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律法時代作的主要工作

「在律法時代,以耶和華這個名作了帶領人類的工作,在地上開展了第一步工作。作這步工作就是建造聖殿、建造祭壇,以律法來帶領以色列民,作工在以色列民中間。帶領以色列民,也就是在地上開展他工作的根據地,以此根據地來擴展以色列以外的工作,就是從以色列開始往外擴展,以後的人逐漸都知道耶和華是神,是耶和華造了天地萬物,是耶和華造了所有的受造之物,藉着以色列民往外擴展工作。以色列之地是耶和華在地上作工的第一個聖地,神在地上作工最初是在以色列全地,這是律法時代作的工作。」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作工异象 三》

「起初,在舊約律法時代帶領人,就像帶領小孩生活似的,起初的人類是從耶和華初生的人類,也就是以色列人,他們對如何敬畏神、如何在地上生活這些都不明白。也就是説,耶和華造了人類,就是造了亞當、夏娃,但并没有給他們造能明白如何敬畏耶和華、如何在地上遵行耶和華的法度的器官,若没有耶和華直接的帶領,無人能直接知道,因人起初就没有這個器官。人就知道耶和華是神,但究竟如何敬畏他,人當怎樣行才是敬畏耶和華,當存什麽樣的心才是敬畏耶和華,當為耶和華獻什麽才是敬畏耶和華,對這些人都一概不知。人就知道享受耶和華造的萬物中的可享受之物,人究竟在地上有怎樣的生活才稱得上是受造之物,對這些人也都一概不知。就這樣的人類,若没有人指引,没有人親自帶領他們,就永遠没有人類正規的生活,只能讓撒但偷着擄去。耶和華造了人類,就是人類的祖先夏娃、亞當,但神并没有賜給他們更多的聰明、智慧,他們雖然已經生活在地上,但他們幾乎什麽也不懂。這樣,耶和華造人類的工作才剛剛完成一半,并没有全部完成,他只將泥捏成人的樣式,而且也有了他的氣息,但并没有賜給人足够的敬畏他的心志。起初,人并没有敬畏他的心,也没有懼怕他的心,只知道聽他的話,并不知道人在地上生活的常識與人生活的正常規律。所以説,耶和華雖然造了男、造了女,完成了七天的工程,但他并没有將人完全造成,因人只有外殻,却并没有做人的實際,人就知道是耶和華造了人類,但人并不知道當如何遵守他的話,遵守他的法度。所以,在有了人類之後,耶和華的工作并没有完成,他還必須得將人類徹底帶領到他的面前,使人都會在地上群居,都會敬畏他,讓人類在地上,也就是在他帶領之後能進入正常的人類生活的正軌中,這樣,以耶和華這個名為主的工作才全部結束,就是耶和華的創世工作才全部告終。所以,他既造了人類,他就得帶領人類在地上生活幾千年,讓人都會遵守他的律例、他的法度,讓人類在地上都有了正常人類的一切活動,此時,耶和華的工作才全部結束。」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作工异象 三》

