋放,這對女性當然是好事。女性有自由了,有説話的權利了,對社會有没有益處?其實也有益處,有很多男人做不好的事、不願意做的事,正好女人就能做,有許多工作女人做得都挺好。現在,女人不但能開汽車,而且還能開飛機,有些女人甚至能當官、當總統治理國家,不比男人差,充分體現了男女平等。現在女性應該享受的權利得到了充分的提升、保障,這是正常現象,當然女性享受自己該有的權利這是正當的,這只不過是被扭曲了幾千年之後現在又變得正常了,基本實現男女平等了。從現實生活中來看,女性在各行各業,不管是在哪一個階層,都逐漸地增多,這意味着什麽?意味着有各方面專長的女性逐漸地在社會上發揮她們的作用,為人類、為社會貢獻她們的價值,不管從哪方面來説,這對人類都是有益處的。如果女性的權利、女性的社會地位没有得到恢復,她們從事的工作是什麽?就是在家裏相夫教子、操持家務,發揮賢良淑德的德行,根本没法盡到社會的責任。現在,女性的權利得到了提升、保障之後,女性對社會的貢獻也得到了正常的發揮,人類就享受到了女性所提供的對社會的價值與貢獻。從這一點就完全可以確定,男女本來就是平等的,男人不應該貶低女性、虐待女性,女性的社會地位得到提高是應該的,代表了社會的進步。現在人類對性别的看法就相對有見識了,正確、規範一些了,所以有些之前人認為女性不能從事的行業現在都能看見女性的身影。不僅在民辦企業裏常看見女性工人,就是在科研部門也常有女性的身影,甚至國家領導部門女性的比例也逐步升高。我們也都聽過有女作家、女歌唱家、女企業家、女科學家,在體育運動會上有很多女性還成了冠軍、亞軍,在戰場上還有女英雄,巾幗不讓鬚眉,在各個行業中,女性的比例都在升高,這就相對正常了。現在,社會上各行各業歧視女性的越來越少,這樣的一個社會就相對公平一些了,男女就真正平等了,不再用賢良淑德、深居閨閣這樣的詞、這樣的道德準則來約束女性、來衡量女性,女性的權利就相對有保障了,現在的確體現了男女平等的社會風氣。
對于要求女性賢良淑德這方面,我們看見的都是男人對女人的要求,而没有女人對男人的要求,這樣對待女性就太不公平了,甚至有點自私、卑鄙、無耻,也可以説是犯罪、虐待。在現代社會,許多國家都立法不許虐待女性和兒童。其實,神對于人類的性别没有任何特殊的説法,因為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是神造的,都是從神來的,用人類的話説就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在神那兒對男性、女性没有歧視,也没有不同的要求,都是一樣的。所以,在神那兒看,無論你是男性還是女性,神要看你的人性實質是什麽,你所走的道路是什麽,你對待真理的態度是什麽,是否是喜愛真理的人,你有没有敬畏神的心,你能不能達到順服神,神只用這幾條標準來衡量。神揀選一個人,培養一個人盡一樣本分、擔一份責任,神不看你是男性還是女性。神提拔人、使用人,不看你是男性還是女性,神只看人有没有良心理智、素質合不合格,看人能不能接受真理、走什麽道路。當然,神拯救人、成全人也不看你是男性還是女性。如果你是女性,神不看你是否賢良淑德、是不是乖女人,如果你是男性,神也不看你是不是有男人的陽剛之氣,等等這些都不是神衡量人的標準。但是在敗壞人類中,總有一些人歧視女性,對女性提出一些不道德的、不人道的説法來剥奪女性的權利,剥奪女性在社會上該有的地位,剥奪女性對社會應該有的價值,企圖限制、束縛女性在社會中的良性發展與生存,讓女性的心理變得扭曲,導致女性一生都活得壓抑、痛苦,只能在這樣不良的或者是扭曲的社會道德環境之下屈辱地活着。究其原因只有一點,就是這個世界、這個社會是被撒但掌控,各種魔鬼肆無忌憚地迷惑人類、敗壞人類,人類看不見真光,也不會尋找神,只能是違心地或者是不自覺地活在撒但的愚弄、操控之下難以自拔。人類的出路只有尋求神的話、尋求神的顯現作工,達到明白真理,能看清、分辨這些來自撒但、來自邪惡人類的各種歪理邪説、各種鬼話謬論之後,才能擺脱這些束縛、壓力或者影響。人憑着神的話語、憑着真理來看人看事、做人做事,才能活得有人樣、活得有尊嚴,活在光中,做自己該做的事,盡自己該盡的義務,當然也貢獻自己的價值,在神的引導之下,或者在正確的思想觀點的指導之下,完成自己一生的使命,這樣活着是不是很有意義?(是。)