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領工人的職責(十二)

上次聚會交通了帶領工人職責的第十條——妥善保管、合理分配神家的各類物品(書籍、各類器具、糧食等等),并定期檢查、保養、維修,以减少損壞、浪費,同時也應避免惡人吞占。第十條交通的是帶領工人對于神家的各類物品該作的工作與該盡的責任,同時對于假帶領的各種表現也作了對比性的揭露。在神家的各項工作上,帶領工人該盡的責任、能盡的責任如果盡上了,這就是合格的帶領工人,如果没有盡上責任,没有作任何的實際工作,那很顯然這個帶領就是假帶領。對于第十條,在保管與合理分配神家的各類物品這項工作上,假帶領這類人當然作得不怎麽樣,各類物品都没有保管好,甚至不保管,分配得也亂七八糟,甚至根本就不把這項工作當回事。這雖然是一項事務性工作,但也是帶領工人該盡的一項職責、該作的一項工作。不管是帶領工人親自作還是安排合適的人去作,應該同時進行監督、檢查、跟進等等,總之,這項工作與帶領工人的職責是分不開的,是有直接關係的。所以,對于這項工作,帶領工人如果没有把神家的各類物品保管好與合理地分配,那他就没有盡到職責,没有作好工作,這就是假帶領的一方面表現。上次聚會對假帶領在作這項事務性工作上的表現進行了一些簡單的揭露解剖,并舉了一些例子,如果一個人是假帶領,那他在這項工作上肯定没有盡到責任,作工作不合格。因為假帶領向來不在實際工作上下功夫,安排完工作就完事,從來不跟進、不參與工作。還有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假帶領作任何工作都不明白原則,他作工作即便是没閑着,但是作得與神家要求的原則、規定有出入,甚至根本就不符合原則。什麽叫不符合原則呢?言外之意就是胡作非為,憑想象、憑人意、憑情感亂作等等。所以不管怎麽樣,在這項帶領工人的職責上假帶領的主要表現還是兩方面,一是不作實際工作,二是抓不住原則作不了實際工作,這是基本的表現。上次聚會交通揭露了假帶領在作這類事務性工作上的人性表現,在這麽簡單的單項工作上假帶領都不能盡到責任,有能力作却不去作,這跟這類人的人品、人性有關係。這類人的人性有什麽問題?心術不正、人格低下。對于第十條帶領工人的職責及大體原則還有假帶領的各種表現基本上就交通完了,今天接着交通帶領工人職責的第十一條。

帶領工人職責的第十一條的内容是:選用可信賴的、人性合格的專人系統登記、統計、保管祭物,定期審查核對出入賬目,以便及時發現揮霍浪費的情况與不合理的花銷,并能加以制止、合理索賠,同時要絶對避免祭物落入惡人之手被惡人吞占。在這項工作當中,帶領工人的職責是什麽?要作的主要工作是什麽?(保管好祭物。)第十項工作是保管與合理分配神家的各類物品,這一項是保管好祭物。神家的各類物品與祭物有點類似,但是不是一樣的呢?(不一樣。)有什麽區别呢?(祭物主要是指錢財方面。)錢財,這是一方面。各類物品跟祭物在性質上有什麽區别?神話語書籍是不是祭物?工作用的各類機器是不是祭物?神家買的各類生活日用品是不是祭物?(不是。)那這些是什麽?神家印刷神話語書籍,買各種工作需要的設備,包括攝影機、録音機、電腦、手機等各類設備,都是用神選民獻給神的祭物購買的,這些都屬于神家物品。另外,桌椅板凳、食物等等這些生活用品也是神家的物品。這些物品有些是弟兄姊妹購置的,有些是神家用祭物購置的,這些都歸到神家的各類物品中。這個話題上次聚會交通過了。接下來再看看第十一條中要交通的一樣重要事物——祭物。祭物到底是什麽?怎麽規定這個範圍?在交通帶領工人的職責之前,先把什麽是祭物這個問題弄明白是有必要的。别看多數人信過耶穌,接受這步作工也有幾年了,但是對祭物的概念還是很模糊的,不清楚到底什麽是祭物。有人説祭物是獻給神的錢財和物品,還有人説祭物主要是指錢財這一方面,到底哪個是準確的呢?(只要是獻給神的,不管是錢財還是各類大小物品都屬于祭物。)這概括得就相對準確一些。祭物的範圍、界限清楚了,再來準確地定義一下到底什麽是祭物,讓每一個人心裏都清楚這個概念。

關于祭物在聖經裏有記載,最起初是神要求人將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神,這是祭物。不管奉獻的數額大小,奉獻的東西是錢還是物,只要是人當納的十分之一,那這個鐵定就是祭物。這是神向人要求的,是信神的人應該獻給神的。當納的十分之一這是祭物的其中一項。有的人説:「十分之一是不是單指錢説的?」不一定。比如,人收了十畝地的糧食,不管有多少,最終有一畝地的糧食就應該獻給神,這十分之一是當納的。所以這個「十分之一」的概念不是只有錢財,不是説挣一千元錢必須獻給神一百元,而是指人所得的。所得的包含的就多了,有物質、有錢財。這是聖經中提到的。當然,神家現在已經不是按着聖經那麽嚴格地要求人必須納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在這裏只是交通普及一下「十分之一」這個概念、定義,讓人知道人當納的十分之一是祭物的其中一項,并不是號召人要奉獻十分之一,人奉獻多少這根據個人的領會,也根據個人的意願,在這件事情上對人没有額外的要求。

祭物的另外一項是人奉獻給神的東西。奉獻給神的東西如果從廣泛意義上説,當然也包括人當納的十分之一,如果從具體的這一項來説,除了人當納的十分之一以外,人獻給神的任何東西都應該歸在祭物的範疇裏。奉獻給神的東西包括很多,比如食物、用具、日用品、保養品,還有舊約時期人獻在祭壇上的牛羊等,這都屬于祭物。這就根據奉獻者的意思,如果奉獻者説這東西是獻給神的,不管是直接給神還是放在神家保管,那這個東西就歸在祭物的範疇裏了,人不能亂動。比如,有的人買了一台高檔電腦獻給神,那這台電腦就變成祭物了;有的人給神買了一部車,那這部車就變成祭物了;有的人買了兩瓶保養品獻給神,那這兩瓶東西就是祭物。奉獻給神的物品没有具體明確地説到底是什麽,總之這個範圍是很大的,就是跟隨神的人獻給神的東西。有的人説:「神現在道成肉身在地上,獻給神的東西有所屬,那神要是不在地上呢?神在天上的時候,人獻給神的東西是不是就不是祭物了?」這話對不對?(不對。)這不是根據神是不是在道成肉身期間,總之只要是奉獻給神的東西就是祭物。還有的人説:「奉獻給神的東西那麽多,神能用得着嗎?能用得過來嗎?」(這事與人没有關係。)這話説得對,説得精闢。這是人類奉獻給神的,神怎麽用、能不能用得了,神怎麽分配、怎麽處理,與人没有關係,不用你着急,也不用你操心。總之,一旦人把東西奉獻給神了,這個物品就被劃分到祭物的範圍裏了,就歸神了,就與任何人無關了。有的人説:「聽你這話的意思好像是神霸占去了。」是不是這麽回事?(不是。)這個東西歸神了,那它就稱為祭物了,人不能動,不能隨便分配。有的人説:「那不是浪費了嗎?」浪費也不用你管。還有的人説:「當神没有道成肉身神在天上的時候,人獻給神的東西神也享用不了,也用不上,那怎麽辦哪?」這事好辦,有神家、有教會按照原則處理,你不用着急上火,也不用操這個心,總之不管這個東西怎麽處理,它一旦歸到祭物的範疇裏,一旦被定性為祭物,跟人就没有關係了。因為這個東西歸神了,人就不能亂動了,亂動就有後果。舊約時代到秋收的時候,人往祭壇上獻各種祭物,有獻糧食、水果等各種農作物的,還有獻牛羊的,神享受嗎?神吃不吃這些東西?(不吃。)你怎麽知道神不吃呢?你看見了?這是你的觀念。你説神不吃,那神如果吃一口,你會有什麽感想?是不是不符合你的觀念想象了?有些人是不是認為神不吃、神享用不着這些東西,所以就不用獻了?你們怎麽那麽肯定呢?你們説的「不吃」是因為神是靈體不能吃,還是因為神有神的身份,神不是肉體凡胎不應該享用這些東西?人獻給神的祭物,神享用可耻嗎?(不可耻。)那是不符合人的觀念還是不符合神的身份呢?到底是哪種?(人不該討論這個事。)對了,這不是人該關心的事。你也不用定意神必須享用,也不用定意神不應該享用,你做你應該做的,盡到你的本分、職責,盡到你的義務就行了,你的任務就完成了,至于神怎麽處理這個東西那是神的事。神分給人也好,放那兒讓它壞了也好,或者神享用一點也好,或者看一看也好,這都無可非議,都很正當。這些事神怎麽作有神的自由,這不是人該關心的事,也不是人該論斷的事,人對這些事不應該隨意地想象,更不應該隨意地論斷、下斷案。現在明白了吧?對于人獻給神的祭物,神應該怎麽處理?(神想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這就對了,這樣領受人的理智就正常了。神想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看一眼也好,或者乾脆看都不看、理都不理也好,你只管按着神的要求到該獻的時候就獻,願意獻的時候就獻,盡到人的責任,别管神怎麽處理、對待這個事。總之,你做的這個事是在神的要求範圍之内的,是合乎良心標準的,是合乎人類的本分、義務、職責的,這就足够了,至于神怎麽處理、怎麽對待這個物品那是神自己的事,人千萬别論斷,千萬别下斷案。剛才就幾秒鐘的工夫你們就犯了一個大錯,我問你們神享不享用、吃不吃這些東西,你們説不吃、不享用,這犯什麽錯誤了?(論斷神。)亂定規,亂論斷,證明人裏面對神還有要求。神享用也不對,不享用還不對,神如果享用了,人就會説,「你是靈體,不是肉體凡胎,怎麽還享用這些東西?這太不可思議了吧!」神如果不搭理這事,人又該説,「我們辛辛苦苦地把一顆心獻上,獻給你的物品你居然看都不看一眼,到底有没有把我們放在眼裏啊?」人還有説法,這就是没理智。總之,對于這件事情人應該以什麽樣的態度對待?(人把自己該奉獻的奉獻給神,至于神到底怎麽處理,人不應該有任何的觀念想象,也不應該去論斷。)對了,這就是人該有的理智。這是關于奉獻給神的物品方面,這也是祭物裏的一項。奉獻給神的物品這裏面包括的東西範圍挺廣,因為人生活在這個物質世界,除了金錢、金銀珠寶之外還有很多人認為是比較好的、比較貴重的東西,有些人心裏想到神的時候或者思念神愛的時候就願意把這些人認為寶貴的、貴重的東西奉獻給神。當這些東西獻給神的時候,它就被列到祭物的範圍裏,就變成祭物了。變成祭物的同時這個東西就由神來處理,人就不能動了,就是不歸人管了,不是人的東西了。你獻給神了,這個東西就歸給神了,就不歸你處理,你就不能干涉這件事情了,不管神怎麽處理、怎麽對待這個東西跟人就没有關係了。奉獻給神的物品也是祭物的其中一項。有的人説:「是不是一些貴重的金銀珠寶、錢財才是祭物?像有些人獻給神一雙鞋、一雙襪子、一副鞋墊,這些算不算祭物?」如果按照祭物的定義,奉獻給神的東西不論大小、貴賤,哪怕是一支筆、一張紙,只要是奉獻給神的都得歸到祭物裏。

