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一基督徒十年連遭三次抓捕 共被勞教、判刑長達六年之久

2018年08月17日

常方,女,時年38歲,吉林省遼源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近十年時間,常女士連遭到中共三次抓捕、判刑,累計刑期長達六年之久。

常女士因傳福音首次被抓捕、勞教

2003年4月26日,常方與基督徒趙敏在遼源市給一名宗派信徒傳福音時,被惡人舉報。遼源市某鄉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聞訊趕到。警察從常女士二人車子裡翻出信神書籍後,強行將她們押到派出所。隨後,警察又將兩人押至看守所。

次日,一名警察登記了兩名基督徒的個人信息後審問道:「你們來這裡是不是傳福音?你們的信神書籍是哪裡來的?」常女士均未正面回答,審訊無果。在看守所關押兩個月後,警察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判處常女士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後常女士被押往長春市女子勞動教養所。

2004年9月5日,常女士被釋放。期間常女士的家人被警察勒索四千元錢。釋放時,警察警告道:「回去別信神了,要信到三自大教堂去信,那是國家允許的,再信全能神還得抓你。」趙敏的情況不詳。

常女士再次被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2007年11月12日晚上10時許,常女士正準備休息,突然兩名警察闖進屋,強行將常女士押到一鄉派出所,後又轉押至看守所。

到看守所羈押期間,警察闖入常女士家中抄家,只翻出一張常女士寫字時留下印記的紙。之後,警察以這張帶有印記的紙作為常女士信神的證據,判處常女士勞教一年零三個月,並押送到長春市女子勞動教養所服刑。

2009年2月12日,常女士期滿釋放。

常女士因傳福音第三次被抓遭法院判刑三年

2012年12月12日,常女士與三名基督徒在通遼市傳福音,再次被警察強行抓捕。

到派出所後,警察主要針對「信神書籍從哪裡來的,誰是帶領,聚會點在哪兒」等問題對常女士四人審訊,終無果。警察氣急敗壞地說:「你們知不知道信全能神是共產黨不允許的?」一基督徒聽後極力反駁,被警察連搧三記耳光。

因常方是第三次因信神被抓,經法院開庭審理,常女士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常女士在遼源市某看守所關押了八個月,於2013年8月13日,被押往吉林省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警察為使常女士否認神,多次給常女士洗腦,未得逞。

2015年12月11日,常女士刑滿釋放。

相關内容

赤峰市一基督徒因傳福音被警方抓捕並判三年勞教

家住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唐小華(女,時年44歲)因傳福音被警方獲悉。 2003年6月3日早上7時許,唐女士還未起床,市國保大隊的3名警察強行闖入她的家中,將唐女士抓捕至國保大隊審訊。 在審訊室,警察喝問唐女士:「你是怎麼信神的?是誰傳你的?姓什麼?家住哪兒?你們是…

德惠市一基督徒被警察跟蹤抓捕並判勞教三年

2003年3月12日下午3時許,家住吉林省德惠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齊繼國(男,53歲)在吉林市一住宅樓處被跟蹤已久的省公安廳的六七名警察強行抓捕,並被直接押送到吉林省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在所裡,省公安廳的幾名警察對齊先生展開審訊,逼問道:「你們的帶領是誰?名字叫什麼?」齊先生說不…

松原市兩名基督徒因傳福音被警察抓捕並勞教三年

2003年4月13日上午8時許,家住吉林省松原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馮超(男,時年32歲)和張磊(男)在松原市某縣一福音對象家傳福音,因惡人舉報,被聞訊趕來的警察強行抓捕,並被押送到當地派出所。 一進派出所,警察分別給馮先生二人戴上手銬並搜身,但沒有搜到一本信神書籍。隨即警察將二…

宜春市一基督徒因信神兩次被抓 其中一次被勞教三年

傅琳(化名),女,34歲,江西省宜春市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4年9月4日晚上8點多,傅琳正在一基督徒家,因惡人舉報,四名警察突然闖入,並在屋內四處搜查,搜出一台CD播放器、兩本信神書籍、180多元錢全部沒收。隨後,警察將傅琳和另一基督徒銬押至派出所。 在審訊室內,警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