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一基督徒被抓後遭警察酷刑折磨 無故判刑五年
「別動,再動打死你!」警察手持一支手槍頂在柯楠的後腦勺上,又用槍托狠砸他的後腦勺,柯楠當即一陣暈眩,警察又扯起他的衣服蒙在他頭上,並強行給他戴上背銬推上警車。
2003年6月23日,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柯楠最黑暗、痛苦的一天……
據受害人柯楠(男,32歲,甘肅省人)回憶:事發當日,他去陝西省西安市辦理教會事情,另一名基督徒也在此等候,突然有七八名便衣警察趕至,不由分說便將他們摁倒在地,遂發生本文開頭一幕。隨後,警察將柯楠帶到賓館後,針對個人信息、教會錢財和上層帶領信息審問他。2小時後,警察拿來馬桶吸盤使勁往柯楠嘴上連捅十幾下,致使其一顆牙齒當即被捅爛,滿嘴是血,臉和牙燒疼。警察又用馬桶吸盤狠勁抽打他的腳十幾下,柯楠的腳被打得又腫又紫(腳上的青印一個月都沒消退,走路都困難)。接著警察又勒令柯楠蹲下,將木棍壓在他的小腿上,警察一邊一個用力碾踩木棍,柯楠腿部感到劇烈疼痛。警察又體罰他不停地做下蹲,見柯楠仍不說,又拿來一根牛皮繩,將柯楠從手臂、脖子到腰部捆得結結實實,又用一個木槓從後背牛皮繩打結處穿過,一圈圈地緊勒繩子,每緊一圈繩子,柯楠就痛得大叫,警察在一旁狂笑不止,又用木棍碾踩他的小腿,給他打上背銬折磨他。見他仍是不說,警察又把他拉進衛生間,在淋浴器下銬成「大」字型,並用熱水、冷水交替著往他身上沖,以此戲弄、折磨他。最後,警察還假意釋放他,在柯楠出門的一刻將其拍照,並強行給其扣以「逃跑罪」押送至看守所。
最終,警察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強行判處柯楠五年有期徒刑,隨即轉至監獄服刑。
2007年4月7日,柯楠獲釋。警察警告其不能再繼續信全能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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