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之不去的痛

2025年10月27日

中國江蘇 劉妍

2004年5月,因着猶大的出賣,我和吴某在聚會回來的路上被警察抓了。在派出所裏,警察一直逼問我教會帶領是誰、奉獻款在哪兒。見我不説,四五個警察把我圍在中間推搡着打。一個警察拿着一米多長、拇指粗的竹竿狠勁抽打我全身,又用脚來回碾壓我的大腿,一個女警也猛扇我的臉,他們還給我打上背銬用力往後拽。當時我被折磨得喘不過氣來,像要窒息了一樣,臉上的汗珠直往下流。就這樣打一陣審一陣,我被打得渾身疼痛難忍,上厠所連褲子都脱不了,還是女警硬給我拽下來的。我看到大腿、屁股側面有大片瘀青,像紫茄子一樣,疼得我都蹲不下來。到了晚上,他們見我還是不説就讓我坐在冰凉的地面上繼續輪班審訊,不許我動,也不讓睡覺。我的腰腿被凍得麻木腫脹,頭也昏昏沉沉又脹又疼,只要我一眯眼警察就大聲訓斥。我感覺快支撑不住了,像要死了一樣。我心想:「看來不説點他們是不會放過我的,還不知道他們會用什麽酷刑折磨我,我能撑得住嗎?要是被折磨死那不就白信了嗎?死了還怎麽蒙拯救?」我就編了點話想蒙混過去,可警察根本不信,繼續逼問我。

第二天下午五六點,市公安局和國保大隊的人把我和吴某帶進一賓館繼續審訊。窗户挂着遮光布,武警拿着槍看守。看他們的陣勢,我渾身發冷,心裏很害怕,不知道接下來他們會怎麽折磨我,就在心裏不住地禱告神。警察把我和吴某分開,24小時輪班審訊。他們讓我坐在椅子上不許動、不許睡覺,我一眯眼就大聲訓斥我,我被折磨得頭昏腦脹。兩天後,吴某把我出賣了,説我負責轉移奉獻款,她還出賣了幾個小區帶領和接待家、保管家。警察拿着吴某的口供惡狠狠地對我説:「你不説也没用,人家都説了,奉獻款你轉哪兒了?」還威脅我,「挖地三尺也得把這錢找出來,你不説照樣判你刑!我們這樣打你,你的神怎麽不來救你?哪有神?全能神教會是國家重點打擊的對象,信全能神就是擾亂社會治安,是犯法的,打死白死!」接着又逼我説褻瀆神的話,看我不説就猛扇我的臉,惡狠狠地説:「對付你的辦法多了!你不説,我們就用刀劃破你的臉讓你毁容,再把你裝進麻袋扔到黄浦江裏喂魚!」我心想:「這些惡警什麽事都能幹得出來,如果真把我扔到黄浦江裏,我死了也没有人知道。我現在不想死,死了這些年不就白信了嗎?還怎麽蒙拯救呢?要不就説點吧,再説吴某都説了,我承不承認都是一樣的。」當時警察把吴某指認的接待家、保管家的住址和姊妹的長相、名字都説給我聽,我就默認了。可警察又説:「人家交代清楚馬上就回家了,你説的都是人家説過的,你没説出一個人、一個家,你不説照樣判你刑,讓你坐牢,誰讓你態度不好、不配合!」我心想我再説點或許會把我放了,也或許判得輕點,就説了另一個接待家姊妹的住址。出賣姊妹的那一刻,我整個人像掉進了地獄裏一樣,説不出是什麽滋味,渾身無力,我仆倒在地泣不成聲,想抓電綫自殺,却被警察踩住了手。我懊悔自己出賣了姊妹,就在心裏一遍遍地咒詛自己該死該滅,想到神説:「那些在患難中并未對我有絲毫忠心的人我是不會再施憐憫的,因為我的憐憫僅至于此,而且我也不喜歡曾經背叛我的任何一個人,我更不喜歡與出賣朋友利益的人來往,這是我的性情,無論這個人是誰。我要告訴你們:任何一個傷透我心的人都不可能第二次得着我的寬容;……《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當為你的歸宿預備足够的善行》神的話讓我膽戰心驚,我感受到神的公義性情不容人觸犯,我出賣了姊妹,背叛了神,觸犯了神的性情,神不會要我了,我信神的生涯徹底結束了。那一刻我感到生不如死。

