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一基督徒因傳福音被抓捕並遭法院判刑五年
王剛,男,時年24歲,家住雲南省曲靖市,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8年3月14日中午12點左右,兩名警察將正在傳福音的王剛抓捕,當場沒收信神書籍和光盤,隨即將其押到派出所審問教會信息,無果。晚上10點多,警察又將王剛轉押到看守所。
羈押期間,警察兩人一班輪流圍繞「上層帶領是誰,傳了哪些人,去了哪些地方」等問題逼問王剛,未果。警察見狀便將王剛銬鎖在老虎凳上,給他拴上10千克重的腳鐐,導致王剛四肢如針刺般疼痛,手腳戴出銬印,一兩個月才恢復。審訊持續五天五夜,期間警察利用揪頭髮、用書搧耳光等方式不准王剛睡覺。王剛被打得頭腦昏沉、鼻子流血、嘴腫脹(一個星期後才恢復)。一個月後,國保大隊的警察又一次輪流審問王剛六天五夜(兩次連夜審訊導致王剛留下後遺症,至今每天都有幾小時會精神疲憊,頭腦昏沉),審訊無果。
之後,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剛有期徒刑五年。在監獄,王剛繞銅線串珠子,一天需串1500顆到1800顆不等,長期的勞動導致他視力驟降。2011年7月13日,王剛提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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