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一基督徒被抓釋放後又遭誘捕 無故被勞教三年
2004年1月12日下午3點,山西省長治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關曉穎(女,42歲)和劉思敏(女,50多歲)(均化名)去該市一宗派信徒家傳福音,被他們舉報,隨後宗派帶領及五名信徒將關曉穎、劉思敏圍堵並強行押送到公安局。
公安局內,警察審訊關曉穎時,一警察搧了她六個耳光,在其頭部連擊數拳,又在她小腿上連踢四下,逼她說出信神之事,關曉穎均保持沉默。當晚7點,當地公安局通知關曉穎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警察將她押回本地。
次日上午9點,政保科科長、副科長和一警察繼續審問關曉穎,無果後便氣急敗壞地定罪道:「你們信的全能神是被國家定罪的!」晚上7點,兩名警察把關曉穎押至本鎮派出所,並通知關曉穎所在村的村主任和她丈夫,命令他們寫下「保證讓關曉穎一年之內不離開本地」的擔保書,才於1月13日晚將關曉穎釋放。
關曉穎以為這件事到此為止,沒想到同年11月17日下午6點,她正在家做飯,該縣的政保科科長、副科長和當地鎮派出所所長等人開警車再次來到她家,政保科科長誘騙她說:「你這已快一年了,去派出所辦個手續就沒事了。」
到派出所後,政保科科長和副科長卻對關曉穎說:「我們給你找了一份『工作』(意指被勞教),去學裁縫,讓你丈夫把被褥拿來。」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況下就將關曉穎拘留。
次日早上7點,關曉穎被送往太原市一勞教所勞教三年。
2007年4月27日,關曉穎期滿釋放。
一起被抓的基督徒劉思敏被罰款200元錢(無收據),於當天下午5點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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