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殘疾基督徒遭中共非法重判六年半
李秀(化名),女,生于1986年,福建省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她自幼患小兒麻痹,兩腿長度相差10厘米,無法正常行走,必須依靠拐杖和腿部支具才能生活自理。2024年11月2日,李秀因信神被中共抓捕,并因其是教會帶領遭重判六年六個月。 2024年11月2日,李秀在親戚家被中共警察抓捕。據…
李志強(化名),男,時年48歲;張俊峰(化名),男,時年39歲,均是浙江省杭州市人,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7年7月的一天下午3點多,李志強和張俊峰正在杭州市一出租房裡商量教會事情。三四名便衣警察突然闖進房間,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下,將李志強兩人抓捕。警察把房間翻了個底朝天,沒收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檯式電腦、MP4播放器、一基督徒的現金2000多元、身分證、銀行卡、1萬元的存單等物品。後將李志強兩人強行押至看守所。
7月11日,中共警察將張俊峰的拘留證送到張俊峰的村委會後,家人才得知張俊峰因信全能神被中共警察抓捕,被關押在看守所。
8月2日,警察到張俊峰家搜查,給每個房間拍照,電腦裡的一張卡被搜去,警察認定張俊峰是教會帶領。
8月,警察還把張俊峰的姐姐、姐夫叫到富陽市某鎮派出所問話,盤問他們張俊峰及家人信神情況,無果。張俊峰家人從問話筆錄中看到中共給張俊峰扣以「信邪教」罪名。
8月8日下午5時,檢察院批准了逮捕張俊峰的文書,並打電話給張俊峰的母親,讓她送衣服、錢給張俊峰。截至2018年4月20日,張俊峰母親共五次到看守所給張俊峰送錢、送衣物,警察不允許他們母子見面。
自2017年7月2日李志強和張俊峰被抓捕後,截至2018年4月20日,已經被關押9個月零18天,仍被關押在看守所。
李秀(化名),女,生于1986年,福建省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她自幼患小兒麻痹,兩腿長度相差10厘米,無法正常行走,必須依靠拐杖和腿部支具才能生活自理。2024年11月2日,李秀因信神被中共抓捕,并因其是教會帶領遭重判六年六個月。 2024年11月2日,李秀在親戚家被中共警察抓捕。據…
吳兆琴,女,62歲,家住吉林省白山市,是一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5年6月11日中午12時許,吳兆琴正在家中做飯,突然闖進七八名警察,不容分說將她家中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檯式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攝像機、兩台平板電腦、五台MP5播放器、多張TF卡、移動硬盤、信神書籍全部沒收,…
2003年4月13日上午8時許,家住吉林省松原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馮超(男,時年32歲)和張磊(男)在松原市某縣一福音對象家傳福音,因惡人舉報,被聞訊趕來的警察強行抓捕,並被押送到當地派出所。 一進派出所,警察分別給馮先生二人戴上手銬並搜身,但沒有搜到一本信神書籍。隨即警察將二…
2012年5月15日傍晚,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劉強(男,29歲)、宋芳(女,37歲)等十一名基督徒傳完福音準備回家,走到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某高速公路時,被數十輛警車攔截、包圍。警察強行給十一人戴上手銬、黑頭套後,推上警車押至該市某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在國保大隊內,警察將他們關進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