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十一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捕 其中一人被法院判刑長達四年半
楊國華,女,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是全能神教會一名基督徒。
2007年9月,楊國華在一聚會所聚會時被惡人舉報,隨後七八名警察破門而入,搜走了現場的信神書籍,並將在場的十一名基督徒全部抓到公安局連夜審訊。抓捕當時,一警察還洋洋得意地說已跟蹤楊國華等基督徒很久,這次終於將其抓獲。
在公安局內,兩名警察輪流審問楊國華,不讓其睡覺。當警察得到楊國華的姓名、住址後,隨即通知當地的警察到楊國華家抄家,但什麼也沒搜到。之後,法院卻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強行將楊國華押到女子監獄服刑四年零六個月。(另有五名基督徒也被不同程度地判了刑,剩餘六名基督徒情況不詳。)
2011年12月19日,楊國華被提前釋放。隨之,警察將楊國華的情況迅速轉到其老家派出所,讓當地派出所監管她,並勒令她出獄後的兩年內每三個月必須去當地派出所報到,彙報自己的工作、工作地點、工資,是否信神等情況,致使楊國華毫無一點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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