還有一項是人奉獻給教會的、神家的物品,這些也歸到祭物的範疇裏。這些物品都包括哪些?比如,有的人買了一部車,開了一段時間後覺得車有點舊了又買了一部新的,把這部舊的就奉獻給神家了,讓神家用在工作上,那這部車就歸給神家了。歸給神家的東西就應該列在祭物裏,這是對的。當然奉獻給教會的、神家的不只是一些設備器具,還有一些其他的東西,這個範圍也挺大。有的人説:「人奉獻所得的十分之一是祭物,奉獻給神的錢財、物品也是祭物,這兩項歸在祭物裏,人没什麽异議,没什麽可質疑的,那為什麽奉獻給教會和神家的物品也歸在祭物裏呢?這個不太合理啊。」你們説歸在祭物裏合不合理?(合理。)你們的理由是什麽?(因為有神才有教會,所以説奉獻給教會的也屬于祭物。)這話説得好。教會、神家是神的,有了神才有教會、才有神家,有了教會才有弟兄姊妹聚會、生活的場所,有了神家,弟兄姊妹的一切問題才有地方解决,才有了弟兄姊妹真正的家,這都是在有神的基礎上才有的。不是因為教會裏這些人都信神、都是神家的人人才奉獻東西給教會、給神家,這個原因是錯的,而是因為神的緣故人才奉獻東西給教會、給神家。言外之意是什麽呢?如果不是因為神的緣故,誰會隨隨便便奉獻東西給教會?没有神,教會也不存在。人有不用的或者多餘的東西可以扔掉或者閑置,或者有些物品可以賣,這不都可以處理嗎?那人為什麽不這麽處理呢?為什麽要奉獻給教會呢?是不是因為神的緣故?(是。)正是因為有神的緣故人才奉獻給教會。所以説,奉獻給教會和神家的任何一樣東西都應該歸在祭物裏。有些人説:「我這個東西是奉獻給教會的。」奉獻給教會的就等于是奉獻給神的,教會、神家可以全權處理這些東西。你奉獻給教會了,這東西就與你無關了,神家、教會會按着神家規定的原則來合理地分配、使用、處理這些物品。那這些原則是從哪兒來的?從神來的。基本上這些東西的使用原則就是為了神的經營計劃、為了神的福音工作擴展而使用,不是給哪個人專用,更不是給哪一部分人專用,而是用于福音擴展工作,用于神家的各項工作。所以,任何一個人没有特權使用這些東西,這些東西的使用與分配唯一的一條原則、根據就是按照神家要求的原則使用、分配,這都是合情合理的。

對于祭物的定義就是這三條,每一條都是祭物的其中一項定義、一方面範圍。現在對于什麽是祭物是不是清楚了?(是。)以前有些人説「這個東西不是錢,奉獻的人也没説是給神的,就只説奉獻這個東西,那這個東西就不能歸神家使用,更不能給神」,所以就不記賬,就偷偷摸摸地隨意拿這些東西來用。這合不合理?(不合理。)這個説法本身就不合理,還説「獻給教會的、獻給神家的就是公共財物,誰都能拿來用」,這分明不合理。就是因為多數人對祭物的定義和概念模糊不清晰,所以就導致一些卑鄙小人、一些有貪心有非分之想的人鑽了空子,就想霸占這些東西。對祭物的準確定義、概念清楚了之後,以後再遇到這類事、這類人你們就會分辨了。

接下來再看看帶領工人在保管祭物這一條當中應該盡的職責到底是什麽。對于祭物,帶領工人得先明白什麽是祭物。人奉獻所得的十分之一,這是祭物;人明確説明是奉獻給神的錢財、物品,這是祭物;人明確説明是奉獻給教會和神家的物品,這是祭物。在明白了祭物的定義、概念之後,帶領工人要明確地掌握、管理人所奉獻的祭物,把好這一關,先找可信賴的人性合格的人做保管員系統地登記、保管祭物,這是帶領工人要作的第一項工作。這個祭物保管員雖然素質一般做不了帶領工人,但是人可靠,不會貪占任何的東西,祭物交到他手裏不會丢失也不會弄混了,他會妥善地保管。這方面工作安排裏有規定,必須得找人性合格可信賴的人才可以,人性不好的人看見好東西就有貪心,總找機會占為己有,不管臨到什麽事總想占便宜,這樣的人都不能用。人性合格起碼得是誠實人,得讓人信得過,如果讓他保管祭物或者管理財物他能兢兢業業地、小心翼翼地把它保管好,有敬畏神的心,不會挪用、不會外借等等。總之,你把祭物放在他手裏放心,一分錢都不會少,一樣東西都不會丢失,得找這樣的人。另外,神家有規定,這樣的人不是只找一個,最好是找兩到三個,有登記的、有保管的。人找好之後,要對祭物進行歸類,誰保管哪一類東西、保管了多少都要系統地登記賬目。找好合適的人分類保管、登記之後這是不是就完事了?(不是。)那接下來應該做什麽?三五個月就得檢查出入賬目對不對,記賬的人記得準不準,登記的時候有没有落下的,總數與出入賬目是不是能核對一致,等等這些關于財會方面的工作一定要作細。帶領工人對這方面的工作如果不太精通就應該安排一個相對内行的人去作,然後定期檢查、聽彙報。總之,不管自己是否明白財會和統籌方面的工作,對于保管祭物這項工作都不能撒手不管,也不能置之不理乾脆就不過問,而是要定期檢查,問一下核對的賬目怎麽樣,有没有對上,然後抽查一些花銷項目,看看這段時間的花銷情况怎麽樣,有没有浪費的,記賬的情况怎麽樣,出入賬能不能對得上,這些情况帶領工人都應該心裏有數。這是保管祭物其中的一項工作。你們説,作這項工作容不容易?有没有難度?有的帶領工人説:「我就不喜歡數字,我看見數字頭就大。」那你找一個合適的人幫你檢查、監督,幫你把關。你不喜歡也不擅長作這項工作,但你要是會用人、用對人也能把這項工作作好。用合適的人去作,你聽彙報就行了,這也可以。你掌握一個原則,定期地跟負責這項工作的人核對、統計保管的所有財物,然後問一些重要的花銷情况,這是不是能達到啊?(是。)為什麽帶領工人必須作這項工作呢?這是保護祭物,這是你的責任。

人奉獻給神的祭物是給神享用的,但是神用這些東西嗎?這些錢財、物品神能用得着嗎?神的這些祭物還不是為了擴展福音工作用的嗎?還不是為了神家工作的所有花銷嗎?既然涉及到神家工作,不管是對祭物的管理還是花銷,這都有帶領工人的職責在裏面。不管這些錢是誰奉獻的,這些物品是怎麽來的,只要是神家的你就應該管理好,應該跟進、檢查、關心這項工作。如果奉獻給神的祭物不能正當地為擴展神的福音工作花銷,却被人肆意地揮霍浪費,甚至被惡人霸占侵吞了,這合不合適?這是不是帶領工人的失職啊?(是。)這都是帶領工人的失職。所以帶領工人必須作這項工作,這是義不容辭的一項工作。管理好祭物,使這些祭物能够正確地用在擴展福音工作中、用在任何一項與神經營有關的工作中,這是帶領工人的職責,不應該忽略。如果弟兄姊妹辛辛苦苦地攢點錢奉獻給神,因為帶領工人的疏失、玩忽職守導致這些錢落入惡人之手,都被惡人胡亂揮霍浪費完了,甚至被惡人霸占了,導致帶領工人跑路的路費都拿不出來、生活的花銷都不充足,甚至到神家需要印刷神話語書籍或者購買一些必要的設備、工具時拿不出錢來,這是不是耽誤工作啊?弟兄姊妹奉獻的錢没有得到正當的使用却被惡人吞占了,當神家工作需要用錢的時候拿不出錢來,工作是不是受到攔阻了?這是不是帶領工人没盡到責任啊?(是。)因為帶領工人没盡到責任,没管理好祭物,没當好管家,没對這項工作盡心盡責造成祭物的損失,使教會某些工作一度陷入癱痪停頓的狀態,帶領工人的責任是不是就大了?這叫罪孽。雖然這些祭物你没霸占、没揮霍、没浪費,你也没揣進個人的腰包,但是因為你的疏失與失職出現這種局面,你是不是應該承擔責任啊?(是。)這個責任太大了!

