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一基督徒被警察抓捕、勞教 強迫二十四小時勞動留下後遺症

2018年07月23日

王芳(化名),女,52歲,吉林省四平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

2006年6月1日中午12點左右,基督徒王芳一家人正準備吃中午飯,遭惡人舉報,突然闖入四名男警,出示工作證後便到處搜查,把王芳家翻得一片狼藉。警察沒有搜到任何信神物品,就把王芳的幾張筆記和幾本《聖經》拿走,並將王芳夫婦倆(王芳丈夫已於2016年離世)戴上手銬押到公安局。

到公安局後,王芳被帶進一間黑屋子裡,警察三番五次追問王芳:「你說不說?你傳了幾個呀,傳誰了?」審訊無果。王芳聽到隔壁的房間傳來她丈夫被警察打罵、折磨的慘叫聲,王芳心裡憤恨不已,卻無能為力。隨後王芳被帶到另一間屋子裡,見到她丈夫被打得鼻孔出血。警察拿著上面寫著褻瀆神的材料要王芳簽字,遭拒絕。警察見詭計未得逞,又拿了一張白紙欺哄、誘騙王芳說:「你在這紙張底下簽上名,就送你回家,現在外面都天黑了,都6點了,你孩子自己在家。」天真的王芳信以為真,就簽了白紙,警察陰謀得逞後不顧王芳質問,仍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將王芳送到拘留所。期間,警察告訴王芳:「你知道那幾天到你們家喝豆漿的那人是誰嗎?那是國保大隊的,跟你家送電話機,裡面裝了竊聽器。」

拘留期間,王芳要求打電話回家讓其婆婆照顧孩子,警察便藉機勒索王芳家人700元,並一週安排兩次對其進行教育、洗腦。拘留期間,警察三次提審王芳之前的問題,第三次提審時,警察直接拿文件讓王芳簽字,定罪王芳信了「東方閃電」,擾亂社會治安等,王芳拒絕。警察說:「你不簽我們也要判你了!」王芳在拘留所十七天後,於2006年6月17日被送到勞教所關押一年。

到了勞教所,管教讓王芳簽背叛神的「三書」,管教咄咄逼人,對著王芳怒吼道:「你簽不簽?要你簽你就簽!」王芳拒不簽字。勞教期間,王芳每天幾乎二十四小時都坐著做細活,一批接一批的貨總忙不完,在高壓的勞動量中,王芳的視力明顯下降,腰椎間盤突出幾節。因長期沒有活動,導致王芳兩條腿的下半截骨頭疼痛、麻木,至今留下後遺症。

刑滿釋放後,王芳夫婦被迫無奈把老家房子賣掉,搬到別處去。據知情人透露:王芳夫婦搬走後,警察還上門找他們,並喬裝打扮多次暗查王芳家,王芳夫婦因著中共的監視無法正常聚會盡本分,再次被迫離家,有家難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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