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毒打燒手指 中共為獲教會錢財對基督徒刑訊逼供

2020年01月07日

中共為獲取教會錢財,對一名基督徒非法抄家、刑訊逼供,致其留下後遺症。

2018年8月5日上午10點多,徐州市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鄭強(化名,男,54歲)下班回到家,見家中壁櫥、櫃子的門和床都被掀開,衣服扔了一地,電腦及數百元現金等財物不翼而飛。約20分鐘後,4個警察突然闖入,逼鄭強交出教會錢款,無果,之後將其抓捕至當地派出所。

審訊中,警察隊長梁某逼鄭強交出教會錢款,還威嚇道:“不交你這事完不了,你家的房子都得抵上!”未得到教會錢款下落,警察就在椅子的橫槓上綁上被單,給鄭強的兩隻手腕綁上毛巾、戴上手銬,強行把他按壓在椅子上仰面朝天,腰部壓在椅子稜上,兩手分別銬在椅背下方的橫槓上,使其腳尖點地,全身的重量都在腰部,兩腋下的筋也繃得緊緊的。

見鄭強仍不說,兩個警察站在他的兩側,分別用手使勁摳其腋下的筋,又用拳頭使勁砸其肋骨,鄭強十分疼痛,但仍不妥協。梁某氣急敗壞,把書捲成筒猛打鄭強的頭和臉部,又搗其肚子,折磨其20多分鐘。鄭強腰部疼痛難忍,兩腋異常酸痛,衣服被汗水浸透。

審訊無果,鄭強一直被銬在椅子上直到中午,他的腰部已經麻木,當被放下來時,他站立不住癱倒在地。之後,警察繼續逼鄭強交代教會錢財存放地點,無果,又用腳狠跺鄭強的大腿,將他踹到牆角,鄭強的腿像斷了一樣疼。警察還揮拳猛擊他的肚子,喝令他左手抓住老虎凳,然後用拳頭猛搗鄭強,致其手關節處流血才停手,審問20多分鐘,鄭強仍沒透露任何信息。之後連續兩天,警察都沒給鄭強吃飯。

8月7日,警察逼問教會錢財下落仍無果,就緊緊抓住鄭強的右手食指,用打火機將其手指肚燒起一個泡(半個多月才好)。警察還狠毒地說:“一會兒讓你好受,我把泡給挑破,再往裡面抹點醬,讓它從裡往外爛!”審訊仍無果。警察讓鄭強在口供上簽字,鄭強將“邪教”二字劃掉,又被警察用捲起的書本狠打幾下。

8月11至15日,鄭強先後兩次被送往徐州市看守所,因其身上被打得很多瘀青,看守所怕出事擔責任拒收。第三次,鄭強被拘留5天,8月20日獲釋。

9月20日,為得到教會錢財,警察再次將鄭強抓捕,羈押於當地派出所。

2019年7月11日,鄭強被法院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一年,並處罰金8千元人民幣。

鄭強被抓後,他的妻子也遭到抓捕,具體情況不詳。

9月19日,鄭強獲釋。中共的酷刑摧殘給鄭強的身心帶來嚴重傷害,至今他的腰部仍十分疼痛,提桶水都使不上勁,左肩仍然酸痛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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