後來警察還是不放過我,繼續逼問教會信息。他們强迫我坐在椅子上一天24小時不許動、不許睡覺,用「熬鷹」的方式連續折磨我一個星期左右。我被折磨得吃不下飯,警察看我實在不行了就把我送到醫院輸液,回來後繼續輪班審訊我,又拿着弟兄姊妹的照片讓我指認。我心想:「我已經觸犯了神的性情,做了可耻的猶大,該死該滅,我不能再背叛神了。」不管他們怎麽審訊我都不説。半個月後,警察把我送到了看守所。一個月後,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判我兩年勞教。兩個月後,在警察送我和吴某去勞教所的路上,我聽吴某説我出賣的接待家姊妹被抓了,她家人托關係她才被放出去,但一直被監視。聽到這個消息,我的心像針扎一樣痛,就恨自己貪生怕死出賣了姊妹,導致姊妹没法正常聚會、盡本分。多少次我痛哭流泪地向神禱告,求神再給我擺設一次環境,再給我一次機會,就是被警察酷刑折磨打死我也不會再出賣弟兄姊妹了。在勞教所的兩年裏,一想到神説「不喜歡與出賣朋友利益的人來往」,我就覺得以後再也没有蒙拯救的機會了,最後還得下地獄受懲罰。想到這些我就特别消極,那種痛苦煎熬使我生不如死,我就想以死解脱,這樣就不用承受心靈煎熬的折磨了。

兩年的牢獄生活結束後我回到了家,再看到弟兄姊妹我就覺得抬不起頭没臉見他們。我恨自己出賣姊妹做了可耻的猶大,心裏特别痛苦煎熬,覺得神再也不會拯救我了,最後我還得受咒詛懲罰,就灰心失望想一死了之。一天,我想到神的話:「1.如果你真是一個效力者,那你能不能為我忠心效力,不摻有一點糊弄與消極成分?……10.你能不能做我忠實的跟隨者,寧可一無所獲也要為我受苦一生呢?《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背叛 二》神的話就像一束光照亮了我黑暗的心,給了我活下去的勇氣。是啊,我信神跟隨神能為神效力也是神的恩待,到最後就是神不拯救我我也應該為神效力。揣摩着神的話,我有了一些信心,渴望哪天能再讀上神的話,與弟兄姊妹一起聚會、盡本分。有時看姊妹去我媽家聚會,我心裏就羡慕她們能在一起讀神的話。想到自己對神的虧欠,我就想力所能及地為教會做點什麽,平時姊妹們聚會我就在周圍維護環境,有時攢點錢奉獻,這樣心裏才好受些。

2011年春天,姊妹找到我説:「你還願不願意參加聚會?」那一刻我激動得眼泪快掉下來了,我知道這是神的憐憫,又給了我一次悔改的機會。後來教會安排我澆灌新人,不管颳風下雨我從不耽誤,只想好好效力彌補之前的過犯。每當看到神勸勉、安慰、鼓勵人的話語,我感受到神的心猶如慈母一樣了解人的軟弱、憐憫人的幼小,最大限度地拯救人,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掉。但一想到自己當過猶大背叛了神,就覺得神的這些話不是對我説的,神不會拯救我這樣的人,神對人的應許、對人的拯救我是没有資格承受的。一想到這些,我心裏又特别消沉難受。

