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待神該有的態度

人信神有没有真實的信心,最主要得看人對待神的態度如何。對待神有敬畏之心、有順服神之心的,他對神就有真實的信心;對待神没有敬畏、没有順服的人,那他就没有真實的信心。人對待神該有的態度是什麽?就是敬畏神、順服神。能敬畏神的人就能尋求真理、接受真理,能順服神的人就能體貼神的心意,就能追求凡事滿足神,凡是追求真理的人都具備這兩條。没有敬畏神之心、没有順服神之心的人絶對不是追求真理的人。

追求真理到底該怎麽實行呢?你們每天盡本分是不是在經歷神的作工?臨到問題有没有禱告神,能不能尋求真理解决?這關係到生命進入的問題。你們在盡本分中流露敗壞時,能不能反省自己,根據神的話解决敗壞性情問題?如果不能這樣實行經歷,那就跟信神没有關係了。無論盡什麽本分、辦什麽事,你得揣摩你做這件事涉及到哪方面的神話,自己有哪些想法、觀點或者不對的存心,這些都是人的情形裏所包括的。人的情形裏包括什麽?人的立場、態度、存心、觀點,還有一些撒但的哲學、邏輯以及知識的東西,總之,這些都跟人平時的做事和對待人的方式方法有關。臨到事首先得省察自己的觀點是什麽,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該省察這個觀點是否正確。那觀點是否正確該怎麽衡量?一方面是用神的話衡量,另一方面是根據做這類事的原則衡量。比如,神家的工作安排、神家的利益、神家的規定,還有神明確的話語,用這些來衡量這個觀點是否正確,這就是衡量的標準。你們臨到事會不會省察自己的觀點?不管能不能省察出來,第一步你必須得這麽實行。人不管做什麽事都有一個觀點,這個觀點是怎麽産生的?就是你對這件事是怎麽看的,是根據什麽看的,你打算怎麽處理,你這個處理法是根據什麽,這就是觀點。比如,你怎麽看人類的敗壞,你根據什麽看,你怎麽對待,這就涉及到人的看事觀點了。對一件事情的看法也是這樣,不管是什麽情况,人對每件事的態度與處理方法都有一個觀點,這個觀點會引導、支配他去做事,而這個觀點産生的源頭是根據什麽,就决定了這個觀點的對錯。比如,你的觀點是根據撒但的哲學、邏輯産生的,你説話的存心是為了自己出名、有臉面,讓更多的人知道你、了解你,能記住你、贊成你,這就是你做這事的出發點。你裏面有這樣一個不對的存心,那産生出來的觀點、做法肯定就不對,肯定是不合真理的。當産生錯誤的觀點、態度和做法時,你能不能省察出來?如果能衡量出它的對錯,這就具備能達到滿足神心意的一個基本條件了,但這還不是絶對的條件。絶對的條件是什麽?在你衡量出自己的觀點是錯誤的情况下,當你有不正確的存心和個人的打算、欲望時,你怎麽才能不按照錯誤的觀點去做?這就得放下自己不對的存心、觀點,同時尋求真理。你明知自己的觀點不對,不合真理,不合神心意,是神所厭憎的,你就應該背叛。背叛肉體的目的是什麽?就是為了按照神的心意去做,做出合乎真理的事,這就達到實行真理了。但是,你如果背叛不了你的錯誤觀點,你就實行不出真理來,就活不出真理實際來,那你明白的東西就是道理了。你所講的東西約束不了你的行為,指導不了你的行為,也糾正不了你的錯誤觀點,這更能證明是道理了。所以説,第一步是省察自己的觀點,第二步是衡量自己觀點的對錯,錯誤的需要背叛、放弃,對的需要堅持、持守。你們現在難在哪兒?一方面是很少省察,没有這個習慣;另外就是省察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存心、觀點對不對,好像對又好像不對,最後矇了,糊塗了,就按照自己的意思做了,這種情况也有。還有哪種情况?(還有的時候是省察出來了也想背叛,但勝不過自己的敗壞性情就會妥協,找個理由、藉口遷就自己,當時没實行出來,過後又後悔。)這是順服真理、喜愛真理的心太小啊。人如果喜愛真理的心大,很多時候對自己錯誤的存心、觀點就能勝過一些,就能背叛。當然,臨到一些特殊的環境,一般人都不容易勝過去,你也没勝過去,這正常,如果一般人都能勝過去,你很難勝過去,這就證明什麽?你喜愛真理的心不大,實行真理對你來説不是那麽重要。對你來説重要的是什麽?堅持自己的觀點,讓自己心裏舒坦,滿足自己的私欲,這個很重要,滿足神的要求、實行真理,滿足神的心、順服神在你心裏不重要,這就把你裏面的存心、你追求的觀點顯明了。

人的情形主要包括什麽?(包括存心、立場、觀點。)情形主要包括這些。在人的情形裏最常見的是什麽?就是人臨到事心裏常常出現的,也是人思想裏能意識到的東西,你們説是什麽?(存心。)對了,存心在人的情形裏是明顯的一項,是最常見的,幾乎在多數事上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存心。這些想法、存心産生出來,人還覺得很正當,但多數時候都是為自己,為了自己的臉面、自己的利益,或者是為了掩蓋什麽、為滿足自己什麽,這時你就得省察這個存心是怎麽來的,為什麽會産生這樣的存心。比如,神家安排你作清理教會的工作,有個人盡本分一貫應付糊弄、藏奸耍滑,按原則應該清理,但他跟你關係不錯,你會産生哪些思想與存心?你會怎麽實行?(憑着喜好去做。)這喜好是怎麽産生的?因為他對你很好或者給你辦過事,你就對他産生好感了,你就想在這個時候保護他,要為他辯護,這是不是情感作用?你對他有情感,你就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來個兩面手法:一方面,你會跟那個人説,「你做事得用點心啊,不能再應付糊弄了,應該受點苦,這是咱們的本分」;另一方面,你會應對上面,説「那個人變好了,盡本分也比以前有果效了」,其實你心裏想,「這是我給他做工作了,要不然他還是那樣」。你心裏總想着,「他對我挺好的,不能清除啊!」你的存心裏有這些東西,這是什麽情形?這是維護個人情感關係來損害教會工作。這樣做符不符合真理原則?這樣做有没有順服?(没有。)没有順服,心裏就是抵觸。對自己臨到的事或者該作的工作,你自己的想法有主觀的判斷,這裏就摻雜了情感的因素。你是在憑情感做事,還認為自己這樣做事公正,是給人悔改機會,是憑愛心幫助人,所以你就按照自己的意思做,不按照神説的去做,這樣作工作就打折扣了,影響了工作的果效,給教會工作帶來了損害,這就是憑情感做事的結果。你要是不省察,能不能發現這裏的問題?永遠不能。也可能你知道這麽做不對,這是没有順服,但是琢磨琢磨,「得憑愛心幫助,幫助之後他變好了就不用清除了。神不是給人留有悔改機會嗎?神愛人,那我也得憑愛心幫助人,也得按神要求的去做」,這麽想之後你就按着自己的方式做了,做完之後還心安理得,覺得自己是在實行真理。在這個過程中,你是憑着真理去實行的,還是憑着個人的喜好、存心去做的?你完全是憑着個人喜好、存心做的。整個過程,你用自己所謂的好心、愛心,還有情感、處世哲學來和稀泥,走中庸之道,表面上你在憑愛心幫助人,其實心裏是受情感轄制,又怕上面知道,就采取折中的方式把人心收買了,誰也没得罪,工作也作了,這就是外邦人的中庸之道。事實上,在神那兒是怎麽評判這事的?神會定義你這個人不是順服真理的人,對真理、對神的要求常常存着研究、分析的態度。采用這樣的方式對待真理、對待神的要求,用這樣的態度來盡本分,那你的存心在這裏起到什麽作用了?起到了維護自己的利益、維護自己的臉面與人際關係的作用,而對神的要求却不搭理,對自己的本分、對教會工作却没有起到好的作用。這樣的人完全是憑處世哲學活着,他説話做事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臉面、情感與人際關係,但對真理、對神却没有真實的順服,也不作任何的表示、交代,心裏没有一點兒責備,絲毫意識不到這是什麽問題。人没有敬畏神的心,心裏没有神的地位,無論盡什麽本分、處理什麽問題都不會按原則辦事,人活在存心、私欲裏就没法進入真理實際。所以,如果人臨到事不省察自己的存心,不能認識自己存心的錯誤,而是用各種理由為自己編織謊言、編織藉口,最後會怎麽樣?人把自己的利益、自己的臉面和人際關係維護得挺好,却失去了與神的正常關係。有些人信神很長時間,讓他交通點個人經歷,他就總没話,談不出自己性情變化的經歷見證,原因在哪兒?就是人很少省察自己,很少按照真理原則去實行,都是偏行己路,活在敗壞性情裏,帶着自己的存心、觀點、欲望、打算行事,而且不知道悔改。人信的是神,聽的是神的話,接受的是真理,交通的、傳講的也是真理,而行出來的是什麽?都是根據自己的存心、想象實行的,并不是按着神的要求實行。那人對待神話的態度是什麽?人又是怎樣對待神的要求的?經歷神作工最該在什麽地方求真?該怎樣經歷神的話、怎樣實行真理,這是最關鍵的問題。如果聽見了神的話,也聽完了道,却不去實行,這是信神嗎?這是經歷神作工嗎?人在該求真的地方為什麽不能求真?為什麽該實行真理的時候還能質疑神、質疑神的話?「神為什麽這麽要求呢?這麽要求跟神的話相符嗎?這麽要求那神還是愛嗎?這麽要求好像不是神作的吧?我接受不了,神這麽要求有點不近人意,太不合人的觀念想象了。」你們説,人這麽衡量能不能接受真理?(不能。)這就不是接受真理的態度。用這樣的態度、存心去衡量、對待神的要求,人的心對神是打開的還是關閉的?(關閉的。)這不是接受的態度,而是抵觸的態度。對待神的要求,他先研究,甚至有的人還耻笑:「神跟教會中的弟兄姊妹接觸得少,教會裏的事不知道,神家這麽處理是不是有點武斷哪?我們可不這麽做事,我們做事是根據弟兄姊妹的情况,給人留機會。另外,神道成肉身應該體諒人的軟弱呀!神不體諒我們體諒,有些事神照顧不到我們照顧。」他采取的是一種什麽態度?是抵觸、論斷、定罪的態度。他研究完就該論斷了,怎麽論斷呢?他説:「反正神是公義的,我信的是神不是人,神鑒察人心肺腑。」這話是什麽意思?(否認道成肉身的神。)對了,他心裏否認基督,意思是基督説的話不一定代表神。基督所作的、所説的一旦跟他的利益、存心、觀點相抵觸、相悖,他就否認神了。「反正我信的是神,反正神是公義的,神鑒察人心肺腑」,這是什麽話?這是不是論斷的話?這話是什麽性質?(褻瀆。)背後議論人是論斷,背後議論神就不單純是論斷了,而是褻瀆。能褻瀆神的人是真心信神的人嗎?是有良心理智的人嗎?是神拯救的人嗎?這樣的人純粹是撒但的差役,是惡人,應該弃絶、淘汰。

