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遭酷刑折磨致面肌痙攣
林芳(化名:柯梅),女,時年45歲,陝西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2月14日,林芳與5名基督徒正在傳福音,8個便衣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强行將他們圍捕并押至當地派出所。
派出所所長審訊道:「教會帶領是誰?教會的錢款在哪兒?你們有多少接待家庭?」見林芳没有回答,一把抓住她的頭髮使勁將她往墻上撞了兩下,林芳暈倒在地。另一男警定罪林芳傳福音是擾亂社會治安,是反國家、反社會,林芳申辯説:「我們只是信神傳福音,并没有做什麽違法的事。」警察見狀,揪住林芳的頭髮猛地往左側拽,同時抄起十幾本打印的小册子照其右眼、太陽穴、右耳狠勁抽打,打到第六下時,林芳感到右耳及腦子裏像過飛機一樣轟轟作響,兩隻眼睛疼得睁不開,右眼和右臉又抽又跳。警察强令林芳睁開眼睛,并用手拽住其右眼皮往上額方向狠勁扯拽,又喝令其跪下照相,因林芳兩腿發抖酸軟無力,動作緩慢,張某穿着皮鞋照其小腿上狠踢幾下,疼得林芳渾身打顫、冒冷汗,跪地一刻鐘後,林芳的左眼才慢慢睁開,右眼睁不開。林芳的兩條小腿上有6cm長的瘀血塊,疼痛難忍,没法活動,六天後才能慢慢走路(出獄一個月後雙腿才逐漸好轉)。
之後,林芳先後被帶到另一派出所審訊,因審訊無果就把林芳放到院子裏受凍。次日凌晨3時許,警察以「非法信邪教組織擾亂社會治安罪」將林芳押送到看守所拘留15日。
林芳回家後,嘴、右臉部仍然抽動得很厲害,右眼不停地跳動。後經醫生診斷為面肌痙攣病症,是受驚所致,治療多次無效。至今,林芳的右眼和右臉不停地間隔性跳動(5至10分鐘跳一次,每次跳5分鐘,每分鐘跳30餘下);林芳的頭部脹痛,右眼球腫脹酸痛,視物不清,右眼跳動時耳朵轟轟作響,臉和嘴因抽動已向右歪,飲食起居都受到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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