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8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遭重判7至9年
2025年6月26日,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6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中共法院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7年至9年不等,并均被處以罰金。判决結果如下: 林青,女,35歲,被重判有期徒刑9年,被處以罰金4萬元人民幣; 伊麗,女,59歲,被重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被處以罰金3萬…
李志強(化名),男,時年48歲;張俊峰(化名),男,時年39歲,均是浙江省杭州市人,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7年7月的一天下午3點多,李志強和張俊峰正在杭州市一出租房裡商量教會事情。三四名便衣警察突然闖進房間,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下,將李志強兩人抓捕。警察把房間翻了個底朝天,沒收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檯式電腦、MP4播放器、一基督徒的現金2000多元、身分證、銀行卡、1萬元的存單等物品。後將李志強兩人強行押至看守所。
7月11日,中共警察將張俊峰的拘留證送到張俊峰的村委會後,家人才得知張俊峰因信全能神被中共警察抓捕,被關押在看守所。
8月2日,警察到張俊峰家搜查,給每個房間拍照,電腦裡的一張卡被搜去,警察認定張俊峰是教會帶領。
8月,警察還把張俊峰的姐姐、姐夫叫到富陽市某鎮派出所問話,盤問他們張俊峰及家人信神情況,無果。張俊峰家人從問話筆錄中看到中共給張俊峰扣以「信邪教」罪名。
8月8日下午5時,檢察院批准了逮捕張俊峰的文書,並打電話給張俊峰的母親,讓她送衣服、錢給張俊峰。截至2018年4月20日,張俊峰母親共五次到看守所給張俊峰送錢、送衣物,警察不允許他們母子見面。
自2017年7月2日李志強和張俊峰被抓捕後,截至2018年4月20日,已經被關押9個月零18天,仍被關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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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6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中共法院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7年至9年不等,并均被處以罰金。判决結果如下: 林青,女,35歲,被重判有期徒刑9年,被處以罰金4萬元人民幣; 伊麗,女,59歲,被重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被處以罰金3萬…
2003年8月16日,家住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的基督徒謝和麗(女)在興安盟某村傳福音時被當地警察抓捕,並被押送到烏蘭浩特市公安局。 在局裡,兩名警察對謝女士審問道:「帶領是誰?教會裡還有誰?信神書籍是從哪裡來的?」謝女士答:「不知道。」警察氣得上去就用手砍謝女士後背,並用手銬將其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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