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一七旬基督徒遭中共警方抓捕、判刑
2018年以來,中共政府對宗教信仰又進行了新一輪的迫害行動,中共政府為嚴厲打擊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在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境內就設立多個點,並通知各村大隊書記到縣裡召開祕密會議,主要針對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實施迫害。每個村裡都設有眼線,專門監視信全能神之人的行蹤,眼線每天都得向上級彙報…
李小敏(化名),女,44歲,湖北省大冶市人,係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因信神被中共警察跟蹤、監視,於2014年10月21日遭到警察抓捕,被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三年。刑滿釋放後,人身自由仍被限制,並遭受警察、村幹部無休止的上門、打電話等騷擾。
2018年4月19日上午8點多鐘,基督徒李小敏準備送朋友到火車站,剛出門,就接到村主任的電話:「你現在在哪裡?怎麼去家裡找不到人?最近有沒有再信神聚會?」
4月24日上午9點多,村主任又打來電話告知,派出所所長找她有事。所長在電話裡警告說:「上門幾次都沒找到你,打你電話不通,你不能離開我們的視線!你去哪裡得跟我們彙報!」李小敏氣憤地質問:「你們要監控我到什麼時候?」所長答:「只要是信全能神的人,坐完牢出來,在三年內確定不再信神了,我們才會撤銷監控,你要常跟我打電話彙報你的情況!」說完就掛斷。
據李小敏講,2014年10月21日上午10點左右,李小敏出門辦事,十來名國保大隊的警察闖進家,把她挾持回屋。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就肆無忌憚地在家裡到處亂翻,亂拍照。沒收了神話書籍、電腦、MP3、手機等個人物品,隨後強行將李小敏帶到派出所。從警察得知,他們已經跟蹤、監視李小敏很久了。
11月4日李小敏被送到市第一看守所關押,強扣「信邪教」的罪名,強迫她在逮捕證上簽字。
2015年4月底,李小敏被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後被送進市女子監獄服刑。
2017年10月刑滿釋放。2017年年底警察上門盤問其兩次。
李小敏說,警察的監視使她沒有一點人身自由,感到身心疲憊,極度壓抑、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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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來,中共政府對宗教信仰又進行了新一輪的迫害行動,中共政府為嚴厲打擊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在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境內就設立多個點,並通知各村大隊書記到縣裡召開祕密會議,主要針對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實施迫害。每個村裡都設有眼線,專門監視信全能神之人的行蹤,眼線每天都得向上級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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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上午10點左右,以國保大隊長為首的4名警察,又一次闖進山東省日照市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李應瑩(化名,女,46歲)的家。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搜家,搜查無果。隊長又逼著李應瑩說放棄信仰及褻瀆神的話,未果。隊長又威脅道:「得給你辦個學習班,讓你去聽課,讓你丈夫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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