在教會中,議論神、論斷神的作工這種表現有没有?雖然不多,但肯定有,因為不管哪處教會都有一些不信派、惡人的存在。那真心信神的人在特殊背景之下心裏能否産生這類情形?如果有類似論斷、抵觸、褻瀆這些東西産生的時候,你們心裏有什麽反應?能不能意識到這是性質嚴重的問題?比如,你没結過婚,在一個合適的環境,你遇到一個不錯的對象想交往,雖然以往跟神起過誓,要把一輩子都獻給神,不找對象,可心裏總覺得對方不錯,還是選擇交往了。交往後發現有許多攔阻,你就意識到這麽做不合適,神不許可,但想放還放不下,就禱告神咒詛自己、背叛自己,最終兩人分開了。分開後,你心裏特别痛苦難受,這也正常,這是人性正常的軟弱,但你不能埋怨神。多數人遇到這類事能不能做到不埋怨神?人做不到,這就是人對待真理、對待神的態度。在這事上人能埋怨神,那人裏面都有哪些錯誤的想法?(我要是不信神就能找對象了。)這種想法算不算大問題?有點不想信了,想放弃了,就琢磨:「當時為什麽就選擇信神這條道路了呢?如果不信神該多好,我就能隨心所欲了。現在好不容易遇到這麽合適的對象,要是錯過了,過兩年我歲數大了也没人要了,以後就不找了?這輩子真就這樣了?」消極、後悔的想法都冒出來了,甚至不想信了,這就是悖逆神,也是背叛神的表現。但這還不是最嚴重的,哪些想法比這個還嚴重?你們有没有經歷過這類事?(没經歷過。)没經歷過還真有危險,經歷過來的人都能看透一些事了,相對安全一些,但也不是絶對的保險,没經歷過的人的確試探不小,需要謹慎,稍有不慎就會陷入試探!有些人就琢磨:「能降生在末世蒙神揀選這是好事,而且我現在年輕,没有家庭纏累,能盡上本分,這是神恩待。可惜有一點不理想,就是真遇到合適的對象還不能找,不能結婚。為什麽就不能找呢?難道結婚就犯罪了?弟兄姊妹當中結婚生子的不有的是嗎?他們不也一樣信神嗎?憑什麽我就不能找呢?神不公義!」對神的論斷、不滿就出來了。他心裏認定這一切都是神作的,是出于神的,所以他就對神不滿,他就要大發怨言,「神對我太不公平了,神太不近人意了!别人能結婚,為什麽我不能呢?别人能生兒養女,為什麽我不能呢?能給别人這個機會,為什麽不給我這個機會呢?」埋怨、論斷出來了。這是什麽情形?(抵觸、對抗。)抵觸、不滿,不甘心,對神這麽作一點兒接受、順服的意思都没有,就是希望神不要這麽作,但是自己還不甘心選擇結婚,擔心萬一真結了婚,有纏累,不這麽自由,不能好好盡本分了,以後不能蒙拯救進天國,再後悔怎麽辦。其實,這是你自己選擇的道路。神給人自由意志,你可以選擇,是找對象結婚還是追求真理、追求蒙拯救,完全在于個人的選擇,不管你選擇對錯都與神没有關係,你為什麽能埋怨神呢?你為什麽埋怨神不公義?為什麽有這麽多的抱怨呢?(因為没滿足自己的利益。)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了,心裏不願意了,覺得吃虧了就埋怨神,還想找理由發泄,這是什麽性情?(凶惡。)這就是凶惡。凡是自己的利益不能得到滿足的時候就抱怨神,埋怨神不公義,埋怨神安排得不合適,這就是性情凶惡、剛硬,不喜愛真理。人的這些情形、想法都是怎麽産生的?如果没有這事,這些東西會産生、會流露出來嗎?(不會。)没臨到這事的時候,你這方面的利益跟神的要求不會形成衝突,你的利益也不會受到任何的損失,你覺得你對神的愛、對神的追求比别人都好、比别人都强,當這事臨到時,涉及到你的利益了,你放不下利益,你就埋怨神了。從這事上看見什麽了?人常常因為什麽埋怨神、論斷神?(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滿足的時候。)觸及到自己的利益了,自己的存心、欲望、打算不能得到滿足的時候,人就會對神産生抵觸、論斷、抱怨,甚至還有褻瀆。其實,論斷本身就是一種抵觸的情形,褻瀆就更嚴重了。利益受到損失,他就越想越來氣,越想越覺得不甘心,越想越覺得自己冤屈,就開始抵觸了,心裏這麽想着,嘴裏就發出怨言,開始論斷了,這就是抵擋神的表現。

人對神抵觸都有哪些具體表現?(盡本分不用心,應付糊弄。)這是一方面,以前盡本分用七八分勁,做什麽事也能盡心去做,現在對神有想法了,覺得盡本分没得到神的祝福、恩典,除了論斷神不公義,還心有不甘,盡本分就用一兩分勁,全是應付糊弄,這是悖逆情形帶來的一種抵觸行為。還有什麽?(破罐子破摔。)怎麽破罐子破摔的?比如,有的人做組長時,以前上午八點聚會,他五點就起來禱告、靈修、裝備,然後再把聚會要交通的内容作個記録,這是盡本分認真的態度,盡全力了。自從經過一次修理對付後,他就琢磨,「起早有什麽用啊?神也看不見,人也没誇奬,没有一個人説我盡本分有忠心,另外還總挨對付,真是出力不討好,在神那兒也没得着稱許,看來以後得賞賜也危險」,下次聚會他也不提前裝備,也不積極交通,也不作記録了。這是什麽態度?(不負責任。)不負責任,應付糊弄,不想盡心盡力了。為什麽會這樣?他裏面有一種東西在作怪,他跟神抵觸、較勁了,意思是:「你修理對付我,我心裏不舒服,我就用那種方式對待你。我以前盡心盡意地做,神也不稱許,神對人不公平,以後我也不好好盡本分了!」這是什麽性情?這就是獸性出來了,在他心裏否認神的公義,否認神鑒察人心肺腑,否認神真實愛人,否認神的實質,盡憑觀念來對待神。他用這種方式對待神産生出來的做法是什麽?應付,破罐子破摔,不負責任,還有埋怨、誤解,還會散布觀念,煽動别人,「信神的人也不見得都能得福,得什麽福?誰看見了?咱們都是走保羅道路的人,有幾個是彼得呀?想被神成全哪有那麽容易?」他散布的是什麽?是對神的論斷、觀念、不滿,這個做法的性質是什麽?是不是對抗?(是。)他為什麽能這麽對抗呢?因為他裏面的觀點不對,他對神對待人的態度、要求、作法本身就有誤解,就不認識。當神作工在人身上的時候,他不能接受、順服,不能尋求真理,最後産生的東西是什麽?就是抵觸、論斷、定罪、褻瀆。人有敗壞性情,自然就有這些表現,只是輕重程度不同,絶對不是只有惡人才有這樣的表現,你們説是不是這樣?(是,不追求真理的人都有這樣的表現。)對了,不追求真理的人、人性惡毒的人都不同程度地有這些表現、流露。比較追求的人臨到不合己意的事也會産生不正常的情形,但藉着禱告、對照神的話省察自己,尋求真理,然後就扭轉了,扭轉之後就有悔改,對神不誤解了,能産生一些順服。雖然這個順服有時候有一些摻雜,有一些勉强,有一些够不上標準,但只要人的態度是願意順服的,能實行出一點真理,那以後對各方面真理就能逐漸地越來越透亮。如果你根本就不想順服,省察出來知道是問題也不尋求真理、不接受真理,更不接受神對待你的方式,那就麻煩了,會産生什麽後果呢?你會發怨言、隨意論斷,口無遮攔,没有任何敬畏神之心,輕則在家裏發怨言,摔盤打碗來撒氣,心裏跟神有隔閡,不願意來到神面前禱告了,嚴重的,看見弟兄姊妹還能散布消極、散布觀念,這就形成打岔攪擾了,如果再不悔改,就容易激起民憤,被教會清除、開除了。