帶領工人作工作除了要落實好各項工作安排、會交通真理解决問題之外,還要把祭物保管好,按照神家的要求找合適的人對祭物進行系統地管理,同時也要時不時地去核對賬目。有的人説:「環境不許可怎麽核對啊?」環境不許可這是不是理由?環境不許可也能核對,你不能親自去你得派可靠的合適的人去監督,看看保管的人保管得合不合適、這些賬目有没有出入,保管的人可不可靠,這段時間情形怎麽樣,有没有消極,臨到環境有没有懼怕,有没有出賣的可能。聽説這段時間他家的經濟挺緊張,那他能不能挪用祭物?通過交通了解看到這人挺可靠,他知道祭物不能動,家裏經濟再緊張也没有動祭物,通過長時間的觀察驗證了這人絶對可靠。另外還要檢查保管家庭周圍的環境有没有危險,有没有弟兄姊妹被大紅龍抓捕,保管祭物的人有没有面臨危險,祭物存放的地方合不合適、該不該轉移,時時都得審查保管人員的家庭環境、背景,以便隨時做出合適的應對措施、方案。同時,你也要時不時地過問這段時間哪個組是不是添置了一些新的設備,這些設備是怎麽來的,如果是買的你就得問他們買之前有没有人審核、有没有人簽字,買的價位高不高、是不是市場合理的價位、有没有花冤枉錢等等。如果通過核對、審查,雖然賬目上没有問題,但是發現一些采購員買東西常常大手大脚揮霍祭物,不管這個東西多貴都要買,另外明知道這個東西以後能打折、能降價他也不等,就要馬上買,還要買好的、高檔的、最新款的。這些采購員花錢没有原則,大手大脚,花祭物給神家購置東西就像給冤家辦事似的,從來不按照原則買實用的,而是隨便找一個商店,不管價格多少也不管東西的質量怎麽樣就直接買,買回來用不了幾天就壞了,壞了之後也不修,再買新的。在核對賬目、審查財物花銷情况的時候發現有些人有嚴重揮霍浪費祭物的情况怎麽處理?是給予警告處分還是讓他賠償?這些當然都是必要的。如果看到這個人心術不正就是個外邦人、不信派,是魔鬼,那就不是只給點警告處分或對付修理就能解决的,你再交通真理他也不接受,你再對付修理他也不當回事,你讓他賠償他也願意,但他以後還會這麽做,他不會變,他絶對不會按照神家的要求辦事,就是任意妄為没有原則,這種人怎麽處理?還繼續使用嗎?就不應該用了,如果還繼續使用,這個帶領工人就是大傻瓜,就太愚蠢了!發現這樣的不信派就趕緊把他撤换淘汰清理出教會,他效力都没資格,他不配!

帶領工人在核對賬目、核對花銷情况的時候不但發現了揮霍浪費的情况,發現了一些不合理的花銷,同時也發現了作這項工作的一些人人格低下、卑鄙自私,給教會工作帶來了損失。發現這事怎麽辦?好辦,當時就得處理解决,把他撤掉,再選用合適的人作這項工作。合適的人就是人性合格、有良心理智的人,能按照神家原則辦事。他給神家買東西就買經濟實惠的而且是比較實用耐用的,是有必要買的,不一定非得買廉價的,但也没必要買最高價的,就在同類産品當中選評價口碑比較好價格又合適的,當然再好一點就是保修期相對長點的。給神家買東西就得找這樣的人,心得正,辦事為神家考慮,想得周全,同時也按神家的要求辦事,規規矩矩做事、規規矩矩做人,一是一、二是二,清清楚楚。找到這樣的人之後讓他為神家辦幾次事觀察一下,如果看着相對合適就可以使用,但也不是安排好就完事了,以後還得見面交通、檢查工作。有的人説:「是不是信不過他啊?」不完全是信不過,有時候即便是信得過也得去檢查一下。檢查什麽呢?看看他有没有在不明白原則的情况下實行偏差的地方、有没有領受偏謬的地方,幫着把把關這是必要的。比如,他説現在市場上有一個東西特别流行,就是不知道神家能不能用得上,如果現在不買怕以後没有賣的了,他問你這事怎麽辦。你如果不懂就讓他去問涉及這項業務工作的人。業務人員説那個東西就是個時興貨,多數時候用不上,没必要花這個錢。通過業務技術人員提供意見作為參考就定準了這東西不用買了,買就等于浪費,現在不買不算吃虧。帶領工人就得把工作作到這個份上,事無鉅細,凡是自己能看到的、能想到的、能了解到的都得去跟進、檢查,都得按照神家的要求按部就班地去做,這就叫盡責任。

有些人常常申請購買一些東西要求神家給買,通過仔細審查核對,申請的五樣東西一般只有一樣是必須買的,另外四樣都是没必要買的,這個情况怎麽辦?就得對他所申請的物品嚴加審查、斟酌,不能着急買,不能他説工作需要就給他買,不能讓他打着工作的旗號隨意亂申請。不管他打着什麽旗號,不管多麽着急,帶領工人或者負責管理祭物的人一定要穩住,要認真檢查核實,不能有絲毫差錯,對于必須購買的東西必須由帶領研究通過,如果是可買可不買的那就否决,不能批。帶領工人對于這些工作如果作得細、作得具體深入,那揮霍浪費祭物的情况就會减少,當然更會减少不合理的花銷。作這項工作不僅僅是看清楚登記的出入賬目是什麽、數字是多少,這是其次的,最重要的一點是人的心術得正,每一筆花銷、每一筆賬目你都把它當成自己的銀行賬目一樣去看待,那你就能看得仔細,就能記住,就能看懂看明白,如果出現什麽紕漏或者問題你就能看出來。你如果把它當成别人家的、公家的賬目去看,那你肯定就眼瞎心瞎,什麽問題也發現不了。有些人在銀行存點錢,每個月都看月結單,看一下利息,看完之後再核對賬目,每個月花了多少錢、提了幾次款、又存進去多少,一筆一筆賬目都在腦子裏,他對每一個數字那是如數家珍,心裏清清楚楚,哪個地方出問題一眼就看出來了,有一點兒差錯都不會放過。對于自己的錢財人能這麽細心,但是對于神的祭物人是不是有這份心啊?我看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人都没有,所以神的祭物交給人來保管常常出現被揮霍浪費的情况與各種不合理的花銷也没有人感覺這是問題,負責這項工作的人也從來不感覺良心有愧。别説損失一百元錢了,就是損失一千元、一萬元心裏都没有自責、没有虧欠、没有控告。在這事上人怎麽這麽糊塗呢?這能不能説明多數人都心術不正啊?你自己的錢存在銀行裏有多少為什麽你心裏清清楚楚呢?神家的錢暫時先存放在你的賬號裏由你保管,你就不上心、不關心,這是什麽心態啊?你保管神的祭物都没有忠心你還是信神的人嗎?人對祭物是什麽態度就證明人對神是什麽態度,人對祭物的態度很説明問題。人對祭物漫不經心、愛搭不理,損失了也不難過,不負責、不關心,那對待神是不是也是這樣的態度啊?(是。)有没有人説「神的祭物那是神的,我没貪心不霸占就行了,誰霸占誰受懲罰,那是他自己的事,他活該,跟我没關係,讓我管我可没那個義務」?這話對不對?很顯然不對。那不對在哪兒啊?(他的心不對,不維護神家工作,也不保護祭物。)這樣的人人性怎麽樣?(自私卑鄙,對于自己的東西特别關心,保護得特别好,但是對于神的祭物却不管不問,這樣的人人性太次。)主要是自私卑鄙。這類人是不是冷血啊?自私卑鄙,冷血,没有人情味。這樣的人能不能愛神?能不能順服神?能不能有敬畏神的心?(不能。)那這類人跟隨神是為了什麽?(為了得福。)這是不是厚顔無耻啊?人怎麽對待神的祭物這最顯明人的本性是什麽東西。人本來就不能為神做什麽,即使能盡點本分也是很有限的。對于歸神所屬的祭物你都不能正確對待,不能把它保管好,就這種觀點、這種態度是不是最没有人性的人?你説你愛神這是不是假的,是不是騙人的?這就太騙人了!一點兒人性都没有,神能拯救這種敗類嗎?

