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一基督徒因信神被非法判刑八年
張夢菊(化名),女,51歲,家住四川省重慶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9月27日下午2點,張夢菊在公交車上被兩名便衣警察強行抓捕至公安局。 到了該局,張夢菊隨身攜帶的傳呼機、耳環、戒指和現金被警察全部沒收(至今未歸還)。隨後,警察審問張夢菊的個人信息,因不滿張夢菊的回答…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張夢菊(化名),女,51歲,家住四川省重慶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9月27日下午2點,張夢菊在公交車上被兩名便衣警察強行抓捕至公安局。 到了該局,張夢菊隨身攜帶的傳呼機、耳環、戒指和現金被警察全部沒收(至今未歸還)。隨後,警察審問張夢菊的個人信息,因不滿張夢菊的回答…
2003年9月14日上午9時許,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根河市基督徒燕晗(女,時年38歲)在根河市某鎮傳福音,因惡人舉報,被聞訊趕來的便衣警察堵在屋內。警察進屋就把錄音機、神話語詩歌本、信神書籍沒收,隨後不容分說強行把燕晗推上了警車。車開到一路口拐彎處,警察又看見內蒙古自治區額爾古…
孫潔(化名),女,48歲,暫住四川省成都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2月12日晚上9點左右,因惡人舉報,孫潔和一基督徒複印完信神資料走出複印店時,被四名警察圍堵,警察擰住二人胳膊,強行將她們塞入警車,押至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搜查二人隨身物品,沒收301份複印的信神…
2012年12月13日,家住吉林省集安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方霞(女,時年52歲)在某地傳福音時,被警察強行抓捕,並將傳福音書籍全部沒收。 到派出所後,警察為得到其他基督徒的下落及傳福音資料的來歷對方霞再三逼問,方霞始終沒有正面回答。審訊持續至深夜,無果。最後,警察強行把方霞押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