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兩名基督徒被警察抓捕刑訊並強制勞教三年
何為真,男,時年41歲,家住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姜俊,男,年齡不詳,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均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4月30日上午10時許,何為真與姜俊在內蒙古赤峰市某旗的出租屋被警察強行抓捕,並被沒收傳福音書籍、CD機、CD光盤若干、何為真的戶口本。 隨後,警察…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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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真,男,時年41歲,家住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姜俊,男,年齡不詳,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均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4月30日上午10時許,何為真與姜俊在內蒙古赤峰市某旗的出租屋被警察強行抓捕,並被沒收傳福音書籍、CD機、CD光盤若干、何為真的戶口本。 隨後,警察…
2012年12月11日上午,家住貴州省銅仁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李堅(男,64歲)在傳福音時,被三名警察強行押上警車帶至公安局,審問無果後將其釋放。 13日晚上7點,公安局刑警隊長帶著三名警察到李堅住所,搜出多本信神書籍、一台電腦、十台MP5播放器,1350元現金,(均已沒收)。隨…
2003年6月16日深夜11時許,家住內蒙古興安盟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楊弘(男,時年35歲)、陸霞(女,時年36歲)夫婦被敲門聲與叫喊聲驚醒。四名警察翻牆而入,進屋就喝道:「有人舉報你信教。」隨即開始亂翻,連倉房都翻了個遍,但什麼也沒翻到。最後,警察將楊先生押上車(車內還有五名基督…
2025年6月26日,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6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中共法院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7年至9年不等,并均被處以罰金。判决結果如下: 林青,女,35歲,被重判有期徒刑9年,被處以罰金4萬元人民幣; 伊麗,女,59歲,被重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被處以罰金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