在臨到各類事的時候,人都有各種不同的表現,從這裏就能看出人性好壞的區别。那衡量人性的標準是什麽?一個人到底是什麽樣的人,能不能蒙拯救,該怎麽衡量?就是看人是否喜愛真理,能否接受真理、實行真理。人裏面都有觀念、悖逆,都有敗壞性情,所以都會臨到自己的利益與神的要求相衝突面臨選擇的時候,每個人都會常常經歷到這些事,没有人能避開。另外,每個人也都會對神有誤解、有觀念,或者有埋怨、抵觸、悖逆的時候,但因人對待真理的態度不同,所采取的對待方式也就不同了。有的人有觀念從來不説出來,他自己尋求真理解决。他為什麽不説出來?(他有敬畏神的心。)對了,他有敬畏神的心,怕説出來産生負面作用,自己在心裏解决就完事了,不影響别人,遇到别人有類似情形的時候,他就會用自己的經歷幫助别人,這是心地善良。心地善良的人對人就有愛心,就願意幫助别人解决難處,他做事、幫助别人都是有原則的,他幫助人解决問題是為了讓人得益處,對人没有益處的話絲毫不説,這就是愛心,這樣的人有敬畏神的心,辦事有原則、有智慧。這是衡量人性好壞的一個標準。他知道消極的東西對人没有益處,如果説出去會影響到别人,所以他就選擇自己在心裏向神禱告,尋求真理解决。他不管産生什麽樣的觀念,都能存順服神的心去對待、解决,然後達到明白真理,能絶對順服神,這樣觀念就越來越少了。但有的人就没有理智,他有觀念總愛跟這個交通跟那個交通,但没有解决問題,還使别人産生了觀念,這是不是坑害了别人哪?有的人有觀念跟弟兄姊妹不説,怕人分辨出來當話柄,但跟家裏人隨便説,怎麽説都行,他把家裏不信的人當弟兄姊妹對待了,這樣做會造成什麽後果他絲毫不考慮,他這樣做合乎原則嗎?比如,他的親戚中有信的,有不信的,還有半信半疑的,他有觀念了就跟家裏人散布,結果就把這些人都拉下水了,都對神産生觀念、誤解了。觀念、誤解這些東西本身就是瘟疫,一旦散布出去,那些不會分辨的人都會被坑害,尤其渾人聽了就變得更渾了,只有那些明白真理有分辨的人能拒絶這些屬于觀念、消極、誤解的反面東西,得蒙神的保守。多數人根本就没這個身量,有的人能感覺到不對,有這麽點知覺就不錯了,根本分辨不出來。所以説,如果有人常常散布觀念、消極,那多數人都要受到這些反面東西的攪擾,産生軟弱消極,這是肯定的。這些消極、反面的東西對初信的人迷惑力、殺傷力是極大的,對有根基的人影響就不大了,過一段時間明白真理的時候就轉過來了,但初信没有根基的人,一旦聽見這些反面的東西就容易消極軟弱,不喜愛真理的人還能退去不信,如果是惡人,可能還會散布觀念,攪擾教會工作。能肆無忌憚地散布消極、散布觀念的人都是什麽人?都是惡人,都是魔鬼,都是被顯明淘汰的對象。有的人説:「我也没跟外人散布,我就在家裏説説。」不管在家裏説還是在外面説,性質都一樣,你能在家裏説就説明你對神有觀念、有誤解,你能説出來就證明你不尋求真理、不喜愛真理,你没尋求真理解决觀念,也没打算放弃這些觀念,你跟誰説性質都是一樣的。還有些人有觀念就到處散布,見人就説。比如,有的人因為盡本分打岔攪擾被打發回家了,别人問他因為什麽被打發回來了,他説:「我這人天生耿直,有啥説啥,一不小心把以前做過的一些壞事説出來了,帶領工人知道後就把我定性為惡人打發回家了。你們得長教訓哪,在神家不能亂説話,神説讓做誠實人那也得分對誰,對家人誠實點行,對外人誠實那就得吃虧,我這不就吃虧了嗎?這就是教訓。」有的人聽完,琢磨琢磨,「神家還有這事?看來咱們以後説話都得小心點兒!」這是不是渾人?神説那麽多話,他聽了十來年都記不住一句,惡人説一句話,他就牢牢記住了,種在心裏了,從此以後他説話、做事就開始防備人了,這就是受迷惑,中毒了。他為什麽能中毒呢?一方面是素質差,太渾,對人所説的話、做的事没有分辨,自己没有立場,不明白真理,也不能堅持真理;另一方面,他對神也没有信心,神怎麽對待人他根本不明白,所以他就能受人迷惑,他肯定也不是好人,魔鬼説的話他也能接受。魔鬼散布觀念有什麽存心目的?就是讓大家都同情他,大家若是埋怨神他就高興了,這是不是打岔攪擾的人?是不是瞎起哄的人?這樣的人該怎麽處理?這還用説嗎?趕緊清理出教會,不允許他在教會存留一天。這樣的惡人留在神家只能是禍害、是隱患、是定時炸彈,把他清理出去是最好的辦法,他在外面願意怎麽信就怎麽信,跟神家無關,這樣的人是最陰險的,不可救藥了。你們説,在神家哪個人被打發是因為一時不慎説錯了話?哪個人被打發是因為做誠實人敞開認識自己?神家一直在作清理教會的工作,被清理的都是什麽人?都是一貫不好好盡本分甚至還能作惡攪擾的惡人、敵基督、不信派,没有一個人是因為一時的過犯或一時的敗壞流露就被處理的,更没有人是因為實行真理做誠實人被清理了,這都是公認的事實。有的人説:「教會裏追求真理的人是少數,不追求真理的人占多數,如果多數人都清除了,誰效力啊?如果多數人都清除了,還有幾個能蒙拯救的?」這麽想就不對了,以前早就説過「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就是因為人類敗壞太深了,喜愛真理的人太少了,神要的不是人數的多,而是人員的精。在神家留下的人都是能聽話順服的人,是能維護神家工作的人,多數都是能接受真理的人。有些人即使素質差,不能明白真理,但能做到聽話順服,不幹壞事,這樣的人就可以留下來效力。效力者中能剩存下來的都是有忠心的,無論怎樣效力都没有怨言,這就是聽話順服的人。那些不聽話、不順服的人,留下來不盡是攪擾嗎?即使他效點力還總得有人看着,一時看不住就能幹壞事,就能惹麻煩,這樣的人效力得不償失,這類的效力者必須得清除出去,不清出去神選民就受攪擾,教會生活就受攪擾。不把惡人清除出教會,那神選民真就被惡人坑害了,斷送了,所以,只有清除惡人,才能保證神選民過教會生活没有攪擾,才能保證神選民進入信神正軌,能達到蒙拯救。清除惡人完全合乎神的心意。

