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一基督徒遭舉報被抓並被法院強判三年刑
2007年8月13日,家住雲南省安寧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郭梅(女,48歲)在一名基督徒家裡被人舉報,隨後十多名警察破門而入,將其抓至當地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警察喝斥郭梅時說了一些誣陷定罪全能神教會的話,並讓其簽字承認,郭梅不從。警察見狀便對郭梅狠搧耳光,臉都打腫了,牙齒也被打掉…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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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3日,家住雲南省安寧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郭梅(女,48歲)在一名基督徒家裡被人舉報,隨後十多名警察破門而入,將其抓至當地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警察喝斥郭梅時說了一些誣陷定罪全能神教會的話,並讓其簽字承認,郭梅不從。警察見狀便對郭梅狠搧耳光,臉都打腫了,牙齒也被打掉…
趙燕,女,時年42歲,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是全能神教會一名基督徒。 2012年12月13日上午10時許,本市轄區某村莊在上演著這樣的一幕:四名便衣警察在瘋狂抓捕傳全能神末世福音的基督徒趙燕、陽光,抓捕中陽光僥倖脫身。警察見陽光跑掉就氣急敗壞地謾罵,並在村中圍捕,挨家搜翻,一無所獲後…
張立,男,65歲,河南省開封市人,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2月10日,張立到派出所看望因傳福音被抓的基督徒時,被警察認為是帶領,被強行鎖到老虎凳上審訊。後警察又把張立押至拘留所,沒收了他身上的500元錢和身分證。 三四天以後,張立又被轉押至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關押四個月後…
2004年6月30日晚上6時,甘肅省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沈曉霞(化名,女,46歲,)正在家中,五六名便衣警察突然闖入,沈曉霞被嚇得大喊一聲,警察立即上前用毛巾摀住她的嘴,並將其推進臥室摁趴在床上戴上手銬。警察又在家中四處搜查,搜走兩張信神光盤、一部手機、2400元現金。隨後將沈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