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三名基督徒無故被勞教、判刑
2009年8月22日下午約1點,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楊茵(化名,女,時年35歲,安徽省人)與基督徒小王(化名,女)、張婕(化名,女)正在江蘇省一接待家裡午休,南京市的五六名便衣警察突然闖進屋內,沒出示任何證件就在屋內四處亂翻,搜出數本信神書籍,若干張詩歌、講道光盤,兩部手機,一本筆…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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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2日下午約1點,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楊茵(化名,女,時年35歲,安徽省人)與基督徒小王(化名,女)、張婕(化名,女)正在江蘇省一接待家裡午休,南京市的五六名便衣警察突然闖進屋內,沒出示任何證件就在屋內四處亂翻,搜出數本信神書籍,若干張詩歌、講道光盤,兩部手機,一本筆…
劉潔(化名),女,35歲,河南省項城市人,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2月12日上午10點左右,劉潔和幾名基督徒在貴州省某市傳福音,被五六個警察圍捕,警察給劉潔戴上手銬強行把她抬進警車,押送到當地公安局。 劉潔直接被帶到審訊室,一名警察審問劉潔個人信息,劉潔沒有正面回答。當晚…
張夢菊(化名),女,51歲,家住四川省重慶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9月27日下午2點,張夢菊在公交車上被兩名便衣警察強行抓捕至公安局。 到了該局,張夢菊隨身攜帶的傳呼機、耳環、戒指和現金被警察全部沒收(至今未歸還)。隨後,警察審問張夢菊的個人信息,因不滿張夢菊的回答…
李秋英,女,家住河南省周口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李秋英曾負責印刷信神書籍,後因惡人舉報遭中共警察強行抓捕。 2012年11月1日下午1點,印刷廠老闆給李秋英打了一個電話,到了下午1點50分左右,某縣公安局約20多名警察帶著印刷廠老闆,跨縣來到李秋英的女兒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