帶領工人要當好神家的管家,第一項要作好的工作就是管理好祭物,除了保管好之外,對于祭物的花銷情况也應該嚴格把關。什麽是嚴格把關呢?最主要就是要絶對杜絶不合理的花銷,争取讓每一筆祭物的花銷都是合理的、有效的,不是在揮霍浪費。發現有浪費揮霍的情况不但要及時加以制止,還要追究責任,另外還要找出合適的人去作這項工作。帶領工人應該清楚地知道自己管理範圍内每一筆花銷的去處、用途,應該嚴格地審查。比如,屋裏缺個風扇,誰去買,買多少錢的、買什麽功能的最合適,都應該給規定範圍。有的帶領工人説:「我們忙,抽不出來時間跟着去買。」没讓你親自去買,你應該讓一個好人、有素質的人去辦事,别讓二杆子、心術不正的壞人去買。有正常人性的人知道得買功能合適、價錢合適的,功能太多的没用,還得多花不少錢;而那些心術不正、愛玩的人就買那些亂七八糟什麽功能都有的不實用的東西,還得多花錢。買東西的人得有理智,得明白原則,買的東西花錢不多還實用,大家都説合適才行。你如果讓一個不着調的人、愛亂花錢亂揮霍的人去買,他盡花高價錢買最高級的製冷空調,比買一個風扇多花十倍的價錢。他認為雖然錢花得多點,但是以人為本,空調既能過濾空氣又能調節濕度、温度,還有各種定時、檔位。這是不是浪費啊?這就是浪費、揮霍。他是圖享受,花錢找刺激,是顯擺,不是買實用的東西,這種人心術不正。他如果給自己買東西他就找能少花錢、能打折、能講價的買,能省就省,越便宜越好,但是為神家買東西花多少錢都不在乎,便宜的東西乾脆就不看,就要買貴的、高檔的、先進的,這就是心術不正。心術不正的人能不能用?(不能用。)心術不正的人為神家辦事盡辦一些荒唐事、没價值的事,花錢都花不到正地方,盡浪費揮霍祭物,他的每一筆花銷都是不合理的。

還有一些人就是窮命,他認為給神家買東西那就得買最便宜的,越便宜越好,認為這就是給神家省錢,他就專門買市場上淘汰的、處理的,結果買了一些最便宜的破爛機器,剛用就壞了,修又修不了,没法使用,還得重新買質量合格能正常使用的,結果又多花了一份錢。這是不是愚蠢啊?這類人就稱他為窮鬼、窮命。他總要為神家省錢,省來省去省出什麽結果了?成了浪費、揮霍了。他還有理由,「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是好心想為神家省錢,我不想亂花錢」。你不想有用嗎?事實上你還是亂花錢了,還是浪費了,又耗錢又耗人力。這類人也不能用,這是二杆子,不够精明。總之,給神家買東西心術不正的人不能用,二杆子也不能用,要用那些精明的具備一定購物經驗、一定素質的人,他看什麽事都不偏。無論買什麽東西都得實用,價格還得合理,即使壞了也好修,買零件也好買,這就合理。有些人買回東西後看到退貨期限是一個月就趕緊試用,在一個月之内試出結果,如果有點毛病、不好用就趕緊退貨,再選其他的,减少損失,這是人性比較好的人。那些没人性的人買回東西就扔到一邊,也不先試試東西有没有問題、是否耐用,也不看看保修期是多久、多長時間内能退貨,這些他都不管。等哪天突然有興趣了,拿起來試試才發現東西是壞的,再查賬單已經過了退貨日期不能退了,他就説「那再買一個吧」。這是不是浪費啊?「再買一個吧」,一句話説出去了神家就得多掏一份錢。申請再買一個表面上看是為了教會工作,是合理的花銷,事實上背後是因為人玩忽職守買回來東西也不及時檢查造成的。浪費了一筆祭物之後再支出一筆,再買回來的東西仍然没有好人保管,用不了多久又壞掉了。這些事居然没有人監管,出現問題没人處理,帶領工人在做什麽?在這項工作上帶領工人完全是失職的,没起到督查把關的作用,祭物就這樣被揮霍、被浪費。如果是負責任的人,見到買回來的東西不實用能及時地退回,這就减少了損失、浪費。如果是心術不正不負責任的人,買這些破爛東西就把祭物浪費了。那這筆賬到底應該記在誰的頭上?是不是當事人和帶領工人都有責任啊?帶領工人如果在這件事情上做得認真、具體、細緻,這些問題是不是就能被發現?這些漏洞是不是就能被彌補?(是。)如果帶領工人常常到各地教會裏檢查祭物花銷情况就能發現問題,杜絶這種揮霍浪費。帶領工人如果懶惰不負責任,這些不合理的花銷與揮霍浪費的情况就會重複地出現,就一直在泛濫。這個泛濫是怎麽造成的?是不是跟帶領工人不作實際工作高高在上做官僚有關係啊?(是。)這樣的帶領工人没有良心理智,没有人性。因為教會所花的錢都是神家的錢,都是神的祭物,他認為跟他没有關係,所以他就不管不問、置之不理。多數人也都認為神家的錢就該花,怎麽花都行,只要不揣進自己兜裏不貪占,浪費了也無所謂,就當花錢買經驗、長見識了,帶領工人就睁隻眼閉隻眼,「誰願意怎麽花就怎麽花,想買什麽就買什麽,浪費多少也無所謂,誰浪費誰負責任,誰將來遭報應受懲罰,跟我没關係,反正不是我花的,也没花我的錢」。這跟外邦人花公家的錢是不是一樣的觀點、態度?那都像是花冤家的錢一樣。外邦人在工廠裏上班,如果管理不嚴的話,公共的東西總有人偷盗往家裏拿,或者隨便糟蹋,壞了再買,給工廠買東西就專門買好的、貴的,反正錢隨便花,没有上限。如果信神的人對待祭物也是這樣一種心態的話,這些人能不能蒙拯救啊?神會不會作工在一班這樣的人身上?(不會。)人對待神的祭物如果是這樣一種態度,那我不用説你也應該知道神對待人的態度是怎樣的。

人對待神的態度怎麽樣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看他對待祭物的態度怎麽樣,你對待祭物的態度是什麽那你對待神的態度就是什麽。如果你對待祭物就像對待自己的銀行賬目一樣,仔細、小心謹慎、嚴格、負責任、用心,那你對待神的態度也差不了多少。如果你對待祭物的態度就像對待公共財産、像對待菜市場的菜一樣,哪些東西你需要就隨意買點、哪些菜自己不喜歡吃看都不看,無論堆放在哪兒也置之不理,别人誰拿誰用也無所謂,掉在地上誰踩到也裝看不見,你都認為跟你没關係,那你這人就麻煩了。你對待祭物是這樣的態度,這是有責任心的人嗎?這種人能盡好本分嗎?可想而知你的人性是怎樣的。總之,在管理祭物這項工作上,帶領工人主要的職責除了保管好之外後續工作也得跟進,最重要的就是要按期核對賬目,還要跟進、了解、檢查各種花銷,嚴格把關,對于不合理的花銷在没造成揮霍浪費之前一定要杜絶,在造成揮霍浪費之後必須要追究責任給予警告,還要讓其賠償。如果你連這個工作都作不好那你趕緊辭職,不要在帶領工人這個位子上,因為你作不了這個工作。這點工作你都負責不了、都作不好,那你還能作什麽工作?你們再系統地説説,對待祭物帶領工人需要作的一共有幾項工作?(第一項是保管,第二項是核對賬目,第三項是跟進、了解、檢查各種花銷,嚴格把關,對于不合理的花銷必須得杜絶,不管誰造成揮霍浪費都要追究責任,必須讓其賠償。)按這幾個步驟作容不容易?(容易。)這樣作綫條清晰。如果這麽簡單的工作都作不了,那你作為帶領工人——神家的管家你還能作什麽?祭物在各個角落都有被浪費、被揮霍的情况,作為帶領工人中的一員你都没有任何知覺,一點兒都不難受,那你心裏到底有没有神、有没有神的地位?這就值得懷疑了。你説你愛神的心可大了、你可有敬畏神的心了,但神的祭物被人這麽揮霍浪費你居然没有一點兒知覺,一點兒都不難受,那你對神的愛、對神的敬畏是不是值得懷疑啊?(是。)就連你的信都值得懷疑,何况你對神的愛與敬畏呢,根本就站立不住,不成立!保管好祭物是帶領工人應盡的職責,也是帶領工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如果保管不好祭物這就是帶領的失職,也可以説凡保管不好祭物的都屬于假帶領假工人。

