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一基督徒被抓後遭警察酷刑折磨 無故判刑五年
「別動,再動打死你!」警察手持一支手槍頂在柯楠的後腦勺上,又用槍托狠砸他的後腦勺,柯楠當即一陣暈眩,警察又扯起他的衣服蒙在他頭上,並強行給他戴上背銬推上警車。 2003年6月23日,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柯楠最黑暗、痛苦的一天... 據受害人柯楠(男,32歲,甘肅省人)回憶:事發當日,…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別動,再動打死你!」警察手持一支手槍頂在柯楠的後腦勺上,又用槍托狠砸他的後腦勺,柯楠當即一陣暈眩,警察又扯起他的衣服蒙在他頭上,並強行給他戴上背銬推上警車。 2003年6月23日,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柯楠最黑暗、痛苦的一天... 據受害人柯楠(男,32歲,甘肅省人)回憶:事發當日,…
2012年12月的一天中午12點左右,梅河口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莊欣娟(化名,女,時年44歲)和呂媛(化名,女,50多歲)在當地轉運十幾箱(共約幾百本)信神書籍時,不料被惡人舉報。兩名男警聞訊趕至後,連人帶車強行押到公安局分局。 到了公安局分局,警察把兩名基督徒分開審問。兩名男警…
2012年12月27日上午10點左右,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劉輝(男,25歲,山東菏澤市人)、任重(男,34歲)、岳鵬(男,40多歲)、沙超(男,50歲左右),四人在去外地聚會的路上被警察抓捕,一起被抓的還有另外兩名接他們的基督徒(一人僥倖逃脫)。隨後,警察將劉輝等五人押至福建省石獅…
2002年7月的一天,家住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的基督徒瀟友(時年47歲)因信神被警察抓捕,遭到毒打,後被判勞教三年。 事發當日,瀟先生去赤峰市某縣傳福音,被兩名警察強行抓捕押至縣刑警大隊。 到了刑警大隊,警察對瀟先生說:「有人舉報你在這裡非法傳教,而且你身上有聖經。在共產黨統治的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