有一類人不管對什麽人都有愛心、寬容,都能幫助,唯獨對真理不感興趣,對神總是抵觸,總與神勢不兩立,是神的死對頭,這是什麽人?這就是不信派,是魔鬼。魔鬼是最厭煩真理、仇恨真理的,只要涉及到真理,涉及到神所説的、神所要求的,他不但不接受,還能質疑、抵觸,散布觀念,而且還能做出很多不利于教會工作的事,甚至當他個人利益受損的時候,他就能起來公開與神叫囂,這樣的人就是魔鬼,就是仇恨真理、仇恨神的人。人的本性裏都有仇恨真理的性情,所以都有仇恨神的實質,只是輕重程度不同而已,有的人能作出惡來抵擋神,有的人只是流露敗壞性情或者消極情緒而已。那有些人為什麽能仇恨神呢?他充當的是什麽角色?就是因為他有仇恨真理的性情,他就能仇恨神,他有仇恨真理的性情,他就是魔鬼,就是神的仇敵。什麽是魔鬼?仇恨真理、仇恨神的都是魔鬼。魔鬼能不能蒙拯救?絶對不能。在神拯救人期間,有很多人起來抵擋神,攪擾神家工作,這樣的人就是魔鬼,也可以説是活鬼。在各處教會中,凡是攪擾教會工作的人都屬于魔鬼,都是活鬼;凡是在教會中横行霸道的、絲毫不接受真理的都是活鬼。所以,你們如果認準了哪些人是活鬼,就得趕緊把他們清除出去。如果有的人平時表現得挺好,只是一時情形不太好,或者是身量太小不明白真理,做出點打岔攪擾的事,但不是一貫的,他的本性不是這樣的人,這就可以留用。有的人人性不太好,誰若得罪他他就跟誰没完没了,一個勁兒地講理,得理不饒人,但他也有一方面優點,願意效力,也肯吃苦,這樣的人可以暫時留用。如果這個人還能常常作惡攪擾工作,是屬魔鬼撒但的,那他絶對不能蒙拯救,這是百分之百的,這類人就必須得清除出教會了,絶不能留在教會。為什麽得清除?清除的根據是什麽?有些人被清除是給他一次悔改機會,給個教訓;有些人被清除就是看透他的本性了,他不能蒙拯救。你看,人跟人就是不一樣。有些人被清除了雖然特别消極,心裏黑暗,但是本分他没有撂下,他還繼續盡着本分,這樣的人跟被清除之後完全不盡本分的人裏面是兩種情形,走的道路是不一樣的。被清除後能盡本分的這類人,他裏面是什麽情形?他的追求是什麽?這與不盡本分的人是有區别的,你們如果不會分辨,就是素質太差、不通靈的人,没法作教會工作,如果能看出這種區别,就會區别對待了。這兩種人的區别在什麽地方?他們所走的道路有什麽區别?他們盡本分的態度有什麽區别?你們能不能分辨出來?(有的人被清除後還能盡點本分,説明他還有點良心。或許他也覺得自己不能蒙拯救了,但他認為,「我信神了,我定真這位神就是造物主,雖然教會把我清除了,但我還得信神,我還是個受造之物,我還承認造物的主」,他裏面還有這點良心作用。如果被清除後連本分都不盡了,連神都不信了,這就是不信派顯形了。)誰接着説?(有的人被清除後還能盡本分,可能是他心裏已經認識到自己曾經做的事虧欠神了,想去彌補。但如果被清除後就不盡本分了,説明他以前盡本分就不是為了滿足神,而是帶着得福的心跟神搞交易,如果斷定自己得不着福分了,就覺得没有必要再盡本分了,所以他就不效力了。)這兩種人哪種有點良心?(被清除後還能盡本分的人。)能盡本分的人還有點良心,有做人的底綫。作為一個人,不管神怎麽對待、神要不要他,他還是神的受造之物,逃不出神的手,走到哪兒也是受造之物,所以還得盡點本分,這就是有良心,做人有底綫。另外,不管他走到哪兒,起碼他能承認自己是信神的、承認神的存在,心裏有這個信才能盡本分,這樣的人還真有點信心,也許能够悔改。那些被清除後就不盡本分的人,他的意思是,「神不要我了,那我也不信神了,我信也没用了」,他就不信了,否認神的存在了,連自己做人的底綫都不要了,連自己以前做的也都否了,這樣的人没有良心理智。這兩種人的區别就在這兒。你們説,神知不知道這些?神太知道了,神造萬物,他就能鑒察萬物、主宰萬物。那些没有良心的不信派就認為,「神在哪兒?我怎麽没看見呢?被教會清除怎麽了?到哪兒我都照樣活,難道我離了你還活不了了?不盡本分我更自由!」他是這種態度,這就是不信派顯形了,這就證明清除對了,對這樣的不信派就應該清除,清得好。對神有信心的人若被清除以後就不一樣了。比如,有的人被清除之後説,「不盡本分我活不了,不信神我活不了,我没有神不行,不管走到哪兒,人都在神手中」,他就接着盡本分。他作出這樣的選擇不是迷信也不是傻,是有這些想法支配他,所以他才能這麽盡本分。他也有委屈,也有觀念,也有一些埋怨,但是他為什麽還能盡本分?就是他人性裏還有些良心作用。没有良心作用的人就能不盡本分,還能不信。這就是區别。人與人就是有區别,任何人之間都有區别,關鍵的時候,人有無良心理智就能决定、影響到很多事。

剛才交通了情形裏的存心這一項,下面接着交通立場、態度。無論是一方面術語或者是一方面真理,這裏面都有很多細節,都不是表面那兩個字或者那幾句話那麽簡單。如果你只理解成一個詞、一種概念或者幾句話字面的意思,那它永遠就是一種道理;但是,如果你把這些字面上的詞語或者那幾句話與實際情形,與實際生活中人所流露出來的想法、觀點或者做法相結合,對號入座,你就能發現自己的很多問題。有些問題是違背真理的,有些問題似乎是與道理相合的,合乎規條,合乎人的想法、做法,但事實上是不合乎真理、不合神心意的。比如,有些人的觀點、立場只合乎人的觀念想象,却不合乎真理原則,如果不根據神的話來衡量分辨,在人那兒都能通得過,如果跟神的話一對照,人的思想觀點就成了錯謬的東西了,成了反面的事物了。你們還發現哪些問題了?(神,我想到像「孝順父母」「做賢妻良母」這些傳統文化的思想觀點在人看都是對的,是正確的,但從真理的角度上看就不合乎真理了。)不合乎真理,就是跟神的意思相違背了。像有的人能孝敬父母、做賢妻良母,從行為表現上看没什麽問題,但是他能順服神嗎?他能接受真理嗎?光外表這兩方面表現不算是問題,但從本性實質上來衡量,他對待神有没有順服?他能不能接受真理?如果這兩方面有問題,那他能達到蒙拯救嗎?肯定不能。那這兩方面表現即使是優點也不能代表他的實質了。人外表再孝敬父母,再是賢妻良母,也不代表是順服神的人,更不代表他是脱離撒但權勢的人,他的這兩條優點與真理没有絲毫關係,所以,他具備這兩條優點絶對不是神所稱許的人,遠遠够不上義人的標準。敗壞人類心裏充滿了撒但哲學,都喜歡得到人的誇奬、贊成,都喜歡維護與人的關係來保護自己,都喜歡出人頭地、顯露自己讓人高看,憑這些撒但哲學活着都有一個出發點,這個出發點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麽?(讓人都誇贊他是好人,説他有愛心,會體諒人,能够擁護他、贊成他。)憑撒但哲學活着都有一種觀念想象,「好人有好報」,「好人一生平安」,到底什麽是「好人有好報」「好人一生平安」誰也説不清楚,反倒看見好人不長壽、壞人活不够,誰也看不透這事的根源。但是人都能公認有一條規律是不變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神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這是神命定好的,没有人能改變,但是也没有多少人能認識到。那人憑撒但哲學活着容不容易變化?(不容易。)為什麽不容易變化呢?(這些都成了人生存的法則了,不尋求真理,對這些觀念没有分辨就不容易變化。)不是這麽簡單。其實臨到事有這個存心、做法的時候,如果説你一點感覺没有那不對,外邦人没什麽感覺正常,因為他全憑這些撒但的哲學法則活着,他覺得這些東西是寶貝,不覺得這些東西是錯的。那現在你們信神這麽長時間,聽了這麽多道,對這些東西在内心深處應該有一個評價,這些東西到底是對還是錯?應該能認識到這些東西是錯誤的,態度應該是否定的,不應該是肯定的。那為什麽明知道不對還放不下呢?問題出在哪兒啊?(太自私卑鄙,不願意背叛肉體,就是臨到事不想着去滿足神,考慮神家利益太少,就只考慮自己的利益,背叛不了自己裏面的存心。)不願意背叛肉體,這也是一方面。涉及到大的利益的時候,你難受、痛苦,放不下,那平時日常生活中為人處世不涉及大的利益的時候,這些撒但的哲學法則你們有没有省察?有没有尋求真理解决?有没有變化?(有些事會省察,認識到的能去變,但是很多時候都是不當回事,不去省察。)那就不容易變化。你的舉手投足、一言一行、一個眼色全是敗壞性情流露,全是敗壞性情支配的,還不尋求真理解决,這就不容易蒙拯救。你覺得背叛肉體特别吃力,特别費勁,好像人格分裂了似的,那你就麻煩了,不容易變化。如果從日常生活中做起,從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尤其對涉及到名利地位這些事的時候,能省察自己、尋求真理,做到背叛自己的肉體,就能有一些變化。你們現在覺得放下撒但這些哲學法則有難處,那日常生活中你們這些不合真理的觀點或者行為、做法有没有真實改變?(有時候説話做事認識到自己有不對的存心,也想去扭轉,禱告完後明白神心意了也能實行出來,但是實行出來之後,發現自己做事背後的那個存心并没有解决,只是在外表做法上變化了。比如,我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説謊了,意識到以後就趕緊背叛肉體敞開亮相,説「我剛才説話時的存心不對,我耍詭詐了」,但是下次再臨到事時,那個存心還會支配自己想去維護自己的利益,想去説謊,那個存心好像根深蒂固,在心裏面反覆流露。)那想滿足自己利益的那個存心是怎麽來的?是敗壞性情産生出來的。各種敗壞性情産生出來的存心性質也不一樣,有的性質是邪惡的,有的是凶惡,有的是荒唐,有的是謬妄,有的是剛硬,它有一個性質。所以説,在不同的場合産生一樣的存心,這是很正常的,因為你裏面的敗壞性情没變化。如果説就這一種性情在不同的場合産生不同的存心,那人得多麻煩,心裏得多亂哪!就産生一種存心人都解决不了,得需要很長時間的變化,如果一種性情産生很多種存心那更不好變了。你就在這一種存心上不斷地下功夫,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環境、不同的人事物中處理、解决這一方面存心,這就是在跟一方面敗壞性情争戰。有些人争戰幾次失敗了,心裏就着急,甚至定規自己變化不了了。你着急也没用,敗壞性情不是馬上就能變的。你覺得好像背叛肉體一次兩次就應該有變化了,過後敗壞性情還總是流露出來,你就不明白是怎麽回事了,這就説明你對性情變化的過程没有認識。性情變化不是簡單事,明白真理太淺不行,等你真認識敗壞性情的實質了,你就能徹底背叛它了。你現在這樣實行,臨到事雖然還會流露敗壞性情,但不可否認的是你已經有變化了,起碼敗壞性情流露得少了,你的存心、摻雜也少多了,你現在説話没有那麽多虚偽不實的話,總説心裏話、實在話,這説明你已經有變化了。如果你認為,「只是在實行上、做法上有變化,存心還總不變,這也没變化啊,這是不是不可救藥了?」這想法對不對?(不對。)這是偏謬的想法。性情變化得經歷許多過程,實行上、做法上先有變化是對的,人裏面的存心還得尋求真理解决才會得着變化。能在實行上、做法上有變化,這就證明人在開始轉變了。如果你堅持尋求真理解决人的存心、摻雜,那敗壞性情流露得就越來越少了,如果你對神有認識了,有敬畏神的心了,能順服神了,那就證明你的生命性情已經發生變化了,這麽看事就對了。如果你有了正確的實行法,能够實行真理了,辦事有點原則了,這就是已經有變化了,不能因為有時還有敗壞流露就認為自己一點變化没有,這是錯誤的。如果你説,「那為什麽還能流露敗壞老病重犯呢?這就證明没有變化」,這麽看事就錯了,流露敗壞的問題不是經歷幾年就可以徹底解决的,得需要長期地堅持實行真理,敗壞流露才能徹底解决。你的敗壞流露越來越少了,就足以證明是有變化的,如果説一點變化没有,這不合乎實情。這事你們心裏得清楚,不能有偏謬的領受。一個人經歷神的作工達到蒙拯救是長期的事,絶對不是短短幾年就能達到的,你得有這個認識。

