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一基督徒因傳福音被警察抓捕並勞教三年
2003年8月16日,家住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的基督徒謝和麗(女)在興安盟某村傳福音時被當地警察抓捕,並被押送到烏蘭浩特市公安局。 在局裡,兩名警察對謝女士審問道:「帶領是誰?教會裡還有誰?信神書籍是從哪裡來的?」謝女士答:「不知道。」警察氣得上去就用手砍謝女士後背,並用手銬將其雙…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2003年8月16日,家住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的基督徒謝和麗(女)在興安盟某村傳福音時被當地警察抓捕,並被押送到烏蘭浩特市公安局。 在局裡,兩名警察對謝女士審問道:「帶領是誰?教會裡還有誰?信神書籍是從哪裡來的?」謝女士答:「不知道。」警察氣得上去就用手砍謝女士後背,並用手銬將其雙…
2015年10月的一天晚上,家住江蘇省的基督徒陳明(男,47歲)因信全能神被當地警察非法抓捕,押至當地派出所。 次日,警察將陳明扭送到市國保大隊專門用來刑訊信神之人的祕密基地關押審訊。 據知情人透露,陳明在被關押期間,因受不了酷刑折磨,將自己的腦袋使勁撞在桌子的角上想以死解脫,當…
2003年6月16日深夜11時許,家住內蒙古興安盟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楊弘(男,時年35歲)、陸霞(女,時年36歲)夫婦被敲門聲與叫喊聲驚醒。四名警察翻牆而入,進屋就喝道:「有人舉報你信教。」隨即開始亂翻,連倉房都翻了個遍,但什麼也沒翻到。最後,警察將楊先生押上車(車內還有五名基督…
何為真,男,時年41歲,家住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姜俊,男,年齡不詳,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均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4月30日上午10時許,何為真與姜俊在內蒙古赤峰市某旗的出租屋被警察強行抓捕,並被沒收傳福音書籍、CD機、CD光盤若干、何為真的戶口本。 隨後,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