現在回想起幾千年來撒但一直用賢良淑德的説法來要求女性、轄制女性、控制女性,甚至奴役女性,你們有什麽感覺?是不是每提到賢良淑德的時候,所有的女性就有逆反心理,「别説了!那不關我的事。雖然我是女性,但神的話都説了,賢良淑德那跟女性無關」?有的男性説:「跟你無關那跟誰有關哪?難道你不是女性啊?」「我是女性這不假,但那話不是從神來的,它不是真理,它是從魔鬼來的、是從人來的,那話是糟蹋女性的,那種説法是剥奪女性生存權的,是不人道的,是對女性不公平的,我要反抗!」反抗倒没必要,正確對待,弃絶這種説法,不受這種説法的影響、束縛就行了。如果以後有的人再説,「看你也没有女人樣,説話那麽粗魯,像個男人,以後誰娶你啊?」你怎麽答對啊?「没人娶也無所謂,難道非得有人娶活得才有尊嚴嗎?難道非得是賢良淑德、人見人愛花見花開才是真正的女性嗎?那不對,真正定義女性的話不應該是賢良淑德吧?定義女性的話應該與性别無關,定義女性的人性不應該用賢良淑德來定義,而是應該用神衡量人性的標準來衡量女性,這才是客觀公正的。」賢良淑德這一條德行説法是不是基本講明白了?這一條涉及到的真理、涉及到的人看待這事的正確觀點也應該講明白了。
還有一條説法是「吃水不忘挖井人」,這條我就不想講了。為什麽呢?這條説法的性質與捨己為人有點類似,也是有點變態的意思。每次到井前取水的時候,都得祭奠祭奠挖井的人,這是不是很麻煩哪?有的井邊就有不少的紅布條、黄符,如果再有人燒香、供水果,這是不是有點變態啊?相對「吃水不忘挖井人」,我更喜歡「前人栽樹,後人乘凉」這句話,因為這個才是事實,人都能够經歷、體驗得到。一棵樹從栽上到可以乘陰凉,那得需要十年二十年,種樹的人并没有享受多少,兒孫後代才能一直享受,這是自然規律。那吃水不忘挖井人呢,這條德行説法實行起來就有點神經過敏了。如果每一個喝這口井水的人每天都到這口井前回憶回憶、念叨念叨,讓人看着是不是有點神經兮兮的?如果是乾旱年頭,喝這口井水的人很多,每個人打水之前都回憶、念叨一會兒,會不會影響别人吃水、做飯哪?有這個必要嗎?這樣做太耽誤事了。那個挖井人的靈魂在這個井邊嗎?他能聽見這些話嗎?這都是看不見的事。所以,吃水不忘挖井人這種説法很荒唐,没有一點兒意義。中國的傳統文化在德行方面提出了許許多多的説法,多數都很荒唐,像吃水不忘挖井人這種説法更是荒唐。那個挖井人到底是什麽人?他給誰挖的井?他為什麽要挖井?他真是為所有的人、為後人挖的這口井嗎?不見得。他只是為他個人、為他的家庭解决吃水問題才挖的井,與後人没什麽關係,如果讓後人都紀念他、感謝他,讓人都以為他是為所有人挖的井,這是不是迷惑人、誤導人呢?所以,提出這種説法的人把他個人的意思、個人的觀點强加給所有人,讓人接受,這是不道德的,這種説法會讓更多的人心裏反感、排斥、厭憎。能宣揚吃水不忘挖井人這種説法的人就是有點心智不全,説話做事難免有點荒唐。所謂「吃水不忘挖井人」「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這類的話、這類傳統文化的思想觀點,給人帶來的後果是什麽呢?讀過書的人、有點知識的人,他們從這些傳統文化中得着什麽了?他們真成為好人了嗎?他們活出人的樣式了嗎?絶對没有。那些崇拜傳統文化的道德專家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提出來一些根本不符合人類實情的道德要求,對每一個活在人世間的人來説都是不道德的、不人道的,他們所宣揚的傳統文化的道德觀點達到的後果就能把一個理智比較正常的人變成理智不正常的人,説出話來讓人不可思議,讓人聽不懂,這就是人性扭曲、心理變態的人。難怪有許多中國人在賽場上、在公共場所、在官場上説出的話都有點另類,讓人琢磨不透,盡是空洞的、謬妄的理論,没有多少心裏話,説話一點兒都不實在,這就是實證,是撒但敗壞人的結果,也是傳統文化教育中國人幾千年導致的後果,把一個個實實在在的、真實活着的人變成一個個虚偽的、善于偽裝的、戴着假面具搞欺騙的人,看似有多高文化,會講理論,其實都是心態扭曲的人,都不會説人話,也没法與人相處、没法與人溝通,基本上都是這個性質,嚴格地説,這些人都是半個神經病人。你如果接受不了這話,你就體驗體驗。今天就交通到這兒吧。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