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一基督徒十年連遭三次抓捕 共被勞教、判刑長達六年之久
常方,女,時年38歲,吉林省遼源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近十年時間,常女士連遭到中共三次抓捕、判刑,累計刑期長達六年之久。 常女士因傳福音首次被抓捕、勞教 2003年4月26日,常方與基督徒趙敏在遼源市給一名宗派信徒傳福音時,被惡人舉報。遼源市某鄉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聞訊趕到…
2015年12月的一天,家住安徽省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馬雲(男,55歲)、李霞(女,53歲)、馬強(男,31歲)(均化名)一家三口剛起床,當地派出所八名警察突然闖入,未出示任何證件就到處亂翻,抄走若干本信神書籍、四台MP5播放器、三台電腦、一部投影機、一台複印機、一張銀行卡(卡內有6萬5千元錢)、一張30萬元的票據、19萬5千元現金。隨後,警察將馬雲一家三口強行押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拿出寫有30萬元的票據,逼問馬雲一家三口錢放在哪兒了,審訊無果。當晚11點,警察把馬雲父子帶到看守所,李霞被押送到另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裡,警察一再逼問馬強教會錢財及信神的情況,又引誘他只要說出錢的下落,再寫悔過書就放他回家。警察見其不說,就對他一陣拳打腳踢。半個多月後,派出所與國保大隊共五個警察押著馬雲到他家裡再次抄家,將30萬元教會錢款全部擄走(未歸還),隨即又把馬雲帶到了看守所。
2016年3月,馬雲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110天,交了罰金5000元後取保候審,李霞和馬強各被處罰金1萬元。
2016年11月,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李霞母子二人有期徒刑四年,之後將二人押至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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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方,女,時年38歲,吉林省遼源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近十年時間,常女士連遭到中共三次抓捕、判刑,累計刑期長達六年之久。 常女士因傳福音首次被抓捕、勞教 2003年4月26日,常方與基督徒趙敏在遼源市給一名宗派信徒傳福音時,被惡人舉報。遼源市某鄉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聞訊趕到…
張立,男,65歲,河南省開封市人,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2月10日,張立到派出所看望因傳福音被抓的基督徒時,被警察認為是帶領,被強行鎖到老虎凳上審訊。後警察又把張立押至拘留所,沒收了他身上的500元錢和身分證。 三四天以後,張立又被轉押至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關押四個月後…
2009年4月5日下午3點多,湖南省某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陳紅英(化名,女,42歲)與鄭勇(化名,男,46歲)正在街頭說話時,國保大隊的三名警察衝上前將二人抓捕,連同陳紅英的單車(單車包裡有一部手機、兩張光碟)一同押到公安局。 4月6日,警察針對個人信息及信神傳福音的事連續審訊…
2012年3月13日下午兩點左右,甘肅省白銀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小段(化名,女,46歲)和一基督徒正在家中,十幾名警察以查戶口的名義闖入後,在屋內翻箱倒櫃大肆搜查,搜出14萬元教會錢財、信神書籍、MP5播放器等(全部沒收),隨後,強行將小段及另一名基督徒押至派出所。 第二天,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