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基督徒遭到警察酷刑、勞教三年 每天承受超負荷無償勞役
肖麗(化名),女,43歲,家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
2003年3月17日下午,肖麗在克拉瑪依市一車站剛下車,和另一基督徒準備去聚會所,四名彪形大漢(便衣警察)突然躥出來,其中兩人撲向肖女士,將其按倒在地,強行塞進一輛小轎車裡,押到公安局。在該局辦公室,警察二話不說便將肖女士強行打上反背銬,肖女士頓時感到兩隻胳膊像要被撕裂一般鑽心地痛。20分鐘後,警察打開手銬,肖女士的雙手被銬得發青。警察就肖女士的個人信息及信神事宜對其審訊,未果。警察又給肖女士打上反背銬,30分鐘後才停止用刑,致使肖女士的雙手黑青,手腕被銬爛,雙手大拇指麻木(長達一年沒有知覺)。刑訊無果後,警察將肖女士鎖進地下室的一個大鐵籠裡,於午夜1時30分左右押至看守所。羈押期間,警察共提審肖女士六次,拿著照片令她辨認基督徒,逼迫其出賣教會,恐嚇說若不交代教會情況就要被判幾年徒刑,並三天三夜令肖女士罰站,不許睡覺,肖女士一閉眼睛,警察就令她學兔子跳,肖女士被折磨得雙腿浮腫,精神恍惚,極度疲憊。提審最終無果。
肖女士被關押近一個月時,還是零口供,警察便強迫肖女士在一份因身分不明的延長拘留單上簽字(此時,肖女士的個人信息警方已經獲悉),後編造了許多假證人、假物證,並以信全能神為由,判處肖女士三年勞教,押送至女子勞教所。勞教期間,警察經常以「老闆急需要活」為由要求肖女士等人晚上加班至次日凌晨兩三點或早上五六點,早上七點起床繼續幹活。如此超負荷、高強度的勞動任務致使肖女士身心疲憊、頭昏腦脹、神志不清。2006年2月,肖女士刑滿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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