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一基督徒患嚴重心臟病 卻遭法院強判三年零六個月
2012年12月13日,家住吉林省集安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方霞(女,時年52歲)在某地傳福音時,被警察強行抓捕,並將傳福音書籍全部沒收。
到派出所後,警察為得到其他基督徒的下落及傳福音資料的來歷對方霞再三逼問,方霞始終沒有正面回答。審訊持續至深夜,無果。最後,警察強行把方霞押往看守所。
看守所內,方霞因有嚴重的心臟病,看守所拒收。後來,派出所的副所長和警察強行將方霞羈押在看守所八個月。最終,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判方霞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2013年8月28日,方霞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服刑。
進監獄後,方霞有嚴重的心臟病,但還得強忍病痛堅持勞動。超負荷的勞動致使方霞心律失常,血壓極度升高,淋巴也增生,還引起了嚴重頭暈,最終導致她渾身發麻,皮膚成綠色,體重只剩下35千克。服刑期間,方霞多次要求外診,均遭到管教的拒絕。
2015年12月1日晚上9時許,方霞提前獲釋。釋放後,方霞一直被警察監視,人身自由受到嚴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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