2016年,我盡上了文字本分。一次,我看到一個弟兄寫的經歷文章,他遭受警察酷刑折磨寧死不當猶大,我感到很蒙羞,同樣被抓,這個弟兄就站住了見證,自己却背叛神留下了過犯。當初我要是再忍忍、堅持堅持,不也能像這個弟兄一樣站住見證了嗎?不就没有這些年内心的煎熬了嗎?聚會時,聽姊妹交通認識自己我就想:「姊妹流露的只是一些敗壞性情,我和她們不一樣,我出賣弟兄姊妹做了猶大,是有嚴重過犯的人,這個過犯是抹不去的,神是不會拯救我的。」之後每次看到清除猶大的資料我心裏就消沉難受,害怕自己有一天也會被清除。2022年冬天,曾經和我配搭過的劉静和陳紅被抓,警察還没有對她們施酷刑她們就出賣了弟兄姊妹和接待家,陳紅還出賣了祭物,過後也没有絲毫懊悔,她們相繼被教會清除了。想到自己和她們一樣也做過猶大,早晚可能也得被清除,我心裏就很消沉。

這些年雖然我也在盡着本分,但一直活在過犯中不得釋放,也不尋求真理解决消極情形,覺得自己這樣的人好好效力就行了。直到一次靈修時我看到神的話:「陷入消沉情緒還有一個根源,就是有些人在未成年或者成年之後發生過一些特殊的事,就是有一些過犯或者做過一些愚蠢的事、愚昧的事、無知的事,因着這些過犯、這些愚蠢無知的事讓自己陷入了消沉,這種消沉是對自己的一種定罪,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定性。……曾經有這些過犯的人常常在不經意間會感覺不安,這種不安讓他不自覺地陷入深深的消沉。他受這種消沉情緒的捆綁轄制,每次聽講道或者交通真理時他就會在内心深處責問自己:『我追求真理有用嗎?我曾經做錯事留下了過犯,我是不是不可挽救了?神還拯救我嗎?』有的人有時能放弃這種消沉情緒從中走出來,用自己的真心、用自己的全部精力去盡本分、盡義務、盡責任,甚至把全身心用上來追求真理,揣摩神的話、在神的話上下功夫,但是一旦臨到一些特殊的環境、特殊的背景這種消沉情緒又再次占據上風,再次在心靈深處控告他,『你做過那件事情,你曾經是那樣的人,你能蒙拯救嗎?你實行真理還有用嗎?神怎樣看待你做的那件事情?神會不會饒恕你做過的事?你這樣付代價能彌補曾經的過犯嗎?』他内心深處常常有自責、有控告,也常常有疑問、有責問,他始終不能擺脱這種消沉情緒,内心一直在為着自己做過的醜事感覺不安。所以,信神這麽多年他似乎没聽到神在説什麽,也似乎没聽明白神在説什麽,似乎不知道蒙拯救這件事是否與自己有關,自己還能不能被赦免、被救贖,自己還有没有資格接受神的審判刑罰、接受神的拯救,這些他都不知道。因為没有得到答案,因為没有得到準確的定論,他内心深處一直很消沉。他在内心深處一遍又一遍地回憶自己曾經做過的事,一遍又一遍地在腦海裏回放,回憶這件事的始末,回憶這件事的前後。不管怎樣回憶,他始終感覺有罪惡感,所以這些年始終為這件事感覺消沉,即便是在盡本分,即便是在做某一項工作的負責人,但他仍然感覺自己蒙拯救没有希望。《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怎樣追求真理(二)》自從被抓出賣姊妹後留下了過犯,我就一直活在消沉情緒裏,就覺得自己觸犯了神的性情神肯定厭憎我了,再追求神也不會拯救我了。看到神鼓勵勸勉人的話,我就覺得這些話不是對我説的,是對那些没有過犯的弟兄姊妹説的。我每次看到清除猶大的資料心裏就忐忑不安,覺得我和他們一樣也做過猶大,也許哪天我也會被清除。雖然我在教會盡着本分,但我的心一直向神封閉,對追求真理也提不起勁,就滿足于好好效力就行了。雖然我出賣姊妹留下了過犯,但神没有根據我的過犯對待我,還憐憫我給我盡本分的機會,在我最痛苦軟弱的時候神用話語帶領我走出消極,使我找到了實行的路途。神一直在供應我真理生命,可我不識好歹,不好好追求真理還報神的愛,還誤解防備神活在消沉的情緒裏,我真是没有一點兒良心理智,太虧欠神了,不配神的拯救。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神不希望我活在過犯裏,而是希望我能不受過犯的轄制好好追求真理,走上蒙拯救的路。接下來,我要多吃喝神的話,尋求真理解决自己的敗壞性情,不能再活在過犯裏消極後退了。