帶領工人除了要檢查祭物花銷的情况、解决不合理的花銷之外,還有一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及時地了解祭物的去向以及保管人員的各種情况,目的是為了不讓一些惡人、心懷鬼胎的人、有貪心的人鑽空子霸占祭物。有些人看到神家的東西這麽多,有些也没人看管、没人記賬,他就總惦記什麽時候把這些東西變成自己的私有財産歸自己使用,這樣的人到處都有。有些人外表看不占人便宜,對物質、錢財没有太大的欲望,那是没有合適的環境和條件,真把祭物放在他手裏保管,祭物就有可能被他霸占了。有人説:「這人以前挺好的,没貪心,人品不錯,怎麽這點祭物放在他手裏就把他顯明了呢?」那是你没跟他長期相處,没深入了解他,没看透他的本性實質,如果你及早地發現他是這樣的人,祭物就會免去被惡人吞占的厄運了。所以,為了避免祭物落入惡人之手,帶領工人還有一項更重要的工作,就是及時地了解掌握祭物的去向與祭物管理者的各種情况。比如,一個人手裏管理幾百幾千元,有點良心的人不可能貪占,如果管理幾萬幾十萬,一般的人就靠不住了,就有危險了,人的心就能變。怎麽變呢?幾百幾千不易動心,到了幾萬幾十萬,人就容易動心了,「這麽多錢我幾輩子都挣不來,這些錢就在我手裏,要是歸我了那我的日子得多好過啊!」琢磨琢磨,「我這麽想心裏也没受責備,那到底有没有神?神在哪兒啊?我這麽想是不是没人知道啊?没人知道,心裏也没受責備也不難受,這是不是没有神啊?那這錢我要是占了是不是不會遭懲罰、遭報應啊?是不是不會有後果啊?」這人的心是不是在變的過程中?祭物在他手裏是不是危險啊?(是。)另外,有些管理祭物的人不錯,信神有根基、做事有忠心,就是讓他保管幾萬幾十萬他也能保管好,也能保證不貪占,但是他家裏有幾個不信的人,看到錢就像狼看到獵物一樣就紅眼了,别説幾萬幾十萬,就是看見一千元錢都能往自己腰包裏揣,他們不管是誰的錢,就認為誰能揣進自己腰包那就是誰的、誰先搶到就是誰的。保管祭物的人身邊如果有幾個這樣的惡狼,那祭物是不是隨時隨地都有被侵占的危險?這種情况會不會存在?(會。)如果帶領工人心粗、没有責任心,當祭物處在這種危險境地的時候都没有察覺,也不去過問了解,這是不是就危險了?隨時隨地都能出事啊。還有一種情况,有的保管員家裏又保管錢財又保管各類物品,還接待弟兄姊妹、帶領工人,雖然暫時相對安全,但從長遠來看祭物放在這裏合不合適?(不合適。)即便保管的人合適,但是這個環境、這個條件絶對不合適,要不把人撤走,要不把祭物拿走。如果帶領工人對這項工作不了解也不盡責任,隨時隨地都能出事,隨時隨地都能讓祭物遭受損失落入惡魔之手。還有一種情况,有些教會的環境惡劣常有人被抓捕,因此保管祭物的家很容易被出賣,被大紅龍抄家搜查,祭物隨時都能被惡魔掠奪,那這處地方適不適合存放祭物?(不適合。)那之前放了怎麽辦?趕緊轉移。有些帶領工人不盡責任,不作實際工作,這些事都料不到、想不起來,心裏没有意識,等到出事了祭物被惡魔擄走了,他琢磨琢磨,「當時挪走就好了」,就有這麽一點兒感慨。但是如果不出事,再過十年他都不會把祭物挪走的,他看不出這個問題的利弊,看不出事態的嚴重性。遇到這種情况帶領工人應該心裏有數,「有一處存放祭物的地方不合適,環境太危險,周圍已經有好幾個弟兄姊妹被抓、被盯梢、被監控起來了,得想辦法把祭物挪走,挪到相對安全的地方也比放在這兒等待被擄走强」。在剛臨到環境預感到祭物有危險的時候就應該及時地轉移祭物,免得被大紅龍惡魔侵占吞吃,這樣才能保證祭物的安全,不出現任何的隱患、任何的紕漏,這是帶領工人該作的工作。一旦有風吹草動,一旦有人被抓,一旦有環境出現,帶領工人首先應該想到的是祭物是否安全,祭物能不能落在惡人手中、能不能被惡人吞占、能不能被惡魔擄走,祭物有没有損失,應該及時采取措施保護祭物,這是帶領工人的職責。有些帶領工人説:「這些事情我們需要冒着風險去做,是不是可以不做啊?我們是不是以人為本,不用把祭物放在第一位,應該把人放在第一位啊?」這個問題問得怎麽樣?有没有人性啊?(没有。)保管好祭物,管理好祭物,看管好祭物,這是一個好的管家應該盡到的責任,説得嚴重點,即使你把命搭上都值都應該,這是你的責任。人總喊「為神死,死不足惜」,人真願意為神死嗎?現在不要求你為神死,就讓你為了穩妥地保管好祭物擔點風險,你願不願意?你應該高興地説「我願意!」因為什麽?這是神對人的托付、要求,這是你義不容辭的責任,你不應該推托。你既然口裏説能够為神死,那為什麽不能為保管祭物付點代價、擔點風險呢?這是不是理所應當的事呢?一點兒實事不辦還總喊着為神死,這樣説話是不是空洞啊?帶領工人對于祭物的保管這項工作應該有純正的認識,也應該擔負起這一份責任,别逃脱、别迴避這事,也不要逃避責任。你既然是帶領工人,這項工作就是你義不容辭應該擔起來的擔子。這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即便是擔點風險,即便是有性命之憂,你願不願意作?你應不應該作啊?(應該。)你應該願意作,不能推卸責任,這是神對人的要求、神給人的托付。神對你最起碼的要求與托付告訴給你了你都不願意去做,那你還能做什麽?

對于祭物的保管、花銷這些工作,帶領工人應該作得越細越具體越好,不應該粗枝大葉,更不應該當成别人的事推卸責任。帶領工人應該親自把關、親自插手過問,甚至親自處理這些事情,避免一些惡人還有人性不好的人在這事上鑽空子、搞破壞。你把工作作得越細,這些惡人壞人越没有機會鑽空子,你過問得越細、管得越嚴,不合理的花銷、揮霍浪費的情况就會越少。有的人説:「這樣做是不是為神家節省錢啊?神家是不是缺錢啊?要是缺錢的話我再奉獻點。」是不是這麽回事?(不是。)這是帶領工人的職責,是神對人的要求,也是帶領工人作這項工作要遵守的原則。作為一個信神的人,作為一個在神家擔當管家的人,你對待祭物的態度就應該負責任嚴格把關,否則你没資格作這項工作。你如果是普通信徒,既没責任心又不追求真理,就不要求你做到這些。你是帶領工人,若没有這個責任心就不配做帶領工人,即使做了也是不負責任的假帶領假工人,早晚得被淘汰。凡是没有一點兒責任心的人就是絲毫不維護神家工作的人,都是没有絲毫良心理智的人,這樣的人還談什麽盡本分呢?都是没心没肺的廢物,應該趕緊離開神家,回你的世界去吧!

關于祭物這方面的常識還有保管祭物涉及到的真理與人該實行的原則,若是不這樣交通,你們是不是不太清楚?(是。)那在不清楚準確原則的情况下人能不能盡到點責任呢?有没有盡上責任呢?多數人是不是就本着「反正我對神的祭物没有貪心,我不貪占、不挪用,我把祭物看好不讓人亂花就行了」這樣一個最粗淺的理論、原則?這是不是實行真理?是不是盡責任啊?(不是。)如果多數人的認識就停留在這個標準上,那還真值得交通。通過這麽交通,對于怎麽保管祭物與保管祭物該有的態度、認識是不是明白了解一些了?(是。)涉及祭物方面的真理還有涉及怎麽對待祭物、怎麽管理祭物的原則就交通到這兒。

接下來針對第十一條帶領工人的職責對假帶領作一些簡單的揭露解剖,看看假帶領在對待祭物的態度上以及在祭物的保管與管理上都有哪些表現。第一種表現就是假帶領對祭物没有準確的認識。他認為,「祭物名義上是獻給神的,其實是獻給教會的。神在哪兒也不知道,再説神也用不了那麽多東西,獻給神只不過是個名目,事實上就是獻給教會、獻給神家的,不是明確獻給哪個人的。教會、神家就是所有人的代名詞,言外之意就是大家的,大家的就是公共的,所以祭物就是屬于所有弟兄姊妹的公共財産。」這個認知準不準確?很顯然不準確。有這樣認知的人是不是人性有問題?是不是對祭物有貪心的人?有貪心、有霸占欲望的人他就采用這種方式、這種觀點來對待祭物,分明是對祭物有覬覦之心,想占為己有自己享用。這是什麽東西?這是不是猶大一類的東西啊?所以這類帶領工人就把神的祭物當成了教會的公共財産,他們心存這種態度,對待祭物并不是認真保管,合理地、負責任地管理,而是隨意地、大膽地、很放肆地使用祭物,没有原則,誰用都行,誰「官」大、誰地位高、誰在弟兄姊妹中間有威望誰就優先占有、優先使用,就跟社會上的企業、工廠一樣,單位的轎車還有好的、高級的東西都是經理、廠長、總裁使用。他認為神的祭物也應該是這樣,誰當帶領工人了誰就優先享受神家這些高檔的東西,優先享用這些獻給神的祭物。所以凡是以帶領工人的名義買高級電腦、高級手機的,還有把祭物據為己有的那些帶領工人都認為祭物是公共財物,就應該隨意地使用、揮霍。有的弟兄姊妹奉獻金銀首飾以及包、衣服、鞋子的時候没有標明是獻給神的,有的假帶領就認為「没有標明是獻給神的,那就應該歸教會使用,歸給教會的就是公共財物了,優先享受公共財物的應該是帶領工人」,所以他就理所當然地把這些東西據為己有了。他挑剩下的那些東西誰愛用誰用、誰愛拿誰拿,大家就瓜分了。人家這叫雨露均沾,跟着他都能吃好喝好、享受得好,大家高興,還説「感謝神啊,要不是信神,人能享受這些嗎?這是祭物,咱們不配享受啊!」嘴上説不配享受,手却拿着東西不放。這類帶領工人不但自己霸占祭物、瓜分祭物,在不經任何人允許的情况下私自享受這些祭物,同時對于祭物的管理、花銷、使用一律不管,也不選用合適的人去管理、登記祭物,更不查賬目,不嚴格審查花銷的情况。假帶領對管理祭物漠不關心造成混亂,有些祭物就被損失、揮霍了。假帶領作工作最突出的就是各自為政,不管哪個組的負責人都能説了算,哪個組需要買什麽東西不用報批可以私自决定,只要是工作需要就買,不論花多少錢、能不能用得上、是不是必要的都不用管,反正是花祭物,不是花哪個人的錢,假帶領也不監督把關,更不交通原則。買完東西之後有没有人保管、能不能出現問題、這錢花得值不值,假帶領一律不管。為什麽不管?因為那錢不是他的,誰花都行,反正没花他的錢。在管理祭物的事上哪方面都是混亂的,混亂到什麽程度?就跟社會主義國家吃大鍋飯的國有大工廠一樣,人人都往自己家裏拿東西,吃着廠裏的、挣着廠裏的錢,還貪占廠裏的東西,一片混亂。假帶領在購置任何設備器具的花銷上不作規定,神家作了規定他也不嚴格地審核、核對、跟進、檢查,這幾項工作都不作。假帶領作工作就是一片混亂,什麽都没有秩序,到處都是漏洞,處處都讓那些惡人、心術不正的人鑽空子占便宜,神的祭物被惡人、心術不正的人肆意地揮霍浪費,這些人却没有受到任何的懲罰制裁,連點警告都没有。這是什麽帶領工人?這是不是吃裏爬外啊?這是管家嗎?這是家賊!

