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患難中我不再膽怯退縮

2025年01月16日

中國山東 孫青

2021年,我在教會福音執事。3月份的一天,我們正在于華家聚會,她兒子兒媳突然氣沖沖地闖進來,關上房門搬起我們的電腦就摔在了地上。于華趕緊上前攔着,她兒子一把把她推到一邊,惡狠狠地對我們説:「早就想抓你們,今天可抓着了。」説着就彎腰拾起地上的鐵鈎子,大聲吼道:「誰都不許動,誰動就砸倒誰!」然後還拿着手機給我們每個人拍照。大約半個小時後,來了五六個警察,氣勢汹汹地要拉我們去派出所。突然遇到這樣的場面我都嚇矇了,心裏一個勁兒地呼求神保守我。這時,我忽然想起神的話:「個人該受多少苦、該走多少路都是神命定好的,……《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路…… 六》今天我被警察抓捕這有神的許可,也是我該受的苦,我願意順服神的擺布安排去經歷神的作工。想到這兒,我心裏平静一些了。這時,一個姊妹對警察説:「她有心臟病,還剛出過車禍,腿上有傷,你們讓她回家吧。」警察就給我拍了照,又記下了地址、姓名,把我放了。我心裏不住地感謝神,知道這是神的保守。

2024年3月份,共産黨展開新一輪的大抓捕,并揚言要把全能神教會一網打盡,各地不時傳來弟兄姊妹被抓的消息,周邊的教會都臨到了大抓捕,各級帶領工人、傳福音的弟兄姊妹有八十多人被抓。聽到警察專抓帶領工人和傳福音的人員,我心裏特别害怕,我是福音執事,天天出去傳福音,説不定什麽時候就會被抓。一想到弟兄姊妹被抓後被警察隨意摧殘折磨,有的被關在鐵籠子裏,有的過電棒、灌辣椒水、打吊背,等等各種殘忍的手段都有。一想到這些,我就心驚膽戰。那段時間,中共又給每個村下通知,凡是有陌生人進村都給拍照。每次出去傳福音我都提心吊膽的,心想:「早晨出來盡本分,晚上能不能回家都不好説,我們在明處,警察在暗處,隨時都可能被警察抓捕。」一天我出去澆灌新人,剛一進村就被兩個五六十歲的男人攔下,他們强行拽着我的胳膊給我拍照。我問他們為什麽給我拍照,他們説現在就是這個形勢,説完他們就走了。我心裏很害怕,我信神多年,太出名了,又有案底,警察會不會把我的照片放到網上人臉識别定位,用這種方式抓捕我?又或者警察會不會放長綫跟踪我?萬一把我抓起來酷刑折磨,把我打死了,那我就不能蒙拯救了。如果我經不住酷刑折磨簽了「三書」當了猶大,那肯定得遭到懲罰。我多年的付出花費不都前功盡弃了嗎?我越想越害怕,不知不覺活在消極軟弱中,就想盡個接待的本分不用天天往外跑着傳福音了。可是轉念又想,現在教會工作急需人配合,如果在這個時候我提出來不盡傳福音本分,這不是臨陣脱逃嗎?不管環境怎麽惡劣,我不能不傳福音呀。可是我心裏還是擔心害怕,每天盡本分時滿腦子想的都是我會不會被警察跟踪,聚會時又擔心警察會不會破門而入抓捕我們。