剛才咱們交通了立場、存心、態度。立場是不是决定態度?立場、觀點就决定了人的態度。同樣,你對臨到的一個環境、一個事件的觀點是什麽,那就看你的立場是什麽。如果你的立場不是站在神一邊,而是站在人一邊,維護與人的關係,那你的觀點、做法肯定就是維護、保全你自己的利益、臉面,給自己留後路;如果你的立場是維護神家利益,想盡好本分,盡上你的忠心,那你的態度就是凡事按照真理去實行,把本分盡好,盡上忠心,完成神的托付,這是相一致的。什麽時候你們在一起交通時不是交通彼此都聽到了哪些道理、記住了哪些道理,或者是掌握了哪些屬靈理論,而是能交通這一段時間自己的情形,自己對什麽事的觀點、立場有了什麽樣的改變,有了什麽樣的新發現、新認識,有哪些東西是與神的要求、與真理相違背的,能交通這些你們就有身量了。你們如果對自己的各方面觀點、立場、存心、想法從來都没有省察過,或者省察之後也不知道對錯,就是一筆糊塗賬,那如果讓你們做教會帶領,你們澆灌别人的都是什麽?(字句道理。)我看不僅僅是字句道理、屬靈理論、神學知識,可能澆灌給人的是你們偏謬的觀點與你們個人對神的觀念、論斷,也可能更多的澆灌給人的是你們對神一厢情願的觀點、認識,根本就不符合神的話,也不符合神的要求,結果帶領出來的人都變成什麽樣了?只會講字句道理,如果神在人身上要作點試煉、潔净的工作,人不抵觸就不錯了,根本就不會正確對待,更談不上真實的順服了。這説明什麽問題?説明你們灌輸給人的就是一些觀念想象。人没有因為你們的澆灌、帶領增加了對神的認識、减少了對神的誤解,那你們的本分盡得怎麽樣?合不合格呢?(不合格。)現在你們會不會衡量,你們作了哪些工作、交通了哪些真理對人有真實的幫助,讓人得到了益處,不但解决了人的消極、人對神的觀念誤解,還使人對神有了真實的認識,與神的關係正常了?如果你們作工作能達到這樣的果效,你們就能作實際工作了,盡本分就合格了。如果你們作不了這些工作,那你們在教會裏究竟做了些什麽呢?你們能不能衡量出來你們作哪些工作、説哪些話對神選民真有益處、有造就?你們作的那些工作、説的那些話是不是就跟保羅做的一模一樣,盡講屬靈理論,見證、顯露自己,甚至比保羅説的那些話還明顯、還噁心?你們能不能衡量出來?如果真能衡量出來,那你們就真有長進了。比如,有的人剛信神一兩年,對神有觀念、誤解影響盡本分了,你就一個勁兒地講,「你得愛神哪,没有愛神的心不行,你得學會順服神,不能有個人的要求、欲望啊」,其實人家不是這方面問題,而是因為有一個人信神多年被開除了,他没看透那個人的實質,所以對神家這麽處理心裏有想法了。他有想法你就得解决他的想法,人家不是不想盡本分,偷懶或是吃不了苦,你却總講「年輕人得能吃苦耐勞,得有毅力啊」,這些話都對,但是跟他的情形對不上號,所以他聽完之後還是没勁。解决人對神的誤解不是講講道理就能解决的,必須得了解真相,弄清楚根源,這叫刨根問底,弄清楚真相再尋求真理解决,才能真正解决問題。你如果摳問,「怎麽誤解的?都有哪些誤解啊?神對你多好、多照顧啊,你還誤解神,没良心!」這解决不了問題,這是勸勉人、教訓人,這不是交通真理。那要是交通真理的話應該怎麽説?(讓他相信神是公義的,説:「你對被開除的人即使看不透,也應該存着順服的心,等你明白真理了,對被開除那個人自然就看透了。」)這個方式挺好,這是最簡單的方式,即使説不透也能解决一部分問題。你們説,人産生誤解時心裏一般會怎麽想?為什麽他會難受呢?因為涉及到他的利益了,他會設身處地聯想到自己,「人家信了那麽多年還能被開除,我信的年頭還没有人家多,神會不會也不要我了?」他産生這個誤解了,這是對神的公義性情有誤解,對神對待人的方式有誤解。對神有這兩方面誤解應該怎麽解决?人對神産生誤解了,這個誤解的性質是什麽?是對神作工的一種肯定還是一種質疑?(質疑。)這個質疑是對還是錯?首先,這是錯誤的。那你的理性能不能讓你認識到現在你對神産生誤解了,你的這種做法、態度或者情形是錯誤的?你如果有這個理性,你就能清楚地意識到自己是錯的、神肯定是對的,有了這個基礎,那接下來交通什麽真理你都容易接受。如果你在潜意識裏就認為「神作的也不見得都對,神也有讓人能抓着把柄的地方,神也能作錯事,神對待人也不公平,神的不近人意就是不公平」,你能産生這些想法,在你的潜意識裏對神所作的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否定的。)對神所作的是否定的。那在你的潜意識裏,你認為自己對神的誤解是對還是錯?在潜意識裏認為自己是對的,這就麻煩了,再交通哪方面真理都没有用。這兩種觀點、兩種潜意識,哪一種是把自己放在一個受造之物的地位上,承認造物主就是造物主,人就是人,神就是神?(第一種。)那第二種呢?有這樣觀點的人接不接受神是造物主這個事實?(不接受。)怎麽看出來的?通過什麽事看出來的?他對神不是存着相信、順服、接受的態度,而是存着時時觀察、研究、分析、解剖這樣的態度,他是站在與神平等的地位上來對待神所作的一切。所以説,當他突然發現神作一件事不合他的觀念想象時,他就敢抓神的把柄,論斷神、定罪神,這是不是没有把神當神對待而是當人對待了?還敢抓把柄、挑毛刺論斷神,這是不是站在受造之物的地位上説話啊?(不是。)當人對神有誤解時,應該明白神所作的事人是測不透的,人是受造之物,没有理由、没有資格指責神、論斷神。臨到這事,你們該怎麽交通啊?你得這麽説:「你對神有誤解這本身就不對,無論神作了什麽不合你觀念的事,人都應該存有敬畏神的心,看不明白的事别盲目地論斷、定罪,應該禱告神尋求真理。因為咱們是人,是敗壞的人,永遠變不成神,就是把神發表的所有真理都接受過來,都明白了,咱們也是個敗壞的人,神永遠是神。即使咱們得着真理了,被神成全了,神若是不喜歡咱們,把咱們滅了,咱們也不應該發怨言,這是受造之物應該順服的。就這麽點事就能讓咱們對神有觀念,還能論斷神,就證明咱們這人有多敗壞、多狂妄、多邪惡、多没理智。首先,咱們一直没把自己放在受造之物的位置上來對待造物的主,這是第一個錯誤;第二個錯誤,總盯着神,琢磨抓神的把柄,然後觀察、研究、分析,這就更不對了。不但不相信神,不能接受真理、順服真理,反而站在撒但一邊做撒但的幫凶,跟撒但聯手一起與神叫囂,與神較量、對抗,這不是受造之物該做的事。現在神作的這事,無論在人看是對是錯,無論合乎哪方面的真理,無論與神的公義性情怎麽對號,都與咱們無關。咱們是受造之物,咱們的責任、義務、本分應該是什麽?就是責無旁貸地順服、接受。咱們如果認為自己是個受造之物,神無論怎麽作都對,無論讓咱們感覺到的是益處也好,是剥奪也好,是傷害、痛苦也好,咱們都得接受,這叫順服,這叫有敬畏神的心,這才是真正的受造之物。咱們比亞伯拉罕怎麽樣?比約伯怎麽樣?比彼得怎麽樣?差太遠了。如果論資格的話,咱們都没資格跟神對話,没資格對神有誤解,没資格對神所作的任何一件事作出評價、評判。」説人没資格,當然這麽説話人不愛聽,但跟敗壞的人類就得這麽説,因為他不可理喻啊,還敢跟造物的主講資格、講理由,這不就是狂妄自是、不可理喻嗎?所以就得這麽直説人才能明白,這樣交通就能解决一些問題。