對保管祭物不負責任的這類帶領工人人格低下,低下在哪兒呢?他把弟兄姊妹奉獻給神的和獻給教會的財物都不知羞耻地當作是弟兄姊妹共同的財産,所以需要弟兄姊妹來共同花銷、共同管理,不是他一個人的責任。因為他當了帶領他有地位,他就有優先權霸占、享用這些東西,但是帶領工人該盡的職責他一點兒都不盡,就是白吃白喝白拿,這是不是人格低下的人?簡直是不知羞耻!他就不知道為什麽弟兄姊妹會奉獻財物,這些財物是奉獻給誰的。如果没有神,哪個人能隨隨便便把自己喜歡的東西奉獻出來?這麽簡單的道理這些所謂的帶領就不知道、不明白。這些假帶領有一個口頭禪「神家的祭物」,這個説法是不是有待糾正?正確的説法應該是什麽?「祭物」或者「神的祭物」。如果加定語的話應該加「神」,祭物只能歸神,如果不加定語的話直接就是「祭物」,人應該也知道祭物的擁有者是造物的主,是神,不是人。人不配享有祭物,就連祭司也不能説祭物是他的,祭司在神的許可之下可以享受祭物,但是祭物也不是歸祭司所有的。祭物前面的定語永遠不會是任何人,只有神,除了神没有其他。那很顯然假帶領口裏常説的「神家的祭物」這個名稱是錯誤的,應該糾正,没有「神家的祭物、教會的祭物」這一説法。還有些人説「咱們的祭物」「咱們神家的祭物」,這些説法都不對。祭物是受造人類、是跟隨神的人獻給神的,神是唯一有特權的擁有者、使用者、享有者。祭物不是公共財産,不歸人所屬,更不歸教會、神家所屬,而歸教會、神家使用,這是神的許可,是神的托付。所以,「神家的祭物」「教會的祭物」「咱們的祭物」等等這些都是不嚴謹的説法,更是一些心懷叵測之人的説法,是為了迷惑、麻痹人,更是為了誤導人,他把祭物劃分到公共財産歸教會所屬,或者歸神家所屬,或者歸所有弟兄姊妹所屬,這都是有問題的,都是錯誤的,應該糾正。這是一類假帶領的表現。這類人把祭物當成公共財産自己隨意拿來用,或者他認為自己是帶領有權力分配這些東西,就分給他喜歡的人或者讓大家均分。他想創造一種什麽局面呢?人人平等,人人都能享受神的恩典,大家共有的一種局面。他想慷神家的慨收買人心,這是不是噁心啊?這是卑鄙無耻的做法!怎麽定性這類人呢?這類假帶領對祭物有貪心,為了不讓人監督他、揭露他,不讓人分辨他,他把剩下的他不用的物品分配給弟兄姊妹,收買人心,達到人人平等這樣一個局面,讓大家都跟他一起沾光,大家就不揭露他了。你們如果碰到這類帶領,從他身上能沾點光,能享受這些「公共財産」,有這樣的權利得着這樣的便宜,你們是不是很滿意啊?你們能不能拒絶啊?(能。)你們如果有貪心,没有敬畏神的心,不懼怕神,你就不能拒絶。但凡有點人格、有點理智、有點敬畏神之心的人都會拒絶,還要起來譴責他、對付修理他、制止他,「你作為一個帶領工人首先應該把祭物管理好,而不是貪占祭物,更不是私自做主把祭物按照自己的意思分配給大家,你没有這個權力,這不是神給你的托付。祭物是歸神使用的,教會使用祭物是有原則的,不是哪個人説了算。你雖然是帶領工人,但你没有這個特權,神没賦予你這個特權,你没資格動用神的東西,神没托付你作這項工作。所以你趕緊把弟兄姊妹獻給神的金銀首飾摘下來,把弟兄姊妹獻給神的衣服脱下來,你吃了不該吃的東西趕緊賠償。如果你還是人還要臉的話,你趕緊這麽做。另外,你把這些祭物都發給誰了討好誰了,都讓誰霸占了、享用了,你趕緊收回來。你如果不收的話,我們就通告所有的弟兄姊妹把你當猶大處理!」你們敢不敢這麽做?(敢。)對于祭物人人都應該有這個責任,也應該有這個良心、有這樣的態度去對待,當然也應該有這樣的義務去監督别人怎麽對待祭物,是否保管好祭物、是否按原則去管理祭物。别認為與己無關就不負責任,説「反正我不是帶領工人,我没有這個責任,即使我發現了也不用管、也不用吱聲,那是帶領工人的事。誰亂花錢、誰貪占祭物誰是猶大,到時候神懲罰他。誰造成的後果誰負責,不用我管,我多嘴幹什麽呀?」這人怎麽樣?(没良心。)你發現了帶領工人没有了解到的角落有人揮霍、霸占祭物,你就應該當面警告當事人,同時要及時地反映給帶領工人,説「我們的組長、帶領常常把祭物據為己有,另外還亂花祭物,不跟别人商量,自己做主買這買那,他的花銷多數都是不合原則的,神家能不能給予處理?」發現問題反映、報告這是神選民的責任。以上所交通的是一類假帶領的表現,這類人對祭物的態度是把祭物當成公共財産。

假帶領在保管祭物上的第二種表現,他不知道怎樣管理祭物,心裏只知道祭物不能動,不能隨便挪用、不能貪占,祭物可是神聖的,是分别為聖的,不能有非分之想,但是到底怎麽能把祭物管理好,能够在保管祭物這事上當好管家,他没有路途、没有原則,没有具體的工作方案、措施。所以,在祭物的登記、統計、保管以及出入賬目、花銷等等這些事上這類假帶領很被動,有人報批單子他就簽字同意,有人申請報銷他就給報銷,有人申報什麽名目的錢他就發放。各種機械、器具在哪兒保管,保管人員合不合適他不知道,不會看,他看不透人的心,也看不透人的實質。所以,祭物在這些人的管理範圍之内雖然每筆賬都有記録,但是從這些賬目花銷的明細上來看,很多的花銷是不合理的、是没必要的,很多的花銷是多餘的、是浪費。這些祭物就在帶領工人的簽字之下流失了。外表看起來他們是作了具體工作,事實上他們作的没有絲毫的原則,不是把關,而是走過程,守住一個規矩規條就完事了,根本就達不到管理祭物的標準,更達不到管理祭物的原則。所以,假帶領在作工作期間不合理的花銷太多了。如果有人監督、管理,這些不合理的花銷怎麽能産生呢?就是因為這些帶領工人作工作不負責任,走過程應付了事,不按原則辦事,不得罪人,當老好人没把好關,甚至管理祭物的人没有一個是真正負責任的人,没有一個真正能把關的人。保管祭物的人合不合適、所在教會有没有環境假帶領都置之不理,只要他自己安全就行。當危險臨到的時候,他們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能往哪兒逃、自己家的錢能不能被搜走,而祭物的去向、祭物有没有危險他們不了解也不打聽。事發之後兩三個月甚至半年,也可能出于良心的作用才問一下,得知有些祭物被大紅龍吞占了、有些祭物被惡人揮霍了、有些祭物不知去向了,他心裏難受一會兒,禱告禱告認個錯就完事了。這是什麽東西呀?這樣作工作是不是有問題呀?對待祭物有這樣態度的人神會怎麽對待他?會不會把他當真信的人呢?(不會。)那神會把他當什麽人?(當外邦人。)神把人當外邦人,人會不會有感覺?靈裏麻木痴呆,做事没有神的開啓引導、没有亮光,臨到事没有神保守,常常軟弱消極在黑暗中活着,雖然常常聽道,作工也能吃苦付代價,但就是没有長進,一副可憐相,這就是「成果」。這是不是比受懲罰還難受?你們説,人信神信出這個成果是可喜可賀還是可悲可哀呀?我看不是什麽好兆頭。

