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神勞苦作工就能蒙拯救嗎

2025年10月27日

中國廣西 百草

剛信神那會兒通過吃喝神的話我知道了神為拯救人類作了三步工作,只有接受神的末世審判工作才有機會蒙拯救剩存下來,我很慶幸自己能趕上神在末世作工拯救人的大好機會,就想着只要積極盡本分,能撇弃花費、受苦付代價,肯定就能蒙神稱許祝福。信神不到一年我就放下工作全時間投入到本分中了。有時遇到一些年紀大的弟兄姊妹,他們就會説:「你們年紀輕輕的就接受了神的末世作工,有大把的時間追求真理,真是有福啊!」每每聽到這些我心裏就美滋滋的,盡本分更積極了。轉眼十多年過去了,我一直認為自己信神後放下了工作、撇下了婚姻,把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都用在了盡本分上,我這樣付出花費神肯定會祝福我。直到2023年7月份,我聽到張夢去世的消息後才對自己信神的觀點有了反思。

張夢信神二十多年了,一直撇家捨業盡本分,也能受苦付代價。2022年,她被查出患有乳腺腫瘤,當時腫瘤還是良性的,她就一邊盡着本分一邊理療、吃藥,慢慢地就好了。我就認為這點病不是什麽大問題,再説了,張夢撇弃花費這麽多年,神肯定會保守她的。没想到2023年年初張夢的病情突然惡化,確診為乳腺癌晚期,可我還是堅信這是神對她的檢驗,她撇家捨業盡本分,神會保守她好起來的,萬萬没想到幾個月後她就去世了。「不是説為神花費的神紀念嗎?她盡本分二十多年了,神怎麽没醫治她的病啊?教會裏那些不追求的甚至打岔攪擾作惡多端被開除的人都活得好好的,她這麽肯付代價的人居然死了,神不是公義的嗎?怎麽就讓她這樣死了呢?現在神的工作快結束了,她都去世了還怎麽蒙拯救啊?那她之前的花費不就都歸于徒勞了嗎?」我心裏有很多的問號,對神充滿了誤解。