「開始的以色列人就是挪亞的後代,這些人只有耶和華的氣息,也懂得吃穿住行,但并不知道耶和華是怎麽樣的一位神,也并不知道他對人的心意,更不知道人當怎樣敬畏造物的主。是否有規條,是否有律例,是否有受造之物對造物主該盡的本分,亞當的後代并不知道這些。他們只知道做丈夫的應該出力流汗養家糊口,做妻子的應該順服丈夫,為耶和華所造的人類傳宗接代。就是説,像這樣的只有耶和華氣息、有耶和華生命的人并不知道怎樣遵行神的法度,怎樣滿足造物的主,他們明白得太少。所以説,在他們的心中雖然没有彎曲詭詐,也很少有嫉妒紛争,但是他們對耶和華——造物的主并不認識也不了解。就這樣的人的祖先只知道吃耶和華的、享受耶和華的,却不懂得敬畏耶和華,不懂得耶和華是他們當跪拜的,這怎麽能稱為受造之物呢?這樣,『耶和華是造物的主』,『他造人類是為了彰顯他、榮耀他、能够代表他』這話不就落空了嗎?没有敬畏耶和華之心的人怎能成為耶和華榮耀的見證呢?怎能成為耶和華榮耀的彰顯呢?那麽耶和華所説的『我照着我的形像造了人類』這話不就成為撒但——那惡者所抓的把柄了嗎?這話不就成了耶和華造人類羞辱的記號了嗎?為了完成這步工作,耶和華造了人類之後,從亞當到挪亞,他并没有指示帶領他們,而是從洪水滅世以後正式帶領以色列人——挪亞的後代,也就是亞當的後代。他在以色列作工説話帶領以色列所有的衆百姓在以色列全地生活,以至于讓人看見耶和華不僅能够吹給人氣息讓人有他的生命,從塵土中得復苏成為受造的人類,而且他能够焚燒人類、咒詛人類,用他的刑杖管理着人類,而且他又能帶領人在地上生活,按照晝與夜的時間在人中間説話作工。他所作的工作只是為了讓受造之物都明白,人本是來自于耶和華從地上撿起的塵土之中,而且是耶和華所造。不僅這樣,他先在以色列作工更是為了讓以色列以外的(其實并不是以色列以外的,而是從以色列人當中分出來的外邦與外族,但其祖先仍是亞當與夏娃)各邦各族能從以色列得着耶和華的福音,以便全宇之下的受造之物都能敬畏耶和華,尊耶和華為大。假如耶和華起始不在以色列作工,只是造了人類之後讓人類在地上無憂無慮地生活,這樣,就按人的肉體本性來説(本性即指人永遠不知道人所看不着的東西,也就是不知道是耶和華造的人類,更不知道耶和華為什麽造人類)永遠不知道是耶和華造的人類,也永遠不知道耶和華是萬物的主。若耶和華把人類造完放在地上之後,耶和華便甩袖而去,却不在人中間帶領人一段時間,那整個人類就歸于烏有,甚至創造的天地萬物與人類都將歸于烏有,而且成了撒但踐踏之地。這樣,耶和華所盼望的『在地上就是他所造之物中間,能有他的立足之地,也就是聖地』這個願望就破滅了。所以説,他造了人類之後,能在人類中間帶領人生活,在人類中間向人説話,都是為了實現他的願望,也是為了成就他的計劃。他在以色列作工僅是為了成就他未創造萬物以先所立的計劃,因此,他先在以色列民中間作工與他創造萬物并不相矛盾,都是為了他的經營,為了他的工作,為了他的榮耀,也為了他創造人類能有更深的意義。他在挪亞以後帶領地上的人類生活了兩千年,使人都明白了人該怎樣敬畏耶和華——萬物的主,也明白了人當怎樣生活,人當怎樣活着,更明白了當怎樣為耶和華作見證、順服他、敬畏他,以至于像大衛與他的衆祭司一樣來鼓樂贊美耶和華。

當耶和華没作兩千年工作以先,人什麽都不知道,幾乎都墮落下去,以至于達到洪水滅世以前人都淫亂敗壞,心裏根本没有耶和華,更不存有耶和華的道。他們從來不明白耶和華要作什麽工作,他們没有理智,更没見識,只是像一個喘着氣的機器一樣,對人、對神、對萬物、對生命等等這些他們一律不知。在地上他們作了許多毒蛇引誘的工作,説了許多觸犯耶和華的話,但是因着他們的無知,耶和華并没有刑罰他們,也没有管教他們,只是在洪水滅世之後,就是挪亞六百零一歲以後,耶和華正式向挪亞顯現,帶領挪亞和他的家裏人,就是帶領這在洪水以後所存留下來的飛禽走獸與挪亞及其子孫後代,直到律法時代結束,共兩千五百年。他在以色列作工也就是正式作工一共兩千年,在以色列與以色列以外同時作工共是五百年,合起來一共是兩千五百年。在這期間,他告訴以色列人事奉耶和華當建聖殿、當穿祭司袍,而且是從凌晨光着脚走入聖殿,免得他們的鞋玷污耶和華的聖殿,以至于有火從殿頂上降在他們的身上將他們燒死。他們都盡上自己的本分順服耶和華的安排,在聖殿裏祈禱耶和華,得着耶和華的啓示,就是在耶和華説話之後,再帶領衆百姓,使衆百姓知道當敬畏耶和華——他們的神。耶和華還告訴他們,當建造聖殿、建造祭壇,在耶和華的時候,就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備有初生的牛犢、羔羊獻在祭壇上來事奉耶和華,以便來約束他們,讓他們對耶和華有敬畏的心,藉着他們守這律法來衡量他們對耶和華是否忠心。耶和華還為他們定了安息日,就是他創造萬物的第七日為安息日,定安息日以後的頭一日為首日,是他們贊美耶和華、為耶和華獻祭、為耶和華鼓樂彈琴的日子,當這一日,耶和華把祭司們都召集來,把祭壇上的祭物分給衆百姓吃,讓他們享受耶和華祭壇上的祭物,而且耶和華説他們是有福的,是與他有份的,是他的選民(這也就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所以至今以色列的衆百姓還説耶和華只是他們的神,并不是外邦人的神。

