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警方入室抓捕一基督徒 酷刑折磨又判重刑
吳明(化名),男,46歲,家住新疆烏魯木齊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2月8日晚上8時許,吳明吃過晚飯在家休息,社區人員帶二十多名警察(其中包括三四名手持衝鋒槍的特警)敲門後湧進屋,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四處亂翻。吳明的女兒被嚇得直哭,警察將吳明押到樓下的車裡,沒收…
王嵐,女,時年53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上午9點,王嵐在一接待家正準備下樓,五名便衣警察衝到她面前,未給任何理由,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押到派出所。到該所,警察手指王嵐怒言:「你信神直接影響兒女的工作、事業,你要為他們的前途著想!」之後又針對信神情況審訊,未果,後將她押至國保大隊。
到了國保大隊,警察將王嵐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呵斥道:「共產黨就是不許你們信全能神!」王嵐義正詞嚴反駁警察。當天,警察將王嵐轉押到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提審王嵐兩次,無果。警察因對王嵐的回答不滿意,又輪番審訊王嵐八天八夜。期間,警察長時間不准王嵐喝水、上廁所、睡覺,並且還使勁將王嵐的一隻手上提,一隻手下拽,致使王嵐的手像斷裂般疼痛難忍(七天後才逐步恢復),審訊無果後王嵐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強制王嵐每天分細銅線約兩千根,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看東西模糊(至今未完全恢復)。
王嵐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法院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在監獄裡,王嵐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會被罵,心裡特別痛苦、煎熬。
2011年6月30日,王嵐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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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化名),男,46歲,家住新疆烏魯木齊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2月8日晚上8時許,吳明吃過晚飯在家休息,社區人員帶二十多名警察(其中包括三四名手持衝鋒槍的特警)敲門後湧進屋,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四處亂翻。吳明的女兒被嚇得直哭,警察將吳明押到樓下的車裡,沒收…
2002年10月28日,浙江省台州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張潔雲(化名,女,48歲)與其他六名基督徒正在一聚會所聚會,派出所四五名便衣警察突然闖入,並對聚會所進行查抄,張潔雲包裡的800多元現金及個人物品也被搜走。隨後,警察將七名基督徒全部押上警車帶到派出所。 一進派出所,警察令張…
劉圓(化名),女,36歲,家住重慶市,是一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5年7月的一天,劉圓在一聚會所聚會,被惡人舉報,五名警察及村幹部等七人衝進屋內,將劉圓銬上手銬,拉到院壩裡將她控制住。警察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在各房間到處亂躥,翻箱倒櫃地搜查,沒收聚會所一千多本信神書籍…
2015年12月的一天,家住安徽省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馬雲(男,55歲)、李霞(女,53歲)、馬強(男,31歲)(均化名)一家三口剛起床,當地派出所八名警察突然闖入,未出示任何證件就到處亂翻,抄走若干本信神書籍、四台MP5播放器、三台電腦、一部投影機、一台複印機、一張銀行卡(卡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