那幾天只要閑下來我就會想這件事,「張夢撇弃花費、受苦付代價多年最後還是死了,我是不是有一天也會臨到這樣的事呢?那我撇弃花費還有啥意義?」我很迷茫,感覺没有了奔頭,盡本分也没勁了。我意識到自己的情形不對了,就向神禱告:「神啊,我不知道在這事上該學什麽功課,願你開啓帶領我明白你的心意。」後來我看到神的話:「人不應該根據人的觀念想象來定規神、論斷神,因為人類的觀念想象,也就是人的看事觀點絲毫没有真理。認識神必須得根據神對人類的態度,根據神的性情、神的實質來認識,絶不能根據神所作的、所處理的這些事的外表現象來定規神有什麽實質。人類被撒但敗壞太深,根本不知道敗壞人類的本性實質,更不知道敗壞人類在神面前到底是什麽,按着神的公義性情該怎麽對待合適。……約伯受完試煉為耶和華作了見證,耶和華又祝福他的比以前的更多、更好、更加倍,而且耶和華向他顯現,在風中向他説話,約伯如同面對面地看見了耶和華,這是神給他的一個祝福,這是神的公義。那如果約伯受完試煉,耶和華看見約伯已經為他在撒但面前作見證了,羞辱撒但了,但耶和華却轉身離開不搭理約伯了,約伯没有得着後來的祝福,這裏有没有神的公義?不管約伯受完試煉是蒙祝福還是没蒙祝福,耶和華向他顯現或不向他顯現都有神的美意,向約伯顯現這是神的公義,不向他顯現也是神的公義。你一個受造之物憑什麽要求神?人没有資格要求神,要求神是最没有理智的事。神該作什麽就作什麽,神的性情是公義的。公義并不是公平合理,一分為二、按勞分配,你幹多少活兒給你多少錢,按你所付出的得着該得的,這不是公義,只是公平合理。神的公義性情没有多少人能認識。假如約伯為神作完見證神把他滅了,這是不是公義?其實這也是公義的。為什麽説這是公義的?人對公義是怎麽看的?對合人觀念的事人説神公義這很容易,如果在人看不合人觀念、人理解不了的事人能説出神公義那就不容易了,如果那時神把約伯滅了人就不説神公義了。其實,不管人經敗壞還是没經敗壞,也不管人是否敗壞太深,神毁滅人該不該向人講明道理?該不該向人説明是根據什麽毁滅人?用不用神把神命定的規律講給人?不用。一個敗壞的人、能抵擋神的人在神眼中一文不值,怎麽處理都合適,都有神的安排。……神作的每一件事都公義,雖然人發現不了,但不該隨意論斷。人看為不合理或有觀念的事就説神不公義,這是最没理智的表現。你看彼得對有些事也測不透,但他能够肯定這裏有神的智慧在其中,都有神的美意,人不能都測透,人能測透的事太少了。所以説,認識神的性情不是容易的事。《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第三部分》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神的公義性情不是人想象的按勞取酬,我幹多少活兒神就得給我多少工錢,這個只是公平合理,跟神的公義不是一回事。就像撒但試探約伯時約伯為神站住了見證,神祝福約伯的家産比之前更多,這是神的公義;如果約伯作完見證神把約伯滅了,那神也是公義的,因為人就是受造之物,没有資格跟神講條件、講理由。神作事人看不透,但都有神的美意在其中,我們看不透時不應該隨意論斷神。想到在張夢去世的事上我不尋求真理,而是根據自己的觀念看事,認為張夢這些年撇家捨業盡本分,神應該看在她付出花費的份上醫治她的病,但看到張夢不但没有得到神的恩待保守反而去世了,而有些不信派、作惡攪擾的惡人、敵基督還活得好好的,我就埋怨神,對神的公義産生了質疑。我衡量神的公義是根據外表的現象,根據人的肉體是否得到平安祝福,這樣衡量不合乎真理。就如有些為傳揚神的福音殉道的人,從外表看他們的肉體死了,但是他們的靈魂得救了,回到了神那裏;有些人惡貫滿盈,雖然外表看他們活得好好的,但死後注定是下地獄受懲罰。肉體的生死并不代表人最後的結局歸宿,人肉體的生命結束了,最終的結局歸宿是什麽樣都有神合適的安排。神是公義的,神作事有原則,恩待哪個人、懲罰哪個人都是根據人的實質,而不是根據人的觀念,也不是根據人外表的好行為。神鑒察一切,神會根據張夢的實質來定規她的結局,神不會作錯事。我肉眼凡胎看不透事,就在這兒妄加評論,隨意論斷神的作工,實在是太狂妄没有理智啊!

後來我又尋求,該怎麽對待人的離世這事呢?我看到神的話:「如果一個人的出生是一個人此生使命的開始,那麽一個人的離世便是其此生使命的結束了。造物主既然為每個人設置了固定的出生背景,也必然為每個人安排了固定的離世背景。這就是説,每個人的出生都不是偶然的,每個人的離世也不是突發的,每個人的生死都與前世今生有着必然的聯繫。一個人出生的背景如何、離世的背景是什麽,都與造物主的命定有關,這就是一個人的宿命,即一個人的命運。《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每一個人都能活到一定的壽數,但壽命長短不同,每一個人的死都有神的時候,都是神命定好的,神會按照他命定給人的壽數與死亡的時間、地點、方式來成就這件事,而不是讓任何一個人隨隨便便地因為一件事就死了。神把一個人的生看得很重要,同樣神把一個人的死、一個人肉體生命的結束看得也很重要,這都有神的命定。《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什麽是追求真理(十二)》我明白了,每個人的壽命都有神的主宰命定,人什麽時間出生、什麽時間死亡神都安排好了,神是按照人來到這個世界上所扮演的角色和人的使命來安排的。現在張夢因病離世這是她的壽數到了,她在這個世界上的使命完成了自然就離開了,而我認為張夢為了盡本分撇家捨業二十多年,神就應該看在她付出花費的份上醫治她的病,讓她再多活幾年,這是對神的無理要求,也是對神的主宰没有一點兒認識啊!另外,之前我認為信神只要為神撇弃花費神就保守人平安健康,可能就不會死了,就進入保險箱了,這種想法太荒謬了!神應許人以後得到永生那是人得潔净被成全之後的事情,并不是人受苦花費了就能得到永生了,神從來没這麽説過。明白了這些之後,我對張夢的離世徹底釋然了。