在律法時代,耶和華定了許多誡命,讓摩西頒布給那些跟隨他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民,這誡命在當時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與埃及人并無關係,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的,以誡命來要求他們,是否守安息日,是否孝敬父母,是否拜偶像,等等,以這些為原則被定為罪或被稱為義。在他們中間或者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們,或者被石頭砸死,或者得着耶和華的祝福,都是根據人是否守住這些誡命。人若没守安息日就被别人用石頭砸死,若有祭司没守住安息日,就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人若不孝敬父母也被别人用石頭砸死,這都是耶和華可稱許的。耶和華定誡命、律法都是為了在他帶領人生活期間能讓人聽他的話,順服他的話,不至于悖逆他,以這些律法來控制住這些初生的人類,以便為以後的工作打下基礎。所以,根據耶和華所作的工作稱第一個時代為律法的時代。雖然耶和華説了許多話,作了許多工作,但是他只是從正面來帶領人,帶領這些無知的人學會做人、學會生活、明白耶和華的道,他所作的工作多數都是讓人能够守住他的道,遵行他的律法,是在經敗壞很淺的人身上作工,談不到什麽變化性情,也談不到什麽生命長進,只是藉着守律法來將人約束,將人控制。對當時的以色列人來説,耶和華只是在聖殿裏的神,也是在天上的神,是雲柱,也是火柱。耶和華讓他們所做的僅僅是今天之人所認為的律法、誡命,甚至可以説是規條,因為耶和華所作的并不是為了變化他們,而是將更多的、人該裝備的東西賜給人,親口告訴給人,因為人被造以後對人該具備的人根本没有。這樣,耶和華就把人在地上生活所該有的賜給了他們,使經過耶和華所帶領的人類超過了人類的祖先——夏娃與亞當,因為耶和華賜給他們的超過了起初賜給夏娃與亞當的。不管怎麽樣,耶和華在以色列作的工作只能成為人的帶領,讓人承認造物的主,但并不是征服,也不是變化,僅僅是帶領,這就是律法時代的全部工作,是耶和華在以色列全地所作的工作背景、内幕、實質,也是六千年的起始工作——將人都控制在耶和華的手中,這樣,就産生了六千年經營計劃的更多的工作。」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律法時代的工作》

「第一步是耶和華作的工作,他所作的工作是為了給人在地上敬拜神而預備道路,是起首的工作,是為了在地上找着作工的發源地。當時耶和華教導以色列民當守安息日,當孝敬父母,應該彼此和睦同居,因為當時的人不懂得什麽叫人,也根本不懂在地上怎麽生活,務必得在第一步作工中來帶領人生活,耶和華告訴他們的都是人類從來不明白的,是人所没有的。那時神興起許多先知來説預言,他們都是在耶和華的帶領之下説預言,這只是神工作中的一項,因為第一步工作不是道成肉身,所以就藉着先知來曉諭各邦、各族。……耶和華説話的實質是什麽呢?他只是帶領人在地上生活,不涉及生命靈裏的事。耶和華説話為什麽説是曉諭各方呢?『曉諭』這兩個字的意思就是明明地告訴,直接指示。他不供應人生命,只是手把手地教給人當如何敬畏他,没有什麽比喻。耶和華在以色列所作的工作并不是對付人、管教人,對人也不是審判、刑罰,只是帶領。耶和華讓摩西告訴他的百姓到曠野撿嗎哪,每天早晨太陽没出來時都去撿嗎哪吃,讓他們所撿的都够他們當天吃就可以了,不可放到第二天,因到第二天都發霉了。他并没有教訓人、揭露人的本性,也不揭露人裏面的意念、心思,他不是變化人,乃是帶領人生活。那時的人就如幼童一樣什麽也不懂,只能做一些簡單的機械性的動作,所以耶和華只頒布律法帶領衆百姓。」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道成肉身的奥秘 四》

「在以色列作的工作與今天大不一樣,耶和華是帶領他們生活,并没有如此多的刑罰、審判,因為人當時明白世上的事太少了,没有什麽敗壞性情。那時,以色列人對耶和華百依百順,讓他們建造祭壇,他們就趕緊築起祭壇,讓他們穿祭司袍,他們也都順服,當時耶和華就如他們的牧人一樣在地上牧養一群羊,羊都隨着牧人的引導在草場上吃草,耶和華帶領他們生活,帶領着他們的吃穿住行。」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第二步征服工作是如何達到果效的》

「以色列那些人都稱耶和華為主,當時他們把耶和華當成一家之主,以色列全地成為一個大的家族,都敬拜他們的主耶和華,耶和華的靈時時向人顯現,向人説話發聲,以雲柱、聲音來帶領他們生活。當時在以色列是靈直接帶領,向人説話、發聲,人看見的是雲彩,聽見的是打雷的聲音,就這樣帶領他們生活了幾千年,所以,只有以色列人一直敬拜耶和華。他們認為耶和華是他們的神,不是外邦人的神,這也難怪,畢竟耶和華在他們中間作工將近四千年。」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作工异象 二》