後來我也反省:為什麽我一看没有蒙拯救的希望就活在消沉中?這是受哪方面的敗壞性情支配的呢?我看到神的話:「人信神所追求的都是得着以後的福氣,這是人信神的目的,人都有這個存心、盼望,但人本性裏敗壞的東西必須通過試煉熬煉來解决。人裏面哪些地方没得潔净,還有敗壞流露,就必須在哪些地方受些熬煉,這是神的安排。神給你擺設環境迫使你在這環境裏受熬煉來認識自己的敗壞,最終達到寧可死也要放下自己的企圖、欲望,順服神的主宰安排。所以,對于人來説,如果没有幾年的熬煉、没有一定的苦難,人在思想上、在心靈裏就擺脱不了肉體敗壞的轄制。人在哪方面還受撒但本性的轄制,在哪方面還有自己的欲望、還有自己的要求,那人就應該在哪方面受苦,只有在苦難中才能學到功課,就是能够得着真理明白神的心意。其實,許多真理都是在苦難試煉的經歷中明白的,没有一個人在安逸的環境裏、在順境裏就能明白神的心意,就能認識到神的全能智慧、領略到神的公義性情,那是不可能的事!《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第三部分》我一直活在消沉中就是我得福的欲望破滅導致的。從開始信神我就是為了得福,所以我積極聚會、熱心盡本分,就是不信的丈夫攔阻打駡我也不放弃,信神後不久我就離開家盡本分了。為了能蒙拯救剩存下來進入神給人預備的美好歸宿,我撇下了一切。當我被抓做猶大背叛了神就認為神不會拯救我了,看到得福的希望破滅了我就一直活在消極情緒裏,也不願意追求真理了。就看到自己信神的存心不對,不是為了追求真理而是為了得福,我與恩典時代那些求餅得飽的人没什麽區别。我信神想的都是怎麽從神得福、得好處,根本就没想着怎麽追求真理解决過犯,還報神的愛與拯救,我真是太没有人性理智了!經歷了這次顯明我才認識到自己信神的交易摻雜,實在是讓神噁心厭憎!

