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一基督徒因傳福音被抓 判刑3年
2012年12月14日下午1時許,家住內蒙古赤峰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趙麗(女,時年31歲)在遼寧省阜新市傳福音時,被聞訊而至的兩名警察抓捕到當地派出所。
在所內,警察將趙麗帶到一房間,勒令她手拿傳福音資料拍照。警察登記她的個人信息後,又審問其信神之事和帶領的信息,審問至晚上11時許,無果。午夜12時許,警察將趙麗押至阜新市看守所。
一進監室,獄警就強行對趙麗進行裸體搜身,連續三天沒讓她吃飯,且勒令她只穿內衣內褲坐在窗戶前吹冷風。當時正值數九寒天,飢寒、羞辱使趙麗身心備受摧殘,監室的犯人還像踢皮球一樣毆打趙麗,而管教對此置若罔聞。趙麗心臟病發作,高燒達39.8度,頭痛難忍,還被要求勞作。最後,法院告知趙麗被判3年有期徒刑。
2014年5月20日,趙麗被押到遼寧省瀋陽市女子監獄服刑,於2015年12月14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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