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兩名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抄家 至今仍關押
高艷珊(女,45歲),劉曼(女,50歲),二人均是河南省商丘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 2012年11月18日晚上8點半,高艷珊的家裡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高未開門。隨後,派出所十多名警察強行撬開高艷珊家的門鎖,破門而入,未出示任何證件,隨即在屋內屋外的各個角落全翻一遍,搜走…
2009年5月22日夜裡11點左右,山西省臨汾市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李峰(男,45歲)到本縣一村莊傳福音時,住在基督徒趙陽家。該村村長帶著9個村民凶神惡煞地闖入,二話不說便在趙陽家翻箱倒櫃大肆搜查。搜出數張詩歌光盤(共計281張)和數本信神書籍後,將李峰用繩子捆住,押到大隊部並綁到辦公室外面的電線杆上。村幹部帶頭和村民毒打李峰,村長、村治安巡邏員和一惡人分別拿著一寸粗的鋼管、胳膊粗的木棒猛擊李峰的腰和腿,次日早上7點半左右,他們將李峰扭送到派出所。
在該所,警察搜走李峰身上的錢物。縣國保大隊隊長一進門就劈頭蓋臉地猛搧李峰耳光,李峰的臉頓時火辣辣地疼,耳朵當時被打得失去聽力,很久才能聽到一點聲音。隨後另一警察給李峰打上背銬,還惡毒地把茶杯塞在手銬後面增加李峰的疼痛,然後逼李峰交代信神書籍和光盤是誰給的。警察見李峰不說,整整折磨他一天,也沒讓他吃飯。
23日晚上9點,警察把李峰押送到該縣看守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設施罪」將李峰刑事拘留15天。
在看守所的第三天,縣國保大隊隊長又提審李峰,並明目張膽地勒索他,說:「你這事得花兩三千元才能解決,要想早點出去少受點苦就趕緊交錢!另外你還得把光碟和書的事說清楚才能放你!」李峰未從。警察勒索未遂,惱羞成怒,變著法地折磨李峰,還唆使犯人毆打他。一次,警察以背監規為由把李峰叫到辦公室,給他上背銬。還有一次提審時,李峰因身體不舒服實在支撐不住,坐在地上,看守所另一副所長警察對他連打帶踢,還指使兩個犯人狠打李峰的臉,猛踹他的腰。
李峰被押第37天的上午,縣國保大隊隊長再次審訊李峰並命令他在逮捕證上簽字。
2009年9月18日,該縣法院開庭審理李峰的案子,審問期間,陪審員強調說:「你這屬於信仰問題,性質嚴重!」審訊完警察讓李峰在口供上簽字。
2010年5月17日,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將李峰判刑三年。
2010年6月18日,李峰被押送到臨汾市一監獄幹了兩天活,21日又將其押送到鄰市一監獄服刑。在那裡,監獄管教對基督徒要求特別苛刻,連上廁所都得報告。管教還指使犯人虐待基督徒,犯人和獄警組長合夥對李峰拳打腳踢、猛搧耳光,嘴裡還不停地罵李峰,說一些褻瀆神的話。李峰在獄中過著非人的生活,於2012年2月22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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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艷珊(女,45歲),劉曼(女,50歲),二人均是河南省商丘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 2012年11月18日晚上8點半,高艷珊的家裡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高未開門。隨後,派出所十多名警察強行撬開高艷珊家的門鎖,破門而入,未出示任何證件,隨即在屋內屋外的各個角落全翻一遍,搜走…
何為真,男,時年41歲,家住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姜俊,男,年齡不詳,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均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4月30日上午10時許,何為真與姜俊在內蒙古赤峰市某旗的出租屋被警察強行抓捕,並被沒收傳福音書籍、CD機、CD光盤若干、何為真的戶口本。 隨後,警察…
余楓,女,時年32歲,家住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是一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03年6月16日早上7時許,余楓等四名女性基督徒(同住的有七人,三人當時不在家)正在赤峰市某縣的一出租房內商量傳福音事宜時,被該縣轄區一國保大隊的三名便衣警察突然破門而入強行抓捕。警察不由分說將搜出的信神…
2025年6月26日,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6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中共法院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7年至9年不等,并均被處以罰金。判决結果如下: 林青,女,35歲,被重判有期徒刑9年,被處以罰金4萬元人民幣; 伊麗,女,59歲,被重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被處以罰金3萬…