過後我就反思,張夢去世我心裏為什麽會有這麽大的波動呢?如果有一天我臨到試煉了真能順服下來嗎?我一直以來的付出花費是為了什麽呢?我看到神的話:「有許多人跟隨神只關心自己怎樣才能得福,怎樣才能躲避灾難,一提到神的作工、神的經營他們就默不作聲,絲毫不感興趣,他們認為了解這些枯燥的問題并不能使自己的生命長大,也不能獲得什麽益處,所以他們即使是聽了有關神經營的信息也只是稀裏糊塗地對待,却并不當作寶貝來接受,更不當作生命中的一部分來領受。這些人跟隨神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一個目標——得福,除此之外與他們的目標根本不相干的事他們都懶得去搭理。他們認為信神能得福這是最正當的目的,也是他們信神的價值所在,如果不能達到這個目的,那就什麽都不能打動他們的心。這是更多的當前信神之人的現狀。他們的目的、存心聽起來很正當,因為他們在信神的同時也在花費,在奉獻,在盡本分,他們在付出青春年華,也在撇家捨業,甚至長年累月地在外奔波忙碌,他們為了最終的目的改變自己的愛好,改變自己的人生觀,甚至改變自己的追求方向,但他們却不能改變自己信神的目的。他們都是在為經營自己的理想而跑路,不管道路有多遠,也不管途中有多少艱難險阻,他們都堅韌不拔、視死如歸。是什麽力量能使得他們如此這樣地不斷付出呢?是他們的良心嗎?是他們偉大、高尚的人格嗎?是他們與邪惡勢力抗衡到底的决心嗎?是他們為神作見證而不求報酬的信心嗎?是他們為了成就神旨意而不惜付出一切的忠心嗎?還是他們從來就没有個人奢求的奉獻精神呢?對于一個從來就不知道神經營工作的人能付出如此多的心血代價,這簡直是天大的神迹!我們姑且不論這樣的人到底付出了多少,只是他們的行為很值得我們去解剖。一個從來就不了解神的人能為神付出如此多的代價,這裏除了與人息息相關的利益之外,還能有其他的理由嗎?話説到此,我們發現一個人都從未發現的問題:人與神的關係僅僅是一個赤裸裸的利益關係,是得福之人與賜福之人的關係。説白了,就是雇工與雇主的關係,雇工的勞碌只是為了拿到雇主賜給的賞金。這樣的利益關係没有親情,只有交易;没有愛與被愛,只有施捨與憐憫;没有理解,只有無奈的忍氣吞聲與欺騙;没有親密無間,只有永不能逾越的鴻溝。《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附篇三 人在神的經營中才能蒙拯救》人類信神的最可悲之處就在于人在神的作工之中搞着自己的經營,却置神的經營于不顧,最大的失敗之處就在于人在追求順服神、敬拜神的同時也在編織着自己理想中的歸宿夢,盤算着如何才能得着最大的福分、最好的歸宿。即便是人都了解了自己的可悲、可恨與可憐,但又有幾個人能輕易地放弃自己的理想與盼望呢?誰又能阻止自己的脚步不再為自己打算什麽呢?神需要的是與他緊密配合完成他經營的人,需要的是為順服他而全身心投入到他經營工作中的人,而不是每天伸出雙手向他討飯的人,更不是為他有點花費就等待向他討債的人。神恨惡那些有點奉獻就等着吃老本的人,恨惡那些對他的經營工作反感而只願意談上天得福的冷血人類,更恨惡那些藉着他拯救工作的機會而投機的人。因為這些人從來就不關心神要在經營工作中成就什麽、得着什麽,他們只關心自己如何才能藉着神作工的機會得到福分,他們根本就不體貼神的心,一心只關心自己的前途、命運。那些對神經營工作反感、對神如何拯救人類與神的心意絲毫不感興趣的人,都在神的經營工作之外做着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他們的行為不被神紀念,不被神稱許,更不被神所看中。《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附篇三 人在神的經營中才能蒙拯救》神揭示人信神的存心、觀點不正,只是想用自己的付出花費去换取美好的歸宿,是為了得福、得賞賜,跟神之間就是赤裸裸的利益關係,這樣的付出花費讓神噁心厭憎,根本就不是盡受造之物的本分。神的話把我信神的存心揭露得淋漓盡致,我感到無地自容。想到剛開始信神時我聽到信神好好追求能有機會蒙拯救剩存下來,我就撇下工作和婚姻一直在教會盡本分,但我從來没有反省過自己這樣花費神是否稱許,而是一直活在觀念想象裏,認為自己信神一直為神付出花費,這樣追求下去到神工作結束的時候肯定能得到神的祝福。但張夢的去世打破了我的美夢,看到她撇弃花費這麽多年還没有等到神的工作結束就死了,我就擔心自己付出花費後也换不來神的祝福,那就太吃虧了,既然花費這麽多最後什麽也得不到,那何必要這樣花費呢?那幾天我盡本分也没有勁了,甚至後悔之前的付出花費。現在才看到自己積極盡本分的目的都是為了得福,就跟外邦人給老闆打工一樣就是為了得報酬,一看拿不到工錢就立馬不幹了。我這些年根本不是在盡受造之物的本分,而是在跟神搞交易,我的存心真是太卑鄙齷齪了!

