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一基督徒因信神被判刑三年且不許上訴
果佳荷,女,時年42歲,家住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是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
2003年6月16日上午,兩名便衣警察闖進果佳荷的家裡,強行將其抓捕到縣公安局。當時,共有八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先後被捕。
審訊時,刑警隊長對果佳荷的回答不滿意,便對她進行毆打,並給果女士加緊手銬,銬了她25個小時,期間不讓坐不讓睡。
6月17日,警察將果佳荷押至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果女士鼻子大流血,所長非但不管還揮手打果女士耳光。
11月14日早上,果女士鼻子又開始出血,15日又出了七八次,鼻口還出血了四次。因失血量過多,當時果女士意識模糊,記憶力嚴重減退。即便如此,警察仍將果女士五花大綁,並在她胸前掛上寫有自己名字的大牌子,押到車上遊街。
12月29日,果女士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果女士的家人為她上訴,法院根本不受理,並挑撥果女士的丈夫與果女士離婚。
2004年4月1日,果佳荷被押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服刑。
果佳荷刑滿釋放後得知,丈夫已經和別人結婚,母親因她被抓判刑之事傷心過度,患病去世。只因信神被中共逼得家破人亡,令果女士痛不欲生。果佳荷釋放後仍處於警察的監視之中。
即便如此,警察仍未放過果佳荷。2007年,北票市警察又多次去找果佳荷,對其監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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