真正順服神的人、真正接受真理的人不應該對神産生誤解,不應該對神所作的任何事加以評價、論斷。律法時代,神説要賜給亞伯拉罕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當時説什麽了?他什麽也没説,他相信神所説的,這就是亞伯拉罕的態度。他論斷了嗎?他嗤笑了嗎?他背後做任何事了嗎?没有,他没有任何小動作,這就叫順服,這就叫守住本位、守住本分。他妻子撒拉呢,跟亞伯拉罕是不是不一樣?她對待神的態度是什麽?質疑、嗤笑,不相信,還評判,還有小動作,將她的使女給了亞伯拉罕作妾,做出這麽荒唐的事,這就是出于人意。撒拉就没有守住自己的本位,她對神的話産生質疑,不相信神的全能。她的不相信是因為什麽?有兩方面原因、背景,一方面是亞伯拉罕的歲數已經很大了,另外,她自己的年齡也很大,已經没有生育能力了,所以她就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神怎麽成就這事?這不是荒唐嗎?這不是騙小孩玩的嗎?」她没把神説的話當成真理來接受、相信,而是當成一句玩笑的話,認為神是跟人開玩笑,這個態度對不對?(不對。)這是不是對待造物主該有的態度?(不是。)那她守没守住自己的本位?(没有。)她没守住。就因為她把神的話當成戲言,没有當成真理,她不相信神所説的,也不相信神要作成的事,所以她就做出了荒唐的事,産生了一系列的後果,都是出于人意的。她的意思是:「這事神能作成嗎?神要是作不成,我得做點什麽,好成就神這句話。」她裏面有誤解、有評判、有揣測、有質疑,統統綜合起來就是一個有敗壞性情的人對神的悖逆行為。亞伯拉罕做不做這些事?他没做這些事,所以這個祝福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神看到亞伯拉罕對待神的態度,看到他有敬畏神的心、有忠心、有真實的順服,神要賜給他一個兒子,讓他成為多國之父,這是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撒拉就是偏得。所以説,順服很重要。順服裏面有没有質疑?(没有。)如果有質疑,算不算真實的順服?(不算。)如果有分析、有評判呢?(不算。)如果想抓把柄呢?就更不算了。那順服裏面有哪些表現、行為、流露能完全説明是真實的順服呢?(相信。)真實的相信,這是一項。對神所説的、所作的得有一個正確的領受,肯定神所作的一切是對的,是真理,不用質疑,不用再問旁人,也不用自己在心裏盤算、分析,這是順服的一方面内容,相信神所作的一切都是對的。如果是人做的,可以看看是哪個人做的,這個人的背景怎麽樣,做過什麽壞事没有,人品怎麽樣,得分析分析;如果是從神來的,是神作的,就得趕緊捂口,不能有二心了,别質疑,别畫問號,全部接受過來。接下來該怎麽辦呢?這裏面涉及一些真理,人都不明白,對神不認識,雖然相信是神作的,也能順服下來,但不是真正明白真理,他所明白的還帶點道理的性質,心裏不踏實,這時就該尋求了,「這裏面有什麽真理呢?我的想法錯在哪兒?跟神之間的距離是怎麽産生的?我的哪些觀點跟神所説的有衝突?」接下來就該尋求這些事了,這就是順服的一種態度與實行。有些人嘴上説順服,過後臨到事就琢磨,「誰知道神怎麽作呀?咱一個受造之物也干涉不着,神愛怎麽作就怎麽作吧!」這是不是順服?(不是。)這是什麽態度?不想盡責任,對神所作的漠不關心、愛搭不理。亞伯拉罕能順服是因為他守住了原則,他心裏堅信神所説的必定成就、必定應驗,這兩個「必定」在他那兒是肯定的,是百分之百的,所以他就不質疑,不作任何的評價,也不做任何的小動作,這就是亞伯拉罕順服的表現。

亞伯拉罕從神那兒得着的是一個祝福,他没有任何的質疑,也没有任何摻雜人意的做法,而約伯臨到的事跟亞伯拉罕是截然不同的。有什麽不同呢?亞伯拉罕臨到的是賜福,是好事,他快一百歲了還没有兒子,正盼着有一個,神應許賜給他一個兒子,他能不高興嗎?他肯定願意順服啊。但約伯臨到的是禍,他為什麽還能順服呢?(他從心裏相信這一切都是神作的。)這是一方面。還有一方面,很多時候人不受太大痛苦時能順服,神賜福時人能順服,神收取時人就不好順服了,那約伯有怎樣的觀點,具備怎樣的理性,明白什麽真理,或者對神有哪方面的認識,他才能接受、順服這個禍呢?(他相信神作的都是好的,能從心裏相信他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賜給的,不是自己勞碌得來的,神剥奪也是神的權柄。他有這樣的理性,所以他能够接受、順服。)相信神所作的一切都是好的,人能順服,這個容易,看到神所作的一切對人都是禍,人也能順服,這容易嗎?哪個更有真實的順服?(看到神所作的對人都是禍也能順服。)那約伯具備怎樣的理性與真理才能接受這個禍?(約伯真正把神當神對待了。他理解的是,不是賜給人祝福、恩典的才是神,就是收取也是神,就是禍患臨到也是神許可的,不管神怎麽作,神都是神,都是人該敬拜的。)主要是約伯對神有一些認識,他的地位站準了。他認識到:神的實質不會因為外界人事物的變化而變化,神的實質永遠是神的實質,不會變,不是説賜給人祝福了他是神,賜給人的都是禍,讓人受苦、受懲罰了,或者是毁滅人了,神的實質就變了,就不是神了,神的實質永遠不變。而人的實質也不變,就是人是受造之物這個地位、實質永遠不變,你能敬畏神、認識神了,你也是受造之物,實質不變。神給約伯那麽大的試煉,約伯都能順服,不發怨言,除了他對神有一些認識之外,能支配他順服、不發怨言的最大的一個力量是什麽?就是他知道人永遠是人,神怎麽對待都没錯,説白了就是神怎麽對待你都應該。這話是不是説到家了?你别要求神應該怎麽對待你、應該給你什麽祝福,或者給你什麽試煉、在你身上作工應該有什麽樣的意義,不能要求這些,要求這些是没理智。有些人平安無事的時候説神怎麽作都好,結果臨到一件事不合自己的觀念就接受不了了,這就得用真理解决。這個真理是什麽?就是站好自己的位置,神怎麽對待你都應該,都没錯,神怎麽對待你他都是神,人不應該對神有要求。你别評價神的對錯,别評價神作什麽事是什麽理由、什麽目的、什麽意義,這不用你評價,你的責任、你的本分就是應該站好受造之物的地位,讓神任意擺布,這就對了。這話好説却不容易實行,但這個真理人必須得明白,你明白真理了,在臨到事的時候才能有真實的順服。

