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被四五十個特警圍捕 遭四個警察群毆致骨折
李明,男,生于1976年,江西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2012年年底,李明因傳福音被中共警察抓捕,遭到四個警察群毆一小時左右,致左股骨中段骨折,導致其不能幹重活,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2012年12月13日上午,李明等基督徒在傳福音時被四五十個特警圍困在小區内。警察將李明面朝地摁壓在地上,用脚踩其頭部、背部,戴上手銬後押到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警察將李明拖到門外扔到走廊裏,四個警察一擁而上穿着皮鞋踢他的腿和腰,暴打一個小時左右,李明全身疼痛難忍,四肢無法動彈。
隨後,警察將李明拖到審訊室扔到老虎凳上,他的後腦勺撞到老虎凳的鐵杆,起了兩個鷄蛋大的包。警察給其戴上手銬,雙脚用皮帶固定在老虎凳上。李明因着傷勢嚴重昏昏欲睡,警察將一盆冷水潑在他臉上和胸前,李明凍得瑟瑟發抖。
警察用打火機燒李明臉上的汗毛、前額的頭髮、鬍鬚,其整張臉都被烤得紅腫,李明疼痛難忍,發出慘叫。警察又逼李明跪在地上,之後站在李明的後脚跟上用力踩,抓住他的頭髮,打他的臉十幾下,還用塑料尺子不停地抽打李明的臉和額頭,李明感到頭暈目眩、臉部紅腫。
幾經中共警察折磨,李明已傷痕累累,無法走路,他再三要求到醫院檢查才獲批准。經診斷:大腿的大骨頭(膝蓋上2寸)裂開了2寸多長。為了推卸責任,警察楊某竟串通醫生篡改體檢報告單。
後來,李明被關押進看守所。即便他被打成骨裂無法起身,但獄警還罰他體力勞動。
2012年12月,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李明有期徒刑8個月。
據李明説,被抓捕前,他的身體很好,遭受酷刑折磨後,他常常頭痛、手痛、脚痛,平時幹農活或蹲着修自行車站起來時,有時脚站不穩就倒下去了,還暈倒過幾次。至今,他腦後的兩個包時大時小,大時比鷄蛋還大,小時如蠶豆一樣大,按壓時會痛。特别是他的雙手,有時連穿衣、脱衣都很困難,右手感覺更明顯,甚至連筷子、筆都拿不起來。一到天氣變化,身上各種病痛就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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