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一基督徒被抓後遭警察毒打且被判刑三年
張慧瑩(化名),女,50歲,家住四川省遂寧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4年2月29日,張慧瑩正在一基督徒家聚會。警察突然手持衝鋒槍破門而入,將張慧瑩等三名基督徒摁倒在地。接著,警察不由分說便開始到處翻箱倒櫃地搜查,將搜出的信神書籍和400元現金全部沒收。隨後,警察將張慧瑩等…
常方,女,時年38歲,吉林省遼源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近十年時間,常女士連遭到中共三次抓捕、判刑,累計刑期長達六年之久。
常女士因傳福音首次被抓捕、勞教
2003年4月26日,常方與基督徒趙敏在遼源市給一名宗派信徒傳福音時,被惡人舉報。遼源市某鄉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聞訊趕到。警察從常女士二人車子裡翻出信神書籍後,強行將她們押到派出所。隨後,警察又將兩人押至看守所。
次日,一名警察登記了兩名基督徒的個人信息後審問道:「你們來這裡是不是傳福音?你們的信神書籍是哪裡來的?」常女士均未正面回答,審訊無果。在看守所關押兩個月後,警察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判處常女士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後常女士被押往長春市女子勞動教養所。
2004年9月5日,常女士被釋放。期間常女士的家人被警察勒索四千元錢。釋放時,警察警告道:「回去別信神了,要信到三自大教堂去信,那是國家允許的,再信全能神還得抓你。」趙敏的情況不詳。
常女士再次被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2007年11月12日晚上10時許,常女士正準備休息,突然兩名警察闖進屋,強行將常女士押到一鄉派出所,後又轉押至看守所。
到看守所羈押期間,警察闖入常女士家中抄家,只翻出一張常女士寫字時留下印記的紙。之後,警察以這張帶有印記的紙作為常女士信神的證據,判處常女士勞教一年零三個月,並押送到長春市女子勞動教養所服刑。
2009年2月12日,常女士期滿釋放。
常女士因傳福音第三次被抓遭法院判刑三年
2012年12月12日,常女士與三名基督徒在通遼市傳福音,再次被警察強行抓捕。
到派出所後,警察主要針對「信神書籍從哪裡來的,誰是帶領,聚會點在哪兒」等問題對常女士四人審訊,終無果。警察氣急敗壞地說:「你們知不知道信全能神是共產黨不允許的?」一基督徒聽後極力反駁,被警察連搧三記耳光。
因常方是第三次因信神被抓,經法院開庭審理,常女士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常女士在遼源市某看守所關押了八個月,於2013年8月13日,被押往吉林省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警察為使常女士否認神,多次給常女士洗腦,未得逞。
2015年12月11日,常女士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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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瑩(化名),女,50歲,家住四川省遂寧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4年2月29日,張慧瑩正在一基督徒家聚會。警察突然手持衝鋒槍破門而入,將張慧瑩等三名基督徒摁倒在地。接著,警察不由分說便開始到處翻箱倒櫃地搜查,將搜出的信神書籍和400元現金全部沒收。隨後,警察將張慧瑩等…
2003年4月15日早上6時許,吉林省吉林市某派出所的四五名警察以「查戶口」為由闖入該鎮一居民家中,將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楊華(女,42歲,吉林省磐石市人)、劉玉霞(女,45歲)等三名基督徒強行抓捕至派出所。期間,警察沒收了她們的信神書籍及光盤。 上午8時許,在派出所內,三名基督徒遭…
2012年12月27日上午10點左右,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劉輝(男,25歲,山東菏澤市人)、任重(男,34歲)、岳鵬(男,40多歲)、沙超(男,50歲左右),四人在去外地聚會的路上被警察抓捕,一起被抓的還有另外兩名接他們的基督徒(一人僥倖逃脫)。隨後,警察將劉輝等五人押至福建省石獅…
2015年6月的一天下午,全能神教會基督徒羅倩陽(女,51歲)和靖雯(女,26歲)在天津市某區基督徒小劉家聚會時,被警察抓捕,押到當地派出所。 在針對信神之事審訊未果、強行進家搜查無獲的情況下,將羅倩陽強制拘留一個月後釋放。羅倩陽剛釋放四天,警察再次闖進她家,將她抓捕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