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3)經上説:「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8:1)我們因信基督耶穌就已經不被定罪了,就能進天國。

解答:你們認為只要信耶穌基督就已經在基督耶穌裏了,這是人的觀念。「在基督耶穌裏」不是指所有信主耶穌的人説的,多數信主耶穌的人是不能蒙神稱許的,正如主耶穌所説的「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那些没有被選上的人,有些人信主只是為了吃餅得飽,有些人信主從來不喜愛真理、更不實行真理,有些人甚至還能作惡抵擋神,尤其是那些宗教首領走法利賽人道路的更多,都屬于敵基督,有些人就是挂名的不信派。如果説凡是信主耶穌的人都已經在基督耶穌裏了,這話不成立!「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這話指的是哪些人呢?就是那些能遵守神的誡命、能實行真理、能順服神的人,也就是信主比較追求真理得着了生命,能達到順服基督,不再作惡抵擋神了,能與基督完全相合了,這樣的人才可以説是在基督裏的人,并不是凡是信主耶穌的人都是在基督耶穌裏的人,有些人信神,但神不承認他的信。比如主耶穌曾説:「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説:『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异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説:『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難道能説這些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异能的人都是在基督裏的人嗎?這些人不都是被神定罪的人嗎?所以「信耶穌基督」與「在基督裏」是兩碼事。信主不能達到蒙主稱許的就不是「在基督裏」的人,因為神拯救人的工作并不像人想象的那樣所有信神的人都能蒙拯救,其中有很多人還要被淘汰,尤其是那些明知真道故意犯罪的,比如偷吃祭物的、背叛神的、否認神的、不實行真理的、膽怯的、犯淫亂的,像這樣的人照樣被定罪、被淘汰,作惡多端的還要受懲罰,聖經上説:「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來10:26)可見,不是所有信主的人都是在基督裏的人。只有那些信主喜愛真理、能追求真理,達到順服基督,對基督有真實的認識,對基督没有觀念、没有悖逆、没有抵擋,能以基督的心為心、能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的人才是在基督裏的人,才是蒙神稱許的人,才能進神的國。

——電影劇本《往事如刺》

上一篇: 問題(2)經上説:「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8:33-34)這就説明主耶穌釘十字架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主已經不看我們為罪了,誰還能控告呢?

下一篇: 問題(4)雖然人有罪,但主耶穌的贖罪祭是永遠有效的,只要向主認罪,主就會赦免,主看我們没有罪了,我們就可以進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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