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一基督徒三次被抓 判刑5年
麥詠,女,53歲,浙江省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2年12月份的一天,麥詠正在某市的一基督徒家,被當地一宗派人舉報後,警察將其抓進當地公安分局。
在該局,警察酷刑逼供麥詠有關教會的信息,並逼問教會帶領是誰。麥詠不說,警察就狠甩其巴掌,又一拳打在她的太陽穴上。之後警察又將麥詠雙手吊銬在牆上兩天三夜,麥詠被折磨得面無血色,整個人奄奄一息。
最終,警察又將麥詠押到勞教所勞教了3年。
在勞教所裡,一次麥詠默寫神話語時被警察發現,警察將其摁倒在地,用電棒電擊她的嘴、耳朵、手、腳趾等部位,還用膠帶封住她的嘴,用繩子將她捆住,麥詠被折磨得痛苦難忍。勞教期間,麥詠因在裡面唱讚美神的詩歌,和其他基督徒聊天,以及跪下禱告多次被關禁閉,警察還指示牢頭把她的雙腳和兩根棍子綁在一起,不讓其跪下禱告。因她堅持信神,被無故加了一百天的刑期,一共被關押了三年零一百天才被放回。
獲釋後,麥詠仍處於警方的監控之中。2006年8月27日,麥詠在一基督徒家休息,突然七八名便衣警察破門而入,2個月後警察再次將她押到勞教所勞教了2年。
麥詠因著信神被中共警察整整囚禁了5年多,放回後仍被監視。
2012年12月10日,麥詠在當地傳福音被惡人舉報,被警察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罪名押到拘留所關押了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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