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警方刑訊逼供基督徒 非法判其七年徒刑
汪明惠,女,43歲,湖北省襄陽市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5年10月24日,汪明惠在河南省一印刷廠印刷信神書籍時,因惡人舉報,數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將廠房包圍,為首的一名隊長帶三名警察衝進車間將汪明惠摁倒在地雙手反銬背後,隨後將其推上警車押到派出所。 一進派出所,警察就審問汪明…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汪明惠,女,43歲,湖北省襄陽市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5年10月24日,汪明惠在河南省一印刷廠印刷信神書籍時,因惡人舉報,數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將廠房包圍,為首的一名隊長帶三名警察衝進車間將汪明惠摁倒在地雙手反銬背後,隨後將其推上警車押到派出所。 一進派出所,警察就審問汪明…
李雪梅,女,41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李雪梅被警察跟蹤,隨後在一個胡同裡被五六名便衣警察圍捕,並被強行押到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一女警強逼李雪梅脫光衣褲接受檢查,並把她隨身帶的手錶等財物統統沒收。之後,警察讓李雪梅坐在老虎凳上,…
2015年4月,在江蘇省發生了一起中共警方強行入室,非法抓捕全能神教會六名基督徒的事件。 事發當天,基督徒李明(30歲)與張宇(28歲)、陳義(34歲)、劉小東(19歲)、時光(30歲)五人正在本市基督徒程仁寬(63歲)家聚會,當地公安局四五名警察突然闖入,隨後在房間裡肆意查抄,…
2015年12月的一天,家住安徽省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馬雲(男,55歲)、李霞(女,53歲)、馬強(男,31歲)(均化名)一家三口剛起床,當地派出所八名警察突然闖入,未出示任何證件就到處亂翻,抄走若干本信神書籍、四台MP5播放器、三台電腦、一部投影機、一台複印機、一張銀行卡(卡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