那段時間福音工作没有果效,我心裏也很受熬煉,我就向神禱告,願神帶領我,加給我信心、力量。我想起神的話就找出來看。全能神説:「如果你承認自己是一個受造之物,那你就要準備好為盡到傳福音這份責任、為盡好這個本分而受苦付代價。這個代價也可能是肉體受些病痛、磨難,或者遭遇大紅龍的迫害、世人的不理解,還有傳福音遭遇的患難,被出賣、被打駡、被定罪,甚至被圍毆,有生命危險,就是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也可能你没等到神的工作結束、看不到神的得榮之日就死了。你們得做好這個準備,這不是嚇唬你們,這是事實。……主耶穌的那些門徒都是怎麽死的?有被石頭砸死的,有被馬拖死的,有被倒釘十字架的,還有被五馬分尸的,各種死法都有。他們死的原因是什麽?是他們做壞事了被法律制裁了嗎?不是,他們是因為傳揚主的福音,世人不接受,反而定罪、打駡,還把他們置于死地,他們就這樣殉道了。那些殉道的人咱們不提他們最後的結局是什麽、神怎麽定規他們的行為,就説他們走到最終的時候,他們結束生命的方式合不合人的觀念?(不合人觀念。)如果按人的觀念來看,他們為傳揚神的工作付出那麽多代價,最後被撒但殘害死了,這是不合人觀念的,但這些事恰恰就臨到了他們,這是神許可的。這裏面有什麽真理可尋求呢?神許可他們這麽死,這是神的咒詛、定罪還是神的安排與祝福呢?應該都不是。那是什麽?對這些人的死,現在人想起來也挺心痛,但事實確實是這樣。信神的人這樣死去,那該怎麽解釋呢?説到這事,你們就會設身處地地想到自己,那你們心裏是不是不太痛快,有點隱隱作痛,『這些人盡本分傳揚神的福音,應該算是好人,怎麽能有這樣的下場、結局呢?』其實,他們的肉體是這樣死了、去了,以這種方式離開這個人世了,但并不代表他們的結局就是這樣的。無論他死的時候、去的時候是怎樣一個過程、怎樣一種方式,都不是神對他這個生命、這個受造之物最終結局的定規,這點你得看透。相反,他們恰恰是用這種方式定罪了這個世界,見證了神的作為。這個受造之物用最寶貴的生命、用生命的最後一刻見證了神的作為,見證了神的大能,來向撒但、向世界宣告:神所作的是對的,主耶穌是神、是主,是神所道成的肉身。到他們生命結束的那一刻,他們都没有否認主耶穌的名,這是不是對這個世界的一種宣判?他們用他們的生命向世界宣告、向人類證明:主耶穌是主,主耶穌是基督,是神所道成的肉身,他所作的救贖全人類的工作使這個人類得以生存下去,這一事實是永遠不改變的。那些為傳揚主耶穌的福音而殉道的人,他們盡的本分達到什麽程度了?是不是達到極致了?這個極致用什麽來表現?(獻出生命。)對了,是用生命作代價。人這一生當中,家庭、錢財、物質這些都是身外之物,唯獨與自己有關的是生命。生命對每一個活着的人來説是最值得人寶愛的東西,是最寶貴的東西,他們恰恰能獻出他們最寶貴的東西來證實、來見證神對人類的愛,直到死他們都不否認神的名、不否認神的作工,而是用他們生命的最後一刻來見證這個事實的存在,這是不是最高的見證?這是最好的盡本分,這是盡到責任了。即使撒但威脅、恐嚇,甚至最後要讓他們用生命來作代價的時候,他們都没有放弃他們的責任,這就是盡本分達到極致了。我説這話是什麽意思呢?是不是讓你們也用這樣的方式來見證神、來傳揚神的福音?不一定需要你這樣做,但是你得明白這是你的責任,如果神需要,你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雖然現在人裏面有害怕、有擔心,但是人擔心有没有用?如果神不需要你這麽做,你擔不擔心都没有用;如果神需要你這麽做,你不應該推托,不應該拒絶,你應該主動地配合、接受,别擔心。人無論怎麽死,都不要死在撒但面前,不要死在撒但手裏,死也得死在神手裏,從神來還歸給神,這是受造之物應該具備的理智與態度。《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傳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義不容辭的本分》看完這段神的話,我特别受感動。歷世歷代的聖徒為了擴展神的福音有被馬拖死的,有五馬分尸的,還有被倒釘十字架的,等等,但不管撒但怎麽殘害他們的肉體,他們到死都不否認神。在人看他們的肉體被折磨死了,但不代表他們的結局是這樣的。他們在生死關頭能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羞辱了魔鬼撒但,讓神得着了榮耀,讓世人看到了他們的信心,見證了神的權柄與大能,他們的見證是蒙神稱許的。看到他們對神的忠心與順服,我感到挺蒙羞的。我只是被拍了照,還没被抓捕就嚇得要命,天天活在膽怯害怕中,對神也没有了信心,對福音工作也不用心了,甚至還想推脱本分,我考慮的全是自己的肉體利益,如何保全自己。我這樣活着即使肉體是安全了,但我貪生怕死、苟且偷生地活着就是個行尸走肉,失去了一個受造之物活着的價值意義,不但没有一點兒見證,還會羞辱神讓神厭憎。有了這些認識,我特别恨惡自己,願意效法歷代的聖徒,依靠神盡好自己的本分。