假帶領在管理祭物這項工作上從來不較真,雖然嘴裏説着「神的祭物人不能動,誰也别貪占,别落入壞人之手」,嘴上口號喊得挺好,滿口仁義道德却不做人事。雖然他没有貪占,對祭物没有非分之想、没有霸占的意思,甚至有些人無論有什麽花銷從來不用神家花錢、不動用神的祭物,都是自己花錢,但是作為一個帶領工人對待管理祭物這件事情他却不作任何實際工作,連打聽祭物的花銷情况、對祭物花銷把關這麽簡單的事都不做,這明擺着就是假帶領。他對祭物的態度就是:「我不花不貪占,我也不管别人怎麽花、别人貪不貪占。」那我説你這種既不冷也不熱的態度很麻煩,你不花也不貪占這是人應該做到的,但是作為帶領工人更應該做到的是把祭物管理好,你却没有做到,這叫失職。這就是假帶領的表現。你雖然没花一分錢、没貪占一樣祭物,但是因為你不作實際工作,因為你在管理祭物這件事情上没作任何具體的管理工作,你就被定性為假帶領,這合情合理。有的帶領從來不占用任何一樣祭物,别的帶領工人都用他也不用,神家安排給他的時候他也不要,看着挺乾净没有貪心,但是讓他管理祭物他却不作任何具體的工作,不管誰花祭物他都簽字同意,連過問都不過問,多一句話都不説。這類人雖然没貪占一分一毫的祭物,但是祭物在他的管理範圍之内被惡人吞占了,因着他不負責任、他的失職祭物能被任何人揮霍浪費。這些揮霍浪費是不是跟他的管理不當有關係?是不是他的失職造成的?(是。)那他是不是與這些人的惡行有份?他是不是有責任哪?這個責任重大,他逃不了干係!他就本着「反正我不貪占神的祭物,我也没有那個心、没有那個打算。誰花神的祭物我也不花,誰占用我也不占用,誰享受我也不享受。我對祭物就是這個態度,你愛咋咋地!」這類人有没有?(有。)敵基督花祭物買高檔服裝、奢侈品甚至買車,你們説這類假帶領能不能看出這是問題?他自己不貪不占,他有這個態度,他是不是認為貪占不好?(是。)那敵基督作這麽大惡他為什麽不搭理不制止?為什麽不當回事?(不願得罪人。)這是不是惡行啊?(是。)這就没有盡到一個管家該盡到的責任。在你管理期間祭物被惡人吞占,祭物被揮霍、被浪費、被不合理地花銷,祭物就這樣流失着你却不作任何工作,連一句話都不説,這是不是失職?這是不是假帶領的表現?你該説的話不説、該作的工作没作、該盡的責任没盡上,什麽道理都明白就是不作實際工作,那你注定就是假帶領。你以為「反正我没貪占,别人貪占那是别人的事」,那你就不是假帶領了嗎?没貪没占那是個人的事,但祭物你保管好了嗎?在祭物這件事情上你的責任盡到了嗎?没盡到那你就是假帶領。你别找藉口説「反正我不貪不占,那我就不是假帶領!」不貪不占這够不上衡量帶領工人是否合格的標準,真正合格的標準是他在神所托付的事情上盡到了責任,做到了人該做的,盡到了人該盡的義務,這才是最重要的。那在管理祭物這件事上你的義務、你的責任是什麽?你都做到了嗎?很明顯你没有做到,你只是走過程,你怕得罪人,你不怕得罪神。你因為怕得罪人、怕傷了你在人心中的好形象而置祭物于不顧,你有這樣的表現那你注定就是假帶領。這不是給你扣帽子,事實在這兒擺着,你連你的義務、責任都盡不上,你太自私了!你把自己的物品、私有財産管理得挺好,兢兢業業的,不讓它風吹日曬,不讓任何人拿走,也不讓任何人占你的便宜,可對祭物你却没有一點兒責任心,連管理你自己物品的十分之一的責任都没有盡上,你算什麽好管家?你算什麽帶領工人?你分明就是假帶領。這是一類假帶領的表現。

還有一類假帶領也挺可惡。這類人當上帶領後,他看原來保管祭物的人花錢大手大脚太浪費就給撤换了,他就想找一個會精打細算一分錢掰成兩半花會過日子的人,他覺得這樣的人才是好管家,結果他看誰都不合適,最後就自己保管祭物了。弟兄姊妹説傳福音需要印點神話語書籍,這個帶領覺得印書得花不少錢就不讓印,也不管工作是否急需,只要省錢就行。他根本不知道神的祭物用在什麽地方最合神心意,他就知道保護好神的祭物一點兒不動,該花的也不花,把關把得真是「好」啊!這樣還怎麽開展工作啊?這個帶領辦事有没有原則呀?(没有。)該作的工作不讓作,該印的書籍不讓印,必須花的錢不讓花,任何合理的花銷他都不允許,這是不是管理?(不是。)這叫什麽呀?這是不懂原則。不懂原則的人作工作不會管理,他就認為得把這些錢看好,一分都不能讓它少,任何的花銷都不能動用這些錢。這合不合神的心意?(不合神心意。)没有原則地管控,没有原則地把關,這不是管理。亂花、浪費、揮霍不是管理,但為了把關一分錢也不讓花,合理的花銷被限制,這也不是管理,這些都是不合原則的。因為有些人不明白使用、分配、管理祭物的原則,所以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笑話、各種各樣的亂象。外表看這個帶領工人很負責任、很盡心,但是工作作得怎麽樣?(没有原則。)因為没原則,所以當地的福音工作遭到攔阻限制,一些業務工作也因為他在使用祭物上把關太嚴受到限制。外表看,他保管祭物很認真很負責,事實上因為他不通靈盡憑觀念想象辦事,還打着為教會節省的旗號為神家把關,結果嚴重地影響了教會各項工作的進展還不知曉。這類人能不能被定性為假帶領呢?(能。)這够得上假帶領了。他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對福音工作、教會工作構成了攪擾打岔,這些攪擾打岔是因為他不明白原則,根據自己的喜好、觀念亂作工作,也不尋求真理原則,也不跟人商量、配搭而導致的。雖然祭物在他這兒不會被浪費揮霍,但是因為他不能按照原則合理使用祭物,只是為了保護祭物不許用,結果耽誤了福音擴展工作,影響了神家工作的正常運作,所以根據這條表現把他定為假帶領這一點兒都不為過。為什麽這類人也被定為假帶領了呢?這類人不會作工作,他對待祭物有這麽偏謬的領受與做法,那其他工作能作好嗎?肯定不能。這類人的領受是不是有問題?(是。)領受偏謬,守規條,偽裝,假屬靈。他不考慮神家的工作,不按原則辦事,做事找不着原則,就憑小聰明憑己意守規條,所以作工作的後果就形成攪擾打岔,他作工作的方式很愚蠢笨拙,讓人噁心。這類人明顯就是假帶領。有没有人説「這麽保管祭物,這麽用心地作這項工作還被定性為假帶領了,那我不管了,誰想花誰花、誰想用誰用、誰想占誰占吧!」有没有這麽想的?那咱們揭露各類假帶領的不同情形、不同表現的目的是為了什麽?(讓人掌握原則,避免走假帶領的路。)對了。讓人掌握原則,能按照原則作好工作盡到責任,别憑想象觀念,别有人意、血氣,别用自己想象的一種理論來代替真理原則,别冒充屬靈,别用自己認為的屬靈冒充原則、代替原則。這類人在帶領工人中間也有一部分,值得人警戒。

還有一類假帶領,他們對于祭物的管理這項工作作得更是一塌糊塗。他認為作為帶領工人眼睛不能總盯在祭物上,不能對祭物那麽用心,一方面把教會行政工作作好,另一方面把教會生活、神選民生命進入的工作作好,再一方面把各項業務工作抓好就行了。他認為祭物是神供應給教會的一些財物,這些財物就是為帶領工人的生活、工作所需而預備的,言外之意就是祭物是為帶領工人預備的,一個人只要被選為帶領工人,神就允許他享受這些祭物,帶領工人就有優先權分配、享受、花銷這些祭物。所以,一個人當了帶領工人之後那就變成了祭物的主人、祭物的管理者與擁有者。所以他們作工作接觸到祭物時不是登記、統計、保管祭物,也不是核對祭物的出入賬目,更不是檢查祭物的花銷與分配情况,而是了解掌握有哪些祭物,有没有帶領工人能享用上的。這些帶領工人對待祭物的態度就是這樣。在他們眼中祭物不需要登記、統計、保管,檢查出入賬目或花銷的情况,這些與他們没關,他們只要把祭物分配給帶領工人優先享受就可以了,所以帶領工人的話就是原則,祭物怎麽花銷、分配都是帶領工人决定。他認為人被選上帶領工人那就是被成全了,就像祭司一樣有特權享受祭物,對祭物有話語權、使用權、分配權。有的教會弟兄姊妹奉獻的東西還没經過專人登記、統計、入庫之前,帶領工人就已經過目了,篩過、濾過了,自己能用的就留着、能吃的就吃了、能穿的就穿在身上了,自己用不上的看哪個人需要直接就分配了,他就替神做主了,這就是他的原則。這是怎麽回事?真把自己當祭司了?這是不是太没理智了?(是。)還有的帶領工人看見這家缺兩把椅子、那家少一個爐灶,誰身體不好需要吃保健品,他都用神家的錢去買。這一切祭物的分配、用度、花銷、使用權都歸帶領工人所屬了,這合不合理?這個做法是不是認知上出問題了?他憑什麽做這個主啊?帶領工人有没有權力支配祭物?(没有。)是讓你管理,没讓你支配、使用,你没有特權享用。帶領工人等不等于祭司?等不等于被成全的人?是不是祭物的擁有者?(不是。)那他為什麽就私自做主用祭物給這家買什麽、給那家買什麽,為什麽有這個權力?誰給他的權力?工作安排有没有規定説「帶領工人一上任,首先把持神家的財務大權」?(没有。)那為什麽有一部分帶領工人會這麽認為?這是什麽問題?弟兄姊妹奉獻了一件價值昂貴的衣服,第二天有個帶領工人就穿上了,這是怎麽回事?為什麽弟兄姊妹奉獻的祭物落入個人手裏了?這個「個人」并不是别人而是帶領工人。帶領工人不但不管理好祭物,反倒帶頭霸占、私自享用祭物,這是什麽問題?如果從帶領工人在管理祭物上不作實際工作這一點來看,那他可以被定性為假帶領,但是從他霸占、私自享用祭物這件事上來看,那就百分之百可以定性為敵基督了。那這個人到底應該怎麽定性合理?(定性為敵基督。)既是假帶領也是敵基督。在管理祭物上,假帶領對祭物都過目了,也托付人管理了,但是在這之前他自己已經霸占一部分了,私自做主分配一部分了,剩下那些他看不上的或者不知道是什麽東西還不想給别人的就先撂在一邊。這些祭物的去向到底怎樣,有没有合適的人保管、是不是該定期去檢查、有没有人偷、有没有人霸占,這些他一律不管。他的原則是:「該我享受的、我需要的我已經拿到手了,剩下我不需要的你們誰願意拿誰拿、誰願意管誰管,誰手快那就是誰的,落在誰手裏那誰就占便宜了。」這是什麽原則、什麽邏輯啊?這樣的人純粹是魔鬼、是畜生!