有的人信神聽道到現在,他就認為,「約伯能順服神給的試煉,是因為約伯知道這一切都是出自于神的手,有多少牛羊、多少家産、多少財富、多少兒女都是神賜給的,由不得人,人在神面前就像奴隸似的,神怎麽對待人都得忍受着」,他是以這樣一種消極的態度來認識神的,這樣認識對不對?肯定不對。那人應該怎麽認識是準確的?(人就是受造之物,神永遠都是神,不管神怎麽作,人只管任神擺布。)對了,你别要求神應該怎麽作,别要求神給交通出一二三來,不交通明白你就跟神較勁,還覺得自己有理由了,這就不對了,這太狂妄自是了,這太没有良心理智了,這就不是受造之物該説的話。撒但對待神都不敢這樣歇斯底里地説話,你是一個敗壞人類,怎麽比撒但還狂妄呢?人跟神説話到底該站什麽地位呢?人應該怎麽認識這事呢?其實,約伯説的「難道我們從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這句話已經把他為什麽能順服神的原因説清楚了,這裏面有真理可尋求。他口裏説出這句話有没有埋怨?有没有抱怨?(没有。)這句話裏有没有歧義?有没有反面的意思?(没有。)肯定没有。約伯經歷到最後認識到:造物主怎麽對待人由不得人的選擇。這話聽起來好像有點不是滋味,但事實就是這麽回事,人一生的命運神都給安排好了,不管你接不接受都是事實,你改變不了你的命運,神是造物的主,你就應該順服神的擺布安排,他怎麽作都對,因為他是真理,他是萬物的主宰,人就應該順服神。這個萬物包括你,也包括所有的受造之物,那你總想反抗,這是誰的錯?(人自己的錯。)是人有問題。你總想找理由、抓把柄,這對不對?你總想從神那兒得福、得好處,這對不對?這都不對,這些觀點是對神的錯誤認識與理解。正因為你信神的觀點不對,所以臨到什麽事你肯定會跟神抵觸、較勁、對抗,總覺得「神這麽作不對,這麽作我領受不了,那麽作大家都抗議,那麽作不像神哪!」這不是像不像的事,神怎麽作他都是神。你如果没有這個理智,没有這個認識,在每天臨到的事上總研究、推斷,結果只會使你處處跟神較勁、跟神對抗,你擺脱不了這樣的情形。但是,如果你有這個認識,你能站好受造之物的位置,臨到事你就對照這方面真理,實行、進入這方面真理,那你裏面對神就越來越有敬畏,不知不覺你會感受到,「原來神作的没錯,神作的都好,人不用研究、分析,把自己交出來任神擺布吧!」當自己不能順服神、不能接受神擺布的時候,心裏就受責備,「我也没做好受造之物啊,怎麽就順服不下來呢?這不是惹造物主傷心嗎?」你越想做好受造之物,對這方面真理你就越明白、越透亮。你越覺得自己是個人物,認為神不應該這麽對待你,神不應該用那種方式説你,不應該用那種方式修理對付你、擺布你,那你就要麻煩。你心裏對神有很多要求,對神所作的你感覺有很多的不應該,你就要走歪路,觀念、論斷、褻瀆這些東西都出來了,這就離作惡不遠了。不喜愛真理的人聽見神的話就開始分析、研究,慢慢就産生質疑、嗤笑,接着就開始論斷、否認、定罪,這就是結果,這樣對待神的人太多了,都是敗壞性情導致的。

有些人總認為,「我是個人,神是造物主不假,但是得尊重我,得理解我,得愛護我。」這種觀點對不對?神怎麽愛人神説了算,神是造物主,怎麽對待受造之物這是神的事,神有他的原則,神有他的性情,人有要求也没有用,人應該學會理解神、學會順服神,這是人該有的理智。有些人説:「神對人太不客氣了,神這樣作也不愛人哪,神也不尊重人哪,没拿人當人待呀!」有些人不是人,是魔鬼,怎麽對待他都行,他該受咒詛,他不配尊重。有些人説:「我這人挺好的,也没做什麽抵擋神的事,為神還受了很多苦,神怎麽還這麽修理對付我呢?神怎麽總冷落我呢?神怎麽總不搭理我、總不高抬我呢?」還有些人説:「我這人老實憨厚,在娘胎裏就信神了,一直信到現在,我多單純哪!我撇家捨業地為神花費,心裏還想着神多麽愛我,現在看來神也不是那麽愛人哪,我感覺自己被冷落了,我對神灰心失望了。」這是不是麻煩了?這些人犯什麽錯誤了?没守住自己的本位,不知道自己是誰,總覺得自己是個人物,應該被神尊重、高抬或者寶愛、珍惜。人總有這些錯覺、這些偏謬無理的要求,這是很危險的,起碼被神厭憎、恨惡,如果不悔改就有被淘汰的危險了。那人應該怎麽做,應該怎麽認識自己、怎樣對待自己才合乎神的要求,才能解决這些難處,放下對神的這些要求?有的人神家安排他做帶領,他就特别有勁,作了一段時間工作之後,發現他作點外面的事務工作還可以,但處理問題就不行了,不會交通真理,解决不了問題,就把他的教會帶領職務撤换了,這是不是很正當啊?但他就開始講理、發怨言了,説,「那些假帶領、敵基督没有作好本職工作,盡做打岔攪擾的事,是應該被撤换、被淘汰,但我也没做壞事,怎麽也被撤换了呢?」他就有點不是滋味。這是因為什麽?他覺得自己没做壞事就應該做帶領,不應該被撤换,他覺得神家對他太不公平了,他心裏就滿了怨言、抵觸,對神就産生觀念了,心裏就不平衡了,「不是説選帶領、淘汰帶領都有原則嗎?我看這事就没有原則,這事神作得就不對!」總之,只要神作損害他利益、傷他心的事他就挑毛病,這是不是問題?這個問題怎麽解决?你得認識自己的身份,你得知道自己是誰,無論你有什麽樣的恩賜、特長,有多大的能耐、多大的本事,甚至在神家立過多大的功勞、跑過多少路,或者有什麽資本,這些在神那兒都不算什麽,如果在你這兒你覺得很重要,那你跟神之間是不是又産生誤解、矛盾了?這事應該怎麽解决?要縮短你與神之間的距離,解决這些矛盾該怎麽做?就得否認你自己認為對的、自己持守的那些東西,這樣你跟神之間的距離就没有了,你的位置就站準了,你也能順服了,也能認識到神作的都對,也能否認自己、放下自己了,不把自己的功勞當成一種資本了,不跟神講條件、提要求、討賞賜了,這時你就没有難處了。人對神所有的誤解都是怎麽産生的?就是人不知道自己半斤八兩,準確地説,人不知道自己在神眼中是個什麽東西,過高地評價自己,過高地估計自己在神眼中的地位,把自己認為的身價、資本當成真理,當成神衡量人是否蒙拯救的標準,這就錯了。你得知道你在神心中是個什麽位置,神怎麽對待你都是合適的,你得知道這個原則,這就合乎真理了,跟神的觀點就相合了。你得有這個理智,能順服神,不管神怎麽對待你都能順服,那你跟神之間就没有什麽矛盾了,當神再用神的方式對待你的時候,你是不是就能順服了?你還能與神較勁、對抗嗎?就不能了,即便你心裏有一些不舒服,或者是覺得不如意、不理解,但是因為你已經明白一些真理了,具備一些實際了,你能站好自己的地位了,你就不會與神對抗了,就是能導致你滅亡的那些行為、做法没有了。這個時候,你是不是就安全了?你安全了心裏就踏實了,這就走上彼得的路了。你看彼得信神那麽多年,摸索那麽多年,受了那麽多苦,最後在經歷許多試煉的時候,他裏面才明白一些真理,具備一些真理實際。你們現在呢,我説了這麽多話,什麽事都説得明明白白,是不是等于吃現成的了?一點彎路没走,就得着這麽多,都占大便宜了,怎麽還覺得不知足呢?不應該有額外要求了。

今天咱們主要交通了什麽?一方面是平時注重省察自己各方面的情形,然後分析,知道它的對錯,另一方面是解决人對神産生的各種誤解。人對神産生誤解的時候,裏面有一些剛硬、偏執的東西會攔阻你尋求真理,你對神的誤解消除了,你就能尋求真理,誤解不消除心裏就有隔閡,你禱告也是走過程,都是欺騙神,神根本就不聽。如果你對神有誤解,跟神産生距離、隔閡,你的心向神是關閉的,你就不想聽神的話,也不想尋求真理,你不管怎麽做都是走過程,都是偽裝、欺騙。人對神的誤解解决了,邁過了這道坎,人就會用真心去對待神的每一句話、每一個要求,真實地來到神面前,帶着誠實的心來到神面前。如果人跟神之間有矛盾、有距離、有誤解,那人扮演的是什麽角色?就是撒但的角色,跟神是敵對的。跟神敵對産生的後果是什麽?人能不能順服神?能不能接受真理?就不能了。這些都做不到,人就什麽都没有了,人的性情變化就停滯不前了。所以説,省察自己各種情形的時候,一方面是認識自己,另一方面得注重省察人對神有哪些誤解。誤解包括哪些?觀念、想象、定規、質疑、研究、猜測,主要就是這些東西。人裏面有這些東西,對神就有誤解了。當你陷在這些情形裏的時候,你與神之間的關係就有問題了,就得趕緊尋求真理解决,不解决不行。有些人認為,「對神産生誤解了,那本分就不能盡了,得先解决誤解神的問題」,這行不行?這不行,你别耽誤本分,一邊盡着本分一邊解决着,盡本分的同時你對神的誤解不知不覺就出現轉機了,你就會發現自己的問題出在哪兒,有多麽嚴重。什麽時候你們能認識到「人是受造之物,造物主永遠是我的主,這個實質不變,人的地位不變,神的地位也不變。神無論怎麽作,即使在全人類來看是錯的,我都不能否認神所作的,不能否認神是真理,神是最高真理永遠没錯。人應該守住人的本位,不要研究神,應當接受神的擺布、接受神的一切話語,神所説所作的都是對的,人不應該對神産生各種要求,受造之物没有這個資格。神就是拿我當玩物,我也應該順服,順服不下來是我的問題,不是神的問題」,對這方面真理你有經歷、有認識了,你對神的順服就有真實的進入了,就没有大的難處了,不管你是盡本分還是實行各方面的真理,很多難處就都解决了。順服神是最大的真理,是最深的真理。很多時候人臨到各種難處,有各種攔阻,或者遇到什麽事通不過,都是因為什麽造成的?(地位站得不對。)人的地位站錯了,人對神有誤解了,人想研究神,不想把神當神對待了,想否認神的正確性,想否認神是真理,言外之意就是人不想當受造之物,想跟神平起平坐,對神評頭論足,這就要麻煩了。你能盡好自己的本分,守住受造之物的位置,你對神所作的基本上就不會産生抵觸了,誤解可能會有,觀念可能會有,但是起碼你的態度是願意接受神擺布的,你的出發點是願意順服神的,這樣,你對神就不會産生抵觸了。

