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一基督徒因信神兩次被抓 其中一次被勞教三年
傅琳(化名),女,34歲,江西省宜春市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4年9月4日晚上8點多,傅琳正在一基督徒家,因惡人舉報,四名警察突然闖入,並在屋內四處搜查,搜出一台CD播放器、兩本信神書籍、180多元錢全部沒收。隨後,警察將傅琳和另一基督徒銬押至派出所。
在審訊室內,警察用鐵鏈把傅琳的雙腳銬上,對其個人身分信息和信神之事進行審問,見她不說警察惱羞成怒用電警棍打她,次日晚,將其押至看守所。在看守所,傅琳被警察提審五次,均無果。警察威脅說:「你不說我們照樣判你幾年。」
傅琳在看守所被關押四個月後,警察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罪名判她三年勞教。2005年2月,將其送往勞教所,期滿釋放。
2015年5月26日晚上8點半,傅琳和三名基督徒在當地一出租房商量教會事宜,三名警察以查戶口為名踹門而入,到處亂翻,翻到幾本信神書籍後將四人帶到派出所。次日,國保局的人再次去抓捕現場,搜出多本信神書籍、一台電腦、150多元現金。之後,警察針對基督徒個人及教會信息進行審訊,無果,於當晚將三名基督徒釋放,傅琳於次日早上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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