後來我又看到兩段神的話,明白了該如何對待過犯,對解决過犯也有了一些路途。全能神説:「有些人有點過犯就猜想:『是不是神顯明我、淘汰我了?我是不是要遭神擊殺?』神這次來作工不是為擊殺人,而是最大限度地拯救人。人孰能無過,若都擊殺那還是拯救嗎?人有些過犯是故意的,有些過犯是身不由己,在身不由己的事上你認識之後能變化,那神還能不等你變化就把你擊殺了?神能這樣拯救人嗎?不是那麽回事!不管你是有悖逆性情也好還是身不由己也好,記住:應該反省認識自己,趕緊回轉,盡力往真理上够,不管出現什麽情况都不能自暴自弃。神作的是拯救人的工作,神不會隨意擊殺他要拯救的人,這是肯定的。即使真有信神的人最後被神擊殺了,那神作的事保證也是公義的,到時還得讓你認識因為什麽擊殺他,讓你心服口服。現在你們只管往真理上够,只管注重生命進入、追求盡好本分,這没錯!最後不管神怎麽處理保證是公義的,這個你不應懷疑,也不必擔心。神的公義即使現在你理解不了,總有一天你會服氣,神作事都是光明正大,公開顯明一切。你們在這方面若認真揣摩就能從心裏認定神作的是拯救人的工作,是變化人敗壞性情的工作。《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第三部分》怎麽能够獲得神的寬恕、赦免呢?這取决于你的心。你真實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問題的實質,不管是過犯也好、罪孽也好,只要你有真實認罪的態度,對敗壞性情有真實的恨惡、有真實的回轉,以後絶不會再犯,那就容易獲得神的寬恕、赦免,就是神不會再因為你曾經做過的那件無知、愚蠢、齷齪的事來定你的結局。你真認識到自己的過犯,有真實悔改的態度,在神那兒這事就不被記念了,你就得着神的寬恕、赦免了。你有真實認罪悔改的態度,就像大衛一樣得到赦免、寬恕。大衛為自己所犯下的過犯哭了多少次?流了多少泪?不計其數。他認罪所流的眼泪太多了,他用一句話形容,『床榻都能漂起來』。這個事實足以證明大衛的認罪態度是誠懇的,他的悔改也是真心的,否則也不可能痛哭到連床榻都能漂起來的程度。大衛認罪悔改到這個程度才獲得了神的寬恕、赦免。如果人認罪的態度達不到大衛一樣的誠懇,那能不能得到神的赦免、寬恕就很難説了。……你想獲得神的赦免,首先你得把真心拿出來,一方面你得有誠懇認罪的態度,另一方面你得拿出真心把你的本分盡好,否則的話免談。這兩條你能做到了,你真能用你的真心誠意感動神讓神赦免你的罪,那你就與其他人無异,神會用看待其他人一樣的眼光來看待你,用對待其他人一樣的方式對待你,也會將作在其他人身上的審判刑罰、試煉熬煉作在你的身上,不會偏待你。這樣你不但有了追求真理的心志、意願,同時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神也會用同樣的方式開啓、引導、供應你。當然,因為你有了這樣的真心實意、有了這樣誠懇的態度神也不會偏待你,你與别人一樣有蒙拯救的機會。明白了吧?(明白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怎樣追求真理(二)》從神的話中看到神作事有原則,不是只要人有過犯就把人一棍子打死不給悔改的機會,神是看我們有了過犯之後能不能向神真心認罪悔改以後不再犯了。想到大衛利用手中的權力霸占了烏利亞的妻子,當他知道自己犯了罪觸犯了神的性情讓神厭憎時他就真心地向神悔改,到了晚年有童女給他暖被窩他都不碰,他的悔改不是口頭上的,而是用實際行動來證實,因此獲得了神的憐憫寬容。想到劉静、陳紅在没有經受任何酷刑的情况下做了猶大,陳紅還出賣了上百萬元的祭物,過後没有絲毫的懊悔,把她們清除出教會完全顯明了神的公義。教會之所以接納我,是因我當初是受不了酷刑一時軟弱才出賣了姊妹,過後我一直懊悔自責,還力所能及地盡本分,所以神家又給了我一次悔改的機會。神的性情公義美善,神對待每個人都是有原則的。尤其看到神的話:「人孰能無過,若都擊殺那還是拯救嗎?《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第三部分》感覺神就像慈母一樣用他的話語教導一個犯錯的孩子,提醒勸勉人不要自暴自弃。從神話語的字裏行間,我感受到了神的良苦用心與神對我的寬容和憐憫。我得真心悔改,不能再被過犯捆綁定規自己、自暴自弃了,我要用心盡好本分,遇到事多尋求真理,注重按原則辦事,用實際行動來彌補自己的過犯。

