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一六旬基督徒被警察抓捕、勞教 每天21小時超負荷勞役
2003年8月15日早上,江蘇省姜堰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李強(化名,男,60歲)正準備吃飯,八九名警察突然闖進他家,不由分說就將他挾持上車帶到本鎮一賓館。警察就「給多少人傳福音了?帶領是誰?」等問題對他審訊,未果。第二天將他押到了看守所。一個月後,他又被轉到拘留所,拘留了20天…
李紅(化名),女,1972年出生,安徽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2013年,李紅被中共當局抓捕判刑4年,因在監獄内受到獄警的虐待,且被迫完成超額勞動量,致使她身患多種病症,現在仍靠藥物控制。
2013年1月16日晚9點左右,李紅與兩名基督徒在一基督徒家聚會,派出所10多個警察將該基督徒家整棟樓包圍,挨家挨户搜查。搜到該基督徒家時,警察强迫其打開門,五六個警察衝進來將李紅强行抓捕至公安分局。
審訊時,警察為了得到教會信息,命李紅坐在老虎凳上,朝她猛扇一耳光,咬牙切齒地用皮鞋尖踩碾她的脚,李紅疼痛難忍,不住地慘叫。警察連審24小時不許李紅睡覺,審訊無果,警察將李帶到看守所羈押。兩個多月後,國保大隊隊長拿着上層帶領的照片讓李紅指認,李不從,警察便輪班審訊她60多個小時,三天兩夜没讓她睡覺。
2014年8月14日,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李紅有期徒刑4年,并將她押到女子監獄服刑。
服刑期間,警察為逼李紅放弃信仰,强行灌輸無神論、進化論思想理論,對其長達三個月的洗腦,并讓一女犯强行按住她的手在背叛神的决裂書和弃絶書上簽了字。幾天後,又强迫她在背叛神的認罪書、悔罪書、揭批書上簽字。李紅堅决不簽,獄警罰她從早上9點站到傍晚5點,中午不給她飯吃,還指使犯人輪流看守不許她睡覺,用不堪入耳的話辱駡她,折磨了40多天。身心雙重的摧殘令李紅極度痛苦。
4年服刑期間,李紅還被强制超負荷勞動,早上7點到車間幹活(給衣服上領子),必須完成300件的任務,完不成就要被罰不許睡覺、不許吃飯。長期超負荷的勞動,使李紅感到身心交瘁,痛苦難言。
2017年1月,李紅刑滿獲釋。李紅回家後,警察還對其實施監視居住,命她每月到居委會報到。4年的牢獄生活,使李紅落下了膽結石、膽囊炎的疾病,還患上了慢性淺表性胃炎、十二指腸潰瘍,因病情加重,至今只能靠藥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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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5日早上,江蘇省姜堰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李強(化名,男,60歲)正準備吃飯,八九名警察突然闖進他家,不由分說就將他挾持上車帶到本鎮一賓館。警察就「給多少人傳福音了?帶領是誰?」等問題對他審訊,未果。第二天將他押到了看守所。一個月後,他又被轉到拘留所,拘留了20天…
丁力,女,34歲,家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是一名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 2003年6月28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一名男警來到丁力家,以「所長有事要問」為由將丁女士帶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會議室,警察就信神之事審問丁女士,並定罪道:「你信的全能神,也叫實際神,就是國家打擊定罪…
2000年3月18日下午1點多,方志冬(化名,男,51歲)和六名基督徒在一基督徒家裡聚會,突然衝進來兩名警察(門外還有好幾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對基督徒們進行全身搜查。警察將從方志冬身上搜出的一部BB機、放音機、身分證和兩百元錢並信神書籍全部抄走,隨後將方志冬等七名基督徒押至…
秦玲(化名,女,41歲)家住甘肅省,是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2011年10月14日上午9時許,秦玲去蘭州市一基督徒家的途中被警察跟蹤。秦女士剛進接待家,國保大隊隊長、派出所所長等六名警察隨即一窩蜂趕到,一行人未出示任何證件便在屋內到處亂翻,屋內一片狼藉,他們將搜出的信神書籍和光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