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毒打、作假證 基督徒被致殘、判刑
于慧(化名),女,1963年出生于重慶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2012年12月,于慧因傳福音被中共抓捕,遭拳打脚踢、頭撞地,導致她右腦麻木,右眼視力下降,記憶力嚴重衰退,落下終身殘疾。
2012年12月14日上午,于慧在菜市場傳福音時,被派出所所長等4個警察抓捕并没收傳福音資料,所長猛推于慧一掌,扇其一耳光,一把抓住她的頭髮摁在車底板上,她的臉被抓出一道血痕。警察强行將于慧押至派出所,没收她的兩枚戒指、一個銀鐲子、兩部手機。
警察把于慧銬在老虎凳上,所長和一警察左右開弓狠扇其耳光,又對其他警察説:「給老子使勁打!」于慧被打得頭昏腦脹。
中午12點,6個警察輪番審訊于慧,一警察將于慧的雙手反銬,拉着馬牙銬來回拽,一脚將她踢跪在地上,幾個警察朝她後腰、臀部、大腿連踢數脚,于慧被踢得無法站立。接着,一警察把她拽起來,另一警察挽住于慧的頭髮往地上猛拽,于慧的頭「砰」的一聲撞在地上,險些暈死過去。警察又拽着于慧的頭髮使勁往上扯,于慧的頭皮和骨頭像被撕開了一樣疼。該警察還用穿着皮鞋的脚朝她頭部使勁踢了一脚,導致于慧的頭部至今還有鷄蛋大的硬塊,右腦麻木,右眼視力下降,記憶力嚴重衰退。警察又從于慧背後踢其小腿,于慧一下子跪在地上。警察將她的手銬使勁往上提拉,持續了3分鐘,銬齒陷進肉裏,于慧感到鑽心的痛。警察見于慧站不起來,一脚踢在她的右手背上,致其右手至今都痛、發軟,無法用力。
晚上10點,警察將于慧押至看守所羈押。
2013年5月31日,法院開庭審理于慧的案件,警察找了幾十個人作假證,給于慧扣上「擾亂社會治安罪」并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
2013年6月13日,于慧家人托關係,花了6萬元人民幣,于慧才獲釋。
因受中共警察的暴打,于慧回家後花費近萬元的醫療費。現今她雙手麻木,無法幹重活,手上提點東西走路心跳就急劇加快,心口疼痛;頭皮麻木,反應遲頓,記憶力嚴重下降,天氣一變化頭就疼痛。于慧已經喪失了勞動力,幾乎成了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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