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神話 - 認識神系列 選段83
神以話語創造萬有 創1:3-5 神説:「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創1:6-7 神説:「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 …
當神的審判刑罰臨到你的時候,你能不能説神説的話有摻雜?能不能説神的怒氣背後也有故事,也有摻雜?還能不能詆毁神,説神的性情也不見得都公義?在對待神所作的每一件事上,你首先得確定神的公義性情裏没有任何的摻雜,是聖潔的,是没有瑕疵的,包括神對人類的擊殺、懲罰與毁滅。神所作的每一樣事都是按着神原有的性情,按着神的計劃原原本本地發表出來,在這其中不包含人類的知識、人類的傳統、人類的哲學,完全都是神性情與神實質的發表,與敗壞人類的任何東西都無瓜葛。在人的觀念當中,只認為神對人的愛、神對人的憐憫、神對人的寬容裏没有瑕疵,没有摻雜,是聖潔的,但是没有人認識到神的怒氣、神的烈怒也是没有摻雜的,甚至没有人去想過神為什麽不容人觸犯,神的怒氣為什麽這麽大這些問題。反之,有的人錯把神的烈怒當成敗壞人類的脾氣,把神的發怒領會為敗壞人類的發火,甚至誤認為神的發怒就如人敗壞性情的自然流露,誤認為神烈怒的發出如敗壞人類遇到什麽不高興的事就發火一樣,甚至誤認為神烈怒的發出也是一種情緒的表達。有了這次的交通,我希望你們每一個人不會再對神的公義性情有任何的誤解、想象與猜測了,希望你們聽了我的這些話之後,心裏對神的公義性情中的烈怒能有一個真正的認定,能放下以往對神烈怒的錯謬領會,改變自己對神烈怒實質的錯誤認識與看法,同時我也希望你們在心裏對神的性情能有一個準確的定義,對神的公義性情不再有任何的懷疑,也不要把任何人為的推理與想象强加到神真實的性情裏。神的公義性情是神自己真實的實質,他不是人塑造出來的,不是人編寫出來的,他的公義性情就是他的公義性情,與受造之物没有任何關係,也没有任何瓜葛;神自己就是神自己,他永遠不會變成受造之物,即使他成為受造之物中的一員,他原有的性情、他的實質也不會改變。所以,認識神不是認識一個事物,不是解剖一樣東西,也不是了解一個人。人如果以認識一個事物或了解一個人的觀點或方式去認識神,那你永遠都不可能達到認識神。認識神不能靠經驗,也不能靠想象,所以,你千萬不要把自己的經驗與想象加添在神的身上。你的經驗與想象再豐富也都是有限的,更何况你的想象不符合事實,更不符合真理,與神真實的性情與實質是格格不入的。憑你的想象你永遠達不到認識神的實質,唯一的途徑就是接受從神來的一切,然後去慢慢地體驗,慢慢地認識。總有一天,因着你的配合,因着你對真理的飢渴慕義,神會開啓讓你真正地了解神、認識神。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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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以話語創造萬有 創1:3-5 神説:「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創1:6-7 神説:「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 …
神的烈怒雖隱藏,不為人知,但不容人觸犯 神對待無知與愚昧的全人類主要以憐憫、寬容為主,而神的烈怒在絶大部分時光裏、在絶大部分的事件中都是隱藏着的,都是不為人知的,所以人很難看到神烈怒的發表,也很難理解神的烈怒,這樣,人對神的烈怒便不以為然了。當神寬容人、饒恕人的最後一部分工作…
神的作工攔阻有多大?誰曾知曉呢?濃厚的迷信色彩將人都籠罩了,誰能認識神的本來面目呢?落後的文化知識淺薄又荒謬,怎能將神説的話全部領受?就是面對面地説,口對口地喂,人又怎能明白呢?有時似乎是對牛彈琴一樣,人根本毫無反應,摇頭晃腦絲毫不明白,怎能不讓人心焦呢?如此「悠遠的古文化歷…
在全宇之上、在全宇之下神最大,他用一個肉身的形像就能把他自己都説明嗎?神穿上這個肉身是為了來作一步工作,肉身的形像并没有什麽説法,與時代的變遷没有關係,不涉及神的性情。耶穌當時的形像,他怎麽没留下來呢?他為什麽不讓人把他的形像畫下來,好在以後流傳萬代呢?為什麽他没有讓人都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