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一基督徒因傳福音時被抓遭法院判刑三年
王小麗(女,時年33歲),家住吉林省四平市,係全能神教會一名基督徒。 2012年12月12日下午4時許,王小麗在本市某鎮一農戶家傳完福音剛出來,就被4名便衣警察堵截。警察對王小麗拳打腳踢約10分鐘左右,之後強行將王小麗銬押至當地派出所。至派出所後,又將王小麗輾轉押至縣拘留所審訊。…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王小麗(女,時年33歲),家住吉林省四平市,係全能神教會一名基督徒。 2012年12月12日下午4時許,王小麗在本市某鎮一農戶家傳完福音剛出來,就被4名便衣警察堵截。警察對王小麗拳打腳踢約10分鐘左右,之後強行將王小麗銬押至當地派出所。至派出所後,又將王小麗輾轉押至縣拘留所審訊。…
2003年4月7日上午9時許,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劉義(時年55歲)接待11名基督徒聚會(劉義等12名基督徒均是吉林省松原市人),被松原市公安局和當地派出所聯合佈控圍剿抓捕。當天,警察在每個附近道口設卡,出動七八輛警車,20餘名警察破門而入,將聚會的12人強行抓捕,警察將翻出的信神…
2009年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6點多,山西省臨汾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林曉筠(女,39歲)正在基督徒張毅、曉芬夫婦家準備吃晚飯,幾個穿制服的警察突然闖入,個個手持警棍,面目表情極為凶惡,大聲地喝斥他們出來。林曉筠等人被推搡著下樓,看到一樓大廳站了大約三十名警察,樓上樓下、門口都有手持…
常方,女,時年38歲,吉林省遼源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近十年時間,常女士連遭到中共三次抓捕、判刑,累計刑期長達六年之久。 常女士因傳福音首次被抓捕、勞教 2003年4月26日,常方與基督徒趙敏在遼源市給一名宗派信徒傳福音時,被惡人舉報。遼源市某鄉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聞訊趕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