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一基督徒因傳福音時被抓遭法院判刑三年
王小麗(女,時年33歲),家住吉林省四平市,係全能神教會一名基督徒。
2012年12月12日下午4時許,王小麗在本市某鎮一農戶家傳完福音剛出來,就被4名便衣警察堵截。警察對王小麗拳打腳踢約10分鐘左右,之後強行將王小麗銬押至當地派出所。至派出所後,又將王小麗輾轉押至縣拘留所審訊。
審訊室內,警察逼問王小麗:「誰傳你信神的?教會帶領是誰?」王小麗未正面回答,審訊無果。警察氣急敗壞地說:「你們傳福音是在與共產黨對著幹!共產黨不讓你信你就不能信。現在信全能神的人越來越多,人都信神了,誰還信共產黨了?」之後,王小麗被拘留14天後,又被押送到看守所。
同年6月,庭審時,審判長說:「你認罪嗎?」王小麗答:「國家憲法不是規定宗教信仰自由嗎?」審判長說:「信仰自由是指在共產黨允許的範圍內,現在中央下令就是不讓信全能神,你認不認罪?你把你知道的都交代出來也許能少判幾年,要是不交代,那就不一定了,別的案子你請律師有用,信全能神的案子你請律師也沒用。」最後,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小麗三年有期徒刑,並將她押送至吉林省女子監獄服刑。
2015年9月12日,王小麗被提前釋放。
出獄後,警方監視、警告王小麗不許再信神,致使她被迫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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