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家三口因信神被捕 母子被判刑四年
2015年12月的一天,家住安徽省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馬雲(男,55歲)、李霞(女,53歲)、馬強(男,31歲)(均化名)一家三口剛起床,當地派出所八名警察突然闖入,未出示任何證件就到處亂翻,抄走若干本信神書籍、四台MP5播放器、三台電腦、一部投影機、一台複印機、一張銀行卡(卡內有6萬5千元錢)、一張30萬元的票據、19萬5千元現金。隨後,警察將馬雲一家三口強行押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拿出寫有30萬元的票據,逼問馬雲一家三口錢放在哪兒了,審訊無果。當晚11點,警察把馬雲父子帶到看守所,李霞被押送到另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裡,警察一再逼問馬強教會錢財及信神的情況,又引誘他只要說出錢的下落,再寫悔過書就放他回家。警察見其不說,就對他一陣拳打腳踢。半個多月後,派出所與國保大隊共五個警察押著馬雲到他家裡再次抄家,將30萬元教會錢款全部擄走(未歸還),隨即又把馬雲帶到了看守所。
2016年3月,馬雲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110天,交了罰金5000元後取保候審,李霞和馬強各被處罰金1萬元。
2016年11月,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李霞母子二人有期徒刑四年,之後將二人押至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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