有個假帶領説倉庫裏的東西可多了,我問他有没有登記,他説:「有的都不知道是什麽東西,没法登記。」我説:「這話是渾話,怎麽就没法登記啊?剛拿過來的時候應該有記録啊!」「那都很早了,没法知道了。」這話怎麽樣?負不負責任啊?(不負責任。)我説:「還有些衣服,看看弟兄姊妹誰需要,發給他們。」「有些衣服都過時了,没人稀罕。」我説:「弟兄姊妹需要的你就發,不需要的你作合適處理。」他就没下文了。這是不是在盡職盡責呢?你讓他作一項工作,他就一個勁兒地抱怨,説消極話、提難處,他就不説按照原則把這些事辦好,没有一點兒順服的意思。你無論提什麽要求,他就一個勁兒説難處,就好像是説得你没話了他就贏了、占上風了,他的工作也就作完了。這是什麽東西啊?讓你做帶領工人不是讓你創造麻煩,不是讓你提難處、提問題的,而是讓你解决問題、處理難處的。你如果真會作工作,提完這些問題、難處之後你再説説你是怎麽按原則處理解决的。假帶領除了喊口號、講道理、説大話、説些客觀的理由藉口之外,没有任何的實際工作能力,對于管理祭物這件事同樣做不到按原則辦事、做不到盡責任,就這麽弱智、這麽無能還覺着自己當了帶領工人有特權了、有地位了,身份尊貴了,是祭物的擁有者、使用人了。這類假帶領除了會享受花銷祭物的特權之外,對于任何不合理的胡亂花銷祭物的情况都看不見發現不了,甚至看到了也不作任何處理。這是因為什麽?因為他除了知道享受當帶領工人這點優越感之外,對于神對帶領工人的要求與作神家工作的原則他絲毫不明白,就是個飯桶、廢物、弱智。就這樣的渾人還想享受地位之福,這是不是讓人噁心啊?通過揭露這類假帶領你們明白了什麽?這類人當了帶領工人就想打祭物的主意,兩隻眼睛就死死地盯在祭物上,讓人一下就能看出他對大手大脚地花錢、揮霍祭物是貪戀已久的,現在終于有機會了,也能這樣隨隨便便地花錢,隨意使用神的祭物,享受不勞而獲的東西,他貪婪的本相就完全暴露出來了。你們看看過去的、現在的帶領工人中間有没有這樣的人?總錯誤地理解帶領工人的職責與定義,一旦當上帶領工人就把自己當成神家的主人了,就把自己列在祭司的團隊裏,就覺得自己是尊貴的人了。這是不是有點弱智啊?難道當了帶領工人就不是敗壞人類了?就立馬變成聖潔的人了?當了帶領就不知道自己是誰了,就得享受祭物,這類人是不是弱智?這類人肯定是弱智,没有正常人性的理智,這麽交通他都不知道帶領工人的本分、職責是什麽。這類帶領工人肯定有,而且這類人的表現很明顯、很突出。

各類假帶領在保管祭物這件事上基本就是這幾種表現,問題更嚴重的就不是假帶領的範疇了,就是敵基督了。所以這個範圍你們得掌握好,他是假帶領不是敵基督,敵基督的人性、做法、表現、實質都比假帶領惡劣得多。假帶領多數是素質差、弱智,没有工作能力,還有領受偏謬、不通靈,人格低下、自私卑鄙、心術不正,導致在保管祭物這件事上作不了實際工作、不作實際工作,影響到祭物合理的管理、合適的保管,甚至有一部分祭物因為假帶領的失職,因為假帶領不作實際工作、不按神家原則要求辦事而落入惡人之手,這類問題也没少出現。揭露假帶領在保管祭物上的各種表現基本上就是這樣的:人格低下,自私卑鄙,領受偏謬,没有工作能力,素質差,還有傻瓜、弱智。有的人説:「之前揭露的幾種表現我們都承認,但傻瓜、弱智怎麽能當帶領呢?」你們承不承認有些帶領工人就是傻瓜、弱智?有没有這類人?有的人説:「你也太小瞧我們了吧,我們都是現代人,是大學生、高中生,我們對這個社會、這個人類有極高的分辨能力,怎麽能選一個弱智做我們的帶領呢?絶對不可能!」有什麽不可能呢?你們多數人也是弱智,智商也不健全,那太容易選一個弱智做帶領了。為什麽説多數人是弱智呢?不説選帶領這事,就説多數人長年累月地反覆做一件事情,做一段時間之後還找不到規律、掌握不了原則,這是什麽問題?在這一件事情上找不到問題的實質根源,也找不着事物發展的規律,更遵循不了做這件事情該有的原則,這都叫弱智。涉及本分上的事,你們多長時間能掌握原則呢?有些人作了幾年文字工作,到現在寫文章、寫劇本還都是空話,還抓不住原則,不知道什麽是實際,也不知道説什麽話實際,這就是素質太差、智商太低。就你們這個智商,選一個弱智做帶領那不是太容易了嗎?不但能選,還認定他了,要撤他你還不願意呢,等過了兩年你看透了明白了才分辨出他是假帶領,當時説什麽都不讓撤,你是不是比他還弱智?為什麽説有的帶領工人智商不够呢?他就會作最簡單的工作,稍微複雜一點的工作就不會作了,臨到點難處就不知道怎麽處理了,再多一項工作他就不知所措了。這是不是智商有問題?這樣的帶領是不是你們選上來的?你們還佩服得五體投地,「人家信神也不找對象,為神花費二十多年了,可有受苦的心志了,作工作可認真了。」「那他作工作懂原則嗎?」「人家不懂原則誰懂原則啊?」結果一檢查工作那是一塌糊塗,什麽工作都落實不下去。你告訴他作工作的原則,他永遠不知道怎麽做,就一個勁兒地問,必須直接告訴他怎麽辦他才知道怎麽做。告訴他原則就等于没説,一條一條都給列好了也不會落實。這類帶領有没有?怎麽告訴他原則他都聽不懂,都落實不了工作,同樣的話、同樣的事交通囑咐幾次他都不明白,過後問題一點兒都没解决,還要問怎麽辦,少説一句都不行,這是不是弱智啊?這樣弱智的帶領是不是你們選出來的?(是。)這個否認不了吧?這一類帶領絶對有。

今天交通的假帶領的各種表現主要是涉及祭物的管理工作,通過揭露假帶領的各種表現人應該知道管理祭物這是帶領工人的一項重要工作,不要忽視。雖然這項事務性工作跟其他工作不一樣,但這項工作關係到神家其他工作的正常運轉,所以管理祭物的工作是一項很重要很關鍵的工作。這項工作重要在哪兒?因為管理祭物這項工作所保管的東西是屬神的,如果用一句不恰當的話來説,這些東西是神的私有財産,所以帶領工人更應該對這項工作做到盡心、盡職、盡責。如果按照這項工作的性質來看,我把它列到一項行政工作當中,我認為不過分。把它列在行政工作範疇裏的原因是作這項工作涉及到人對神的態度、涉及到人對屬神的財物的態度,所以需要人有正確的態度、掌握正確的原則去作這項工作。之所以把它歸到行政工作範疇裏,是要帶領工人明白作這項工作很重要,這項工作的任務很重、擔子很重,不要當成一般的事務性工作去對待,要對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有準確深刻的認識,然後要做到盡心、盡職、盡責。人對待人可以不用心,即使出現錯誤也不是大問題,但對待神我勸人不要稀裏糊塗、不要應付糊弄、不要只説不做。把管理祭物這項工作作好,這是神對帶領工人的一項重要的托付。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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