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 重判三年
柯月玉(化名),女,45歲,江西省吉安市人,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4年2月23日,柯月玉在路上打電話被警察監控,四名警察強行將其抓捕並帶到某派出所。警察從柯月玉的身上搜出一張福音資料、手機,又從她的包裡搜出一本筆記本與證件等。警察惡狠狠地審問柯月玉手機上的號碼是誰打的,筆記本裡有沒有基督徒的號碼。審訊無果。
警察三次提審柯月玉,沒獲取到想要的信息,就打電話誘騙柯月玉丈夫勸她出賣基督徒,未果。警察氣沖沖地指著柯月玉說:「你就等著判刑吧!」說完又將柯月玉押回牢房。
2004年3月26日,法院下發判決書,以「信邪教」為罪名重判柯月玉三年有期徒刑。
2004年4月28日,柯月玉被押進某女子監獄。
2004年2月23日至2007年6月18日,服刑期間,因獄警定的任務(網鞋面、鞋面、手鏈、做花)柯月玉完不成,每個月都要加七到八天的刑期。最後,柯月玉被多加了三個多月的刑期。
2007年6月18日,柯月玉才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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