過後,我又看到神的話:「敗壞人類都是為自己活着,『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是人本性的概括。人信神都是為自己,為神撇弃花費是為自己得福,為神盡忠心還是為自己得賞賜,總之都是為了自己得福、得賞賜、進天國。在世上做工作是為了自己得利,在神家盡本分是為了自己得福,為了得福撇下一切,為了得福能受許多苦,這些都是人有撒但本性的最好實證。性情變化的人就不一樣了,他覺得:人應該憑真理活着才有意義,應該順服神、敬畏神遠離惡,這是做人的根本;接受神的托付這是天經地義的職責,盡好受造之物的本分才配稱為人,若不能愛神、還報神的愛就不配稱為人;人為自己活着實在空虚没有意義,人該為滿足神活着、為盡好人的本分活着,活出一個有意義的人生,死了也感覺滿足,絲毫不後悔,没白活一回。從這兩種情形比較來看,後者是性情變化的人。《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第三部分》我一直憑着「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無利不起早」的撒但毒素活着,做什麽事情都得得利,認為有利可圖那才值得去付出,如果辛苦付出了最後什麽也没得到那就太不值得了。所以聽説信神能得到神的祝福、得到美好的歸宿時我就熱心花費,但當看到張夢去世我就覺得自己的花費可能得不到回報,我盡本分就没勁了,看到自己真是唯利是圖的小人。神要的是人真心的付出,不講條件、没有索取,在盡本分的過程中能追求真理性情有變化,最終活出真正人的樣式,這樣的人才有資格蒙神拯救。而我一直為了得福盡本分,到現在我還憑着撒但的毒素活着,我的敗壞性情不解决,不但得不到神的稱許祝福還會遭到神的懲罰。想到保羅就是唯利是圖、性情凶惡,他跑路花費就是為了换取冠冕,最後竟然明目張膽地説出「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這樣的話,言外之意就是如果神不給他公義的冠冕他就得找神算賬了,這不是跟神叫囂大逆不道嗎?最後他遭到了神的懲罰。再想想自己的表現跟保羅不是一樣的嗎?要是不扭轉也跟保羅一樣的結局。