「當初,以色列人在聖殿裏直接事奉耶和華,他們的身份是祭司(當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祭司,只有一部分在聖殿裏事奉耶和華的是祭司的身份),是佩戴耶和華賜給的華冠(就是他們按着耶和華的要求做的華冠,并不是耶和華直接賜給他們),身穿耶和華賜給的祭司袍光着脚在聖殿裏直接事奉耶和華,從早到晚。他們事奉耶和華不是隨便亂做、亂闖,都是有規矩的,任何一個直接事奉耶和華的人都不能違背,都得按着這規矩來,否則不能進入這聖殿之内。他們若有違背聖殿規矩的,即有違背耶和華之命的人都得按着耶和華頒布的律法來實行,誰也不得反抗,誰也不能包庇,無論事奉多少年的人,都得按着這規矩來。所以,多少穿祭司袍的祭司都是這樣不分冬夏地一直事奉耶和華,儘管耶和華對他們没有一點特殊的待遇,甚至他們是一輩子都在祭壇前、在聖殿裏,這就是他們的忠心、他們的順服。難怪耶和華對他們如此祝福,都是因着他們的忠心而蒙恩看見耶和華的所有作為的。當時耶和華在以色列——他的選民中間作工對他們要求相當嚴,他們都很順服,他們都受律法的約束,就這些律法成了他們敬畏耶和華的保護,這都是耶和華的行政。在那些祭司中間,若有誰不守安息日或違背耶和華的誡命在衆百姓中被發現,立即被人抬到祭壇跟前用石頭砸死,并不能把他們的尸首放在聖殿裏或聖殿的周圍,這是耶和華不許可的。若有人這樣做了,這人便被當作獻『凡祭』的扔在大坑裏處死。當然,凡是這樣的人都得喪命,没有活着的。甚至有些獻『凡火』的,就是不按着耶和華的日子獻祭的連同其所獻的祭被耶和華的火一起焚燒,不得存在祭壇上。對祭司的要求是:不洗脚的不得走進聖殿的門,就連聖殿的外院都不得踏入;没穿祭司袍的不得進入聖殿;没戴祭司華冠的不得進聖殿;沾染死人尸體的不得進聖殿;沾染不義之人的手的,不洗手不得進聖殿;沾染女人的不得進聖殿(這不是永遠的,是指在三個月之内),不得見耶和華的面,何時期滿,即期滿三個月才可將潔净的祭司袍穿上,在外院事奉七天才可進入聖殿之中見到耶和華的面;只有在聖殿裏才可穿戴祭司的所有的服飾,不得在聖殿以外穿戴,免得玷污耶和華的聖殿;凡是祭司必須把觸犯耶和華律法的犯罪之人拉到耶和華的祭壇前,讓百姓將其處死,否則,將有火臨到看見的祭司。所以,他們都對耶和華忠心無二,因為耶和華的律法對他們來説太重了,他們根本不敢輕易觸犯他的行政。以色列人對耶和華忠心是因為他們看見了耶和華的火焰,看見了耶和華刑罰人的手,而且因為他們本來就存着敬畏耶和華的心,因此,他們得着的不僅是耶和華的火焰,而且也得着了耶和華的看顧與保守,得着了耶和華的賜福。他們的忠心就是他們都能按着耶和華的話去行,誰也不悖逆,即使有悖逆的,他們也照樣按着耶和華的話將悖逆耶和華的人都處死,絲毫不隱藏,尤其是對那些觸犯安息日的、對那些犯淫亂罪的、對那些偷吃耶和華祭物的更是予以重刑。那些觸犯安息日的被他們(衆百姓)用石頭砸死,或者用鞭抽死,一個不放過。那些犯淫亂罪的,就是那些看見美貌女子動淫念的、看見邪惡女子動淫念的、看見少年之婦動淫念的,凡是這樣的人都被處死。那些不蒙『蓋頭』即不蒙帕子的少年之婦若是引誘男人犯罪,這樣的人都被處死,若是祭司(就是在聖殿裏事奉的人)觸犯這樣的律法都得被釘在十字架上或予以絞刑,凡是這樣的人都不得存活,没有一個在耶和華的面前蒙恩的。這樣的人的親屬在他死後三年不得到祭壇前去為耶和華獻祭,也不得分享耶和華賜給衆百姓的祭物,直到期滿才可將上好的牛羊擺到耶和華的祭壇之上,若還有别的過犯,還得在耶和華面前禁食三天祈求耶和華的恩惠。他們都能敬拜耶和華也不僅僅是因為耶和華的律法太嚴、太重,而是因為耶和華的恩惠,也是因為他們對耶和華的忠心。所以,他們的事奉直到如今仍是如此忠心,從不在耶和華面前反悔他們的祈求。當今的以色列民仍舊蒙耶和華的看顧與保守,耶和華至今仍在他們中間作他們的恩惠并且常與他們同在。」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應效法以色列人的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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