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一基督徒遭舉報被抓並被法院強判三年刑
2007年8月13日,家住雲南省安寧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郭梅(女,48歲)在一名基督徒家裡被人舉報,隨後十多名警察破門而入,將其抓至當地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警察喝斥郭梅時說了一些誣陷定罪全能神教會的話,並讓其簽字承認,郭梅不從。警察見狀便對郭梅狠搧耳光,臉都打腫了,牙齒也被打掉三顆,甚至還用腳狠踢她的腿,使其腿上多處瘀青。之後,警察又採用攻心術,利用郭女士孩子的前途相威脅,迫使她在不信神的資料上行簽字,未遂。警察無計可施,氣急敗壞地將郭女士關在一間黑屋子裡三天,不讓她吃飯,也不讓她睡覺。最終,郭梅被法院強行以「信邪教」為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出獄後,警察強令郭梅每月到派出所報到一次,並且經常打電話騷擾,查問其近期情況,致使郭梅毫無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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