後來我也揣摩,該怎麽盡本分才是神稱許的呢?我看到神的話:「從彼得與保羅實質的區别上你應明白,凡不追求生命的都徒勞!你信神跟從神你得有愛神的心,你得脱去敗壞性情,你得追求滿足神的心意,你得盡到受造之物的本分。你既信神、跟從神就得為神獻上一切,不應有個人的選擇與要求,你得做到滿足神的心意,既是一個被造的人,那你就應順服造你的主,因你本不能掌握自己,也没有掌握自己命運的本能。你既作為一個信神的人,就應追求聖潔,追求變化。你既然是一個受造之物就應守住自己的本分,應安分守己,不要超越自己的本分,這并不是轄制你,也并不是用教條來壓制你,而是你盡本分的路途,是一個行義之人所能做到的,也是該做到的。你把彼得、保羅的實質加以對照,你該怎麽追求就知道了。彼得與保羅所走的路一個是被成全的,一個是被淘汰的,他們兩個人就代表兩條路。……作為一個受造之物所該追求的就是盡到受造之物的本分,就是没有一點選擇地來追求愛神,因為神就是值得人愛的。追求愛神的人,不應追求個人的利益,不應追求個人的盼望,這是最正確的追求法。你所追求的是真理,實行的是真理,得到的是性情的變化,那你所走的路就是正確的路。你所追求的是肉體的福氣,實行的是自己的觀念中的真理,性情没有一點變化,對肉身中的神没有絲毫的順服,而且仍是活在渺茫中,那你所追求的定規將你帶入地獄,因為你走的路是失敗的路。你是被成全還是被淘汰都在乎你個人的追求,也就是:成功與否在于人所走的路。《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成功與否在于人所走的路》神的話説得再清楚不過了,人能否蒙拯救、被成全主要是看人信神的存心和所走的道路。就像保羅把福音傳遍大半個歐洲,論作工花費比彼得多,但是他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不注重自己的生命進入,也從不實行主的教導,他跑路花費不是建立在愛神的基礎上,而是為了换取祝福和冠冕,他還以自己的花費付出、作工果效為資本要挾神讓神給他好的歸宿,從中看到他信神所走的道路是錯誤的,他的花費付出是被神定罪的。而彼得在跟隨主耶穌的過程中注重自己的性情變化,凡事都按照主耶穌的教導去做,他追求的是能愛神、滿足神,最後達到順服至死、愛神至極,甘願為神倒釘十字架,他所追求的、所走的道路滿足了神的心意,盡到了受造之物的本分,最終得到了神的稱許。我也明白了,我為了信神盡本分撇下一切肉體纏累這有利于我安静在神面前,有更多的時間裝備真理、盡好本分,但這并不能成為我跟神搞交易的籌碼,我應該在盡本分中注重自己的生命進入,追求真理脱去敗壞性情,這樣追求才是正確的。明白了這些之後我不消沉了,心也能投入到本分上了。

隨後我又看到神的話:「人的本分與人的得福或受禍并無關係,本分是人該做到的,是人的天職,應不講報酬、不講條件、没有理由,這才叫盡本分。得福是人經審判之後得成全而享受的福氣,受禍是人經過刑罰、審判之後性情没有變化,也就是没經成全而受到的懲罰。但不論是得福或是受禍,作為受造之物就應盡到自己的本分,做自己該做的,做自己能做到的,這是作為一個人,一個追求神的人起碼具備的。你不應為得福而盡本分,也不應怕受禍而拒絶盡本分。我對你們説一句這樣的話:人能盡自己的本分那是人該做的,人若不能盡自己的本分那就是人的悖逆。《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道成肉身的神的職分與人的本分的區别》我明白了,盡本分和得福受禍没有關係,人最終是得福還是受懲罰,神是根據人信神期間是否得着真理、性情有無變化來决定的。我有幸來到神家,能聽到神的親口發聲説話,明白了人活着的價值和意義,這是神的高抬和恩待,我應該在盡本分期間追求真理、忠心盡本分活出真正人的樣式,這才是關鍵的。如果我只滿足于外表撇弃花費,却不在追求真理上下功夫,最後性情没有變化肯定還是被神淘汰的對象。經歷了張夢病逝這件事之後,我對自己信神的得福存心和錯謬的觀點有了一些認識,也有了實行進入的路途。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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