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一基督徒被中共抓捕強迫勞動兩年 留下多種疾病

2018年07月23日

2004年7月10日中午12時左右,六名便衣警察趕到全能神教會基督徒王玲(化名,女,39歲,陝西省漢中市人)家的農田裡,強行將王女士帶回家。一進門,一男警就朝王女士的右臉上使勁打了一巴掌,致其的頭碰在牆上,臉火辣辣地痛(臉青了半個多月才好)。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便在屋內翻箱倒櫃到處搜查,一會兒就將王女士家翻得一片狼藉,搜走1980元現金(後經託關係才要回1700元),又去其婆婆家裡搜查,無獲,後將王女士押至派出所。

一到該所,警察令王女士抱著一棵樹,給其戴上手銬。半夜時,王女士被蚊子叮咬得難受,跺了兩下腳,被一警察狠搧了兩巴掌,踢了兩腳。7月11日中午,警察審問王女士:「誰給你傳的全能神?」因未得到想要的答覆,便威脅道:「不說實話,等一會兒舀一桶大糞,讓你趴在那裡聞……你們信神,在中國是行不通的!在中國你們就要聽共產黨的話,共產黨就是法,不聽就要受法律制裁!」後又拿來皮鞭子威嚇其交代信神之事,未果。當日下午4時左右,王女士被釋放。

7月12日下午1時左右,四名警察又將王女士抓捕,押至公安局。臨走前沒收了20多本信神書籍、1台VCD、30多張詩歌光盤。在該局,警察就搜出東西的來源審問王女士,未果。7月13日上午9時許,將其釋放。

11月6日下午5時左右,王女士正在地裡幹農活,村幹部帶著一名警察將王女士叫回家,遂押至派出所,後又押送到拘留所。當晚9時,一司法所人員宣讀判決書,將王女士定為「政治犯」判處兩年勞教。11月25日,王女士被送至女子勞教所。2006年9月,王女士被釋放。

據悉:王女士被勞教期間,管教警告說:「實際神,你們不能信,如果再信就給你們延期4年!你們進到這裡了,不能禱告,不能說話,要好好幹活!」後王女士被安排天天從事超負荷勞動,幹最苦最累的活。數九寒天在水房裡挽起褲腿,打著赤腳洗床單、窗簾,掃垃圾,洗廁所。每天要疊一百個袋子並打包,還要穿一千個盒子的繩子,幹不完只能收工後把活兒帶到小廁所加班幹,有時甚至幹通宵,生病了也得繼續幹。因著長期從事繁重的勞動,加之經常坐在風大、格外冷的樓道裡穿繩子,致使王女士身上的關節全部變形,從勞教所回來後,頸椎增生、腰間盤突出、肩周炎病纏身,至今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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