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一基督徒被警察蹲坑抓捕 遭虐待並被法院強判三年刑
李雪梅,女,41歲,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8年5月21日,李雪梅被警察跟蹤,隨後在一個胡同裡被五六名便衣警察圍捕,並被強行押到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一女警強逼李雪梅脫光衣褲接受檢查,並把她隨身帶的手錶等財物統統沒收。之後,警察讓李雪梅坐在老虎凳上,戴上手銬、腳鐐,之後輪番審問道:「你們教會有多少人?在哪裡聚會?誰是帶領?」警察還猖狂叫囂說:「我們在這裡等你三天了,今天你終於出現了!今年5月份是嚴打期間,全國公安專門針對全能神教會進行大圍捕!」一番審問無果後,一警察舉起一疊厚厚的報紙,劈頭蓋臉地朝李雪梅頭上砸去。警察輪番審訊李雪梅六天六夜,期間不准她睡覺。李雪梅的雙腳被腳鐐勒得流出膿血,腫得老高,身心痛苦不堪。最終,法院強行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李雪梅三年有期徒刑。
2010年6月25日,李雪梅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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