這時,我又想到神的話:「撒但無論多麽『神通廣大』,無論多麽張狂,無論它的野心有多大,無論它的破壞力有多强,無論它敗壞、引誘人的本領有多廣泛,也無論它恫嚇人的花招與詭計有多高明,無論它存在的形式多麽千變萬化,然而,它從來不能創造出任何一樣有生命的東西,它從來都不能制定萬物生存的法則與規律,它從來都不能掌管、主宰有生命與無生命的東西。宇宙穹蒼之中,無一人一物是由它而生、因它而存,無一人一物是由它主宰的,無一人一物是由它掌管的。相反,它不但要在神的權下存在,更要順服神的所有吩咐與命令。没有神的許可,地上的一滴水、一粒沙它都不能輕易觸碰,没有神的許可,連地上的螞蟻它都不能隨意亂動,更何况是神所造的人類呢?在神的眼中,撒但不如山中的百合,不如天上的飛鳥,不如海裏的魚類,也不如地上的蛆蟲,它在萬物中的角色就是為萬物效力,為人類效力,為神的工作、神的經營計劃效力。無論它的本性多麽惡毒,無論它的實質多麽邪惡,然而,它唯一能作的就是本本分分地守住它的功用——為神效力——作好襯托物,這就是撒但的本質與它本來的位置。它的實質與生命無關,與能力無關,與權柄無關,它只是一隻神手中的玩物,是神用來效力的一部機器罷了!《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看了神的話,我對神的全能主宰有了點認識。萬物是神造的,大紅龍也在神的主宰之下,没有神的許可大紅龍也不敢抓捕神的選民,如果神許可我們被抓也是神利用大紅龍效力來檢驗人。大紅龍瘋狂抓捕迫害神選民,但神的作工絲毫不受影響,反而有越來越多的人歸向全能神,福音工作已擴展到了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全能神教會,神的權柄無人能攔阻,這是全人類有目共睹的事實。同時我也明白了,即便我在警察那裏留有案底,如果神不許可,他們就是對我跟踪拍照也抓不到我。如果以後我真被抓這也有神的美意,不管受什麽酷刑,我堅决不做猶大背叛神。過後我再出去傳福音就喬裝打扮,衣服帽子隨時换,心也能投入到本分上了。

過後我就揣摩:我不想盡傳福音本分,認為要是盡個接待本分就安全了,我能有這些想法是受什麽東西支配的呢?我看到神的話:「敵基督自私卑鄙這方面最嚴重,他對神没有真實的信心,更没有忠心,臨到事只保護自己、保全自己。他認為自己的安全比什麽都重要,教會工作受多大虧損都無所謂,只要自己能活着、不被抓就行。這些人特别自私,他們絲毫不考慮弟兄姊妹、不考慮教會工作,只考慮自己的安危,這就是敵基督。……你們説,在大紅龍這個邪惡國家裏信神、盡本分,誰能保證没有一點兒危險?不管盡哪方面本分都得擔着一些風險,但盡本分這是神的托付,跟隨神必須得擔着風險來盡本分。講智慧是應該的,采取點安全措施都是有必要的,但不應該把個人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應該體貼神的心意,把神家工作放在第一位,把福音擴展放在第一位,完成神給你的托付最要緊,這是第一位。而敵基督把自身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他覺得其餘的都與他無關,不管誰出事他都不在乎,只要自己不出事就行,這樣他就輕鬆了,他絲毫没有忠心,這就是敵基督的本性實質决定的。《話・卷四 揭示敵基督・第九條(二)》神揭示敵基督的本性實質自私卑鄙,臨到危險環境只考慮自身的安全,神家的利益受多大損害他絲毫不關心,把自己的安全看得比什麽都重要。我流露的性情跟敵基督没什麽兩樣。我被人拍照後就擔心害怕,怕自己天天出去傳福音指不定什麽時候就會落到警察的手中,萬一被打死就失去蒙拯救的機會了,就不想盡傳福音本分,想在家藏着,覺得這樣能避開警察的抓捕。我臨到事總是先考慮自己的利益,一點兒也不體貼神的心意。外表上看我没有撂下本分,但我的心并没有用在傳福音上,時時都在考慮自己的安危,聚會也是走過程,導致福音工作没有果效,我太自私卑鄙、没有良心理智了。

揣摩中,我想起一首神話語詩歌當為完成神的托付獻上身心》:「作為人類中的一員,作為敬虔基督徒中的一員,我們都有責任、有義務為完成神的托付而獻上我們的身心,因為我們的全人都是從神而來,都是因神的主宰而有的。若我們的身心不是為了神的托付,不是為了人類正義的事業,那我們的靈魂將愧對于為神的托付而殉道的人,更愧對于供應我們全部的神。《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附篇二 神主宰着全人類的命運》神的話讓我有了實行的路途。作為一個信神的人就應該聽神的話,順服神的擺布安排,不管臨到什麽環境都應該以教會利益為重,時時要把自己的本分挂在心上。傳福音是每一個信神之人的職責,在大紅龍國家信神傳福音肯定會有一定的危險,如果不能豁出命來為福音工作獻上全力,那就失去了人信神該有的意義和價值。神的話讓我有了堅定的信心,我願意在最後有限的光陰中盡上自己的一點微薄之力。接下來,我每天投入到自己的本職工作中,和弟兄姊妹聚會交通,裝備傳福音的各項真理,總結偏差和好的實行路途,一段時間後福音工作明顯有了起色。

5月份,共産黨又下達命令,要對全能神教會實行嚴打,重點抓捕帶領工人還有以前因信神被抓釋放的人員。聽到這個消息,我心裏有點緊張害怕,但我知道會不會被抓都在神手中,大紅龍再張狂也只不過是為神作工效力的工具罷了,我没有被大紅龍的淫威嚇倒,而是繼續堅持傳福音盡本分。感謝神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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