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一基督徒十年連遭三次抓捕 共被勞教、判刑長達六年之久

2018年08月17日

常方,女,時年38歲,吉林省遼源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近十年時間,常女士連遭到中共三次抓捕、判刑,累計刑期長達六年之久。

常女士因傳福音首次被抓捕、勞教

2003年4月26日,常方與基督徒趙敏在遼源市給一名宗派信徒傳福音時,被惡人舉報。遼源市某鄉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聞訊趕到。警察從常女士二人車子裡翻出信神書籍後,強行將她們押到派出所。隨後,警察又將兩人押至看守所。

次日,一名警察登記了兩名基督徒的個人信息後審問道:「你們來這裡是不是傳福音?你們的信神書籍是哪裡來的?」常女士均未正面回答,審訊無果。在看守所關押兩個月後,警察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判處常女士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後常女士被押往長春市女子勞動教養所。

2004年9月5日,常女士被釋放。期間常女士的家人被警察勒索四千元錢。釋放時,警察警告道:「回去別信神了,要信到三自大教堂去信,那是國家允許的,再信全能神還得抓你。」趙敏的情況不詳。

常女士再次被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2007年11月12日晚上10時許,常女士正準備休息,突然兩名警察闖進屋,強行將常女士押到一鄉派出所,後又轉押至看守所。

到看守所羈押期間,警察闖入常女士家中抄家,只翻出一張常女士寫字時留下印記的紙。之後,警察以這張帶有印記的紙作為常女士信神的證據,判處常女士勞教一年零三個月,並押送到長春市女子勞動教養所服刑。

2009年2月12日,常女士期滿釋放。

常女士因傳福音第三次被抓遭法院判刑三年

2012年12月12日,常女士與三名基督徒在通遼市傳福音,再次被警察強行抓捕。

到派出所後,警察主要針對「信神書籍從哪裡來的,誰是帶領,聚會點在哪兒」等問題對常女士四人審訊,終無果。警察氣急敗壞地說:「你們知不知道信全能神是共產黨不允許的?」一基督徒聽後極力反駁,被警察連搧三記耳光。

因常方是第三次因信神被抓,經法院開庭審理,常女士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常女士在遼源市某看守所關押了八個月,於2013年8月13日,被押往吉林省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警察為使常女士否認神,多次給常女士洗腦,未得逞。

2015年12月11日,常女士刑滿釋放。

灾難陸續降下,主再來的預言已經應驗,你想迎接到主得着進天國的機會嗎?誠邀渴慕主顯現的你參加我們的網上聚會,幫你找到路途。點擊按鈕與我們聯繫。

相關内容

玉溪市一基督徒因信神被中共抓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

張梅,女,54歲,家住雲南省玉溪市,是全能神教會一名基督徒。 2007年9月20日上午11點,張梅在聚會所聚會時,八名警察闖進屋內,沒收了基督徒的信神書籍,並給張梅等人照相後強行將她押到公安局。 到了該局,警察強迫張梅在一張不知內容的材料上簽字,就「信神書籍從哪裡來的,怎麼與教會…

商丘市一基督徒因傳福音被抓遭毒打 並被非法判刑三年

趙永志,男,時年53歲,家住商丘市,是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 2012年12月7日上午10點多,趙永志在虞城縣傳福音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抓捕,下午4點左右,被轉押至縣公安局。 在公安局,警察將趙永志銬在審訊椅上,當地派出所所長拿著從他身上搜出的筆記本說:「這個本子上的人是誰?家住在…

赤峰市一基督徒因傳福音被警方抓捕並判三年勞教

家住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唐小華(女,時年44歲)因傳福音被警方獲悉。 2003年6月3日早上7時許,唐女士還未起床,市國保大隊的3名警察強行闖入她的家中,將唐女士抓捕至國保大隊審訊。 在審訊室,警察喝問唐女士:「你是怎麼信神的?是誰傳你的?姓什麼?家住哪兒?你們是…

一基督徒在聚會時被抓 判刑三年半

馬軍(化名),男,26歲,河南省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5年9月的一天,馬軍和三名基督徒在廣東省某市聚會時被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察從馬軍身上搜到身分證、514元人民幣、手錶、歐元四萬元整、存儲卡一張等物品。次日,馬軍被刑事拘留,於同年10月被執行逮捕,羈押於看守所。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