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一基督徒三次被抓 判刑5年
麥詠,女,53歲,浙江省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2年12月份的一天,麥詠正在某市的一基督徒家,被當地一宗派人舉報後,警察將其抓進當地公安分局。 在該局,警察酷刑逼供麥詠有關教會的信息,並逼問教會帶領是誰。麥詠不說,警察就狠甩其巴掌,又一拳打在她的太陽穴上。之後警察又將麥詠…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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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詠,女,53歲,浙江省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2年12月份的一天,麥詠正在某市的一基督徒家,被當地一宗派人舉報後,警察將其抓進當地公安分局。 在該局,警察酷刑逼供麥詠有關教會的信息,並逼問教會帶領是誰。麥詠不說,警察就狠甩其巴掌,又一拳打在她的太陽穴上。之後警察又將麥詠…
2003年3月12日下午3時許,家住吉林省德惠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齊繼國(男,53歲)在吉林市一住宅樓處被跟蹤已久的省公安廳的六七名警察強行抓捕,並被直接押送到吉林省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在所裡,省公安廳的幾名警察對齊先生展開審訊,逼問道:「你們的帶領是誰?名字叫什麼?」齊先生說不…
2009年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6點多,山西省臨汾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林曉筠(女,39歲)正在基督徒張毅、曉芬夫婦家準備吃晚飯,幾個穿制服的警察突然闖入,個個手持警棍,面目表情極為凶惡,大聲地喝斥他們出來。林曉筠等人被推搡著下樓,看到一樓大廳站了大約三十名警察,樓上樓下、門口都有手持…
2003年8月到2004年年底,河北省衡水市三名基督徒先後遭到當地公安機關的抓捕、毆打、判刑。 2004年10月10日凌晨4點多,當地縣公安局的五名警察翻牆闖入鞠廣亮家中,把鞠廣亮和妻子崔新華強行押送到縣公安局。 公安局內,鞠廣亮、崔新華被分開審訊,警察強迫崔新華說出她和別的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