後來我也反省,之前自己失敗的根源就是惜命怕死。一天,我看到一段神的話,明白了該怎樣對待死亡。全能神説:「主耶穌的那些門徒都是怎麽死的?有被石頭砸死的,有被馬拖死的,有被倒釘十字架的,還有被五馬分尸的,各種死法都有。他們死的原因是什麽?是他們做壞事了被法律制裁了嗎?不是,他們是因為傳揚主的福音世人不接受反而定罪、打駡,還把他們置于死地,他們就這樣殉道了。那些殉道的人咱們不提他們最後的結局是什麽、神怎麽定規他們的行為,就説他們走到最終的時候他們結束生命的方式合不合人的觀念?(不合人觀念。)如果按人的觀念來看,他們為傳揚神的工作付出那麽多代價,最後被撒但殘害死了,這是不合人觀念的,但這些事恰恰就臨到了他們,這是神許可的。這裏面有什麽真理可尋求呢?神許可他們這麽死,這是神的咒詛、定罪還是神的安排與祝福呢?應該都不是。那是什麽?對這些人的死現在人想起來也挺心痛,但事實確實是這樣。信神的人這樣死去那該怎麽解釋呢?説到這事你們就會設身處地地想到自己,那你們心裏是不是不太痛快,有點隱隱作痛,『這些人盡本分傳揚神的福音應該算是好人,怎麽能有這樣的下場結局呢?』其實他們的肉體是這樣死了、去了,以這種方式離開這個人世了,但并不代表他們的結局就是這樣的。無論他死的時候、去的時候是怎樣一個過程、怎樣一種方式,都不是神對他這個生命、這個受造之物最終結局的定規,這點你得看透。相反,他們恰恰是用這種方式定罪了這個世界,見證了神的作為。這個受造之物用最寶貴的生命、用生命的最後一刻見證了神的作為、見證了神的大能,來向撒但、向世界宣告:神所作的是對的,主耶穌是神、是主,是神所道成的肉身。到他們生命結束的那一刻他們都没有否認主耶穌的名,這是不是對這個世界的一種宣判?他們用他們的生命向世界宣告、向人類證明:主耶穌是主,主耶穌是基督,是神所道成的肉身,他所作的救贖全人類的工作使這個人類得以生存下去,這一事實是永遠不改變的。那些為傳揚主耶穌的福音而殉道的人,他們盡的本分達到什麽程度了?是不是達到極致了?這個極致用什麽來表現?(獻出生命。)對了,是用生命作代價。……人無論怎麽死都不要死在撒但面前、不要死在撒但手裏,死也得死在神手裏,從神來還歸給神,這是受造之物應該具備的理智與態度。《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傳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義不容辭的本分》跟隨主耶穌的那些門徒為了傳揚主的福音遭到了世人的定罪逼迫甚至殉了道,雖然他們的肉體死了,但他們在撒但面前作出了剛强響亮的見證蒙神稱許,他們的靈魂歸到了神那裏,死得有意義、有價值。我看不透這個事,怕被酷刑折磨死,為了保全自己出賣了姊妹,背叛神讓神厭憎恨惡,即使活着心裏也痛苦煎熬,生不如死。我若是為了站住見證被警察打死了,那我死得有意義,蒙神稱許。現在雖然我肉體活着但心靈裏失去了平安喜樂,良心的譴責、心靈的煎熬就像一根刺一樣扎在我的心上,這是永遠的痛啊!這種心靈的痛苦是任何物質的東西都彌補不了的。認識到自己失敗的根源,我願意多裝備這方面的真理,也暗立心志,如果以後再被抓,就是被打死我也不出賣弟兄姊妹、不出賣神家利益,要憑神的話站住見證。

這些年來我一直活在消沉情緒裏不得釋放,是神的話解開了我心中的結,讓我放下誤解正確面對自己的過犯,心靈裏有了釋放自由。我在心裏禱告:「神啊,我不願再悖逆你了。不管以後有没有好的前途歸宿,我不願再為得福盡本分了,我願站在受造之物的位置上好好盡本分彌補之前的過犯。不管以後你怎樣對待我,就是懲罰咒詛我也是你的公義。」禱告後,我心裏特别踏實。經歷過來我真實地體會到,不管神刑罰審判的話語多麽嚴厲,不管是咒詛還是定罪,神的心意就是為了拯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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