約伯雖然有信心,但當神的試煉臨到約伯的時候,約伯在第一時間知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不知道。)人没有直穿靈界的功能,對于靈界發生的事約伯一無所知,他什麽都不知道。所以,當神的試煉臨到他時,他肯定是矇的,「哎呀,這是怎麽回事啊?一切都平平安安的,怎麽突然臨到這事了呢?這些牲畜、所有家産怎麽突然就没有了?」第一時間他是矇的,矇不等于對神有誤解,矇不等于對神所作這些就不能理解,只是因為這一切來得太突然了,没有任何的預知,也没有人提前通知他,他一點準備都没有,但是這不代表他會作出錯誤的選擇、走錯誤的道路,或者不能順服。那接下來約伯是怎麽做的?他肯定是静下心來,認真地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他向神禱告,經過幾天的尋求,他得出一個結論:「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他説出這樣的話就代表了他的觀點,也代表他所走的道路。剛臨到試煉時,約伯雖然有點矇,但他知道這是神作的,不是出于人意的,没有神的許可,神賜給人的東西没人能動,就是撒但也不能動。從外表來看,約伯似乎對神作的有點誤會,他不知道這事為什麽會臨到他,神作的是什麽意思,他不是完全明白,但不是對神作的否認或者是質疑的一種誤會,他的這種誤會在神那兒是許可的。緊接着,他就意識到耶和華神要收取他的一切,神作的都對,他就趕緊跪下來接受。一般人能不能達到?達不到。不管約伯當時多矇,也不管他多長時間能够跪下來接受臨到他的這一切,他的態度始終是站在受造之物的位置上,臨到這事他没有説,「我富甲一方,有這麽多僕人,這些東西怎麽能隨便讓人奪走呢?得趕緊告訴僕人去搶回來」。他這麽做了嗎?他没有這麽做,他心裏清楚這是神作的,人不能出頭,人出頭就代表對抗神所作的,對抗臨到自己的這一切。他當時一句怨言也没有,他不評判這事,也不伸手去挽回這一切,他就是等待,静觀其變,看看神怎麽作。從頭到尾,約伯所做的守住了他的本位,就是守住了受造之物的本位,這就是他的表現。臨到這事約伯雖然有點矇,但他能尋求,能承認造物主作的都對,然後順服,他没采用人的辦法解决。强盗來了要奪就奪,他没憑血氣跟强盗争,他心裏想:「神不許可的話他們也奪不走,現在都奪走了,這分明是神許可的,人伸手也没有用,人不能憑血氣,不能伸手。」不伸手不是忍讓這些强盗,這不是一種懦弱的表現,不是害怕强盗,而是他懼怕神的手,有敬畏神的心。他説,「奪去就奪去吧,這些東西本來就是神給的」,這是不是受造之物應該説的話?(是。)他没有怨言,也没有派人去争、去搶、去維護,這是不是順服神的真實表現?(是。)他是對神的主宰有真實認識才這麽做的。如果没有認識,他就會用人的辦法去争、去搶,那在神那兒會怎麽看?這不是順服神的擺布,對神手所作的事没有認識,信神這些年白信了。神賜給的時候高興,神要剥奪的時候就惱怒了,就不願意了,就硬奪,不滿意神這麽作,不想失去這些,只能讓神賞賜,不能讓神奪取,不想順服神手的擺布,這是不是站在一個受造之物的地位上做事了?(不是。)這是悖逆,這是對抗。人是不是常常有這些行為?(是。)這就跟約伯做的完全相反了。約伯能站在受造之物的本位上敬畏耶和華,能順服神的試煉、接受神的試煉,接受神所賜給的一切,他是怎麽表現的?他哭鬧了嗎?他埋怨了嗎?他用人的各種手段、方法去挽回這一切了嗎?没有,他就讓神任意地剥奪。這是不是有信心?他有真實的信,有真實的認識,還有真實的順服,哪一樣都不簡單,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去經歷、尋求、接受,對造物主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他才能有這些表現。最後約伯説什麽?(「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而約伯的妻子説了一句什麽話?「你弃掉神,死了吧!」(伯2:9)意思是,「你别信了,你信的要真是神,你怎麽還受禍了呢?這不是遭報應了嗎?你也没做錯什麽事,怎麽臨到這事呢?你是不是信錯了?」約伯怎麽對他妻子説的?他説:「你説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伯2:10)約伯説他的妻子愚頑,對神没有真實的信、没有真實的認識,所以才説出抵擋神的話來。約伯的妻子不認識神,這麽大的事臨到了,一看就是神作的,她居然認識不到,還勸約伯,説「你走錯路了,别信了,弃掉你的神吧」,這話多可氣呀!她為什麽勸約伯弃掉神呢?因為她的家産没了,享受不上了,富翁變成窮光蛋了,一無所有了,她就不滿神對她的剥奪,所以就告訴約伯别信了,意思是,「我不信了,你也别信了,好端端一個家都給剥奪了,什麽也没有了,眨眼間就變成一無所有了,富豪變成窮光蛋了,這神信得有什麽意思啊?别信了!」這是不是愚頑的話?她就這麽表現的。約伯有没有聽她的?約伯没有聽她的,没有受她迷惑、攪擾,也没有接受她的觀點。因為什麽呢?約伯持守一句話,「難道我們從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伯2:10)他覺得,「這一切太正常了,神怎麽作都對,人就應該接受這些。人信神不應該只求得福,享受神那麽多年的賜福也没有為神做什麽,現在該是為神作見證的時候了,神剥奪的是屬神的東西,什麽時候剥奪都行,人不應該有要求,人就應該接受、順服。」那你信神就應該得福啊?這是應該的事嗎?人把這事看透了就有信心了。

造物主無論怎麽作都對,都是真理,無論怎麽作,他的身份、地位不變,人都應該敬拜他,他是人類永遠的主、永遠的神,這個事實是永遠不能改變的。人不能因為得到神的賞賜就承認他是神,神若剥奪就不承認他是神了,這是人的錯誤觀點,不是神作錯了。人如果明白真理,就能看透這事了,心裏真能接受這是真理了,人與神的關係就越來越正常了。如果你只是口頭上承認神的話是真理,但臨到事實你却不理解神,還能發怨言,也没有真實的順服,那口頭承認神的話是真理就没有意義了,最關鍵的是心裏能接受真理,不管臨到什麽事都能看見神作得對、神公義,這才是對神有認識的人。有許多人信神只注重明白道理,承認屬靈理論,臨到事却不接受真理,没有順服,這是假冒為善的人。平時口裏講的都很對,但臨到事不合自己觀念你就不能接受,還跟神講理,覺得神不應該這麽作、不應該那麽作,你不能順服神的作工,還不尋求真理反省自己的悖逆,這就是對神没有順服了。你總愛講理,總覺得你的理由比真理還高,能拿到台面上去講,很多人都得擁護你,即使有很多人擁護你,那也都是敗壞的人類,擁護的和被擁護的不都是敗壞的人類嗎?不都是没有真理嗎?就是全人類都贊成你,都跟神對抗,神也没錯,錯的還是人類,是人類在悖逆神、抵擋神。這只是一種説法嗎?不是,這是事實真相,這是真理。人得常常揣摩這方面真理,得經歷這方面真理。神作了三步工作,哪一步工作當時都有不少人反對,就像主耶穌來作救贖工作的時候,整個以色列的人都起來反對,但是到現在,整個人類有多少億人都承認主耶穌是救世主,信主耶穌的人遍布世界各地,主耶穌已救贖了整個人類,這是事實,無論哪個國家的人想否認主耶穌的救贖都没有用。無論敗壞人類怎樣評論神的作工,神的作工、神發表的真理永遠都是對的,都是正確的;不管全人類有多少人起來反對神也没有用,神所作的都是正確的,没有絲毫錯誤。因為敗壞人類没有真理,絲毫看不透神作工的意義與實質,所以敗壞人類所説的話都不合真理,就是把全人類的理論都歸納出來也不是真理,也抵不過神的一句話、一句真理,這是事實,人不明白就得慢慢經歷。經歷的前提是什麽?你得先承認、接受神的話是真理,然後再去實行經歷,不知不覺你會發現神的話就是真理,一點不差,這時你就開始寶愛神的話了,你就注重追求真理了,你就能把真理接受到心裏作你的生命了。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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