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兩名基督徒被警察抓捕刑訊並強制勞教三年

2018年08月17日

何為真,男,時年41歲,家住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姜俊,男,年齡不詳,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均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4月30日上午10時許,何為真與姜俊在內蒙古赤峰市某旗的出租屋被警察強行抓捕,並被沒收傳福音書籍、CD機、CD光盤若干、何為真的戶口本。

隨後,警察將何為真二人押到公安局國保大隊。

到了下午,何為真兩人被單獨審訊,何為真被帶到審訊室,國保大隊長喝問:「你們的帶領是誰?他在哪兒住?」何為真說:「不知道。」警察一聽,立即把何為真五花大綁,用繩子把他的胳膊從後邊扣上和腿緊緊地綁到一起。過了10分鐘左右,何為真感覺渾身的繩子好像進到肉裡一樣,疼得受不了,栽倒地上。

隨後,警察又繼續逼問:「你啥時候出來傳福音的?誰讓你出來的?」審訊無果。

4月30日下午,警察以「信邪教」為罪名,將何為真、姜俊送到該旗看守所行政拘留15天。5月13日,警察將兩人判行政拘留改為刑事拘留,7月1日又將何為真、姜俊由刑事拘留轉為勞動教養三年,並押到內蒙古赤峰市勞動教養所。

2005年9月4日,何為真被提前釋放。姜俊直至期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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