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一基督徒因傳福音被警察抓捕、刑訊並判勞教三年
王梅(女,45歲),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2月10日,王梅與另一名基督徒到吉林省洮南市一個宗派福音對象家傳福音,因惡人舉報,王梅二人在回來的路上,被聞訊驅車(兩輛警車)趕來的警察中途截住,強行押送到了吉林省洮南市當地一派出所。
到了該所,吉林省洮南市國保大隊的警察又將王梅二人押送到洮南市拘留所。到了拘留所,警察就將兩名基督徒分開審訊。國保大隊隊長進來就打王梅一個嘴巴,又拿大哥大(手機)打她,邊打邊喊:「你們的帶領都讓我們抓住了,你還不交代。」警察因對王梅的回答不滿意,就氣勢洶洶地上來對其拳打腳踢,將王梅打得鼻青臉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警察這才住手,將王梅關在屋裡,又去審訊另一名基督徒。
次日上午8時許,國保大隊的警察逼王梅靠牆站著,厲聲問:「你們的帶領是誰?」王梅回答:「不知道。」警察氣得上來拳打腳踢,把王梅打得頭昏眼花、鼻青臉腫,並吼道:「你是信全能神的,就該槍斃。」然後罵罵咧咧地走了。
第三天上午10點多,警察又來提審王梅,他們用電腦播放錄像給王梅看,並指著錄像中的一人問:「你認識她嗎?」王梅回答:「不認識。」警察氣得暴跳如雷,喊道:「關鍵話你一句不說,叫你不交代。」邊說邊踹王梅。
幾次審訊均無結果,王梅被關押在拘留所一個多月後,警察以「信邪教,擾亂社會治安」為罪名判王梅勞教三年,之後將她押送到吉林省某勞教所勞教,直至期滿釋放。
另一名基督徒詳情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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